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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南人大这十年】昆明人大:为高质量推进区域性国际中心城市建设贡献人大力量

云南人大 2023-12-28


党的十八大以来,我省各级人大及其常委会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重要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考察云南重要讲话精神,立足新的历史方位,坚定不移推进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建设,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建设和人大工作不断取得新成就。


即日起,“云南人大”微信公众号“云南人大这十年”专栏将推出系列报道,聚焦党的十八大以来我省各州(市)人大及其常委会围绕中心服务大局,在立法、监督、代表工作和自身建设方面的做法和成效,为迎接党的二十大召开献礼。


党的十八大以来,昆明市人大及其常委会在中共昆明市委的坚强领导下,不断发展全过程人民民主,依法履职行权,强化“四个机关”建设,为昆明市如期实现全面建成小康社会,高质量推进区域性国际中心城市建设作出了积极贡献。


坚持党的全面领导,切实增强维护核心的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


昆明市人大及其常委会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统揽人大工作,始终把学习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作为常委会党组学习第一议题、人大代表和人大干部培训第一课程;坚持健全和完善党领导人大工作的制度机制,严格按照昆明市委相继出台的关于加强新时代人大工作的意见,关于新时代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加强和改进人大工作的实施意见精神,以及市委人大工作会议对全市各级人大工作作出的具体安排,持续保障和推动昆明人大工作不断与时俱进、完善发展;自觉把党的领导贯穿于人大依法履职的全过程、各方面,严格执行重大事项向市委请示报告报备清单制度,不折不扣完成中央和省委、市委交付的工作任务。近十年来,市人大及其常委会先后讨论决定重大事项130余项,选举任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1176人(次),确保党的主张通过法定程序成为国家意志。


突出立法主导作用,扎实推动立良法促发展保善治的法治实践


昆明市人大及其常委会始终围绕全市发展大局,统筹立法项目,健全立法机制,坚持立法更加符合宪法精神、更具昆明特色、更能解决实际问题。近十年来,设立13个基层立法联系点,建立“一库三基地”立法研究中心,制定地方性法规17件、修订45件、废止6件,完成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113件。


△2021年4月27日,昆明地方立法研究中心揭牌。昆明市人大常委会 供图


围绕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创建,通过《关于把昆明市建成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市的议案》,加强对民族立法工作的指导,推动全市民族自治地方出台自然遗产保护、文化传承与保护、民族团结进步等单行条例,指导三个自治县完成自治条例的修订工作;立足争当生态文明建设排头兵,制定修订大气污染防治、机动车排气污染防治、城镇排水与污水处理、轿子雪山保护和管理等条例,配合省人大常委会制定修订创建生态文明建设排头兵促进、滇池保护、阳宗海保护等条例;紧扣建设面向南亚东南亚辐射中心,通过关于加快昆明市面向南亚东南亚开放步伐的议案,制定修订区域性国际中心城市建设促进、城乡规划、会展业促进历史文化名城保护等相关条例,努力实现立法与发展战略定位的高度统一。


此外,紧扣推进民生事业和创新市域治理,昆明市人大常委会及时作出了关于深入学习宣传和实施民法典、依法全力做好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厉行节约制止餐饮浪费等法规性决定,制定修订社会医疗保险、养老服务促进、民办教育促进、文明行为促进、城市轨道交通管理等相关条例,积极回应人民群众重大关切。


增强监督工作实效,依法保障人民群众共建共享改革发展成果


昆明市人大及其常委会始终坚持正确监督、有效监督、依法监督,为全市各项事业发展提供支撑。近十年来,听取审议专项工作报告167项,开展执法检查46次、专题询问21次、质询1次、约见约谈2次、专项工作评议5次、专题视察调研近800次。


△2022年8月31日,昆明市人大常委会开展雨污分流改造推进情况专题询问。昆明市人大常委会 供图


为助力打赢“三大攻坚战”,有效助推经济持续健康发展,对重大项目、重大产业、重大基础设施及公共财政、国有资产管理、审计工作和审计查出问题等持续开展监督;


为精准推动如期实现脱贫摘帽,结合结对精准帮扶工作,通过开展对《云南省农村扶贫开发条例》执法检查,听取审议全市产业扶贫、就业扶贫等专项工作报告等监督工作,助力打赢“精准脱贫攻坚战”;


为守护春城绿水青山,持续对滇池和阳宗海流域水环境保护治理、河(湖)长制落实情况开展联动监督,聚焦农业面源、重金属等污染防治开展跟踪监督,对建筑工地扬尘治理不力开展质询,对环境状况和环境保护目标完成、创建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市等情况开展专项监督,对省生物多样性保护、滇池保护、动物防疫条例开展执法检查;


为推动社会公平正义和民生福祉改善,对宪法贯彻实施、扫黑除恶、公共法律服务等开展专项监督,对文明行为促进、食品安全、学校安全等法律法规执行情况开展执法检查,对村级活动场所和卫生室建设、出租房安全管理及流动人口服务管理等开展专题询问,探索实施民生实事票决制,连续5年对惠民实事落实情况开展工作评议,持续夯实基层社会治理基础。


尊重代表主体地位,充分激发人大代表依法行使职权的活力


昆明市人大及其常委会始终坚持尊重代表、依靠代表、服务代表,为支持和保证人民当家作主提供坚实制度保障。


△2022年7月15日,昆明市人大常委会组织部分全国、省人大代表赴寻甸回族彝族自治县,就推进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示范创建工作开展集中视察。昆明市人大常委会 供图


依法有序开展人大换届选举工作指导完成县乡人大换届选举任务;


拓展联系群众的深度广度,出台加强和改进人大代表工作、各级人大代表联系人民群众的实施意见,健全五级人大代表联动进站机制,建成1146个代表活动阵地、21个专业代表工作站,率先在全省实现网上代表工作站信息化全覆盖;


丰富代表活动内容和形式,组织省、市人大代表近2400人次开展履职培训,邀请代表列席常委会会议、参加调研视察等活动近1500人(次);


提高代表议案建议办理质效,近十年来办理创建全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市、深化放管服改革等代表议案20余件、代表建议3506件。


强化“四个机关”建设,深入推进作风革命、效能革命


扎实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三严三实”和“忠诚干净担当”专题教育,持续推动“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深入开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和党史学习教育;严格落实新时代党的建设总要求和新时代党的组织路线,加强机关党的建设和党风廉政建设;深入推进作风革命、效能革命,开展“当好排头兵”大讨论大竞赛活动及“对标先进、争创一流”主题实践活动,积极践行“三个工作法”;持续优化常委会和专门委员会组成人员结构,努力打造政治坚定、服务人民、尊崇法治、发扬民主、勤勉尽责的人大工作队伍;不断加强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宣传,推进智慧人大建设,讲好人大故事,传播人大声音,增强人大工作影响力。常委会机关连续五届蝉联省级文明单位,荣获省市脱贫攻坚先进集体、民族团结进步模范集体等荣誉称号。


在新的奋斗征程上,昆明市人大及其常委会将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中央、省委、市委人大工作会议精神,依法履行职责,积极主动作为,努力在当好全省经济社会发展排头兵中展现人大作为、作出人大贡献。

来源:昆明市人大常委会编辑:杨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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