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执行故事】被执行人家徒四壁,咋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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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被执行人的家,两间瓦房已经破旧不堪;
年迈的父亲为了家庭生活外出缅甸打工,家中只有老母亲;
全家靠政府低保仅够勉强维持日常生活,在当地政府的帮助下才建起了三格钢架房……
这可咋办?
来看近日保山市隆阳区人民法院干警
在一次执行过程中
遇到的这一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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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情回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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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12月,常某某驾驶车主刘某某的一辆货车与同向何某某驾驶的二轮摩托相撞,造成摩托车乘客张某某当场死亡的重大交通事故。经当地交警大队认定,常某某负此事故的主要责任。
2016年4月,法院作出判决,以交通肇事罪判处常某某有期徒刑一年,并由常某某、刘某某赔偿死者张某某父母张某甲、杨某各项损失155549.6元。
在执行过程中,保山市隆阳区人民法院执行员驱车赶往临沧市凤庆县常某某家中了解到,其属当地建档立卡户,且在监狱服刑,家里两间瓦房已经破旧不堪,无财产可供执行,刘某某也下落不明,不得已该案终结本次执行。
2018年,在得知常某某已经服刑完毕后,执行员再次驱车赶往常某某家中,与以往不同的是,此次执行干警邀请申请执行人张某甲、杨某一同前往,现场见证和监督此次执行活动。
到常某某家后,执行干警和申请人看到常某某出狱后一直外出打工,年迈的父亲也为了家庭生活外出缅甸打工,家里只有老母亲,全家靠政府低保仅够勉强维持日常生活,在当地党委政府的帮助下,才建起了三格钢架房。
看到此种情况,执行干警与申请人张某甲进行了交流,告知其被执行人常某某确实没有能力履行,在执行干警的调解下,双方达成和解协议,并同意给被执行人一年的时间来履行。
还好,这位被执行人是个有信誉的!
今年9月9日,距离和解协议约定还有三个月的时间,被执行人母亲将6万元赔偿款提前交至法院,该案全部履行完毕,用诚信兑现了自己的承诺。
为了尽快凑齐赔偿款,被执行人一家都外出打工,6万元中还有一部分钱款是备用的建房款及向亲友借来的。
被执行人母亲说:“我们知道,做人要有诚信,怎么着都得把钱赔了!”
小编有话说
法律无情,但执行有暖意!
在面对贫困家庭、弱势群体时,执行干警不仅仅是法律尊严的捍卫者,更是人民利益的维护者和关切者。
执行干警们用人性化的执行方式,真正践行司法为民的理念,让群众感受执法的温度和司法的温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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