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早班车】想一夜暴富?她挪用、 盗窃公款网络博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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多元解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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多元解纷进农村 多年积怨终化解
安宁市八街大龙潭村的村民胡某某因家中常年积水,与邻居王某某形成了常年的积怨。为了化解这份积怨,该村委会、村小组的基层干部没少伤脑筋。
11月21日,安宁市司法局、八街街道司法所、八街街道综治办、安宁市人民法院立案庭法官等一行人来到纠纷现场,联合调解了这起相邻权纠纷。
一大早,一行人就分别来到胡某某与王某某家中,进行现场勘查。查看现场后,大家又一起到村委会开展调解工作。期间,王某某同意司法部门给出的调解意见,但胡某某坚持自己意见,对多种调解方案都不同意。一时,调解陷入了僵局。
可大家并未灰心,安宁市司法局工作人员再次耐心地对双方的矛盾焦点进行了细致疏理。安宁市人民法院立案庭法官也及时结合情况,对胡某某进行释法明理,从邻里之间和谐相处的重要性,讲到法律法规等方方面面,法理情相融,以情动人,以理以法服人,最终胡某某与王某某达成了书面调解协议,双方之间多年的积怨最终得以化解。
断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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梦想一夜暴富 她挪用、盗窃
公款购买网络彩票被判8年
经审理查明,被告人牛某仙(女)以前是罗平某医院的职工,因迷恋网络彩票,2018年8月至2018年9月期间,其利用担任罗平某医院出纳兼收费室负责人的职务便利,挪用该医院资金964253.08元用于购买网络彩票,未予退还。
另外,2017年9月30日,该医院对罗平另一家医院进行托管,被托管的这家医院将支票和密码器指定交给该医院会计徐某管理,徐某将支票交由牛某仙管理,见有机可乘,牛某仙利用共用放置密码器抽屉的便利,未经会计同意,于2018年9月10日至14日期间,先后5次盗用被托管医院的密码器开具医院支票,支取被托管医院资金33万元,用于购买网络彩票,未予退还。案发后,被告人牛某仙于2018年9月22日到罗平县公安局投案。
罗平县人民法院认为,被告人牛某仙盗窃被托管医院资金33万元,数额巨大,其行为构成盗窃罪;牛某仙利用担任医院出纳的职务便利,挪用罗平某医院资金964253.08元用于购买网络彩票进行营利活动,数额较大,其行为构成挪用资金罪,应数罪并罚。
据此,法院判决,以盗窃罪判处牛某仙有期徒刑六年,以挪用资金罪判处有期徒刑二年零六个月,数罪并罚,决定执行有期徒刑八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二万元,其所盗窃和挪用的资金予以追缴,发还被害人。
阳光司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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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生不到10小时女婴夭折
医院有多少责任?
2019年11月19日,昆明市盘龙区人民法院开展阳光司法活动,公开开庭审理了一起医疗损害责任纠纷案件,昆明医科大学法学专业的老师及同学旁听了案件审理。
2018年10月9日7时许,李女士到昆明市某医院就诊,某医院检查后以“G1PO孕39+1周头位临产”收住入院。2018年10月9日15时许,李女士经剖宫产产下一名女婴,出生时羊水Ⅲ度混浊,出现窒息状况后于2018年10月9日18时许转诊至某上级医院治疗。女婴于2018年10月10日0时30呼吸、心跳停止,临床死亡。
事后,女婴的父母认为,某医院的诊疗行为存在过错,于是将某医院作为被告,其上级医院作为第三人诉至盘龙法院。该案经鉴定机构进行鉴定,某医院在对李女士之女的诊疗过程中存在过错。医方过错与李女士之女胎儿宫内窘迫形成、出生后新生儿窒息产生并加重存在因果关系,某医院应承担主要责任。
庭审中,原告称,鉴定机构认为某医院应承担主要责任,但经过当庭询问,鉴定人员并未考虑医嘱单与输液单不一致、输液单手写添加但无医生签名的问题,故应当提高某医院的责任比例。
被告某医院答辩称:在实际执行的过程中,有可能存在医嘱单与执行单发生变化的情况,因为会根据病人病情作出临时调整,但仅是书写不规范,与损害后果没有直接因果关系。同时,被告已经提供了与医院等级相匹配的诊疗服务。故应当降低被告的责任比例。该案将择期宣判。
【法官说法】庭审结束后,承办法官现场以案说法,与旁听的师生们进行互动交流。
执行故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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尝到“限高”苦果后
终于给执行法官打来了电话
“法官,我弟弟在广州打工,现在年底了,我们准备回老家,发现票也买不了,家人给他转钱也取不出来了,怎么办啊?”2019年11月18日早上,耿马县人民法院执行局一阵电话铃声响起,刚接通,一声着急的声音就随之传来。
“别急别急,您慢慢说,是怎么回事?”执行法官耐心回复对方,经查询,其弟弟李某某因故意伤害罪被法院判处有期徒刑十个月,同时,需赔偿附带民事诉讼原告人19222元,但他刑满后拒不履行赔偿义务,且长期外出躲避执行,故被法院依法限制高消费,并冻结了他名下所有账户,所以他买不了票。“请尽快履行判决书确定的赔偿义务,才能取消限制。”执行法官说。
“好的好的,谢谢法官!我们会尽快将钱还清!”
挂断电话后,执行法官立即到被执行人家中核实情况。被执行人李某某未履行法院生效判决,以务工为由外出躲避法院执行,后因体会到被限制消费后生活处处不便的尴尬,决定主动联系法院。
了解情况后,执行干警以“诚信”为沟通切入点,向被执行人家属阐明拒不履行法院生效法律文书的后果,通过法、理、情的释明,之后,被执行人的父母代其缴纳了全部赔偿款。
11月22日,耿马法院执行局干警再次前往双方当事人家进行案件回访,此案已顺利执结。
诉讼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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远程视频调解
足不出户化解纠纷
不用打官司就能把纠纷化解了,把钱领了。这是当事人最期待的方式。11月15日,在嵩明县人民法院数据指挥中心,立案庭庭长杨法官通过“云南在线矛盾纠纷多元化解平台”(以下简称“云解纷”)与一起合同纠纷案的两名当事人连线,进行远程视频调解。据了解,这是嵩明法院首例视频调解案例。
这起案件是云南某科技有限公司与云南某职业学院的合同纠纷,双方合同签订,某科技公司完成服务后,某职业学院应按照合同支付款项6.4万余元,但实际未付。
了解案情后,立案庭人员通过电话联系某学校了解情况,该校确实应当支付原告某公司合同款,但因程序问题等耽误了时间,导致对方诉至法院,同时校方表示愿意与某公司私下协商解决。在征求双方同意后,法官和双方约定了调解时间。
考虑到双方当事人及代理人、委托人都在外地,无法抽身到嵩明法院确定调解事宜。11月15日,杨法官等人通过“云解纷”平台与双方当事人视频连线,确定双方已按协商解决,原告也在视频中说愿意撤诉。之后,原告将撤诉申请上传到“云解纷”平台,该起纠纷得以顺利化解。
来源:云南省高级人民法院
编辑:飞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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