数字经济发展,三年黄金期,各省各市,各行其道!
广东印发建设国家数字经济创新发展试验区工作方案
浙江省数字经济促进条例
《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推进数字经济发展的意见》
总体目标:到2025年,全区数字基础设施进一步完善,产业融合创新取得重大进展,数字化治理能力有较大提高,数字化公共服务能力进一步增强,数字经济对国民经济发展的先导作用和推动作用得到有效发挥。
发展重点:以“数字内蒙古”建设为核心,以“数字产业化”为推动,以“产业数字化”为主战场,以数字技术应用为重点。
总体目标:以“数字产业化、产业数字化、数字化治理”为发展主线,四川明确数字经济发展目标——2022年全省数字经济总量超2万亿元,成为创新驱动发展的重要力量。
发展重点:要做大做强大数据产业,打造“成德绵眉泸雅”大数据产业集聚区,建设3-5个大数据产业基地;加快发展人工智能产业;促进5G产业突破发展,大力建设“天府无线通信谷”、中国移动(成都)产业技术研究院、中国电信云锦天府5G应用产业园、中国联通5G创新中心等产业载体和创新平台;大力发展超高清视频产业;巩固发展电子信息基础产业;大力发展数字文创产业等。
《山西省加快推进数字经济发展的若干政策》
总体目标:到2022年,全省数字经济创新发展基础进一步筑实,信息产业保持高速增长,数字经济规模突破5000亿元;到2025年,全省数字经济迈入快速扩展期,与数字经济相适应的政策法规体系建立完善,全民数字素养明显提升,数字经济规模达到8000亿元。
发展重点:明确“网、智、数、器、芯”五大领域任务:“网”,提升网络设施能力;“智”,推进经济社会智能化转型;“数”,培育壮大新兴数字产业;“器”,提升电子信息产品制造能力;“芯”,支持半导体高端核心产业快速发展。
《山东省支持数字经济发展的意见》
总体目标:到2022年,数字经济与经济社会各领域融合的广度、深度显著增强,重要领域数字化转型率先完成,数字经济规模占地区生产总值比重年均提高2个百分点。
发展重点:围绕数字产业化、数字农业、智能制造、智慧服务、培育新业态5大任务,从加大要素供给、强化人才支撑、激发创新活力、培育市场主体、加强资金扶持等5方面,提出了19条具体的政策措施。其中,为激发创新活力,对获得省级及以上自然科学、技术发明、科学技术进步奖的数字技术企业,省财政一次性给予最高500万元奖励。
《上海加快发展数字经济推动实体经济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
总体目标:把握新一轮技术发展趋势,持续增强新时代上海数字经济发展新优势,坚定信心、保持定力,加快提升数字经济规模和质量。
发展重点:大力推动关键核心技术突破,吸引培育一大批成长性好、有发展潜力的优质企业,全力打造数字经济发展新亮点。强化责任落实,通过政策创新、体制创新,为数字经济发展营造良好环境,推动数字经济成为上海经济发展重要增长极。
《贵州省数字经济发展规划(2017-2020年)》
总体目标:到2020年,探索形成具有数字经济时代鲜明特征的创新发展道路,信息技术在三次产业中加快融合应用,数字经济发展水平显著提高,数字经济增加值占地区GDP的比重达到30%以上。
发展重点:发展资源型数字经济,释放数据资源新价值;发展技术型数字经济,打造信息产业新高地;发展融合型数字经济,激发转型升级新动能;发展服务型数字经济,培育数字应用新业态。
《广东省培育数字经济产业集群行动计划(2019—2025年)》
总体目标:建成“国家数字经济发展先导区”,力争2022年数字经济规模达7万亿元,占GDP比重接近55%,并为此将具体实施包括数字湾区建设在内的七大重点工程。
发展重点:以数字产业化和产业数字化为主线,聚焦数字政府建设,数字技术创新,数字基础设施建设,数字产业化发展,产业数字化转型以及新业态新产品培育等六大重点任务;深入实施社会治理数字化应用示范、重大创新平台建设,新型基础设施建设,数字经济产业创新集聚、工业互联网创新应用、数字农业发展示范、数字湾区建设等七大重点工程。
《广西数字经济发展规划(2018-2025年)》
总体目标:到2025年,全区发展形成具有较强核心竞争力的数字经济生态体系,带动实体经济实现大幅跃升,国际影响力显著增强,成为面向东盟的数字经济合作发展新高地和“一带一路”数字经济开放合作重要门户。
发展重点:以推进数字产业化和产业数字化为主线,以做强中国-东盟信息港为战略支点,加快发展新一代信息技术产业,大力推动互联网、大数据、人工智能和传统产业深度融合,夯实完善数字经济发展基础和治理体系,打造面向东盟的数字经济合作发展高地,构建形成具有广西特色的数字经济生态体系,推动我区经济发展由投资驱动、资源驱动向数据驱动、知识驱动转变,为扎实推进富民兴桂事业、奋力谱写新时代广西发展新篇章提供强有力支撑。
《湖南省数字经济发展规划(2020-2025年)》
总体目标:争取到2025年,全省数字经济规模进入全国前10强,突破2.5万亿元,数字经济占GDP比重达到45%,数字经济基础设施能力全面提升,数字治理体系初步完善,湖南成为全国数字经济创新引领区、产业聚集区和应用先导区。
发展重点:将实施10个重点工程,包括自主可控计算机及信息安全产业提升工程、新型显示器件产业壮大工程、集成电路产业成长工程、超高清视频产业培育工程、移动互联网产业提质工程、工业互联网创新发展工程、物联网产业强基工程、人工智能创新引领工程、大数据产业促进工程、区块链集成应用工程。
《浙江省数字经济五年倍增计划》
总体目标:坚持数字产业化、产业数字化,全面实施数字经济五年倍增计划,深入推进云上浙江、数字强省建设。支持杭州打造全国数字经济第一城、乌镇创建国家互联网创新发展综合试验区。
发展重点:培育发展数字安防、新能源汽车、绿色石化、现代纺织等一批先进制造业集群,争创人工智能、生物医药、航空航天、集成电路、新材料等产业新优势;联动推进制造强省和网络强省建设。率先开展5G商用,推广应用城市大脑和电子发票,加快建设移动支付之省,争创国家数字经济示范省;设立100亿元数字经济产业基金;重点打造100个“无人车间”“无人工厂”,扶持100个骨干数字企业,推进100个数字化重大项目,实施100个园区数字化改造,力争数字经济核心产业增加值增长15%以上。
深圳市数字经济产业创新发展实施方案(2021—2023年)
苏州数字经济和数字化发展三年行动计划(2021-2023)
石家庄出台数字经济发展规划(2020-2025)
郑州市加快数字经济发展实施方案(2020—2022年)
杭州市全面推进"三化融合"打造全国数字经济第一城行动计划(2018-2022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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