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虐待动物有报复社会的潜在风险

王不二 王不二 2021-07-06


说说这两天一个虐待猫咪的热点事件。


10月19日,太原街头。一位年轻男子提着一瓶开水,毫无人性地浇在已经被捕猫笼困住的一只猫身上。猫咪的叫声惨绝人寰,周围人极力上前阻止。可凶手不仅没有停下,反而想要与目击者产生肢体冲突。


他一边推搡着前来帮忙的好心人,一边说:那只猫偷吃了我的香肠,我要折磨死它!当时,旁边两位遛狗的女孩偷偷报了警。直到警察赶来,穷凶极恶的虐猫人才被控制住。


可怜的小猫被送往了附近的宠物医院,医生检查后才发现,猫咪的肚子里竟然还有四只已经快要出生的小猫。遗憾的是,医生还没来得及进行剖腹产手术,小猫已经胎死妈妈腹中。



男子的行为实在过于恶劣,当路人把视频发上网之后,他受到了全网的怒骂和谴责。事情迅速发酵,没有脱离生命危险的母猫也得到了很多爱心人士的关注。


因为烧伤太过于严重,昨天晚上,猫妈妈不幸离世也回了喵星,和她的孩子永远相伴。


二哥想说:一个国度的文明程度,体现在她对待动物的态度上。


禁止虐待动物,建立动物保护法。这句话,每年都会被提到好多次。可因为这块法律现在依旧空白,导致每次遇到与动物有关的恶性案件,公众除了谴责,别无他法。


这是一种无奈,或许也是一种悲哀。


1963年,几位心理学家在观察连环杀人犯和纵火犯后发现这样一条结论——这些人中的绝大部分在童年时期都至少经历过这三项行为中的两项:不合年龄的尿床、纵火、虐待甚至杀害小动物。


虽然这个结论还没有足够的证据支撑可以运用到犯罪学上。但它或多或少也说明了一件事:虐待动物的人,人格是不健全的。


当发现身边有这种人的存在时,不管是人还是动物,都应该尽可能远离。



昨天,央视在微博上发出了呼吁。来自官方媒体的发声,当然也得到了众多普通人的转发和支持。一旦有了法律的严惩,至少能对一些试图挑战底线的人产生一些威慑力。


二哥喜欢猫咪,家里也养了两只。


当我看到这个畜生竟然活活把怀孕猫咪烫死,我真的心疼不已。可惜法律漏洞受不到惩处。看这小猫咪浑身上下血淋淋的伤疤,欲哭无泪又满目狰狞的眼神,倔强求生又充满防备的姿态,蹉跎成堆又血迹斑斑的毛发。


她一定很疼吧,身子疼,心更疼!


她可能濒临窒息之际还在担忧肚中未曾谋面的幼崽吧。当灾难向自己疯狂席卷时,她一定感受到无尽的绝望和无助吧。望着这个行凶者,达成目的时得意洋洋无比满足的嘴脸,她一定十分不解甚至会善良到反思自己究竟做错什么才招人厌了。


人类,归根结底也不过是一个进化较快的高等动物罢了。


但凡稍微有点自知之明和悲悯之心,也不会把愚蠢至极的快感和可笑至极的虚荣,建立在伤害其他任何一个生命的基础之上。虐待比自己更为弱小、更无助的生物,并不能证明施暴者有多强大。


截止目前,已有100多个国家出台了《禁止虐待动物法》,这些法律都有一个基本原则:“在任何情况下,不得引起被屠宰动物或其他动物不必要的痛苦或者忧伤。”


生命既然存在,就应该对它保持敬畏。人是万物的尺度,别做动物的梦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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