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欢迎垂询 | 工信部等五部门联合开展2023年度智能制造试点示范行动(附图解)

近日,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国务院国资委、市场监管总局联合印发通知,组织开展2023年度智能制造试点示范行动。将遴选一批智能制造优秀场景,以揭榜挂帅方式建设一批智能制造示范工厂和智慧供应链,在各行业、各领域选树一批排头兵企业,推进智能制造高质量发展。

示范工厂建设内容须至少覆盖16个环节中的8个环节,鼓励面向新场景开展探索。智慧供应链建设内容需在智能工厂建设内容基础上,再至少覆盖供应链相关的1个环节。申报主体于2023年8月31日前完成线上申报,申报材料参考《智能制造典型场景参考指引》、《智能制造示范工厂揭榜任务》编写。各地工业和信息化、发展改革主管部门联合财政、市场监管等主管部门组织对本地区(非中央企业)申报项目进行推荐,各中央企业集团组织对本集团申报项目进行推荐。推荐单位于2023年9月15日前完成线上审核,按推荐项目优先顺序填写推荐汇总表。

今年各地方推荐名额增加,并增加了央企集团推荐通道,请“绿色、高效、安全和可持续”的钢铁企业积极申报。

具体通知如下。


关于开展2023年度智能制造试点示范行动的通知



工信厅联通装函〔2023〕212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工业和信息化、发展改革、财政、国资、市场监管主管部门,有关中央企业:

为贯彻落实《“十四五”智能制造发展规划》,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国务院国资委、市场监管总局联合开展2023年度智能制造试点示范行动。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试点示范内容

遴选一批智能制造优秀场景,以揭榜挂帅方式建设一批智能制造示范工厂和智慧供应链,在各行业、各领域选树一批排头兵企业,推进智能制造高质量发展。

申报条件

(一)申报主体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石油石化、有色金属等有行业特殊情况的,允许法人的分支机构申报),近三年经济效益较好且信用记录良好的企业。已经承担智能制造示范工厂揭榜任务的主体不再重复申报。

(二)申报主体的智能制造水平应处于国内领先地位,具有较强的示范引领作用,使用的关键技术装备、工业软件安全可控,解决方案无知识产权纠纷。

(三)智能制造示范工厂申报主体应当开展智能制造能力成熟度自评估,达到国家标准GB/T 39116-2020《智能制造能力成熟度模型》二级及以上或满足相关行业智能制造指导性文件要求。

(四)申报主体愿意主动配合开展现场评估和宣传总结,积极推广典型经验。

(五)申报材料详细描述建设场景,重点突出、言简意赅、逻辑严密,能从实施方法、实施要素等方面提供借鉴、引导创新,具有较强的可读性,不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等内容。每个场景描述控制在3000字以内,可配图说明。

(六)申报主体近三年未发生重大、特大安全生产事故,重大、特大环境事故,无违法违规行为。

组织实施

(一)申报主体于2023年8月31日前完成线上申报,并对内容真实性负责,纸质版材料应与网上填报内容一致。申报材料参考《智能制造典型场景参考指引》(附件1)、《智能制造示范工厂揭榜任务》(附件2)编写。鼓励企业基于现有场景,推动产品全生命周期、生产制造全过程、业务运营全链条的解耦与重构,探索智能生产新场景、企业管理新形态和产业组织新模式。

(二)各地工业和信息化、发展改革主管部门联合财政、市场监管等主管部门组织对本地区(非中央企业)申报项目进行推荐。推荐单位于2023年9月15日前完成线上审核,按推荐项目优先顺序填写推荐汇总表,将纸质版申报书(附件3)、推荐汇总表(附件4)各1份,分别报送工业和信息化部(装备工业一司)、国家发展改革委(产业发展司)。

(三)各中央企业集团组织对本集团申报项目进行推荐。推荐单位于2023年9月15日前完成线上审核,按推荐项目优先顺序填写推荐汇总表,将纸质版申报书(附件3)、推荐汇总表(附件4)各1份,分别报送工业和信息化部(装备工业一司)、国务院国资委(科技创新局)。

(四)各省(区、市)可推荐的优秀场景、示范工厂项目申报数量为30个、15个。省级智能制造试点示范项目累计数量超过300个的省(区、市),可推荐的优秀场景、示范工厂项目申报数量为40个、20个。计划单列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中央企业集团推荐的优秀场景、示范工厂项目申报数量为10个、5个。推荐工作应遵循政府引导、企业自愿原则,优先推荐基础条件好、成长性好、示范性强的项目,并充分考虑行业覆盖面。

(五)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国务院国资委、市场监管总局共同组织遴选并公布智能制造优秀场景名单、智能制造示范工厂揭榜单位名单。

(六)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国务院国资委、市场监管总局常态化受理各省(区、市)2021、2022年度智能制造示范工厂揭榜单位验收申请,共同组织开展验收评审,发布智能制造示范工厂名单。

(七)推荐单位应当加强对最终入选项目的指导和服务,给予优先支持,鼓励有条件的地方在示范工厂培育基础上创建智能制造先行区。

(八)企业申报、进度汇报、验收申请以及材料报送、线上评审、智能制造能力成熟度自评估等工作基于智能制造数据资源公共服务平台(https://submission.miit-imps.com)开展。

附件:
1.智能制造典型场景参考指引
2.智能制造示范工厂揭榜任务
3.智能制造试点示范项目申报书
4.智能制造试点示范项目推荐汇总表


工业和信息化部办公厅
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
财政部办公厅
国务院国资委办公厅
市场监管总局办公厅
2023年7月28日

温馨提示

查阅“附件1—4”,请访问工业和信息化部网站(www.miit.gov.cn)或点击文末左下角“阅读原文”


一图读懂2023智能制造试点示范行动



一图读懂2023年智能制造典型场景参考指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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冶金工业信息标准研究院助力推进行业智能制造示范引领

《“十四五”智能制造发展规划》中提出“要建设智能制造示范工厂,开展场景、车间、工厂、供应链等多层级的应用示范”,并对示范引领行动提出了三项具体的量化目标:到2025年,1)遴选500个以上引领行业发展的示范工厂;2)培育150家以上专业水平高、服务能力强的智能制造系统解决方案供应商;3)建成120个以上具有行业和区域影响力的工业互联网平台。

“十四五”期间,钢铁行业亟需发挥智能工厂标杆示范引领作用,通过评价遴选出一批智能化改造成效突出、智能化水平高、具备复制推广价值的标杆工厂,为提升全行业的智能制造水平总结提炼标杆经验模型。与之协调配合的,是行业智能制造先进经验的沉淀总结,转化为标准体系的建设和标准研制工作。

冶金工业信息标准研究院作为国家智能制造标准化总体组的成员单位,张龙强院长作为国家智能制造专家委员会委员,将在“十四五”期间结合钢铁行业智能制造的发展阶段和实际需求,充分发挥研究院的智力资源优势和行业影响力,积极汇聚行业各方资源,从以下三方面为国家和行业企业提供服务:

1、国家智能制造政策咨询服务

汇聚钢铁行业生产企业、科研院校、系统服务供应商等各领域专家人才,加强对钢铁行业智能制造发展趋势的研判,为国家制定智能制造相关的战略、规划、政策等提供支撑。

在行业组织开展智能制造理念普及、先进技术研讨、成功经验推广等工作,贯彻落实工信部等国家部委发布的有关智能制造和工业互联网的重要政策文件,支撑行业把数字化、网络化、智能化作为发展战略的重要方向,努力推动构建更加完善的“钢铁+智能制造”发展生态。

2、行业企业智能制造咨询服务

做好智能制造技术在钢铁行业应用的研究咨询工作,分类指导、统筹推进处于不同发展阶段企业的智能化进程。依托行业领军企业,联合高校、科研院所、智能制造领域供应商等多方资源,构建“产学研用”协同创新的生态体系。持续推进智能制造的深化实施,打破工序边界、时空边界,培育全流程钢铁行业智能工厂标杆。联合行业优势企业探索打造开放的、界面友好的、适用于钢铁行业的工业互联网生态平台,推进实现以柔性制造、远程协同、价值共享为特征的新型制造模式。

总结试点示范先进经验,形成钢铁行业智能制造发展路线图。制定《钢铁行业智能工厂参考架构》、《钢铁行业智能工厂评价导则》等系列标准,发挥标准引领作用,总结出可复制的先进经验,为行业普及奠定基础,为国家、行业组织开展智能工厂标杆遴选工作提供可信的支撑依据。

3、钢铁智能制造标准化咨询服务

充分发挥全国钢标准化技术委员会等资深专家团队的作用,对智能制造行业应用领域的国家政策、标准体系、标准研制等方面进行持续的跟踪研究,使标准化与智能化形成相互支撑、相互促进的良好态势。建立合理有效的钢铁行业智能制造标准应用评价指标体系,从考核、评优、引资等方面调动企业研制、应用智能制造标准的积极性,推动行业广泛应用。

为积极参与钢铁行业智能制造标准研制的企业提供国家标准化政策咨询、标准化对象和范围的可研、标准技术资料对比分析、标准化知识培训等专业服务。通过高质量的专业服务实现高质量的标准研制,进而更好地引领钢铁行业高质量发展。

4、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梁柏勇 18911030405liangbaiyong@cmisi.cn陈士英 13269877982chenshiying@cmisi.cn



内容来源:工业和信息化部装备工业一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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冶金工业信息标准研究院

冶金工业信息标准研究院成立于1963年,现为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举办的事业单位,是国内唯一集冶金信息研究、标准化服务、综合咨询、媒体宣传于一体的专业化科研机构。

冶金工业信息标准研究院拥有一支包括标准研制、综合咨询、信息研究、媒体宣传、知识产权服务、数据库建设等专业人才的高层次专家队伍。专业技术人员占总职工人数的89%,其中,高级以上职称人员占53%。承担过多项863、973、国家科技支撑计划、国家重点研发计划等研究项目,获得过省部级以上奖励207次,其中国家科学技术进步奖二等奖2项,三等奖2项,7项科研成果在全国科学大会上受到表彰。

主要业务为:承担国家科技图书文献中心(NSTL)冶金分中心任务,承担中国工程科技知识中心(CKCEST)冶金分中心任务,拥有国家工程咨询甲级资质,负责全国钢、铁矿石与直接还原铁、生铁及铁合金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工作,出版《世界金属导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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