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还钱!我要回国!

安徽高院 2021-05-13

近日,和县人民法院执行局法官突然接到一个来自国外的长途电话,来电人自称方某某,因为执行局把他列入失信名单并限制高消费,导致其在国外买不了飞机票,无法回国了,请求与申请执行人协商还钱。
法官随即组织申请执行人某陶瓷公司与被执行人方某某代理人协商,经过多次协商,双方达成和解协议,被执行人方某某委托他人将执行款35万元一次性交到指定账户,一起长达十四年的合同纠纷案圆满执结。


超领工程款却不还2007年,方某某承建了某陶瓷公司建筑工程,后双方因超领工程款发生纠纷,经法院判决方某某应归还某陶瓷公司工程款572636元并承担相应利息。判决生效后,方某某拒不履行,某陶瓷公司向原和县人民法院沈巷法庭申请执行,在执行过程中法院扣押了方某某名下宝马小汽车一辆,后双方达成执行和解,方某某当场归还20万元,车辆交还方某某,余款方某某一年内付清。此后,方某某未按协议给付余款,法院多方查找,方某某一直下落不明,也未查到有可供执行的财产。 


限制高消费傻了眼


今年年初,某陶瓷公司向该院申请恢复执行,法院立案后,再次对方某某名下财产进行查控,未发现财产线索,遂立即启动失信惩戒措施,向社会公布了方某某失信名单,并对方某某采取了限制高消费措施。措施发布后没几天,就有了本文开头的国际长途电话。


法官对此有话说

失信联合惩戒是人民法院对被执行人采取的强制措施,通过实施失信联合惩戒机制,进而营造“守信者处处受益,失信者寸步难行”的诚信社会环境,倒逼被执行人主动履行义务。该措施将随着社会诚信体系的建设,其威力和作用会越来越强大。希望各位失信被执行人,切莫“以身试法”,以免追悔莫及。



来源:和县法院
编辑:张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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