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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族办公室| 海外信托争议判决是否彰显国内信托更靠谱?我们该如何选择?

家族办公室杂志 惠裕全球家族智库
2024-08-23


本文字数 4200 字

阅读时间 15 分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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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言:你对一件事情的本质认知就是你在这件事情上的核心竞争力,同时也是你的边界。



文:龚乐凡


近期发生的某境内公司的海外家族信托的纷争,在法律圈、金融圈和企业家圈刷屏,也颠覆了人们对于信托的认知。事实的真相究竟如何?本文不做评论,各种媒体中的故事,就像美国描述新闻媒体的一句话,往往是“没有真相,只有角度”(There is no truth, only perspectives)。但这个事件,也引发了对于财富安全与传承、资产保护以及海外信托的争论。


我从来认为,对于任何发生的事物、事件,必须善于抓住本质。字节跳动的创始人张一鸣,经常问的问题就是:“这个事情的本质是什么?”“如何从根本上解决这个问题?” 你对一件事情的本质认知就是你在这件事情上的核心竞争力,同时也是你的边界。我们要关注事物的本质,用底层认知来构建对事物的态度。


无论从企业合规风控的角度,还是从家族办公室和财富安全的内控角度,研究发现,善于抓住本质问题,并且对于决策有高度的纪律性(自律性)将直接决定你的成败。


在本文中,我们就来讲讲家族办公室、创始人企业家,就信托和财富安全的“本质”问题,关键问题。


个人担任信托受托人一定有问题吗?


似乎不少观点认为,让个人担任受托人就出错了。例如,笔者最近有看到这样的观点,认为国内外家族信托在制度上的根本区别,国内信托是持牌机构才能担任受托人,而在国外可以受托给自然人,所以国内信托“就可以从源头上避免了国内很大程度的受托人道德风险”。[ 《凤凰网财经》2021年7月28日,风暴眼|深扒鲁南制药“局中局”]


很遗憾,这个观点的错误,也是引人误导的。首先,中国的法律一样也是允许自然人担任受托人,而不是仅仅局限于法人。中国的《信托法》第二十四条明文规定:“受托人应当是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法人。” 的确,如果从事信托经营行为,则需要有资质的持牌信托金融机构方可担任受托人。但是如果是民事信托呢?自然人担任家庭信托的受托人也已在国内有了先例,法律并未要求自然人围绕家庭资产的信托也要有“资质”才可以担任受托人。如果真的有这样的规定或者解读,那么它反而有违《信托法》的精神。


至于在境外,也有自然人担任受托人的情形,特朗普还让自己的儿子担任其可撤销家庭信托的受托人。所以,这个持牌与否,对于信托的“安全”并不本质。那么,本质的问题在哪里?


本质的问题,在于信托架构的设计,而这个“架构”才是本质,才是关键。而这正是笔者在执业过程中发现不少财富管理的中介机构、想要设立信托的客户所忽略的,他们往往认为,信

托无非就是找好了信托公司,再看一下信托协议,这样就OK了——反正是持牌的大信托公司,有什么好怕的。而对于信托的“架构设计”,更毫无概念。


那么什么是架构?架构就像是建房子的地基、龙骨、骨架,设计框架,看不见但很重要。这也是所谓的“外行看热闹、内行看门道”。懂得找信托公司,看信托协议,这个最多只能算是看热闹(例如“给信托公司权力就是为了防止二代挥霍或者被骗的”——听上去挺有道理,但是怎样防着受托人的权力滥用呢?这一点,受托人不可能主动教你!),而懂得设计信托架构,懂得内控和制衡,才是真正懂得其中的内行的门道,是保护自己的权益的王道,否则,未来就会干瞪着自己亲笔签署的信托协议——有苦说不出,那就是没有摸到“门道”,反而像是遭遇“黑道”。


TIPS:架构的关键在于回答三个核心问题:

(一)客户如何对于信托拥有合理的控制而不是完全脱手(失控)?这包括设立信托的客户是否能够随时撤换受托人,是否可以指定保护人,是否可以撤销这个信托,和受托人的权限分配如何设计?

(二)如果设立信托的客户去世了,受托人是否权利(权力)过大,受益人的权利保护堪忧?

(三)谁是你的律师,你的律师是谁推荐的?谁能控制和影响信托?是否存在利益冲突?是否有一定的权力制衡(checks and balances)?


首先,整个信托的设立,受托人如果是自然人,那么保护人是谁?如果没有第三方金融机构(信托公司),那么有没有某种架构上的制衡?


第二,如果设立信托的委托人,或者这个信托的真正权利人去世了,那么是否这个资产会旁落他人,家族的继承人、受益人根本无法掌控或者影响这个信托(除非采取诉讼的方法)。在海外的信托中,的确有出现过信托公司权利很大,受益人和受托人不断就受益人权利发生矛盾和对抗,最终衍生为诉讼的情形。所以,信托的设立人必须要关注,如果自己发生意外,受托人的权力如何制衡的问题。另外,如果受托人是自然人,那么也需要额外关注,在受托人发生死亡或者失踪的时候,应该如何安排的问题。


第三个问题则更为本质。选派律师以及其他中介的时候,该如何做到信息和风险的隔离,避免利益冲突,作为客户,虽然美国和中国以及世界其他许多国家,对于律师的持牌以及律师的职业操守和道德要求很高,但客户也需要关注人员的安排的科学性。


所以,本质问题是上面的这三个架构性的问题,而不是“个人能否担任受托人”以及 “受托人是否持牌”的问题。


我们在实践中,也会遇到自然人个人担任受托人的情况,那么就必须考虑两个因素,一是上面的架构和制衡的因素,二是考虑自然人的死亡和丧失民事行为能力的风险,在受托人的替换、继承上做好相应的安排。而不是简单地得出结论,个人一律不能担任受托人——因为这么做“不本质”。


那么是否持牌的信托机构一定更好?这个要具体情况具体分析。持牌的信托机构,对于设立信托有一套严格的流程,例如,会对设立人进行KYC(个人以及所持资产的背景调查),既有出于合规和反洗钱方面的要求,也有设立信托时对于所有权权属的严格要求,例如信托的设立人必须是信托资产的实际所有人(而不是代持人)。


持牌的信托机构在信托资产管理的灵活性上也有不一。例如有的海外信托,只接受现金和金融资产,而不愿意接受股权作为信托资产。有的国内信托,不允许受益人向信托资产拆借资金,而这个做法在海外信托中很正常也很普遍。也有的国内信托公司对于“权利保留信托”(reserved power trust)不甚了解,所以设立人在将资产转入信托之后,信托公司拥有对资产的全面的管理权力,设立信托的客户能够做的很少,这样的保守型设计,虽然资产也许非常安全,但是设立人就会因为自己掌控度实在太小而顾忌投入太多的资金、资产。还有不少国内信托公司,仅仅允许受益人是家庭信托设立人的直系亲属、家庭成员,而这个限制也使得不少客户无法达到其设立信托的目的。


国内信托比海外信托更靠谱?


还有一种观点,认为最近的这个信托事件,是由于海外信托过于灵活(不靠谱),而这在国内“绝对不会发生”。


笔者认为,道德风险不是来自于受托人是否持牌,或者受托人是否是国内的大国企而不是个人——信托公司一样可以死板僵化或者店大欺客,所以持牌虽然重要,但并不本质。本质来自于两个字——“制衡”,包括利益冲突的情形如何真正能够避免,信托架构设计是否真正能够达到制衡受托人权力,维护设立人意志,保护受益人权益。


还是回到前文提及的三个核心问题:(一)你能对于信托拥有掌控权吗?能指定保护人吗?能撤换信托公司吗?信托公司作为受托人哪些权力是受限的,哪些权力是归属设立人或保护人的?(二)如果设立信托的客户去世了,受托人是否权利(权力)过大,受益人的权利保护堪忧?你的信托律师,有帮你进行极端情况的沙盘推演和预案设计吗?(三)谁是你的律师,你的律师是谁推荐的?谁能控制和影响信托?是否存在利益冲突? 


如果你的信托公司,自己拿着对自己有利的一边倒的所谓“标准”信托协议,忽悠你不需要找律师就可以设立家族信托,你就应该知道,所谓的道德风险在哪里。或者信托公司给你推荐他们认为“专业”的律师,价格很“便宜”,那么你也应该知道,所谓的道德风险在哪里。


什么才是正确的操作模式?


那么怎么做才是正确的操作方式?


1.抓住事物的本质。要想信托真正为自己服务,将争议和失控的风险降至最低,就要关注三个本质问题。(一)设立人对于信托的掌控度,如何防止受托人滥用权力;(二)设立人去世之后,如何确保信托的受托人不滥用权力,(三)对于潜在的利益冲突高度警觉,面对“受托之重”,律师和信托公司更是要避免“瓜田李下”。


2.不要考验人性——你要信任的是制度、架构,而不是信任某个“人”。我在《私人财富管理与传承》一书中就探讨过,为什么高净值人群成为财富纷争的高危人群?一个重要的原因就是涉及的利益过于巨大。所以,不要考验人性。而绝对的信任,也可能会导致绝对的腐败。只有搭建科学、安全、制衡的制度,才有真正的长治久安。


3.建立家族财富的风控体系,传承的安排需要提前布局,而不是去世前写一封信交待后事。这样的信没有什么法律效力,连个遗嘱都算不上,假如生前能够提前进行科学的布局,那么就不会在身后留下一堆烂摊子给后人。


所以,你如果是一位具有远见卓识的企业家,那么你需要为自己家庭、家族搭建的是一个财富风控的系统和具有制衡特性的架构。如果没有风控体系,那么你的家族办公室根本不是家族办公室,而是“理财办公室”。也就是说,你需要建立的是家办的风控体系,包括人员的设计安排,资产、信息、人事的布局和隔离,如何在内控上建立checks and balances(制衡),如何设计遭遇突发和意外的预案。


只有这样,你才有应对一切黑天鹅事件的“反脆弱”的稳固系统。“想当然”的代价是高昂的,高昂得让你难以想象。这是一个——本质的问题。而作为律师、信托公司,若要想真正做到“清者自清”,不想给未来的自己找麻烦,就必须要学会主动避嫌,预见到未来可能发生的误会,主动防范任何利益冲突的情形的发生,这其实也是一个——本质的问题。




惠裕全球家族智库(FOTT)

国内首家专门为家族办公室提供服务的咨询机构,拥有优秀的专家团队、卓越的专业能力和丰富的行业资源,致力于孵化高净值家族成立其家族独有的单一家族办公室(SFO)/ 私人多家族办公室(PMFO),并为资产管理机构如何更好地开展家族办公室业务提供咨询服务,卓有成效地推动其转型升级。惠裕致力于成为家族办公室行业的“麦肯锡”,是本土FO 行业的生态培育者及观察者,是最接近中国本土顶级家族的同行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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