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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料丨广东省惠州市国土空间生态修复规划(2021-2035年)文本

崔老师 有很多人咨询
2024-09-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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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县、区人民政府,市直相关部门:

  《惠州市国土空间生态修复规划(2021-2035年)》已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惠州市自然资源局

  2024年4月10日 

  惠州市国土空间生态修复规划   (2021-2035年)

  二〇二四年四月

  目 录

  前 言

  第一章 总则

  第一节 指导思想

  第二节 规划定位

  第三节 基本原则

  第四节 规划范围

  第五节 规划期限

  第六节 编制依据

  第二章 现状基础

  第一节 现状特征分析

  第二节 生态修复成效

  第三节 关键生态问题识别

  第三章 目标与格局

  第一节 规划目标

  第二节 指标体系

  第三节 生态系统保护修复格局

  第四章 系统推进生态空间保护修复

  第一节 维育山地森林

  第二节 保护修复河湖湿地

  第三节 保护修复海洋生态

  第四节 治理修复矿山环境

  第五章 统筹农业空间综合整治

  第一节 保护修复农业生产空间

  第二节 集约节约农村建设用地

  第三节 提升乡村生态景观品质

  第四节 强化农业空间生态功能

  第六章 提升城镇空间生态品质

  第一节 构筑蓝绿生态网络

  第二节 增强城市安全韧性

  第三节 推进绿色低碳社区建设

  第四节 活化利用特色景观资源

  第七章 构建生物多样性保护网络

  第一节 保育生物多样性重点区域

  第二节 保护修复生物迁徙廊道

  第三节 加强珍稀生物监测与管理

  第八章 保护修复分区与重点工程

  第一节 生态修复分区

  第二节 生态修复重点工程

  第三节 近期行动计划

  第九章 实施保障

  第一节 强化组织领导

  第二节 加强规划传导

  第三节 完善资金筹措

  第四节 健全监督评估

  第五节 实现生态价值

  第六节 加强公众参与


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以前所未有的力度抓生态文明建设,全方位、全地域、全过程加强生态环境保护,部署开展一系列根本性、开创性、长远性工作,为新时代大力推进国土空间生态修复提供了方向指引和根本遵循。党的二十大报告进一步强调,中国式现代化是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现代化。尊重自然、顺应自然、保护自然,是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的内在要求。必须牢固树立和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理念,站在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高度谋划发展。实施国土空间生态修复是加快生态文明建设的重要任务,是守住自然生态安全边界、促进自然生态系统多样性、稳定性、持续性的重要保障,是满足人民群众对良好生态环境殷切期盼的重要途径,也是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理念、实现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重要举措。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2020年6月3日,国家发展改革委和自然资源部联合印发《全国重要生态系统保护和修复重大工程总体规划(2021-2035年)》,对我国今后一段时期重要生态系统保护和修复工作作出系统谋划。为进一步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生态修复工作决策部署和省委、省政府相关工作安排,广东省自然资源厅于2023年5月印发《广东省国土空间生态修复规划(2021-2035年)》,对全省生态修复工作进行部署。

改革开放以来,惠州市凭借区位优势跻身粤港澳大湾区经济发展的前沿地带,社会经济和城镇化快速发展的同时也带来了自然生态空间被蚕食、局部生态环境遭受污染、生态系统稳定性受到威胁以及潜在自然灾害风险等问题。系统开展惠州市国土空间生态修复规划编制和生态保护修复工作是惠州市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的重要体现,是以中国式现代化本质要求的深刻内涵为主线,以绿美广东生态建设为引领,提高全市资源环境承载能力、提升生态系统服务功能的现实要求,也是促进全市绿色高质量和可持续发展的必然选择。

第一章 总则

第一节 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入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对广东系列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全面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统筹推进山水林田湖草沙整体保护、系统修复和综合治理的部署,履行自然资源部门统一行使所有国土空间生态保护修复职责,认真落实省委、省政府工作部署,统筹山水林田湖草沙一体化保护和修复,系统部署和有效实施重要生态系统保护和修复重大工程,提升惠州市国土空间生态系统质量和空间品质,为推进百县千镇万村高质量发展工程和绿美惠州生态建设做强生态支撑,促进人与自然和谐共生。

第二节 规划定位

本规划是新时期惠州市国土空间规划体系中的重要专项规划之一,是惠州市推动绿色发展、促进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重要举措,是落实惠州市国土空间总体规划中生态保护修复、自然资源保护与利用等相关目标和任务,统筹全市国土空间生态保护修复工作的行动纲领,是指导各县(区)编制县级生态保护修复规划、生态保护修复项目方案,实施生态保护修复工作的主要依据。惠州市域范围内与国土空间生态保护修复相关的行为,应符合本规划。

第三节 基本原则

整体保护,系统修复。坚持山水林田湖草沙一体化保护和系统治理,综合考虑自然地理单元的完整性、物种栖息地的联通性以及自然生态要素与农田、城市等人工生态系统的关联性,以生态保护修复分区统筹山水林田湖草沙一体化系统保护和修复,提升生态系统多样性、稳定性、持续性。

精准施策,责任明晰。针对不同区域的生态环境问题和生态系统特点,因地制宜、多措并举、精准施策,科学设置重点工程和项目,合理制定有针对性、可操作的差异化政策措施,细化落实相关责任主体,提高生态保护修复成效。

人地和谐,彰显价值。坚持尊重自然、顺应自然、保护自然的原则,在尊重自然生态系统演化规律的前提下,挖掘自然资源领域生态产品,结合历史人文资源,畅通生态产品价值转化机制,促进实现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现代化。

第四节 规划范围

规划范围包括惠州市行政辖区内全部陆域和管辖海域国土空间,其中规划陆域面积11350.36平方公里,规划海域范围以海域勘界成果为准。

第五节 规划期限

本规划基期为2020年,期限为2021年至2035年。

第六节 编制依据

(一)法律法规

以下法律法规依据最新版本确定。

(1)《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

(2)《中华人民共和国矿产资源法》;

(3)《中华人民共和国海洋环境保护法》;

(4)《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

(5)《中华人民共和国湿地保护法》;

(6)《中华人民共和国草原法》;

(7)《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

(8)《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

(9)《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

(10)《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壤污染防治法》;

(11)《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

(12)《中华人民共和国自然保护区条例》;

(13)《土地复垦条例》;

(14)《矿山地质环境保护规定》;

(15)《海岸线占补实施办法(试行)》;

(16)《广东省土地管理条例》;

(17)《广东省湿地保护条例》;

(18)《广东省森林保护管理条例》;

(19)《广东省海域使用管理条例》;

(20)《惠州市西枝江水系水质保护条例》;

(21)《惠州西湖风景名胜区保护条例》;

其他相关法律法规。

(二)政策文件

(1)《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快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的意见》(2015年4月25日);

(2)《国土资源部 财政部 环境保护部 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 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加快建设绿色矿山的实施意见》(国土资规〔2017〕4号);

(3)《国土资源部关于印发〈自然生态空间用途管制办法(试行)〉的通知》(国土资发〔2017〕33号);

(4)《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建立国土空间规划体系并监督实施的若干意见》(中发〔2019〕18号);

(5)《自然资源部关于探索利用市场化方式推进矿山生态修复的意见》(自然资规〔2019〕6号);

(6)《自然资源部关于开展全域土地综合整治试点工作的通知》(自然资发〔2019〕194号);

(7)《财政部办公厅 自然资源部办公厅 生态环境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山水林田湖草生态保护修复工程试点的通知》(财办资环〔2020〕15号);

(8)《自然资源部办公厅关于开展省级国土空间生态修复规划编制工作的通知》(自然资办发〔2020〕45号);

(9)《自然资源部 国家林业和草原局关于印发〈红树林保护修复专项行动(2020-2025年)〉的通知》(自然资发〔2020〕135号);

(10)《自然资源部办公厅 水利部办公厅 发展改革委办公厅 财政部办公厅关于印发〈海岸带保护修复工程工作方案〉的通知》(自然资办函〔2020〕509号);

(11)《自然资源部 生态环境部 国家林业和草原局关于加强生态保护红线管理的通知(试行)》(自然资发〔2022〕142号);

(12)《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广东省加强滨海湿地保护严格管控围填海实施方案〉的通知》(粤府〔2019〕33号);

(13)《广东省自然资源厅关于印发〈广东省国土空间生态修复规划(2020-2035年)编制工作方案〉的通知》(粤自然资发〔2019〕38号);

(14)《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广东省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工作办法(试行)〉的通知》(粤办函〔2020〕219号);

(15)《中共广东省委 广东省人民政府印发〈关于建立国土空间规划体系并监督实施的若干措施〉的通知》(粤发〔2021〕5号);

(16)《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科学绿化的实施意见》(粤府办〔2021〕48号);

(17)《广东省自然资源厅关于印发〈广东省都市圈国土空间规划协调指引〉的通知》(粤自然资规划〔2022〕1786号);

(18)《中共广东省委关于深入推进绿美广东生态建设的决定》(2022年12月8日);

(19)《惠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惠州市建立国土空间规划体系并加强监督管理的实施方案〉的通知》(惠府办〔2021〕6号);

(20)《中共惠州市委 惠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惠州市贯彻落实中共广东省委关于深入推进绿美广东生态建设的决定的实施方案〉的通知》(惠市委发〔2023〕5号);

其他相关政策文件。

(三)指南规范

(1)《国土空间生态保护修复工程实施方案编制规程》;

(2)《国土空间生态保护修复工程验收规范》;

(3)《资源环境承载能力和国土空间开发适宜性评价指南(试行)》;

(4)《国土空间调查、规划、用途管制用地用海分类指南》;

(5)《山水林田湖草生态保护修复工程指南(试行)》;

(6)《市级国土空间总体规划编制指南(试行)》;

(7)《市级国土空间总体规划数据库规范(试行)》;

(8)《生态环境状况评价技术规范》;

(9)《全域土地综合整治试点实施要点(试行)》;

(10)《海洋生态修复技术指南(试行)》;

(11)《陆生野生动物廊道设计技术规程》;

(12)《河湖生态修复工程运行与维护技术导则》;

(13)《退耕还林还草作业设计技术规定》;

(14)《围填海工程生态建设技术指南(试行)》;

(15)《海洋生态损害评估技术指南(试行)》;

(16)《红树林生态修复手册》;

(17)《矿山生态修复技术规范》;

(18)《广东省县级国土空间生态修复规划编制指南》;

(19)《广东省地质灾害治理工程生态修复指引(试行)》;

(20)《广东省林业生态工程施工监理技术规程》;

(21)《广东省海岸线价值评估技术规范》;

(22)《广东省自然保护区主要生态因子监测技术规范》;

(23)《广东省矿山生态修复技术指南(试行)》;

其他相关标准规范。

(四)相关规划

(1)《全国重要生态系统保护和修复重大工程总体规划(2021-2035年)》;

(2)《生态保护和修复支撑体系重大工程建设规划(2021-2035年)》;

(3)《海岸带生态保护和修复重大工程建设规划(2021-2035年)》;

(4)《国家公园等自然保护地建设及野生动植物保护重大工程建设规划(2021-2035年)》;

(5)《广东省国土空间规划(2021-2035年)》;

(6)《广东省重要生态系统保护和修复重大工程总体规划(2021-2035年)》;

(7)《广东省国土空间生态修复规划(2021-2035年)》;

(8)《广东省海岸带综合保护与利用总体规划》;

(9)《广东省美丽海湾规划(2019-2035年)》;

(10)《粤港澳大湾区水鸟生态廊道建设规划(2020-2025年)》;

(11)《广东万里碧道总体规划(2020-2035年)》;

(12)《广东省自然保护地规划(2021-2035)》;

(13)《广东省水土保持规划(2016-2030年)》;

(14)《惠州市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年)》;

(15)《惠州市水土保护规划(2016-2030年)》;

(16)《惠州市碧道总体规划(2020-2035年)》;

(17)《惠州市海绵城市专项规划》;

(18)《惠州市全域旅游发展总体规划(2020-2035年)》(征求意见稿);

(19)《惠州市区城市绿地系统规划(2023-2035年)》(征求意见稿);

(20)《惠州市生物多样性保护规划(2021-2030年)》(征求意见稿);

(21)《惠州市水土流失遥感调查成果报告》;

(22)《惠州市矿山生态修复五年行动方案(2023-2027年)》;

其他相关规划。

第二章 现状基础

第一节 现状特征分析

(一)背靠南岭、面朝南海、半城山色半城湖的自然地理格局

惠州市地处南岭山脉中段,莲花山脉西南麓,拥有被称为“岭南第一山”的罗浮山与被称为“北回归线上的绿洲”的南昆山;南临南海,海岸线曲折多湾,岬角、海湾相间排列,海洋生物资源丰富,拥有亚洲大陆架唯一的海龟自然保护区,巽寮湾被誉为“东方夏威夷”;中部以东江、西枝江等大江大河纵横交错作为城市主要脉络,与西湖、潼湖、红花湖等构成独特的水生态系统。市内山、江、湖、海、林、岛等自然生态要素丰富多样,形成“半城山色半城湖”的自然生态地理格局。

(二)地处全省生态安全格局中“两屏”“一廊”交汇区

两屏交汇。惠州市位于广东省生态安全格局中“粤港澳大湾区外围丘陵浅山生态屏障”和“蓝色海洋生态屏障”两大生态屏障交汇处;南昆山山脉、罗浮山山脉、莲花山山脉属于“粤港澳大湾区外围丘陵浅山生态屏障”的组成部分,连绵的山地森林承载着水土保持、水源涵养和生物多样性维护等重要生态功能;大亚湾-红海湾位于广东省“蓝色海洋生态屏障”中,承担着共育广东省“蓝色国土”的生态功能以及保障区域生态安全的功能。

廊道联通。全省生态安全格局中东江廊道自东向西从惠州市中部贯穿,东江、西枝江、增江等河流生态廊道为水鸟迁徙及鱼类洄游提供通道,连通区域各类生态要素,承担重要的生态联通功能。

(三)具备山水林田湖海生态要素齐全的组合优势

山峦环绕的天然生态屏障。惠州市地势北、东部高,中、西部低,东、南、北部多为山地丘陵,中部低山、丘陵、台地、平原相间,在丘陵、台地周围以及江河两岸有冲积阶地。市内拥有1000米以上的山峰共30余座。

淡水资源量大、质优且承载力强。惠州市境内多条河道纵横交错,多年平均水资源总量约为123.73亿立方米,多年平均过境水量180.3亿立方米,2020年本地人均水资源量达到1769立方米。

森林资源丰富且固碳能力强。2020年惠州市森林覆盖率达61.61%(高于全省58.61%),森林蓄积量4003.01万立方米,公益林455.53万亩,其中省级以上公益林占97.39%。2020年全市空气环境质量全国排名第九,在珠三角城市中排名第二,仅次于深圳市。

纯耕地面积较大且质量较高。惠州市耕地现状面积约136.68万亩,其中水田面积约99.06万亩,占耕地总面积的72.47%。全市耕地坡度基本在25°以下,其中坡度在6°以下耕地面积约133.26万亩,占耕地总面积的97.50%。

海洋资源丰富且分布相对集中。惠州市大亚湾是广东省内最大的半封闭型海湾,平均水深11米,无严重淤积,为省内优质的深水良港之一;全市水产资源种类繁多,拥有我国唯一的真鲷鱼类繁育场、广东唯一的马氏珠母贝自然苗场,也是多种珍稀水生种类的集中分布区和全省重要的水产养殖基地。全市共有大小岛屿162个,其中有居民海岛5个,无居民海岛157个,面积大于500平方米海岛122个。

(四)粤港澳大湾区生物多样性保护的重要地区之一

全球性珍稀动植物繁衍之地。惠州市共记录野生脊椎动物990种,其中珍稀濒危重点保护脊椎动物257种,约占全市脊椎动物物种数的25.96%,是同纬度少有的物种丰富地区;记录维管植物242科1155属3004种(含栽培种66科151属211种),其中珍稀濒危保护植物126种。全市拥有国家一级重点保护动物黑鹳、云豹、大灵猫、小灵猫、中华穿山甲等,国家二级重点保护动物蟒蛇、鸢、雀鹰、苍鹰、赤腹鹰、凤头鹰、红隼、燕隼、游隼、褐翅鸦鹃、小鸦鹃、青鼬、虎纹蛙、三线闭壳龟、苏门羚、中华秋沙鸭、藏酋猴等。惠东县港口度假区海龟湾是中国大陆海岸线上唯一的海龟“产床”。

全球水鸟迁徙重要节点。惠州市是全球东亚—澳大利亚水鸟迁徙路线上的重要节点,是国际水鸟迁徙的重要停歇地和越冬地。全市典型水鸟游禽和涉禽共计74种,约占全市鸟类22.22%。全市湿地面积55.38平方公里,其中沿海滩涂32.25平方公里,内陆滩涂20.56平方公里,红树林2.57平方公里。

(五)粤港澳大湾区极具生态产品价值实现潜力的城市

生态+旅游效益凸显。惠州市生态资源优越,截至2020年底,拥有86处自然保护地,巽寮湾成功创建省级旅游度假区,为市内外人民提供优质的生态休闲服务场所。依托“山水林田湖海”组合优势和丰富的自然生态、历史文化资源等,全市建成3A级以上景区40个,其中5A级景区2个,4A级旅游景区10个,具有较大生态产品价值实现潜力。

历史文化底蕴深厚。惠州市作为国家级历史文化名城,是岭东文化圈的发源地、东江流域千年政治文化中心以及客家四州之一。惠州水东骑楼商埠游径、孙中山文化遗产游径、古驿道文化遗产游径等入选粤港澳大湾区文化遗产游径,惠州古城历史文化游径、惠州将军故里历史文化游径、惠州罗浮仙境历史文化游径、东纵抗战历史文化游径、东征革命历史文化游径等入选广东省历史文化游径,历史文化资源丰厚、优势突出。

第二节 生态修复成效

(一)生态保护格局基本建立

惠州市重要生态空间和生物多样性得到保护,全市划定陆域生态保护红线面积约2101.15平方公里,占全市陆域面积的18.51%;划定海洋生态保护红线面积约1400.90平方公里,占全市管辖海域面积的30.99%。自然保护地整合优化工作深入推进,初步构建了全市自然保护地体系;其中,自然保护区23个、自然公园49个。全市森林覆盖率居珠三角城市第二位,建成国家森林城市。饮用水源地环境问题持续改善,湿地保护率23.9%,水质考核达标率88.9%。海洋生态环境逐步改善,近岸海水基本消除富营养化,入海河流消除劣五类水质,水产种质资源保护区环境得到保护。

(二)生态保护修复初显成效

惠州市获评全国首批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市,成功创建全国水生态文明城市,环境保护责任暨污染防治攻坚战考核获评省优秀。基本消除黑臭水体,东江干流水环境质量保持优良。海洋生态修复有序推进,近岸海水水质优良比例100%,修复海岸线70公里,种植红树林4166亩。开展新一轮绿化广东大行动,完成造林与生态修复60万亩,森林蓄积量增长14.6%。矿山地质环境治理稳步推进,完成矿山地质环境治理恢复与土地复垦工程34项,在采矿山完成治理面积216.74公顷,历史遗留矿山完成治理面积161.8公顷。空气质量稳居全国重点城市前10位。

(三)生态治理体系逐步完善

惠州市组建市自然资源局,统筹国土空间生态修复。逐步完善生态环境调查、监测、评估和考核等监管制度和标准规范。完成惠州市第三次全国国土调查、森林资源二类调查、生物多样性本底调查等工作,摸清全市山水林田湖海自然资源底数。推进“河长制”“林长制”的落实,强化森林、水资源保护管制。制定“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实施方案,落实责任、强化监管。基本建立归属清晰、权责明确、保护严格、流转顺畅、监管有效的自然资源资产产权制度,为统筹推进自然资源统一调查监测评价和确权登记、强化生态整体保护和系统修复提供了制度保障。

第三节 关键生态问题识别

(一)部分山体存在水土流失现象,影响生态安全

州市每年4-9月汛期降雨量占全年总降雨量的80%以上,莲花山、南昆山等东、北部丘陵山地区本身地质环境条件脆弱,较易发生山体滑坡、泥石流、崩塌等地质灾害。东江沿岸和大亚湾沿海等区域的坡地开发和生产建设等人为工程活动造成山体侵蚀、崩塌、滑坡等地质灾害易发,导致生态系统功能下降。

(二)水质总体较好,部分河流存在污染问题

惠州市顺利完成水污染防治攻坚战目标任务,全市水生态环境质量得到有效提升,地表水国省考断面全面达标,九大水系112条主要一级支流水质达标率超过90%。少数支流仍存在局部污染问题,如淡水河等部分支流在汛期存在水质波动情况。西湖水环境生态环境质量有待提升,连通性有待加强。全市各类水库中,庙滩水库及一批小型水库水质较差,水体富营养化程度较高。

(三)人工及中幼林、商品林占比大,森林生态系统服务功能不足

惠州市商品林占林地总面积超60%以上,具有重要生态功能的Ⅰ、Ⅱ级林地占比不到三成,自然度等级为Ⅰ级的森林面积比例只有0.49%,自然度IV级以下的林地面积占比超60%以上,全市林地总体上受人为干扰程度较大,森林生态系统服务功能相对较弱。莲花山、罗浮山等东部、北部生态屏障区内有部分质量较差的桉树林,树种单一、森林群落结构简单,净化水质、涵养水源、水土保持等生态系统服务功能有待提升。

(四)长效管护机制未尽完善,农用地土壤存在污染现象

惠州市耕地总面积呈现逐年减少趋势,2018年以来流出的耕地总面积为18199亩,主要原因为农业结构调整,其中,流向园地(以果园为主)的面积为9188亩,占比超过一半;流向城镇村及工矿用地(以建制镇为主)的面积为4863亩,占比为26.72%。农用地土壤污染防治压力大,部分土壤重金属元素环境背景值偏高,存在不合理施用化肥、农药以及畜禽粪便直接排放等问题,电子产业、石油化工产业产生的废弃物成为土壤污染风险源。近年来农村建设用地粗放发展,部分村庄空心化和土地闲置问题与农村地区较为广泛新建农房需求并存,乡村风貌建设和农村长效管护机制有待提升。

(五)岸线开发利用与保护矛盾突出,海洋生态遭局部破坏

惠州市历史遗留围填海、围塘养殖等开发活动造成自然岸线受损、海岸侵蚀,湿地滩涂退化、生物多样性降低、公众亲海空间品质低等。珊瑚礁、海草床等生态系统保护力度不够。海洋灾害及环境风险防范能力不足,台风和风暴潮等海洋灾害加重海岸侵蚀与致灾程度。同时,核电热电温排水造成局部海域升温,陆源污染物直排入海、海水养殖、过度捕捞等活动导致浮游植物密度偏高,浮游动物、底栖生物密度和生物量偏离海区正常水平,海洋生态系统呈亚健康状态。

(六)城镇生态品质仍有待提升,城市内涝风险较高

惠州市公共绿地分布不均,市级综合公园和专类公园主要集中在惠城区,且绿地率明显高于其他各县(区)。绿地未成体系且功能单一,现状公园绿地及广场用地与周边自然保护地、山水资源间缺乏有机联系,已建绿道大部分呈碎片化分布,高品质的生态服务较为匮乏。惠城区、惠阳区、仲恺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以下简称“仲恺高新区”)、大亚湾经济技术开发区(以下简称“大亚湾开发区”)、博罗县西部等部分地区地势较低,市政排涝设施建设等级不足,澳头街道、霞涌街道、稔平半岛等城市建成区河道、路面等硬质化造成渗、蓄能力降低,在台风、风暴潮等海洋灾害影响下,均存在不同程度的内涝风险,城市应对气候变化能力有待提升。

(七)废弃矿山生态修复治理任务重、资金投入大

惠州市废弃矿山图斑数量较多,开采矿种主要以建筑石料为主,普遍存在原始地貌景观挖损、破坏等问题,影响植物群落生境,容易引发矿山地质灾害。截至2023年底,全市共有未治理的废弃矿山面积1659.07公顷,其中历史遗留矿山394.82公顷,有责任主体的废弃矿山1264.25公顷,修复治理任务重。目前矿山生态修复机制单一,市场化生态修复项目较少,财政资金压力较大。此外,矿山生态修复项目受政策约束影响较大、修复收益难以保障,社会资本参与积极性较低。

(八)生态产品价值转化与实现尚不充分

惠州市生态产业化和产业生态化不足,农业集约化、绿色化程度较低,海洋空间及废弃矿山资源开发利用方式较为粗放,优质的生态旅游资源仍有待充分挖掘利用和品牌化提升。全市生态产品价值实现机制尚不成熟,自然资源统一确权登记、生态保护补偿、生态产品价值核算评估和引导社会资本参与生态保护修复等工作仍处于起步阶段,未形成系统性、综合性的生态产品价值实现机制。

第三章 目标与格局

第一节 规划目标

统筹山水林田湖草沙一体化保护和修复,筑牢生态安全屏障,维护生态系统多样性、稳定性与持续性,支撑全市“1+1+1”国土空间开发保护格局,着力将惠州建设成为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湾区城市。

到2025年,自然保护地体系初步建立,保护修复成效显著,重要生物物种得到有效保护;森林蓄积量增加,森林生态功能得到提升;水环境和水生态得到改善;生态廊道体系初步建立,连通性提升;海洋生态保护建设持续推进,红树林、珊瑚礁生态系统得到保护;城乡人居生活品质得到提升,土地利用更加集约高效,历史文化底蕴得以凸显;生态修复实施管理体系初步建立,生态文明建设迈入新境界。

到2035年,一是建成现代优美花园城市,通山达海、半城山色半城湖的城市景观风貌特色进一步凸显,蓝绿共生的城市生态网络更加高效畅达,历史文化传承与城市活力充分融合,更加宜居宜业宜游、令人向往的现代优美花园城市全面建成。二是打造成为绿色高质量发展城市典范,生态产业化、产业生态化得以实现,降碳、减污、扩绿、增长协同推进,绿色、低碳的生产方式和生活方式全面形成,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典范城市得以建成。三是绿水青山生态优势和“两山”转化优势进一步彰显,各类生态问题得到有效解决,森林、湿地、河流湖泊等生态系统多样性、稳定性、持续性得到全面提升;海洋生态环境根本好转,红树林、珊瑚礁等典型海洋生态系统得到有效保护,近岸海水水质稳定达标;生态廊道网络构建完善,生物多样性得到有效保护;应对气候变化和抵抗自然灾害能力显著增强;生态产品价值实现机制更加畅通,优质生态产品供给能力、转化效益显著提升。

第二节 指标体系

筑牢“北屏南湾,一江多廊”的生态保护格局,以本地适宜的生态系统为参照,结合社会经济发展支撑能力,科学制定生态修复目标指标体系,打造形成粤港澳大湾区水源涵养区、粤港澳大湾区生物多样性集中保护区、粤港澳大湾区都市农业高质量发展支撑区、深圳都市圈森林海洋碳汇核心区,支撑实现国土空间安全优质、生态系统健康稳定、人与自然和谐共生、景观风貌美丽宜人的愿景。

表3-1 惠州市国土空间生态保护修复目标指标体系

第三节 生态系统保护修复格局

(一)筑牢“北屏南湾,一江多廊”生态保护格局

落实省生态修复规划“三屏五江多廊道”生态安全格局、市国土空间总体规划“1+1+1”国土空间开发保护格局,衔接相关规划目标及任务安排,结合市域生态修复需求,筑牢粤港澳大湾区外围丘陵浅山生态屏障和蓝色海洋生态屏障,构建惠州市“北屏南湾,一江多廊”生态保护格局。

北屏主要是指北部南昆山、罗浮山、莲花山山脉组成的粤港澳大湾区外围丘陵浅山生态屏障。重点加强生态屏障的整体性保护,强化与周边连绵山体的空间衔接和协同治理。

南湾主要是指大亚湾-红海湾组成的南部蓝色生态保护湾。重点加强滨海湿地、入海河口、红树林、珊瑚礁、海草床、海岛等典型海洋生态系统保护修复,积极开展海岛等海洋生态的保护与建设。

一江多廊主要指以东江为主干的水网廊道体系。构建具备水源涵养、生物迁徙、通风防护等多种功能的生态廊道体系,维系水生态系统完整性。

(二)建立生态空间分区分级管控体系

整合优化自然保护地体系推进各类自然保护地整合归并优化,形成由23个自然保护区、49个自然公园构成的自然保护地体系。根据各类自然保护地类型实行差别化管控,划定自然保护区1830.87平方公里,占自然保护地总面积的74.34%;划定自然公园632.10平方公里,占自然保护地总面积的25.66%。自然保护地依据国家相关政策进行分级分类管控,并纳入生态保护红线统筹管理。对于未纳入生态保护红线的自然保护地,在进行开发建设活动时应遵守相关规定。

严格划定生态保护红线。全市划定陆域生态保护红线面积约2101.15平方公里,划定海洋生态保护红线面积约1400.90平方公里。生态保护红线内依据国家相关政策进行严格管控,自然保护地核心保护区原则上禁止人为活动;核心保护区外禁止开发性、生产性建设活动,在符合法律法规的前提下仅允许对生态功能不造成破坏的有限人为活动。各级各类空间规划编制要符合生态保护红线的管控要求,发挥生态保护红线在国土空间开发保护中的底线作用。

合理划定生态管控区。衔接市级“双评价”中生态保护重要性评价和生态环境部门“三线一单”成果,充分考虑市域范围内未纳入生态保护红线的公益林、重要湿地、河流水系等重要生态空间,协调城镇与农业发展空间,划定生态控制区面积1967.62平方公里(不含海域)。生态控制区内强化生态保育和生态建设工作,控制对主导生态功能产生影响的开发建设活动、线性工程、市政基础设施和独立型特殊建设项目用地。

(三)构建通山联江达海的生态廊道网络

将山脉、水系、海湾等地貌单元作为生态要素连通的桥梁和纽带,构建具备水源涵养、生物迁徙、通风防护等多种功能的市域生态廊道体系,维护陆海生态系统的完整性。水源涵养功能生态廊道按照300-500米宽度进行管控,生物迁徙功能生态廊道按照60-100米宽度进行管控,通风防护功能的生态廊道按照100-300米宽度进行管控。各县(区)应在详细规划中落实生态廊道空间布局和管控要求,对廊道沿线地区的建筑高度、密度和形态等控制要求进行细化。禁止擅自占用、挖掘生态廊道,禁止破坏生态廊道内地形地貌、水体、植物的行为。

第四章 系统推进生态空间保护修复

以生态保护优先、自然恢复为主,筑牢“北屏南湾,一江多廊”的生态保护格局,统筹推进山水林田湖草沙一体化保护修复,切实增强森林、湿地、海洋三大生态系统的多样性、稳定性与持续性,显著提升生态系统功能,支撑生态产品价值转化。

第一节 维育山地森林

(一)严格保护山林生态系统

强化林地用途管制。加强林地分类分级管理保护,执行林木采伐限额管理制度,落实天然林和公益林的采伐管理规定,对纳入保护重点区域的天然林,全面停止商业性采伐,严管天然林地占用。完善公益林、天然林勘界定标工作,落实权属,强化林地用途管制。

加强山体保护修复。加强山体自然风貌保护,对涉及自然保护地、饮用水源保护区、历史文化名镇名村、名胜古迹和地质地貌遗迹的山体,严禁砍伐、烧荒、采石、挖沙、取土等损毁土地、植被行为。开发利用山体资源的,应当划定禁止建设区与限制建设区,采取有效措施,将山体的破坏控制到最低限度,并按照相关标准要求提升边坡生态景观。对自然因素导致的山体损毁,应实施森林生态修复工程。强化白盆珠水库等水土流失敏感区治理,结合全市地质灾害风险调查评价结果,对156处在册地灾隐患点及后续新增隐患点实施综合治理。

(二)精准提升森林质量与生态功能

强化公益林和天然林保护。加大公益林培育力度,精准提升公益林质量,优先改造公益林内疏残林、低效纯松林、纯桉林。优化公益林空间布局,将生态区位重要、生态环境脆弱区域的森林和林地划为公益林,提高公益林比例。健全天然林保护管护体系,合理划定天然林重点保护区域。以自然恢复为主、人工修复为辅,优先对公益林、天然林内原始次生林实行封山育林,逐步恢复退化森林生态功能,维育南亚热带季风常绿阔叶林生态系统。

引导低效林高质量改造。优化提升东江、西枝江流域,沿海第一重山,自然保护区、国有林场、森林公园、景区景点等区域受松材线虫病危害的松树林、低质低效桉树林、其他低质低效林,以及自然保护地内分布不合理的林分。对自然保护区、国有林场、水源保护区等重点生态区域实施封山育林,进一步增强森林生态系统稳定性和碳汇能力,增加森林碳储量。通过延长采伐周期、减免育林基金、发放森林抚育补贴、建设农业综合开发项目、投入林下经济项目资金等方式,实施林分林相改造,持续优化现有树种、林种结构,着力营造阔叶林、针阔混交林和复层林,逐步减少桉树纯林面积。

优化森林结构与分布格局。加强南昆山、莲花山、罗浮山、象头山等自然保护地原生南亚热带季风常绿阔叶林保护力度,增强森林生态系统固碳释氧、水源涵养、生物多样性保护、水土保持等重要生态功能。强化东江、西枝江等主要江河流域、重要水源地和大中型水库集雨区的水源涵养林、水土保持林建设,推进沿海防护林体系建设。通过封育管护、人工造林、补植套种等逐步提高森林的自然化程度和生态系统稳定性,增强生态效益;对低效林、残次林、纯林进行林相改造,大力提升混交林和大径级森林的比例,逐步构建以乡土树种为主、生物多样性水平丰富、水平结构上阔叶混交、垂直结构上乔灌草结合、林龄组成上多元化的复层异龄林结构的森林生态系统。

第二节 保护修复河湖湿地

(一)维系河流水网连通性

提升河流水系网络连通性。顺应流域上下游生态过程和生态联系,以东江、西枝江干支流水系为经络,加强河道清淤疏浚,建设鱼道等生态设施,提升水网连通性。以淡水河、西湖、金山湖流域为重点区域,实施水网疏浚贯通和生态补水工程,恢复河流连通性。落实生态流量管控的措施,保障河流生态基流,推进小水电清理整改工作及绿色升级改造工程,保障河湖基本生态流量下泄。

强化河流水环境治理。全面构建“源头减排-过程控制-末端治理”的系统化治水体系,推动工程治水向生态活水转变,提升水安全、改善水环境、促进水循环。深入推进东江、西枝江干支流协同治理,通过强化城镇及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入河排污口排查整治、生态环境监管执法等措施,有效控制入河污染,持续改善水环境质量。在江河源头区、水源涵养区、重要湿地等重点区域统筹推进地上地下水生态保护修复,开展调水引流、截污治污、河湖清淤等工程,保障水资源和水安全,提升水环境质量。加强重点区域水土流失治理及生态修复,开展水土保持、生态清洁的小流域建设。

(二)恢复河湖湿地生态系统

推进湖库湿地生态保护。以西湖、潼湖和金山湖等重要湿地为保护和修复重点,修复退化湿地,恢复水文条件和水环境质量,控制杂食性鱼类密度,提高鱼类种群数量,构建底栖动物群落,恢复水鸟等野生动植物生境及栖息地。加强其他中小湿地的保护,保留和构建滩涂、池塘、水田等多种湿地类型,促进湿地植被的顺向自然演替,形成不同湿地相互协同配合的多层次湿地生物多样性支撑体系。推进潼湖国家湿地公园建设,构建以湿地公园为引领,以自然湿地为主体,以人工湿地为补充的湿地公园网络,全面提升河湖湿地生态服务功能,维育湿地生物多样性,充分拓展湿地公园文化功能。

维护河流生态系统。以东江流域水安全和河流生态系统功能恢复为重点,加强东江、西枝江及流域内重要河道生态保护修复,推动东江饮水思源生态长廊碧道的建设。加强河湖缓冲带建设,推动在西枝江、沙河、淡水河、潼湖水等水体周边一定范围划定生态缓冲带,保留由乡土植物构成的草丛地带,积极开展生态缓冲带综合整治。在完成沿河、环湖截污治污的基础上,通过河流水体生态修复、岸线生态修复、河流地形地貌多样性维护与修复等措施,提升水体水质,提高岸线生态化程度,增强江心洲、河漫滩生态功能。强化河流形态管控,加强河道采砂管理,严控非法采砂、非法捕鱼等影响河流生态的行为。

第三节 保护修复海洋生态

(一)整治修复海岸带

加强岸线保护修复。开展岸滩整治与生态修复,重点修复大亚湾澳头、惠东县范和港大星山和考洲洋等自然岸线,最大程度地修复海岸自然形态、地貌和植被单元,恢复和改善海岸生态功能,提升海岸防灾减灾能力。开展砂质岸滩和亲水岸线整治与修复,清退非法、不合理人工构筑物。加大海岸线、沿海基干林带的建设和保护力度。严格实行海岸带用途管控,落实岸线占补平衡管理,根据海岸线自然资源条件和开发程度实行分类保护,确保自然岸线保有率达到要求。

加强滨海公共岸线景观建设。严格保护自然岸线,重点加强小桂湾、霞涌、稔山、巽寮中区等生活岸线和平海湾、盐洲岛等旅游岸线的景观风貌建设。强化海水浴场、滨海旅游度假区等亲海岸段入海污染源排查整治,拓展公众亲海岸滩岸线,完善公共服务设施配套,提升亲海空间品质。

加强红树林和滨海湿地系统保护修复。推进全球候鸟迁徙路线重要节点的保护与修复。以创建万亩级红树林示范区为目标,在惠东县开展红树林生态种植,因地制宜开展退化红树林的生态修复和堤前非林地滩涂的红树林群落构建,提高红树林生态系统稳定性,打造滨海地区海洋生态安全屏障。开展滨海湿地长期监测,监测红树林植被、底栖生物等长期变化趋势。建设具有居民休闲游憩功能的湿地型生态节点,打造展示环大亚湾地区生物多样性的湿地示范区。

(二)保护修复海岛

集约高效利用有居民海岛。加强有居民海岛沙滩、森林植被、淡水、珍稀动植物及其栖息地、典型地形地貌等以及周边海域生态系统的保护;对海岛周边500米范围内陆域、海域空间利用与海洋生态环境保护等相关内容实施严密监控。严格限制和控制挖砂等可能引起周边自然地形地貌改变的人类活动,逐步清理清退违法、无序的海上养殖等活动。优化有居民海岛岸线保护与利用格局,鼓励采取保护性岸线利用方式,维护海岸功能,改善海岸景观,提升岸线价值;盘活有居民海岛土地资源,加强基础设施建设,改善人居环境,创建宜居、宜游、宜业的和美海岛。

加强无居民海岛的分类保护与管理。推进重点无居民海岛岸线勘测、地形测量、资源环境和开发利用现状调查、生态评估等基础性工作,进一步推动海岛受损生态系统修复,加强海岛岸线保护。坚持集约节约用岛,科学规划,严格控制海洋发展区内无居民海岛用岛规模和用途;生态保护区内无居民海岛按照生态保护红线相关管理办法及相关法律法规进行管理,禁止未经审批的海岛开发利用行为,禁止炸岩炸礁、填海连岛、实体坝连岛、沙滩建造永久建筑物及其他可能造成海岛生态系统破坏及自然地形、地貌改变的行为。

(三)建设美丽海湾

  依托海湾自然禀赋和特色,将区域内大亚湾和红海湾划分为8个岸段:惠州红海湾-考洲洋段,惠州双月湾(红海湾、大亚湾各含部分),大亚湾-巽寮岸段,大亚湾-范和湾段,大亚湾-霞涌岸段,大亚湾-石化区,大亚湾-澳头湾,大亚湾-大三门岛(海岛部分),分批次分岸段开展美丽海湾建设。

编制实施“一湾一策”综合治理规划,加强重点旅游资源的保护性开发,打造滨海旅游度假区,推动美丽海湾建设。加快广东省滨海旅游公路惠州段和滨海旅游慢行系统规划建设,有效串联滨海旅游景区景点。建设强化陆海联系的生态廊道,优先建设范和湾、考洲洋海岸线、惠东海龟国家级自然保护区、巽寮湾旅游度假区与内陆连通的绿道,以及笔架山森林公园和铁炉嶂森林公园与海岸连通的绿道,串联海岸线和公园体系,形成步行优先的生态廊道系统。推动环考洲洋旅游整体保护和开发,规划建设惠州好招楼市级湿地公园等景区景点,依托核电、中科院“两大科学装置”等项目发展工业旅游、科普教育、健康疗养等旅游产品,探索建设环考洲洋马拉松赛道、自行车赛道、跑车赛道,打造全省美丽海湾示范区。到2025年基本建成考洲洋(红海湾)、范和湾(大亚湾)2个美丽海湾。

第四节 治理修复矿山环境

(一)整治修复废弃矿山

推进废弃矿山生态修复。根据省级相关部署,编制实施惠州市矿山生态修复五年行动方案,因矿施策、因地制宜,合理选用自然修复、工程治理和转型利用等方式,完成全市废弃矿山的生态修复工作。

探索矿山市场化修复路径。合理利用废弃矿山土地资源与生态修复过程中产生的土石料,积极引入社会资本激活矿山生态修复动力。以仲恺潼湖花果山片区矿山综合利用为重点,打造成为粤港澳大湾区生态产业联动发展创新示范区。推动博罗县湖镇镇显岗村伯祥石场市场化生态修复,探索实施“生态修复+资源利用+产业融合”的废弃矿山、尾矿库土地综合修复利用模式。探索“矿地利用+”的废弃矿区综合利用模式,实现修复生态环境、消除矿山地质环境问题和盘活土地资源的“三赢”。

(二)建设绿色矿山

全面建设绿色矿山。生产矿山通过科技创新、资源整合、管理创新,改进和优化生产工艺流程,提升资源循环利用水平,建设绿色矿山。新建矿山严格按照绿色矿山标准要求进行规划、设计、建设和运营管理,并加强后续监督管理,督促限期内达到绿色矿山建设标准。

推动绿色矿业发展。借鉴国内外绿色矿业发展的先进经验,围绕矿产资源勘查、开采、利用、加工等产业链各环节制定绿色矿业实施路径。推广绿色勘察理念,持续落实绿色勘察,实现矿产资源开发与区域发展、生态保护相协调,构建绿色矿业发展格局。

(三)创新矿山管理机制

统筹矿产资源开发与生态保护关系严禁在生态保护红线、各类规划划定的禁止开采区域以及各类环境敏感点和生活设施最短直线距离达不到安全距离规定的范围内设置矿山。建立矿山联合踏勘制度,组织相关行政主管部门,共同对拟新立、扩界的矿山开发利用项目进行批前联合审查,形成集体决策意见,实行“一票否决”。

建立矿山生态环境修复销号制度。制定销号门槛和工作流程,实行清单式管理,做到“一个(生态环境)整改问题、一张销号确认表、一本销号台账”,形成“发现问题—落实整改—核查验收—销号”的闭环管理制度,建立“不再欠新账,加快还旧账”的矿山地质环境恢复和综合治理的新局面。

建设智慧矿管综合监管平台。利用科技管矿手段对矿山开采、复绿及绿色矿山建设等环节进行实时监管。实现市级用户、县(区)级用户、矿山端用户的数据共享、互联互通,形成“天上看、地上查、视频探、网上管”的全方位监管体系,促进矿山规范有序生产和及时开展生态修复。

第五章 统筹农业空间综合整治

  以保持农田生态系统稳定性、增强农业空间生态功能、保护特色农业功能区、提高耕地质量、提升土地利用效率为重点,依托全域土地综合整治工作,以点带面,统筹农业空间综合整治布局,优化生产、生活及生态空间格局,支撑乡村振兴。

第一节 保护修复农业生产空间 

(一)加强耕地保护与质量提升

强化底线思维。严格落实耕地和永久基本农田保护制度,强化耕地用途管制,严格管控耕地转为其他农用地,严格控制新增建设占用耕地,引导建设不占或少占耕地,强化永久基本农田对各类建设布局的约束。严格粮食安全责任制考核,确保粮食播种面积稳定,同时稳步提升粮食产能,提高粮食自给率。强化粮食基本保障能力,坚决遏制耕地“非农化”、防止耕地“非粮化”。落实耕地占补平衡政策,对耕地转为其他农用地及农业设施建设用地实行年度“进出平衡”。

提升耕地质量。完善农田水利等基础设施,优先在永久基本农田和粮食生产功能区等优质耕地集中连片的区域开展高标准农田建设。推进耕作层土壤剥离再利用工作,有序开展耕地轮作轮休,提高耕地质量等别,确保耕地合理有效利用。按照省下达规划任务建设高标准农田,新增建设和改造提升相结合,统筹发展高效节水灌溉;加大中低产田及退化、损毁农田改良修复力度,根据不同区域土壤性质和耕作模式,因地制宜推广秸秆还田腐熟、酸化改良、绿肥种植、测土配方施肥等技术,强化现代农业基础支撑。逐步推进有机肥替代化肥和种养循环,促进农业绿色发展。

(二)有序推进耕地恢复

通过实施土地整治,有序开展宜耕后备资源开发(如未利用地开垦、低效园地整治、残次林整治等)、耕地提质改造,增加可长期稳定利用的优质耕地,提升农田连片开发效率,完成国家、省下达的恢复耕地任务。引导零散破碎耕地集中连片布局,优先对杨侨镇、湖镇镇、多祝镇、柏塘镇、龙华镇等潜力区内的连片恢复类图斑开展土地整治,实现耕地数量有增加、质量有提升、布局有优化、生态有改善。

(三)加强农田土壤修复治理

加强农用地污染整治。强化土壤污染源头管控,稳步推进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和严格管控,持续推进农业面源污染治理,深入开展涉农重金属、重点行业企业排查与整治,重点提升博罗县公庄镇耕地土壤环境质量。加强灌溉水水质管理及废弃农膜回收利用,关注质量等级动态变化,严格控制污染输入,并推广科学合理的耕作制度。

完善农用地土壤调查评价监测工作。推进第三次全国土壤调查普查工作,查清惠州市土壤类型及分布规律、土壤资源现状及变化趋势。实施新的耕地质量评价标准,加快开展耕地质量分类。加强产地生态环境监测,制定受污染耕地修复利用计划,明确重点治理修复区域,形成耕地质量“一张图”管理。

第二节 集约节约农村建设用地

(一)有序推进农村低效建设用地整治

在村庄空心化和土地闲置现象严重的区域开展农村低效建设用地综合整治。稳妥有序推进农村旧房危房、闲置农房、闲置宅基地、空心村腾退和再利用,推动零星破旧的农村宅基地拆旧复垦、复绿,逐步腾挪农村低效工业用地,优化农村建设用地布局。按照国家相关管控要求,有序退出生态保护区、生态控制区内的零星现状低效建设用地,有效推进农村低效建设用地复耕复绿。

(二)积极开展存量建设用地整治

整合乡村存量民房及闲置公共服务设施资源,统筹推进微改造,培育发展乡村旅游、精品民宿、科普培训、生态体验等业态,推动“农房变客房、乡村变景区”。吸引本地及周边城市的客源到乡村、游乡村、住乡村,满足游客望山看水忆乡愁的需求。引导社会资本投入农民参与度高、受益面广的乡村旅游项目,鼓励农民以承包土地入股等形式与企业合作,有效盘活乡村闲置用地。

(三)开展全域土地综合整治

重点推进惠东县白花镇、龙门县龙江镇、博罗县麻陂镇等国家级、省级全域土地综合整治的实施。结合美丽乡村建设,以全域土地综合整治为抓手,开展农用地、低效建设用地整理和乡村生态保护修复工作,对村庄空心化、土地闲置现象严重、生态退化及环境破坏的区域实施土地综合治理,优化形成良田连片、村庄集中、产业集聚、生态优美的土地保护利用新格局。推动农村三产融合发展,发挥农业空间综合效益,助力乡村振兴。

第三节 提升乡村生态景观品质

一)推进农村环境整治

推动村容村貌提升。深入推进绿美广东、绿美惠州生态建设,积极开展乡村庭院和村庄绿化美化,打造连片美丽家园。推进田园生态景观品质提升,立足农田生物多样性,运用稻田、花海等自然景观元素,因地制宜建设生态路、生态田埂和植物篱带,提升农田保水涵养、休闲休憩和生态旅游服务能力,打造具有田园乡村韵律的生态生产景观;开展道路沿线及河流两岸的绿化美化,打造具有岭南特色的乡村美丽廊道。

加强农房管控与风貌提升。规范农民建房行为,做好农房建设全过程管理,加强农村宅基地管理和农房风貌管控,打造具有惠州客家特色的建筑风貌。统筹推进存量农房微改造和新建农房风貌塑造,清理整治农村破旧泥砖房,对有保护价值的泥砖房、青砖房进行加固修缮、活化利用,鼓励有条件的地区整村推进农房外立面改造。新建农房要依据镇村总体风貌定位,因地制宜地采用现代建造方式。

(二)推动和美乡村建设

聚焦乡土文化,体现惠州客家文化特色,推进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提升与公共基础设施改善,重点推进博罗县全域农村人居环境整治(省级)示范达标。开展农村生活垃圾治理、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农村厕所革命、乡村绿化美化建设等整治提升工作,强化生活垃圾收运源头管控,稳步推进生活垃圾强制分类,加强公厕与农村生活污水治理的有效衔接。完善污水处理设施,加快覆盖城乡的截污次支管网体系建设,有效降低污染。结合“四好农村路”、古驿道活化利用、万里碧道建设等工程,全面推进乡村振兴示范带创建工作,重点推进惠东县多祝镇、白盆珠镇以及龙门县龙城街道、平陵街道、龙江镇、龙田镇、蓝田瑶族乡等乡村振兴示范带建设。

第四节 强化农业空间生态功能

(一)推广绿色生态种养

推广农作物绿色生产推进农业投入品减量增效,全面推广测土配方施肥、机械深施、精准施肥、新型农家肥积造等新技术,实施果菜茶有机肥替代化肥行动。加强农业废弃物资源化利用,回收处理废旧地膜、农药包装废弃物,持续推进秸秆综合利用。在低洼田、易涝田、冬闲田推广示范“稻鱼共育”“稻鸭共生”等生态立体种养模式,改善农田生态,提升稻米品质,提高综合效益。

推广畜禽水产生态循环养殖。推进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实施畜禽养殖企业配套升级改造、畜禽养殖农牧循环一体化建设、畜禽粪污资源化处理中心建设、病死动物无害化处理中心建设等。加大无人机植保、节水灌溉、农膜回收、秸秆还田、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工厂化循环水养殖、深海网箱养殖等新型绿色高效机械装备技术的推广应用,实现绿色生态养殖。

(二)加强生态农业循环建设

依照“减量化、再利用、资源化”的生态农业循环建设原则发展农业循环经济,推进农业资源利用节约化、生产过程清洁化、产业链条生态化、废弃物利用资源化,持续提升农业农村减排固碳能力。充分挖掘乡村生态涵养、健康养生等方面的功能和资源,形成“农业+”多业态发展态势,发展多类型结合的农业生产方式,提升土地利用率和农业产出效益,构建循环农业体系,实现废弃物资源化利用,达到经济效益、社会效益、生态效益三丰收。

(三)推进农业空间多元化利用

立足地理区位和自然资源禀赋,深挖惠州东坡文化、东江红都文化、罗浮山道家养生文化等历史文化和地方名片,走好农、文、旅融合的发展道路。发展休闲农业和乡村旅游,打造乡村旅游集聚区和示范村。推进广东惠州小星山海域国家级海洋牧场示范区建设项目,发挥海洋牧场的生态价值。加强农业生态基础设施建设,修复农业农村生态景观,提升农业的生态价值、休闲价值和文化价值。推进农产品多元化开发、多层次利用、多环节增值,建设接“二”连“三”,三产融合的乡村经济发展新业态,实现农业空间多元化利用。

第六章 提升城镇空间生态品质

充分尊重城市发展规划以及生态本底,保护城市生态安全,加强城市蓝绿网络构建,畅通与自然生态系统有机联系。增强城市安全韧性,缓解城市内涝、海洋灾害等问题。推进绿色低碳社区建设,形成绿色低碳、宜居宜业宜游、景观优美的城镇空间。发挥城市蓝绿生态系统的景观功能,保护在惠州城市发展历史中有重要影响和意义的自然环境要素,推动生态与文化融合,打造一批特色生态休闲产品。

第一节 构筑蓝绿生态网络

(一)完善绿地网络结构

构建互联互通的城市绿色空间。以城市更新、土地整备等多种方式拓展城区绿色空间,提升公园覆盖率和服务能力。衔接城市“丰”字形交通主框架,高标准、高品质规划建设功能糅合互补、满足多元需求、有机融合的景区化大公园。依托绿道、碧道,建立蓝绿生态景观网络,有效连接“自然公园—城市公园—社区公园—口袋公园”四级公园体系,提升生态景观斑块的整体度和畅达度。至2035年,人均公园绿地面积达21平方米/人,建成区绿地率达42.5%,建成区绿化覆盖率达47%,新建碧道长度完成省下达目标。

科学提升城镇绿色空间品质。坚持保护优先、自然恢复为主,人工修复与自然恢复相结合,科学开展林草植被建设。推进绿廊绿道、立体增绿、林荫化建设和提质改造,保护并传承有地域特色的树木和公园。营造安全的儿童友好空间、文化诗意的青年交流空间、出门可享的老人活动空间,促进生态空间与城市功能融合。加强工业园区与居住区防护带建设,打造兼具休闲、办公功能的复合型生态产业园区,优化城市公共界面和商业办公环境。

(二)重塑活力河流水廊

重归清碧水畔。加强城市内水体治理,运用控源截污、水质净化等手段,改善河流水质。推进河道及硬化护岸生态化改造,提升生态岸线比例。维持和恢复河床底质的多样性和稳定性,营造有利于水生植物生长、底栖动物和鱼类觅食繁殖的河流生境。

建设河岸游憩系统。以碧道串联河岸沿线公共服务设施、体育运动设施、历史人文节点及公园绿地,加强水系空间连续性,营造城市风貌的线性展示轴。建设滨水休闲便捷惠民的河岸公园,增加活动空间、提升河流景观性,完善近水亲水配套设施,构建人水和谐的游憩系统。

第二节 增强城市安全韧性

(一)保护修复城市海绵体

保护城市植被、水体和湿地等自然“海绵体”,引导城市新区按照海绵城市建设标准推进各类设施建设,城市旧区结合旧城更新逐步推进道路、绿地、河流等的海绵化改造。重点解决黑臭水体、城市内涝等核心问题,改善旧区水生态环境。到2035年,全市建成区80%以上的面积达到目标要求。

(二)提升抵御自然灾害能力

修复城市河道的自然岸线,恢复河流、坑塘、湖库等水体的自然连通性,建设蓄滞洪区,提升城市水网区的防灾调蓄和生态代谢功能。推广绿色屋顶、透水铺装、雨水花园、下沉式绿地等海绵化设施,综合采取“渗、滞、蓄、净、用、排”等措施,发挥城市建筑、道路、绿地、水系等对雨水、海水的吸纳、蓄渗和缓释作用,实现自然积存、自然渗透、自然净化。

第三节 推进绿色低碳社区建设

(一)推进社区基础设施绿色化

全面开展绿色社区创建行动,完善水、电、气、路等配套基础设施,推广使用节能照明、节水器具等绿色产品材料。开展道路治理,合理规划停车区域、配建停车及充电设施,优化停车管理,发展步行和自行车道,引导绿色低碳出行。争取到2035年,城市社区100%达到创建要求。

(二)营造社区宜居环境

响应“无废城市”建设号召,践行绿色生活方式,开展社区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完善垃圾分类投放、分类收集、分类运输设施,提升城市垃圾回收利用率。充分利用现有信息平台,整合社区安保、车辆管理、公共设施管理、垃圾排放登记等数据信息,构建社区公共服务综合信息平台,提高社区信息化智能化水平。

(三)培育社区绿色文化

加强绿色社区宣传教育工作,充分利用社区公共服务综合信息平台、宣传栏、文化墙等渠道宣传生态文明理念、绿色社区创建信息,依托公园、步道建设生态科普平台,组织绿色发展、低碳环保课程,开展“社区环保日”“绿色生活节”等主题活动,倡导绿色消费、绿色出行、节约能源的绿色生活方式。

第四节 活化利用特色景观资源

(一)塑造精品旅游景区

创建海洋精品旅游休闲区。依托省级历史文化名镇平海镇的平海城门楼、惠东县范和古村等历史文化资源,挖掘周边港口的海产贸易、海龟保护等特色旅游资源,建设平海岭南海防文化旅游体验区。开辟海上游览航线,探索跳岛游等海岛旅游新模式,完善滨海旅游配套服务设施,打造现代化滨海旅游目的地。

打造淡水—秋长客家红色文化融合区。依托淡水街道邓仲元故居、崇雅书院和秋长街道叶挺故居等红色文化与客家文化资源,开发叶挺将军事迹展览、红色文化纪念品、邓仲元故居修复展览等项目,促进客家文化和红色文化联动发展。

建设良井霞角客家围屋建筑体验区。依托良井镇水尾仔围屋、城内围龙屋、大福地围屋等客家围屋,结合良井谭仙圣庙、周边乡村景观等资源,深入挖掘其客家文化、祠堂文化及乡土特色,办好客家文化展览展示平台,打造具有乡土生态特色的客家围屋体验区。

推动惠州西湖升级改造。以素雅幽深的山水为特征,以历史文化为底蕴,打造包括东坡文化主题区、国学文化主题区、东征文化主题区、名人纪念主题区、军旅文化主题区和郊野游览主题区在内的六大主题游览区域,建设以休闲观光和旅游为主要功能的魅力西湖景区。

(二)打造江海休闲游径

建设东江、西枝江特色山水人文碧道。加强东江干流碧道与滨江城区绿道、古驿道、慢行系统、游憩设施、特色历史文化节点的联通性,重点建设惠州历史城区、博罗古城、观音阁镇等特色文化及功能节点,形成古城沿江旅游景观带。依托白马河、安墩河、高潭水等水系,串联皇思扬村、田坑古城、粤赣湘边纵队纪念公园、中洞东江红都旅游区等历史文化资源,打造以红色文化、客家文化体验为特色的西枝江历史文旅径。

建设水上绿道游览线路。结合大亚湾海岸带生态系统保护修复、近岸海域整治、重要海湾生态系统保护修复工作,塑造美丽海岸和海湾景观。联动河海,串联各滨海旅游小镇、沿海沙滩和海上岛屿、好招楼湿地公园,发展滨海休闲度假、观光旅游和科普教育等项目,打造珠江口东岸滨海地区的海上旅游黄金线路。

第七章 构建生物多样性保护网络

以加强南亚热带季风常绿阔叶林植被维育、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植物调查保护、退化生态系统和野生物种生境恢复为重点,因地制宜构建促进物种迁徙、基因交流、能量流动的生态廊道,构建生境多样、联通完整的生物多样性保护网络,维护生态系统平衡稳定,有效保护具有岭南特色的珍稀濒危野生动植物物种及其遗传多样性。

第一节 保育生物多样性重点区域

(一)维护陆生生物多样性重点区域

整体推进南昆山、罗浮山、红花嶂-水东陂水库、象头山、莲花山、观洞水库、银瓶咀、黄巢嶂、铁炉嶂-银岭、笔架山、稔平半岛等生态源地的保护修复。加大原生南亚热带季风常绿阔叶林生态系统的保护力度,强化伯乐树、金毛狗、桫椤、香樟、格木、土沉香、穗花杉等国家重点保护野生植物的保护,逐步恢复原生南亚热带季风常绿阔叶林至顶极群落。海岸带地区加强秋茄、木榄、桐花树、老鼠簕、海漆、卤蕨、榄李、水黄皮、银叶树等红树林植被保护和修复。保护主要景观基质、生物物种和遗传物种资源。重点加强莲花山、南昆山、罗浮山、象头山等自然保护地的修复力度,强化生态公益林和生态保育林建设,保护主要景观基质、生物物种和遗传物种资源,推进野生动植物及其栖息地生境的恢复与营造,为极小种群植物和珍稀濒危野生动植物栖息、生存、繁衍提供安全和适宜的生态空间。

(二)保护水生生物多样性重点区域

重点加强广东惠东海龟国家级自然保护区、惠州大亚湾水产资源省级自然保护区等区域的保护修复,针对绿海龟、海草床、珊瑚礁等珍稀濒危物种以及重要经济鱼类的产卵场、孵育场、索饵场、越冬场和洄游通道等重要栖息地,实施禁渔期、禁渔区制度,实现水生生物资源有序繁殖。加强保种基地、原生境保护场、自然种苗区的建设,完善遗传资源保护场和保护区建设,保护地方优良品种。改善大亚湾、考洲洋等区域的红树林生境,提升红树林生态系统稳定性。

第二节 保护修复生物迁徙廊道

(一)维护动物迁徙生态廊道

以维护物种迁徙、基因交流、能量流动为出发点,优先关注象头山、南昆山、罗浮山、莲花山等自然保护地,加强中华穿山甲、林麝、小灵猫、大灵猫、红颊獴、赤麂、中华鬣羚等中大型哺乳动物生态廊道建设。根据不同动物习性和迁徙路径构建自然保护地内或各山体间生物栖息地网络,连接孤立的小型生态源地斑块,打通关键生物廊道和功能节点,在河川和交通干道等地建设跨越式生物通道,提高栖息地之间的空间连接性,扩大野生动物活动范围,促进物种基因交流,保护野生动物资源。

(二)修复水鸟迁徙生态廊道

以保护水鸟栖息地生境、保育水鸟物种多样性、扩大珍稀野生水鸟的种群规模为目标,构筑全球候鸟迁徙驿站,加强考洲洋等全球候鸟迁徙路线重要节点的湿地保护和修复,改善水鸟繁殖地、迁徙停歇地、越冬地环境质量。推动鹭类、鸻鹬类、雁鸭类等水鸟保护,支撑粤港澳大湾区水鸟生态廊道建设,推动廊道节点质量提升。加强潼湖湿地、西湖湿地、红花湖湿地、金山湖湿地等市域中部、南部平原水网区河湖湿地的保护与管理,重点开展优质混交林、植物隔离带、湿地多样化生境、观鸟平台建设,保护区域内滨水林地、河滩湿地以及地下水系统,建立生态踏脚石保护体系。积极推动沿海滩涂水鸟生态廊道建设,在近海湿地上种植海草床,在红树林生态系统内投放鱼苗并种植引鸟植物,建设宽度适宜的植物隔离带。

(三)保护水生生物洄游通道

以保障鱼类繁殖和洄游为主要目标,以东江、增江、西枝江等承载鱼类繁殖及洄游功能的重要水生态廊道为基础,重点关注鲥、波纹唇鱼、日本鳗鲡、水獭的主要生存区域,保护重要经济鱼类的产卵场与孵育场等敏感生态系统。提升水体生态质量,恢复流域和山区溪流自然水文和生境状态,开展水生态修复工程,严禁完全下闸截流,重建鱼类洄游通道,维持区域生态系统稳定。

第三节 加强珍稀生物监测与管理

(一)健全珍稀生物监测管理机制

按照自然保护地、野生动植物保护、森林资源管理等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严格控制矿产开发、工程建设使用林地等活动,加强对相关政策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建立巡护责任制、突发事件应急处置、生物资源损害和生态环境补偿标准和补偿办法等相关制度,减轻人为活动对珍稀物种的威胁。加强各级管护队伍建设,提升组织管理能力、业务技术水平,制定符合实际的管理方案和行动计划,提高生物多样性保护水平。

(二)提升珍稀生物监测管理信息化程度

充分运用大数据、3S技术、无人机等先进数字化手段,充分利用林长制智慧平台,强化自然保护地监测管理,制定全市珍稀濒危生物监测方案,及时记录、总结并备份监测数据,掌握关键物种、生态群落的动态变化信息,建立相关数据库,对生态环境、动植物资源现状进行长期有效的监测调查,开展物种保育研究和实践,维持和扩大种群,保障地区生物多样性维护功能的稳定。

(三)加强外来物种入侵与病虫害防治

建立外来入侵物种监测预警及风险管理机制,重点强化薇甘菊、白花鬼针草、凤眼莲等重大外来入侵物种的野外监测,对其生物学特性、入侵机制空间分布、扩散潜力等方面进行深化研究,应用物理机械清除、生物防治、化学防治等多种措施进行综合治理。重点开展松材线虫病、红火蚁防治,健全森林有害生物预测网络,制定各项测报制度,及时组织灾情调查,准确掌握病虫发展发生动态,做好病虫害防治,提升森林抗御病虫害能力。

第八章 保护修复分区与重点工程

第一节 生态修复分区

在自然地理要素分布的基础上,基于“社会—经济—自然”复合生态系统理论,以流域生态、城乡、海岸带等生态系统为载体,统筹森林生态系统、流域生态系统、农田生态系统、海洋典型生态系统、沿海湿地生态系统,结合行政区划,划分5大生态修复功能分区,指引惠州市生态修复工作。

(一)南昆山-罗浮山生物多样性保护与水土保持修复区

范围和分区:主要位于市域北部,包含市域范围内南昆山、罗浮山山脉、增江流域、天堂山水库、显岗水库等重要生态功能区。范围包括龙门县全域以及博罗县福田镇、长宁镇、湖镇镇、横河镇、柏塘镇、石坝镇、公庄镇、罗浮山风景名胜区。

区域概况:区内主要以森林生态系统为主,涵盖河流、农田、城乡聚落等多类生态系统,区域各生态要素活动交叉融合。区域森林覆盖率超70%,拥有南昆山、罗浮山两大山脉,是厚叶木莲、紫花红豆、毛叶茶、长叶竹柏、穗花杉、桫椤和中华鬣羚等珍稀濒危动植物的栖息地。增江自东北向西南流经龙门县,流域内支流众多,拥有天堂山水库、显岗水库等重要水库,具有保障区域水资源安全、水源涵养功能。增江河谷平原地带分布着农田、城乡生态系统,是人类生产、生活的重要空间。

主要生态问题:区域范围内桉树林、速生相思等森林生态功能较差的林种较多,森林群落结构简单,单位面积乔木蓄积量较低,具有生态屏障功能的Ⅰ级、Ⅱ级林地合计占比仅23.86%,森林生态系统服务功能相对较弱,对水质维护、水土保持以及区域生态屏障功能都造成一定的风险。历史遗留矿山整治难度较大,尤其是龙门县密溪林场、地派镇历史遗留矿山数量多、面积大。博罗县部分农用地存在污染的问题。

重点任务:重点加强南昆山-罗浮山山体生态屏障建设,开展桉树林改造,提高森林覆盖率及森林品质,增强林地生产力。培育大径木材林,提高森林生态服务功能。加强水土保持林建设和水土流失治理。强化废弃矿山整治工作,修复矿山地质地貌环境。持续监测受污染的农用地,从源头控制污染源,降低农产品污染风险。筑牢粤港澳大湾区外围生态屏障,维护区域生物多样性。

(二)莲花山森林水源涵养保育区

范围和分区:主要位于西枝江上游,包含莲花山、白盆珠水库饮用水源等重要生态功能区。范围包括惠东县高潭镇、安墩镇、白盆珠镇和宝口镇。

区域概况:区域以森林生态系统和河湖湿地生态系统为主,区域森林覆盖率高于全市平均水平,分布着全市重要的原始天然林以及公益林,是藏酋猴、中华穿山甲、水鹿、水獭和桫椤、华南五针松、大苞白山茶、紫纹兜兰、土沉香、苏铁蕨等珍稀濒危动植物栖息地。白盆珠水库是全市重要饮用水源保护区,承担着供港水安全以及保障区域水源涵养的功能。

主要生态问题:区域内存在较大面积桉树林,森林质量整体水平不高,影响水源涵养功能。白盆珠水库范围内存在水土流失问题,影响水源地水质和用水安全。

重点任务:重点加强莲花山山体自然形态保护,开展林分优化提升,培育大径木材林,强化山地森林环境保护修复工作。加强山体边坡保护,防治地质灾害。加强白盆珠水库水土流失综合治理,通过拦挡、截排水、清淤等工程措施以及种植大量水土保持林,林下套种混草,形成林草相结合的立体防护体系。

(三)东江流域水环境治理修复与城乡环境综合整治区

范围和分区:主要是东江干流流域范围,拥有象头山、观洞水库、潼湖、西湖、黄沙洞水库等重要功能区。范围包括仲恺高新区全域,惠城区横沥镇、芦洲镇、汝湖镇、水口街道、小金口街道、龙丰街道、江南街道、江北街道、桥西街道,博罗县园洲镇、石湾镇、罗阳街道、龙溪街道、龙华镇、泰美镇、麻陂镇、杨村镇、杨侨镇、石坝镇、观音阁镇,惠阳区镇隆镇。

区域概况:区域受人为活动影响较明显,以河湖湿地、农田、城镇聚落、森林等生态系统为主,东江干流自东向西流经全域,象头山是全市生物多样性保护重要区域,潼湖湿地是全省最大的内陆淡水湖湿地,具有重要的水源涵养、防洪压潮等功能,东江是饮用水源保护重要区域,沿东江干流的城乡区域是全市人为活动最为频繁的区域,演化出农田生态系统、城镇聚落,区域内部各生态系统之间关系密切。

主要生态问题:东江流域部分河涌污染治理不彻底,流域生境退化。象头山边缘地带桉树林较多,侵蚀生物生境,影响区域生物多样性。城市公共空间品质有待提升,绿地系统有待优化,市政管网等基础设施不完善,城市内涝风险较大。农村土地低效闲置用地多,用地效率低,盘活难度大,人居环境有待提升。宜耕后备资源不足,且分布细碎、零散,综合开发难度大。

重点任务:坚持以流域为单元,系统修复区域生态环境,以“保护东江水源安全,提升城乡居住品质”为目标,加强象头山桉树林改造和生物多样性保护维育,强化其生态斑块和廊道联通功能。加强河流、水库、湿地等水环境和水生态修复,提升生态系统的稳定性和连通性。推进城市绿地系统和碧道建设,增加城市绿地空间,加强全域土地综合整治以及乡村振兴示范带建设,综合提升城乡人居环境和居住品质。

(四)西枝江流域水环境治理修复与城乡环境综合治理区

范围和分区:主要是西枝江流域范围大部分区域,拥有广东梁化国家森林公园、惠州古田省级自然保护区、惠州九龙峰省级森林公园等自然保护地以及西枝江、沙田水库、花树下水库等生态功能区。包括大亚湾开发区西区街道,惠城区河南岸街道、桥东街道、马安镇、三栋镇,惠阳区秋长街道、三和街道、淡水街道、新圩镇、沙田镇、永湖镇、良井镇、平潭镇,惠东县平山街道、大岭街道、白花镇、梁化镇、多祝镇。

区域概况:区内以河湖湿地、城乡聚落为主。河流水系、大小湖泊较多,分布着惠阳区及惠东县的城乡聚落,沙田水库是南部区域重要饮用水源区,西枝江及其支流是珠江三角洲水网地区碧道的重要组成部分。河谷丘陵平川和河网平原良田分布,丘陵山地植被茂密。

主要生态问题:桉树林面积占比较大,森林水源涵养功能发挥不足。区域内水污染仍然存在,淡水河等河流跨区域治理难度较大。部分河流存在季节性水质不达标问题,江河湖库水环境保护压力大,河涌污染治理不彻底,生物生境退化。城镇人居生活品质有待提升,雨污分流尚未完成,雨季易产生内涝问题,农村人居环境有待改善。农用地污染问题需有效防治。

重点任务:开展流域内桉树林改造以及森林改造保育工作,提高水源涵养功能。加强西枝江流域水环境质量治理,开展淡水河、横岭水等中小河流水环境和水生态修复治理。构建西枝江生态廊道,加强支流白马河、宝溪水等生态化治理,建设碧道。加强区域全域土地综合整治以及城市品质提升工作,提高区域人居环境。开展农用地特别是耕地污染溯源工作,加强综合治理工作,提升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率。

(五)大亚湾—红海湾陆海统筹整治修复区

范围和分区:主要包含大亚湾、红海湾及其海岸带、考洲洋、广东惠东海龟国家级自然保护区、大亚湾红树林城市湿地公园等重要生态功能区。包括大亚湾开发区澳头街道、霞涌街道,惠东县稔山镇、平海镇、铁涌镇、黄埠镇、吉隆镇和港口度假区。

区域概况:位于海陆交界地区,区内以海洋生态系统为主,分布有城乡聚落,包含红树林、珊瑚礁等典型海洋生态系统和岸滩、入海河口、海湾、海岛等综合海洋生态系统。沿海湿地滩涂面积较大,是全球候鸟迁飞的重要节点。海洋生物物种资源丰富,拥有亚洲大陆架唯一的海龟自然保护区以及大亚湾省级水产种质资源保护区。

主要生态问题:近岸海域水质改善成效尚不稳固,部分海域和入海河口出现污染反弹现象;填海造地、惠州港及大亚湾航道疏浚等活动造成大亚湾北部、东部海域生态环境受损,红树林、鱼类的生存空间被挤占等问题。自然岸线比例下降,巽寮岸段、东山海岸段、红海湾岸段的海岸侵蚀比较严重,旅游岸线生态化有待提升。违法、无序海上养殖待清退。沿海地带易受台风引起的风暴潮、海浪等海洋灾害影响。

重点任务:加强陆海协同污染整治,以淡澳河、吉隆河为重点开展入海河流整治,提升大亚湾中心区、石化区、霞涌、惠东县考洲洋、稔山等沿海区域污水处理能力,对范和港、吉隆河等河口附近海域、铁涌近岸海域等实施海水养殖业规模控制。深化港口船舶污染联防联治。构建通山达海的生态廊道,优先建设自然保护区和巽寮湾等旅游度假区与内陆连通的绿道,以及笔架山市级森林公园和铁炉嶂市级森林公园等与海岸连通的绿道。保护入海河口湿地和向陆地延伸的河流生态廊道。强化滨海临港产业协同发展,推动沿海全域旅游开发和海洋产业合理布局,引导海洋产业集聚发展,完善滨海旅游岸段配套公共设施建设,提升海水浴场水环境质量。结合惠州大百汇现代渔业产业集群项目等,探索生态修复型和复合型海洋牧场建设。开展陆海生态系统保护修复,加强受损砂质岸线与人工岸线生态修复,拆除非法围海养殖、非法构筑物等。强化海岸带绿色发展环境以及滨海湿地公园等亲海空间建设,加强海龟、鱼类、水鸟等重要物种关键栖息地保护修复,重点修复浅滩型鸟类生境和广东惠东海龟国家级自然保护区建设。开展海草床、珊瑚礁资源普查,加大大亚湾“三场一通道”(产卵场、索饵场、越冬场和洄游通道)保护力度。分类实施海岛管理与修复,系统保护海岛生态环境。

第二节 生态修复重点工程

结合全市生态修复目标及相关任务要求,在系统分析全市生态、农业、城镇空间生态问题的基础上,坚持“整体保护,系统修复”的原则,系统谋划南昆山-罗浮山生态屏障保护修复重点工程、莲花山森林维育与水源涵养保护修复重点工程、大亚湾海岸带生态修复重点工程等十一项重点工程。

(一)南昆山-罗浮山生态屏障保护修复重点工程

落实《广东省国土空间生态修复规划(2021-2035年)》(以下简称“省级专项规划”)与《广东省重要生态系统保护和修复重大工程总体规划(2021-2035年)》(以下简称“省级双重规划”)布局的“粤港澳大湾区外围丘陵浅山生态屏障保护和修复重大工程”,开展南昆山-罗浮山亚热带地带性植被、生物多样性以及水土保持、水环境治理等保护修复工作。

专栏8-1南昆山-罗浮山生态屏障保护修复重点工程

1. 森林质量精准提升项目

开展博罗县、龙门县林分优化57.99万亩,森林抚育107.01万亩;推进生物防火带新建810公里,抚育维护1620公里。

2.天然林保护项目

将区域符合天然林划定标准的天然林纳入天然林保护范围;对原始次生林实行封禁保护,对其中质量有待提升的实行封山育林和抚育相结合的森林经营技术措施;促进天然林面积的逐步增长和林分质量的稳步提高。

3.龙门典型流域水环境治理项目

进行入河排污口整改,完善管网及截污系统,建设生态修复工程,海绵城市工程;外源截污,内源控污,推进河道生态修复。

4.中小型河流小水电清理项目

推进小水电清理整改工作及绿色升级改造工程,保障河湖基本生态流量下泄。

(二)莲花山森林维育与水源涵养保护修复重点工程

落实省级专项规划与省级双重规划布局的“粤港澳大湾区外围丘陵浅山生态屏障保护和修复重大工程”,开展莲花山水源涵养、水土保持、森林提质改造等保护修复工作。

专栏8-2莲花山森林维育与水源涵养保护修复重点工程

1.西枝江中上游流域森林改造及保育项目

低效林分优化提升5万亩;桉树林改造提升3万亩;中幼林抚育提升25万亩;生物防火林带建设0.96万亩、生物防火林带清理及维护1.08万亩。

2.天然林保护项目

将区域符合天然林划定标准的天然林纳入天然林保护范围;对原始次生林实行封禁保护,对其中质量有待提升的实行封山育林和抚育相结合的森林经营技术措施;促进天然林面积的逐步增长和林分质量的稳步提高。

3.白盆珠水库水源保护及水土流失治理项目

加强水库范围内崩岗侵蚀区域治理;在荒山荒坡营造种植水土保持林和幼林抚育,形成立体防护体系。

4.中小型河流小水电清理项目

推进小水电清理整改工作及绿色升级改造工程,保障河湖基本生态流量下泄。

(三)大亚湾蓝色海岸带生态修复重点工程

落实省级专项规划与省级双重规划布局的“蓝色海洋生态屏障保护和修复重大工程”,开展大亚湾海岸带生态系统保护修复、岸线景观建设、近岸海域整治、重要海湾生态系统及典型海洋生态系统保护修复工作。

专栏8-3 大亚湾海岸带生态修复重点工程

1.滨海自然岸线保护修复项目

实施砂质岸线分类处置和修复、海岸植被修复与种植、近岸构筑物清理、海堤加固和海堤生态化建设等。

2.滨海公共岸线景观建设项目

完善重点沙滩区域的旅游服务设施,建立游客服务中心。保护关键生态节点,建立山海通廊,改善滨海景观和公共交通可达性。实施海域海岛海岸带环境综合整治,优化提升滨海岸线景观。

3.大亚湾海岸带生态修复项目

淡澳河开展生态修复工程,开展两侧河岸生态修复,进行绿化补种;虎头山文化公园沿河区域生态建设;开展沿线碧道等相关工程建设。坝光生态修复工程,包括滩涂恢复、树种补种等,保护自然岸线属性,提升岸线原有生态功能,优先在巽寮岸段、东山海岸段、红海湾岸段开展保滩、加固相结合的侵蚀型岸段海堤修复。

4.大亚湾红树林示范区项目

在适宜种植的滩涂等区域营造,达到连片红树林规模,并开展相关配套工程。

5.粤港澳大湾区(惠州市)东北部(大亚湾沿海防护林红树林修复治理)国土绿化试点示范项目

沿海防护林建设40000亩;红树林种植1000亩。

6.惠东县平海内港及范和港大埔屯海岸带生态修复项目

惠东县平海内港及范和港大埔屯开展海岸带宜林地整治及红树林种植,种植红树林165亩,约38.5万株红树林。

7.惠东县范和港大埔屯海岸带生态修复项目

惠东县稔山范和港大埔屯海域开展海岸带宜林地进行整治及红树林种植,改造宜林地面积1145亩,种植红树林约250万株。

8.绿道建设重点项目

推进大亚湾都市休闲绿道建设。

(四)稔平半岛海洋环境综合治理与修复重点工程

落实省级专项规划与省级双重规划布局的“蓝色海洋生态屏障保护和修复重大工程”,开展重要海湾综合治理、珍稀动植物保护与生境恢复、岸线保护修复、入海河流整治等综合治理修复工作。

专栏8-4 稔平半岛海洋环境综合治理与修复重点工程

1.惠东县吉隆河流域水环境综合整治项目(二期)

水管网前期调查与检测(工作量预估44公里);河生态修复(底泥修复3.5公里,缓冲带6公里,生态缓冲湿地);初雨生态调蓄塘及一体化中水回收建设(将下东洲现状鱼塘改造为生态塘与人工湿地,生态塘单次可容纳初期雨水量为 30000立方米,人工湿地处理规模 8000立方米/天,一体化处理设施处理规模为8000立方米/天)二期管网建设及清淤修复(在吉隆段建设污水管网 16159米、雨水管网 1083米,在黄埠段污水主管及支管清淤2.3公里)。

2.惠州市吉隆河流域水环境综合整治项目(三期:黄埠段)

完善雨污水管网,清理沿河垃圾等方面开展雨污分流工程、垃圾清运工程及生态护岸修复工程。一期:镇区大坑河、咸溪河以及坣头河沿河两岸截污管道建设工程。二期:大坑河、坣头河流域雨污分流管网建设。三期:一是咸溪仔河南岸至望京洲片区的雨污分流工程;二是沿河垃圾清运工程;三是生态护岸修复工程。

3.惠东县吉隆镇污水处理提升工程项目

根据该片区的物探成果,对片区内雨、污混流的管道,进行雨污分流改造。项目分三大片区,分别为吉隆河西侧吉隆政府片区、吉隆镇新、老市场片区、广汕公路以东片区。新建污水管DN200~600毫米,管长约33.2公里;新建雨水管DN300~1800毫米,管长约26.1公里(含雨水口连接管),新建雨、污水检查井等构筑物,道路恢复长度约4公里。

4.稔平半岛养殖塘(池)生态化治理工程

加强稔平半岛现有4330亩高位池养殖、7000亩鱼塭养殖、8000箱网箱养殖等海水养殖场所规范化管理;加强对惠东县平海镇东和村34户(1157亩)高位池养殖尾水相对集中排放的养殖场尾水排放监管力度,定期巡查;清退约200亩高位池养殖(塘),达到退养还海要求,减少近岸水产养殖污染,保护渔业生态水域环境。

5.稔平半岛沿海防护林提升及海岸带改造项目

沿海防护林修复与提升4万亩;自然岸线保护与修复;人工岸线生态化改造10.5公里。

6.美丽海湾建设项目

双月湾美丽沙滩环境综合整治;加强考洲洋、稔山岸段红树林资源管护,修复滨海生态廊道。

7.万亩级红树林示范区建设项目

对考洲洋已有红树林片区开展修复任务;通过现状调查,编制项目实施方案,修复现有红树林约66.67公顷;开展以红树林为主题的生态科普宣传,修复受损的生态系统与功能状态,保障红树林海岸资源的可持续发展。

8.惠州好招楼市级湿地公园二期工程项目

以红树林生态保育为主,打造集湿地生态系统、生态多样性保护和恢复与科研监测 、科普宣教、生态旅游以及湿地文化体验于一体的湿地公园。二期建设内容:海堤修复、景观栈道、绿道建设、红树林补种维护、景观大门、停车场、科普楼、游客服务楼、交通码头、公园广场及购置科普巡查艇等 。

9.惠州大亚湾森林公园(惠东片区)首期

建设稔山亚婆角主入口广场 、登山步道,森林改造升级、更新、补植套种。

10.寨场山森林公园二期

建设西次入口广场及停车场 、东入口广场及停车场、北次入口停车场,环山环湖绿道约6.3公里。

(五)东江万里碧道和重点流域生态保护修复重点工程

落实省级专项规划与省级双重规划布局的“万里碧道和流域重点地区生态保护修复重大工程”,整治干流两岸环境,治理流域水环境及水生态,提升水生生物多样性水平,构建联通重要生态斑块的主廊道。

专栏8-5 东江万里碧道和重点流域生态保护修复重点工程

1.东江流域碧道建设与流域修复综合治理项目

对惠城区洛塘渠碧道进行河道清淤;优化提升博罗县园洲段景观带、惠城区两江四岸景观带等滨水景观工程,以及梅湖滨江公园、新开河公园和淡水河谷生态公园等滨水公园工程;加强东江干流碧道与滨江城区绿道、古驿道、慢行系统、游憩设施、特色历史文化节点的连通性,形成古城沿江旅游景观带;建设博罗县城-惠州市区碧道重点段、东江博罗县观音阁镇重点段;开展白石渠、风门坳河、小金河、陈塘河及主要支流岸线生态修复工程。

2.东江水生态保护修复项目

开展硬质驳岸软化工程,堤岸植被修复工程,退耕还林工程,构建植被缓冲带,推进生态清洁流域建设,提升湿地生态功能,控制污染源,提升湿地及周边林地生境质量,构建粤港澳大湾区水鸟廊道生态节点。恢复江心洲自然状态,营造鸟类栖息点,对洲岸进行抛石防护。

3.排沙河清洁小流域综合整治项目

采取河道断面修整、生态护岸建设、水生态修复等措施治理河道20公里;治理水土流失面积20平方公里;水源地封禁治理,改造和完善农田排灌设施等。

4.天然林保护项目

将区域符合天然林划定标准的天然林纳入天然林保护工程范围;对原始次生林实行封禁保护,对其中质量有待提升的实行封山育林和抚育相结合的森林经营技术措施;促进天然林面积的逐步增长和林分质量的稳步提高。

5.森林质量精准提升项目

开展惠城区、仲恺高新区林分优化13.7万亩;森林抚育18.4万亩;生物防火带新建222公里,抚育维护760公里。

6.水生态扩容提质修复项目

开展河湖连通、生态补水工程;建设广东惠州博罗东江(对面水)县级湿地公园(七彩滨江公园)等湿地公园建设;开展水生态调查、生态监测、水生生物监测和通量监测试点,从种类、种群、群落和生态系统不同层次,摸清典型水生态系统结构、功能属性。选用本土树种,建立乔、灌、草相搭配,功能完善的河道天然植被,发挥其生态功能,建设生态缓冲带。

7.城市公园建设项目

推动广东象头山省级森林公园、江南森林公园建设。

8.海绵城市建设项目

深入推进河湖流域湿地和河道生态修复,持续巩固提升水质,加快建设和完善片区内海绵型建筑、海绵型公园、海绵型道路、排水防涝设施等;划定洛塘渠流域、青年河流域、望江沥流域等三片重点建设流域,重点改善流域水质,加强防洪排涝整治,并进行湿地和河道生态系统修复。

(六)西枝江万里碧道和重点流域生态保护修复重点工程

落实省级专项规划与省级双重规划布局的“万里碧道和流域重点地区生态保护修复重大工程”“农业空间修复整治重大工程”,开展流域水生态修复以及河流水质改造,防控流域内农业面源污染及推进农业生态治理,防治外来物种入侵。

专栏8-6 西枝江万里碧道和重点流域生态保护修复重点工程

1.西枝江碧道建设与流域修复综合治理项目

保护修复河湖水系生态,对高潭水碧道工程、洋口碧道工程、白云河新村段碧道工程等进行岸边带生态修复,开展马安河岸线生态修复工程;依托西枝江干流中下游,打造都市魅力水岸;打造金山新城和惠东县城区2个城市功能型节点,金山新城节点重点推进金山湖公园碧道试点、金山水廊等建设,惠东县城区节点重点推进西枝江公园、黄排河碧道建设,并沿西枝江干流建设串联金山新城-惠东县城区的滨水游径;开展激流坑环湖碧道工程,开展河道水环境水生态修复,依托激流坑水库的自然风光作为城乡链接的载体。

2.惠东县高潭水流域生态环境综合整治项目

清淤疏浚河道29.92公里,河道两岸清障158122.2平方米。新增护岸整治10.86公里,拆除阻水水陂6座,水陂改建4座,拆除重建农桥5座,新建人行桥3座,新增碧道2.21公里等。

3.惠东县城上下南湖周边生态环境治理项目

整治面积约80公顷,其中上下南湖水域生态治理面积约11公顷,上下南湖周边雨污分流整治面积约69公顷,新建室外停车场约2500平方米,新建雨水管约2600米,污水管约4000米,生态主题互动场所8000平方米,南湖公园生态宣传装置80组,休闲驿站15处,文化长廊约800米,公共厕所2处,立柱广告85组(其中大型复面立柱广告5组),文化宣传场所约1200平方米,公共服务配套设施及文化旅游设施设备等。

4.惠州市白花河防洪排涝治理项目

新开分洪河道3.9公里,建设堤防(含加固达标)17.37公里,新建2座排涝泵站、6座水闸、虎径截洪渠0.91公里,河道综合整治3.2公里。

5.西枝江岸带保护修复项目

开展硬质驳岸软化工程,堤岸植被修复工程,改善湿地水环境;修复河流生境质量,构建河岸林带和农田防护林网。

6.惠阳区中小流域河岸整治和水生态修复项目

淡水河迎宾大道至惠澳铁路桥段新建生态护坡9.57公里,新建河道护岸长度4.2公里,开展河道水环境水生态修复;惠阳区淡水半岛滨水公园-水利工程部分生态护岸工程,新建河道生态护岸3.38公里;淡水河(三和-永湖段)河道治理长度18.62公里,开展河道水环境水生态修复;横岭水河道治理长度约9公里,开展河道水环境水生态修复。

7.西枝江中上游流域综合治理项目

西枝江干流生态化治理、生态护岸建设;建设碧道不少于1公里及生态廊道4.3公顷;西枝江支流(白马河、宝溪水)生态化治理3.1公里;沿河碧道3.1公里。

8.森林质量精准提升项目

开展惠阳区林分优化3.5万亩;森林抚育6.8万亩;生物防火带新建160公里,抚育维护320公里。

9.西枝江下游生态廊道建设与修复项目

林地保护修复4.82公顷;驳岸修复5.07公顷;修复滩地湿生植物及挺水植物群落37.05公顷;开展淡水河口湿地群(含紫溪半岛)综合整治项目。

10.金山湖流域生态整治与修复项目

湖泊水生态修复工程面积共15.90公顷,水生动物恢复与重建投放鱼类35317吨,大型底栖动物51306千克,虾类1713千克,浮游动物11210升;环湖生态驳岸构建面积7.39公顷,河流硬质驳岸生态化改造1.93公顷;滨水生态缓冲林建设37.65公顷;开展湖区岸线湿地修复工程,修复湖区水环境水生态,营造湿地生物栖息环境。

11.惠东县重点流域水质提升项目

惠东县城三联生活污水处理厂及蕉田至三联片区配套管网建设工程项目新建污水处理厂1座,总设计处理规模40000立方/天,近期设计处理规模20000立方/天;污水处理厂配套污水管网DN300~1000毫米管径约28.9公里,雨水主管网DN500~600毫米管径约0.7公里。惠东县多祝镇皇思扬新区污水处理厂建设项目新建污水处理厂1座,总设计处理规模15000立方/天,近期设计处理规模5000立方/天;生态调蓄塘1个;污水处理厂配套污水管网约30公里,污水提升泵站3座。惠东县水质提升工程(平山街道)2号提升泵站排口整治,新建污水处理厂1座,雨污水管网新建及改造约26公里;(九龙峰管委会谭公村)建设污水处理厂1座,建设配套管网约8公里;(黄埠镇盐洲岛)建设污水处理厂1座。

(七)西湖-潼湖城市绿核环境治理与生态修复重点工程

落实省级专项规划与省级双重规划布局的“万里碧道和流域重点地区生态保护修复重大工程”“城镇空间生态提质重大工程”,开展城市森林绿地保护修复,开展城市水网修复,整治城市内涝,加强西湖水生态修复和潼湖湿地公园建设。

专栏8-7 西湖-潼湖城市绿核环境治理与生态修复重点工程

1.潼湖湿地上游重点小流域综合整治项目

河道综合整治总长度约8.0公里。包括河道开挖拓宽、生态护岸、水生态修复及生态湖体等建设内容;河道及两岸用地综合整治,工程占地面积约92公顷,其中水域面积约56公顷,其他面积约36公顷。

2.西湖及其滨水带改造项目

西湖水体生态修复沉水植物构建69.83公顷,挺水植物构建1.65公顷,水生生物调控面积118.25公顷,活水循环系统构建8套;西湖生态岸线改造1.67公里;西湖生态洲岛构建8个,共2.26公顷;西湖外来物种侵害处置范围共199.59公顷,常态化彻底做好截污工程,防止污水流入西湖。

3.潼湖湿地水生态修复治理项目

强化潼湖流域水系治理,实现区域水路连通,加大潼湖入湖支流水环境整治,加强潼湖湿地生态系统修复,实现生态功能恢复重建。完善国家湿地公园建设,打造农耕文化体验园,发展科研农业等。

4.西湖-潼湖水生态景观营造项目

建设环湖游览步道,增强与周边地块联系,打造西湖六大主题景区,提升城市人居环境品质。

5.城市公园建设项目

推动西部潼湖湿地公园、中部城市绿芯公园建设。

6.海绵城市建设项目

深入推进河湖流域湿地和河道生态修复,持续巩固提升水质,加快建设和完善片区内海绵型建筑、海绵型公园、海绵型道路、排水防涝设施等;划金山河流域、大湖溪沥流域、望江沥流域等两片重点建设流域,重点改善流域水质,加强防洪排涝整治,并进行湿地和河道生态系统修复。

(八)农业空间修复整治重点工程

落实省级专项规划与省级双重规划布局的“农业空间修复整治重大工程”,开展白花镇、龙江镇和麻陂镇全域土地综合整治试点工作,结合客家历史文化、红色革命文化及建筑风貌,打造乡村振兴示范带,推动乡村振兴发展。加强农田生态功能保护提升,打造特色生态景观。

专栏8-8 农业空间修复整治重点工程

1.博罗县农村建设用地整理与农业生态整治项目

泰美镇、杨村镇、石坝镇农村建设用地整治(拆旧复垦);公庄镇耕地土壤环境质量改善工程。湖镇镇、柏塘镇耕地恢复。

2.龙门县田园生态景观品质提升项目

龙城街道、平陵街道、龙江镇、龙田镇、蓝田瑶族乡等乡村振兴示范带建设、农村人居环境整治;16个村庄农田土壤污染安全利用;龙华镇农村建设用地整治(拆旧复垦)。

3.惠东县农村人居环境提升项目

多祝镇、白盆珠镇(“山湖毓秀、康养休闲”)乡村振兴示范带建设、农村人居环境整治。

4.垦造水田项目

持续推进垦造水田工作,2021-2023年完成垦造水田6200亩。

5.镇隆荔枝特色生态景观保护修复

加强镇隆荔枝特色农业保护修复,形成特色鲜明的农业生态功能区。

6.国家级全域土地综合整治试点项目

结合乡村产业发展、农村生态文明建设、乡村建设行动、城乡融合发展等工作,做好全域规划、整体设计、综合治理,整体推进农用地整理、建设用地整理、乡村生态保护修复和历史文化保护,优化生产、生活、生态空间格局。

7.省级全域土地综合整治试点项目

整体推进农用地整理、建设用地整理、乡村生态保护修复、乡村历史文化保护和风貌提升,优化国土空间开发利用格局,保护耕地资源,保护生态环境。

(九)自然保护地建设及生物多样性保护重点工程

落实省级专项规划与省级双重规划布局的“国家自然公园等自然保护地建设及生物多样性保护重大工程”,抓好自然保护地整合优化落实,加强野生动植物栖息地保护恢复,联通生态廊道,加强自然保护地管理,构建生物多样性监测体系,开展科研监测及宣教工作。

专栏8-9 自然保护地建设及生物多样性保护重点工程

1.自然保护地建设项目

抓好自然保护地整合优化落实,在重要地段、重要部位设立界桩和标识牌,完善基础设施体系。

2.陆生野生动植物多样性保护监测项目

根据国家、省的部署,在我市象头山国家级自然保护区、莲花山白盆珠省级自然保护区、惠东乌禽嶂省级森林公园等区域开展国家关注物种中华穿山甲监测;在莲花山白盆珠省级自然保护区开展国家关注物种中华秋沙鸭监测。在我市各自然保护地、市属国有林场开展陆生野生动植物多样性监测。

3.重点地域生物多样性保护修复项目

推进南昆山—罗浮山全面保护长梗木莲、博罗红豆、厚叶木莲、紫花红豆、毛叶茶、长叶竹柏、穗花杉、桫椤和中华鬣羚等珍稀濒危动植物及其栖息地。莲花山全面保护中华穿山甲、藏酋猴、桫椤、紫纹兜兰、土沉香、苏铁蕨等珍稀濒危动植物及其栖息地。

4.中华穿山甲栖息地修复与保育项目

对乌禽嶂227平方公里核心分布区进行网格化管理建设。对乌禽嶂—莲花山脉约500平方公里的核心栖息地及关键廊道进行栖息地修复建设。建设500平方公里中华穿山甲暨珍稀动物种群监测网络,调查333个公里网格。建设各级别巡护道及巡护步道54.3公里;80平方米区域管护站5个。建设总建筑面积1812.83平方米的乌禽嶂中华穿山甲保育中心;建设建筑面积461.25平方米、笼舍区5767平方米、野化繁育训练区60443.78平方米的乌禽嶂野生动物救护繁育基地。

5.两线间补划图斑生态保护修复项目

受损砂质岸线修复和岸线生态化。

6.海龟保育项目

栖息地保护修复;加强保护区建设和管理。

7.古树名木保护提升项目

抢救复壮濒危古树名木300株(惠城区18株、惠阳区16株、惠东县120株、博罗县76株、龙门县70株)。

8.薇甘菊、松材线虫、红火蚁入侵防治项目

开展松材线虫病防控80万亩次,松材线虫病疫点镇拔除5万亩次;开展薇甘菊防治25万亩次;重点区域挂诱捕器,诱杀松材线虫病传播的害虫松墨天牛。

9.生态旅游惠民项目

科学有序开发海岸线、海湾和海岛等滨海旅游资源,推动打造惠州湾滨海旅游度假区(范和湾滨海旅游度假区)、双月湾滨海旅游度假区为国家5A级旅游景区;建设海洋生态公园,加强开发利用大亚湾、范和港及平海内港等地的红树林生态湿地,推动滨海生态旅游发展;支持推动象头山、莲花山、南昆山等开发生态旅游产品,发展森林康养业;支持推动罗浮山-南昆山旅游通道建设,打造山野绿道、古驿道主题游径、登山步道等游径网络,助力开发利用生态资源。

(十)矿山修复治理重点工程

落实省级专项规划与省级双重规划布局的“矿山生态修复重大工程”,开展石料矿山等重点矿山生态修复工作,加强废弃矿山修复和绿色矿山建设,修复矿山生态环境,降低地质灾害风险。推动博罗县湖镇镇显岗村伯祥石场、仲恺高新区花果山矿区探索矿山地质环境综合利用工作,建设矿产资源综合监管子系统。生产矿山通过科技创新、资源整合、管理创新,改进和优化生产工艺流程,提升资源循环利用水平,建设绿色矿山。

专栏8-10 矿山生态修复重点工程

1.绿色矿山建设项目

推进全市范围内所有持证在采矿山绿色矿山建设。

2.历史遗留矿山生态修复项目

推进惠城区、博罗县、龙门县历史遗留矿山修复,治理面积394.82公顷,包括植被复绿、地质灾害隐患整治、造林绿化、土地综合整治及开发利用。

3.有责任主体废弃矿山生态修复项目

推进全市范围内有责任主体废弃矿山修复,治理面积1264.25公顷,包括植被复绿、地质灾害隐患整治、造林绿化、土地综合整治及开发利用。

4.矿山市场化生态修复项目

推进博罗县湖镇镇显岗村伯祥石场、仲恺潼湖花果山矿区引入市场化手段,探索“生态修复+资源利用+产业融合”的土地综合修复利用模式。

5.矿产资源综合监管子系统项目

建设矿山实景三维系统、高清智能视频监控、矿山在线环境监测系统、数据中心、矿山边坡在线监测系统、矿山恢复治理管理系统、绿色矿山管理系统等19个系统,实现矿山开采、生产、运输、环保、复绿、税收、安全生产、资源量及绿色矿山建设等环节进行实时监管。

(十一)生态保护和修复支撑体系重点工程

落实省级专项规划与省级双重规划布局的“生态保护和修复支撑体系重大工程”,重点加强生态保护和修复基础研究,加强基础监测平台、智慧管理系统建设,推进生态保护和修复的调查、监测、评价、预警等能力建设,健全生态保护和修复实施监督机制。

专栏8-11 生态保护和修复支撑体系重点工程

1.生态保护和修复技术研究项目

开展物种、种群以及生态系统保护技术的研发,重点关注水土涵养提升、生物多样性保育等技术。重点发展河湖水生态修复、水陆交界生物多样性恢复、生态廊道修复等技术,发展近岸海域生态保护与修复技术、海岛与海岸生态保护与修复技术。

2.生态状况调查评估与监管体系建设项目

对罗浮山森林植被、大亚湾沿海红树林和海草床、考洲洋等重要区域和重要生态系统开展生态状况调查评估。加强重要生态系统人类活动遥感监测和实地核查。开展全市重要生态保护修复工程实施成效评估。

3.生态保护和修复信息化平台建设项目

加强研发与运用大数据、3S技术、无人机等先进数字化技术。建设生态环境数据“一张图”,构建生态环境可视化、即时、动态的数据库。建设智慧治水平台、林长制智慧平台。建设大亚湾智慧海洋智能平台,针对大亚湾区域及湾口外部分延伸,开展海洋生物多样性监测(包括浮游生物、底栖生物及渔业资源等)以及海洋生物栖息生境监测等。

第三节 近期行动计划

落实省级专项规划和省级双重规划任务要求,衔接惠州市相关领域“十四五”规划,结合近期阶段目标,统筹布局山水林田湖海各要素保护修复工作,推动生态修复工作取得阶段性成效。

(一)山体修复提升的“青山行动”

以绿美惠州生态建设为抓手,实施森林质量精准提升行动,重点推进博罗-龙门森林质量精准提升、西枝江中上游流域森林改造与保育、惠阳森林质量精准提升、惠城-仲恺高新区森林质量精准提升等4个森林提质改造项目,加强陆生野生动植物多样性保护监测项目、中华穿山甲栖息地修复与保育项目、古树名木保护提升项目等3个生物多样性保护修复项目,促进生态屏障区森林生态系统质量改善,实现生物多样性和生态景观的有效保护和提升。

(二)水系贯通增绿的“碧水行动”

优先开展消除或减轻水体污染的行动,在水环境治理良好的基础上,深化水生态景观营造,达到全市水系畅通、两岸生态优美的行动目标。开展博罗县、龙门县、惠东县小水电清理整改及绿色升级改造工作,保障河湖基本生态流量;推进龙门县典型流域水环境、吉隆河流域、高潭水流域、金山湖流域区域等4个水环境综合整治项目,通过雨污分流、控源截污、水面垃圾清理、生态护坡建设等手段,综合治理水环境,建设河流型碧道,营造亲水空间。推进东江生态保护修复项目,开展硬质驳岸软化工程,构建植被缓冲地带,控制污染源,提升湿地及周边林地生境质量;开展惠州市白花河防洪排涝治理项目,推进河道综合整治3.2公里,加强河道防洪泄洪能力。

(三)海湾陆海统筹修复的“美湾行动”

加强海洋环境及生态系统修复,开展滨海自然岸线保护修复项目、大亚湾海岸带生态修复项目、惠东县平海内港及范和港大埔屯海岸带生态修复项目、惠东县范和港大埔屯海岸带生态修复项目等4个海岸带综合整治项目。提升海洋生态系统稳定性、恢复力和抗灾能力,实施粤港澳大湾区(惠州市)东北部(大亚湾沿海防护林〈红树林〉修复治理)国土绿化试点示范项目、万亩级红树林示范区建设项目。通过“美湾行动”保护修复海洋生态环境,营造高质量亲海空间,维护海洋生态系统多样性。

(四)生态田园整治建设的“田园行动”

推进惠阳区、惠东县、博罗县、龙门县、仲恺高新区等地的乡村示范带建设,加强农房风貌改造、“四小园”改造、公共设施改善、风貌提升、美丽农村路建设等。加强惠州镇隆荔枝特色农业生态功能区保护修复,延续传统农耕景观。开展稔平半岛养殖塘(池)生态化治理项目,达到退养还海,减少近岸水产养殖污染,保护渔业水域生态环境。重点推进惠东县白花镇、龙门县龙江镇罗洞村等3个村、博罗县麻陂镇等国家、省级全域土地综合整治试点项目,整体推进农用地整理、建设用地整理、乡村生态保护修复、乡村历史文化保护和风貌提升,优化国土空间开发利用格局,保护耕地资源及生态环境,优化生产、生活、生态空间格局。通过“田园行动”保护修复农业生产空间,保障农产品质量安全,进一步实现生态保护修复与农业绿色发展同步提升的目标。

(五)城镇宜居品质提升的“靓城行动”

重点优化公园绿地、碧道及绿道布局,提升其城市服务功能。推进西湖—潼湖水生态景观营造项目、西湖及其滨水带改造项目等2个城市蓝绿网络修复项目,提升城市人居环境品质。开展惠东县吉隆镇污水处理提升项目和惠东县城上下南湖周边生态环境治理项目,推进雨污分流工作和污水管网建设。推进碧道沿线建设与碧道生态保护修复工作,其中,惠城区完成东江公园碧道、大湖溪沥碧道等13条河段碧道建设,惠阳区完成沙田河碧道、淡水河碧道等5条碧道建设,大亚湾开发区完成晓联河碧道、淡澳河碧道建设,仲恺高新区完成甲子河碧道、肋下河碧道建设,惠东县完成洋口河碧道、白云河碧道等14条河段碧道建设,博罗县完成沙河碧道、公庄河碧道博罗县段等13条河段碧道建设,龙门县完成龙平渠碧道、朗背河碧道等11条河段碧道建设。

(六)矿山生态恢复治理的“绿矿行动”

全面稳步推进绿色矿山建设,到2023年底,全市持证在采矿山绿色矿山建设达标率达100%,初步形成矿业布局合理、资源高效利用、矿地和谐的绿色矿业发展新格局。稳步推进全市废弃矿山修复工作,完成394.82公顷历史遗留矿山修复及1264.25公顷有责任主体废弃矿山生态修复。开展矿产资源综合监管子系统项目,建设矿山实景三维系统、高清智能视频监控、矿山在线环境监测系统、数据中心、矿山边坡在线监测系统、矿山恢复治理管理系统、绿色矿山管理系统等19个系统,实现矿山开采、生产、运输、环保、复绿、税收、安全生产、资源量及绿色矿山建设等环节进行实时监管。

第九章 实施保障

第一节 强化组织领导

充分发挥党总揽全局、协调各方的领导核心作用,坚持和完善党委领导、政府负责的重大工程建设领导机制。各级党委和政府要加强组织领导,建立自然资源部门统筹、多部门联动推进的生态保护修复工作机制,完善跨区域协同治理策略。探索建立以生态修复为平台的部门协调合作机制,明确各部门在生态修复工作中的职责分工,构建不同部门、不同机构之间沟通协作的机制和平台,保障规划实施效果。

第二节 加强规划传导

按照自上而下逐级深化、逐步细化的原则,采取定界、定名录、定则、定分区、定量等管控方式,搭建“市级规划—县级规划—项目实施方案”纵向分层次的市级生态修复专项规划传导体系,逐层逐级分解落实规划的目标和指标。县级生态修复专项规划要落实市级规划的要求,细化重点修复区域已经精准落地的相关修复措施和点、线、面工程项目布局。项目实施方案要合理安排生态保护修复区域内各类空间用地规模、结构、布局和时序,确定生态效益、资金效率、管理效力和绩效指标等目标,说明拟采取的生态修复措施和技术,完成投资测算。

第三节 完善资金筹措

做好资金保障工作。以生态修复项目库为支撑,积极争取上级专项资金支持,统筹做好本级财政资金保障工作。建立有效的项目监管机制和信息透明渠道,积极推动生态保护和修复项目实施,确保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以区域、流域为单元,探索建立跨区域生态修复协调机制,构建生态补偿机制,推动实现联防共治。

引导社会资本参与生态修复项目。鼓励和支持社会资本参与生态保护修复项目投资、设计、修复、管护等全过程,针对社会资本参与生态修复项目,充分依托现有政策并完善相关激励机制。积极探索扶持共建、股份合作、托管建设等产业合作模式,形成优势互补、责任共担、利益共享、合作共赢的长效机制。动员社会力量,吸引社会资本通过各种渠道,激发社会资本投资潜力和创新动力。

第四节 健全监督评估

将专项规划空间数据统一纳入国土空间规划“一张图”实施监督信息系统管理,依托国土空间基础信息平台,建立国土空间生态保护修复监管系统,开展工程项目库建设、重大项目备案、项目申报、实施情况等项目实施全流程监督,实时掌握项目实施阶段和情况。建立生态修复项目库管控制度,结合社会经济发展阶段,按照国土空间总体规划评估周期,定期调整规划项目库。在项目完成后,充分利用监管系统持续开展监管工作,构建多部门联合监管机制,确保修复成效能够得到巩固。建立陆海统筹生态监测网络,定期对全市生态系统功能、生物多样性保护等实施监测。建立生态保护修复成效监督评估体系,行业主管部门及第三方机构,对承担项目单位实施全过程生态环境质量监管,以及对重点生态功能区、重点修复区域开展实施成效评估。

第五节 实现生态价值

建立生态产品价值实现机制。出台自然资源领域生态产品价值实现机制试点实施方案,扎实推进惠州市自然资源统一确权登记工作,开展生态产品信息普查,构建科学可操作的生态产品价值核算(GEP)体系并开展试点应用,搭建海洋碳汇、林业碳普惠等生态交易平台和市场。完善东江流域生态保护补偿机制,提高公益林效益补偿标准,探索推动河流、湿地、森林、海洋、耕地等重要区域生态保护补偿全覆盖。建立生态产品价值考核机制,鼓励全民参与生态环境保护。创新绿色金融,统筹中央预算内资金、省专项资金和配套资金、地方专项债券、社会资本、金融资金等,推进美丽圩镇、乡村振兴示范带建设。

推动生态产业化、产业生态化。依托山林资源,发展罗浮山-南昆山中医药产业发展集聚区,打造桉树林改造结合中药材种植与中药材种植产业示范园(区),培育一批国家林业产业示范园区和广东特色林业产业发展基地。联动丰富的山海资源和深厚的客家文化、特色工业文化(如云顶威士忌产业园)、宗教文化等,发展生态文化旅游,建立一批国家级、省级森林康养基地、省级自然教育基地。积极探索海洋生态产业化,提升海洋碳汇水平,促进滨海休闲旅游、渔业产业、海洋牧场融合发展。鼓励优势中医药企业建设道地药材、岭南特色中药材原料产业基地,依托罗浮山等优质水源地开发高附加值涉水产品。打造生态产品品牌,推动优质山茶、道地南药、特色花卉等申报“三品一标”,培育百亿级的“粤字号”区域品牌标杆产品。

第六节 加强公众参与

积极组织开展国土空间生态修复的宣传教育和科学知识普及工作,加大宣传力度,适当引导公众参与生态修复相关工作,强化生态保护意识。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报刊、网络等传媒工具,加强国土空间生态修复的宣传力度。对涉及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重大修复项目,实施公示和听证制度,广泛听取各方面的意见和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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