【长检·检务】公开庭审进校园,检察护“知”正当时
公开庭审进校园
检察护“知”正当时
西安市长安区人民检察院
为深入贯彻落实最高检“检察护企”专项行动工作部署,稳步开展服务高质量发展“两行动、两措施”专项行动,强化知识产权检察保护。4月23日下午,长安区检察院联合长安区法院走进西北大学,对周某某涉嫌侵犯著作权罪一案进行公开庭审。该案是长安区检察院办理的首例侵犯著作权罪及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案件,西北大学、西安建筑科技大学师生代表及部分企业代表共计200余人到场旁听。
依法能动履职
高质效办理知识产权案件
被告人周某某明知是未经著作权人许可的盗版图书,仍通过QQ软件冒充毕业生联系在校学生销售牟利,致使大学生在不知情的情况下购买了盗版图书教材,严重侵犯了企业知识产权和消费者合法权益。庭审中,被告人周某某对检察机关指控的犯罪事实和罪名无异议,当庭宣读道歉信,积极认罪悔罪。
强化综合履职
树牢知识产权保护屏障
检察机关开展知识产权案件“一案四查”,审查刑事追诉、民事追责、行政违法、侵犯公益等情形,发现本案被告人周某某在校园销售盗版书籍,侵害了不特定多数消费者的知情权、公平交易权。在刑事案件办理过程中,同步提起知识产权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庭审过程中,法院全部支持检察机关的诉讼请求。被告周某某愿意将违法所得用于购买正版图书,并在校园内发放,进行公开道歉,实现了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的有机统一。
深化理论研究
夯实知识产权检察现代化基础
庭审后,旁听师生围绕刑事部分案件定性、证据出示、起诉书撰写,附民部分公益诉讼启动条件、请求权基础、诉讼请求等问题与审判法官、检察官进行深入交流。旁听师生也为检察机关开展知识产权前沿性、专业性、技术性的理论研究提供思路,进一步巩固检校合作成果。
下一步
长安区检察院将持续搭建检、校、企三方沟通桥梁,进一步增强检察服务精准性和有效性,强化知识产权检察保护,以检察之力营造法治化营商环境。
文字|郭皓圆
初审|嵇丛妍
终审|李洁楠
编辑|朱佳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