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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生,谁来捍卫你的人身安全?

春哥 温柔医刀 2023-06-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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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对中国医疗界来说,是沉重的,艰难的,被媒体曝光的针对医务工作者的暴力事件就达60多起,包括曾引起全国轰动令医疗卫生人员不寒而栗的广东省人民医院口腔外科主任陈仲伟被杀事件、邵东县人民医院王俊医生被杀事件、莱钢医院李宝华医生被杀案……还有那些还没有发声就被“和谐”了的伤医、辱医事件。伴随国家大力推进依法治国的决心,以及多部委坚决惩治医闹的联合发声,2017年姗姗来临,我们医护工作者也似乎看到了医患空气净化、医疗环境改善的曙光。然而,接连曝出的新闻,1月5日雅安市人民医院“4壮汉围殴女医生”事件,1月6日泸州西南医科大学附属第二医院患者家属的“杀医声明”,1月7日泸县人民医院急诊科谢林医生被刺事件(凶手一名被抓一名在逃),像泼面冷水瞬间把我们的美梦惊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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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们是医护工作者,职责要求我们专心救死扶伤、治病救人,专注提高技术、精益求精。可是,我们怎么好像听到隔壁磨拳搽掌、磨刀霍霍的声音?不是我们胆小,也不是我们多虑,一桩桩血的教训无时不刻不在提醒我们,任何一个可以预料、不可预料的瞬间,极端事件都有可能上演。

我们医护人员是高学历、高素质的群体,可我们面对的是素质参差不齐的全体民众。我们可以通过不懈努力提升我们的修养、提高我们的水平,可我们无法要求来就诊的都是受过教育有文化有素质的患者,我们做不到,也不现实。林子大了什么鸟都有。我们明白,绝大多数的患者都是通情达理的人,素质低劣的人渣毕竟是少数,但既然是少数,就意味着一定存在,意味着一定会遇上。一旦遇上怎么办?谁来捍卫我们的人身安全?

人民警察!在任何危及的时刻,第一时间闪过我们脑子的救星就是人民警察。我们从小也是在这样的熏陶中长大的,“有困难找警察叔叔!”我不否认警察在惩治犯罪中无可替代的作用,但是远水救不了近火,在既往的伤医事件中,我们可以看到警察更多的是起事后的惩戒作用而非现场的紧急救助。在某些紧急危难的关头,在某个电光火石的瞬间,能救你的只有你自己,你身边的人,和医院的安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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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一次学术交流会上,我听过一家龙头医院一个龙头科室主任的讲课,让我印象深刻。他说,因为专业的关系,他们科室以前曾经遭受医闹困扰,医护人员时常遭受人身攻击。后来,经医院授权,医院保安配备了警用器械,科室医务人员也配备了一些防身物品。他也在科室号召全体医护人员团体起来,一旦遭受医闹攻击,集体反击。自此之后,他们科室再未出现极端的医闹事件。

我深深的为这位勇气可嘉的主任、为爱护员工的医院领导叫好。在正与邪的较量中,有时气场非常重要。歹徒都是欺软怕硬的人,他们像疯狗一样,你越是怕他躲他,他越是猖狂越是嚣张;相反,你如果毫无怯意、大家团结一心众志成城,他们往往就会知难而退。我们回顾以前的系列伤医辱医案,除了个别针对性很强、蓄谋已久的报复事件或故意伤害事件,受害的多半都是身材羸弱的女医生女护士。

我不知道这位主任的做法对不对,值不值得提倡?但是我想,当一个人的人身安全受到威胁时,我们反抗有错吗?法律赋予每个公民正当防卫的权利,为什么在医护人员身上就不适用?

我们都经历应对医闹处理与医院治安培训之类的讲座,谆谆善诱的主旋律就是,让、避、逃!美其名曰保护当事人的人身安全,实际上更多的是顾及医院和社会的整体和谐。这种培训催生的结果就是,当医闹事件突发时,大家更多的是选择忍让、退避、躲闪。可笑的是,在这样的指导原则下,在某些单位,原本应是医护人员靠山、人身安全保护神的医院保安也是最大限度的保持克制,不到无可挽回时绝不轻易出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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若干年前,我曾经诊治过这样一例病人。患者肠癌晚期,并发机械性完全性肠梗阻,合并多年精神病史,未正规治疗。我给他施行了手术,术后在恢复过程中的一个周末,患者突然精神病发作,拿起菜刀在病房里乱挥乱舞,医护人员、保安纷纷退让。值班护士打电话向我求援,我赶到现场,和保安一起,堵住病房门口,防止患者外窜,跟患者聊天安抚情绪,趁患者分神的刹那,夺取菜刀,把患者按倒在床上,推注镇静剂。

这件事情给我的教训就是,我们医生在行医过程中总会遇到各式各样的人,经历各式各样的事。我们说要加强医患沟通,可有些人就是无法沟通、沟通不了、不愿沟通怎么办?我们说提倡医患和谐,可有些人就是不愿和谐、甚至蓄意找茬、寻衅滋事、故意伤害怎么办?

其实,像上述这种情况我并不建议大家挺身而出,因为我们毕竟不是专业人士,我们也没有任何的防备,稍有不慎就可能造成严重后果。我们能选择的最好办法就是等待保安、等待警察来处理。只是在情况万分紧急的时候总得有人站出来,在局面失控造成更大伤害之前及时制止。像新闻屡屡曝出的社会、校园恶性伤人事件,大家一味的躲避、退让,只会激发歹毒更高的气焰,造成更大群体的伤害。

生命权是我国宪法明确规定的公民基本权利。为医护人员营造纯净、友善的行医风气,是社会的责任;为医护员工提供安全、友好的执业环境,是单位的义务。祈愿人民有素质,医生有素养,单位有担当,政府有作为,伤医悲剧不再重演,则医务人员幸矣,社会幸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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