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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名陇西人在灵台落入法网

2018-03-16 灵台发布

相互勾结、流窜外地通过掉包实施盗窃,最终难逃法律追究。日前,灵台县检察院对贾某等三名犯罪嫌疑人以盗窃罪批准逮捕。

2018年1月中旬,家住陇西县的农民贾某、苏某、刘某在闲聊中商议到外地“换烟”。三人准备了刀片、胶带等作案工具,驾车流窜至华亭、灵台等县伺机作案。贾某等人通过将廉价香烟装入高档香烟条盒内并用胶带密封,藏于缝制的大衣内兜,到商店佯装购买同款香烟,店主取出香烟后,又谎称购买其它商品,趁店主不备将香烟掉包,借故不购买香烟,脱身逃离,数日连续作案二十余起,盗窃价值一万余元。

三名犯罪嫌疑人家境较为困难,上有年迈老人,下有在校学生,只因不思勤劳致富,心生歪念触犯法律,给家庭和自己造成了很大痛苦,案发后均对自己的行为悔恨不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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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县检察院


灵台县网信办

监制:李   斌

审核:李鹏飞

编辑:李东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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