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个出轨挺狗血,那个嫖娼更符合人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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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这八个人都是骗子
今天讲两个故事,第一个是个非常搞笑的案子。
2020年8月21日晚上11点,被告人谢某发现自己的屋子锁了,于是翻窗进去,进房间后,看到床上躺着冉某(女)以及男子陈某。
他随即拍了照片,视频,发给了陈某的女朋友,经过陈某女友的散播,这件事发酵了。之后,冉某把谢某告上了法庭,要求他道歉,因为他侵犯了自己的隐私,侮辱了自己。
谢某辩白,说那间房是他和冉某共同租赁的,也就是室友。他有权进入自己的房间。而且他只将有陈某头像的照片发给陈某女友,未有扩散的意图。
你品你细品,这个故事非常有内涵。
谢某是个男的,他为什么和一个女生冉某是室友?合租了一间房?请注意是一间而不是一套两室一厅里各自有各自单间。因为如果是两室一厅各自租赁卧室,那么他在法庭上的抗辩就不成立,他说自己对那间房享有共同所有权,所以非冉某的隐私空间。当然了,严谨起见,我认为这只能说明原告冉某和被告谢某虽为异性,但还是单纯的室友关系。
谢某为什么有陈某女友的联系方式?这是很有意思的,当谢某看到自己的室友与其他异性躺在床上的时候,即便他有所怀疑,也应该是告诉冉某的男友,当然如果有的话。可是他没有,他竟然很清楚,那个男子陈某有女友,甚至还有人家女友的联系方式。
那么谢某和陈某又是什么关系?为什么被告不是陈某?这也是很有意思的,按说谢某告陈某的女友,你男友劈腿了,跳起来叫的也应该是陈某。但是没有,陈某默不作声。况且从逻辑推理上来说,我没有看出来冉某有出轨,出轨的应该是陈某呀?
可原告冉某告被告谢某污蔑她出轨就有点意思了?他们同住一室,竟然什么关系都没有?仅仅是室友?这么看来,那么多半冉某没有男友,那冉某为什么说谢某污蔑她出轨?几个意思?如果冉某有男友,谢某应该第一时间通知冉某的男友,可是他没有,而是通知陈某的女友,你男友出轨。
这是个很神奇的故事,冉某、谢某、陈某、陈某女友,四个人似乎非常熟悉,到底什么关系,抛开伦理道德,社会规则,我们不便瞎猜。
因为高潮不在这里。
有意思的是法院的判决,法院判决谢某赔偿冉某精神损失费3500元钱,并连续在朋友圈15天公开道歉,表示他对冉某与陈某在一起的说法,是污蔑。
这个公开道歉太有意思了。我们想想看,侵犯隐私这件事本质上就是把隐私公开了,如果你要修复这种伤害,采取公开上的公开,那岂不是得非所愿?有意思的是,这种二次伤害还是冉某自己要求的,法院不得不满足。
这个故事从头到尾都是狗血,常人真是无法理解。很多时候,你的很多想法,真按你的思路去解决,恐怕就像冉某一样,得非所愿。
第二个故事,这世上还真有儿子带爸爸去嫖娼的。
话说广西有个小伙子,是单亲家庭,成长全靠爸爸,肯定是一路的不容易。小伙子开始挣钱了,为报答爸爸养育之恩,挣到第一份工资,带爸爸去嫖娼了。
对,就是嫖娼。
看到这则新闻,你是不是觉得逆天了?
其实我还好。比起那些乱七八糟的大消息,我觉得这个新闻还挺温馨的。
你比如:用马克思唯物主义推翻爱因斯坦相对论的;用熟鸡蛋孵出小鸡娃的;用水做原料分离出水氢燃料更造出水氢燃料汽车的;王思聪追女人“想念你的液”结果还是追劈叉了;非洲黑人充斥校园乱搞女学伴结果美国黑人也来凑热闹以老师的身份用“感情纠纷”的理由疯狂砍杀女学生;中文系老师不甘寂寞写悼词悼念被杀的数学系老师“仁者得仁”让大家都蒙圈了。
真是:魑魅魍魉,蚊蝇鼠蟑,黑白无常。
比起上面这些新闻,请爸爸去嫖娼就显得很温馨,很人性,很暖。人家单亲,带大孩子,不容易。
说实话,这事我还真遇见过,十五年前,我亲眼所见,儿子带着一帮朋友和老爹去夜总会,大家都让老爷子先挑,气氛甚是热闹。
也许,我们并不真正懂得亲情和人性。人人觉得自己最讲亲情,但极少有人深入到亲人的内心,更不会关注到他们情感的困惑,甚至是性的困惑。
这可能源于传统道德,依然深深地影响着我们,家庭成员还是尊卑有序地被排列了起来,大家无法平等地进行交流,尊的要有尊的样子,卑的不可造次,人人道貌岸然,人人虚伪伪善,彼此看着很近,其实很远。
我们一直与人性背道而驰,却生出无穷的优越感。
说真的,装什么逼,就你们背地里干的那么点破事,还少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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