沪一保姆遛狗时被他人宠物狗吓昏,7日后死亡! 家属索赔180万,法院判了→
保姆汪阿姨在替雇主遛犬的过程中
因自己管理的宠物犬
与他人的宠物犬相吠
而遭受惊吓、摔倒昏迷,最终死亡
汪阿姨的女儿诉至法院
要求雇主和宠物犬的饲养人
共同赔偿180余万元
上海市静安区人民法院
审理了这起因遛犬引发的
侵权责任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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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姆出门遛狗
他人宠物狗挣脱牵引带奔来
2022年6月,汪阿姨根据雇主赵女士的指示牵着赵女士饲养的白色柴犬在小区内散步。恰逢余先生牵着其饲养的黑色中华田园犬也在小区内散步。
当两人相距约10米时,中华田园犬突然挣脱牵引带,奔向牵着柴犬的汪阿姨,两犬相互狂吠。虽然之后余先生将中华田园犬拉开带走,但汪阿姨因受到惊吓摔倒昏迷,随即被送往医院进行救治,并于7日后死亡。
经司法鉴定机构鉴定,汪阿姨的死亡原因为自身心脏性疾病急性发作致循环、呼吸功能障碍死亡。鉴定机构同时认为,汪阿姨自身心脏性疾病可因情绪激动、精神紧张、过度劳累、饥饿寒冷等外因加重心脏负担而诱发急性心律失常或心肌梗死,严重时可致突发呼吸、心跳停止。外因对于汪阿姨死亡的参与度为15%。
汪阿姨的女儿魏女士起诉至法院,要求赵女士及余先生共同赔偿含医疗费、丧葬费及死亡赔偿金等共计180余万元。
上海静安法院经审理认为
本案有两大争议焦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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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汪阿姨死亡结果与中华田园犬奔跑行为及两只犬互吠之间是否存在因果关系。
根据常理,在一只非本人饲养、管理的成年犬只迎面奔来时,人们会受到一定程度惊吓,造成其情绪激动、精神紧张。同时,在两犬互吠过程中,汪阿姨因犬吠声及担心两只犬发生肢体冲突而加重紧张情绪也符合常理。因此鉴定意见认定的心脏性疾病急性发作的诱因,与汪阿姨死亡结果之间存在因果关系。
2、赵女士及余先生是否构成侵权。
根据相关规定,携带大型犬只外出应为其佩戴嘴套。本案中的两只犬均为大型犬,但均未佩戴嘴套。赵女士作为汪阿姨的雇主和柴犬的饲养人,指示汪阿姨携带未佩戴嘴套的柴犬出门;余先生未给中华田园犬佩戴嘴套,亦未确保牵引带安全导致中华田园犬挣脱牵引带奔向汪阿姨。所以,赵女士及余先生均存在过错,且余先生的过错大于赵女士。
最终
法院认定赵女士应赔偿9万余元
余先生应赔偿24万余元
判决后
双方当事人均未提起上诉
网友评论:
@舒克MIL :我觉得还是挺合理的,各自承担责任!
@爱吃竹子的猫Q :牵不住狗养什么狗?
@彼粒星星子_:这个雇主知道阿姨有心脏性疾病吗,知道的话会不会也不会让她去遛狗了?
@平心而论的1 :这其中的关系太复杂了,人与人的,狗与狗的,人与狗的。
@你看那片海2734670384 :此案例说明养狗这件事对有心脏病、高血压人群不太好。
@齿轮-传动 :赔少了。
@阿富汗漂:狗没有训练好的话,看见同类很可能冲上去发疯,养狗还是要学习一些训狗知识。
来源丨上海静安法院、新闻坊、网友评论
(编辑丨雪碧爱喝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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