查看原文
其他

安徽法制报丨看安徽法院如何深化司法协作、统一法律适用

安徽高院 2024-05-02


人民法院服务保障长三角一体化发展第二次联席会议在沪召开

4月27日,人民法院服务保障长三角一体化发展第二次联席会议在上海召开。据了解,此次会议的主题是“促进统一法律适用,以高质量司法服务保障长三角一体化发展”。会上,沪苏浙皖四地高院会签《长三角地区法院案例工作一体化“备忘录”》。

记者从会议获悉,目前,我省法院在统一法律适用方面进行了有益探索,创新案件监管机制、推进法院审级职能定位改革2项做法在中央政法委召开的有关会议上作了经验交流。

我省法院把促进统一法律适用作为案件监管的重要内容,规范审判权力运行。压实院庭长监管职责,制定院庭长案件监督管理办法,细化明确“与本院或者上级人民法院的类案裁判可能发生冲突的”具体情形,并赋予院庭长查阅卷宗、要求合议庭复议等11种监管措施,避免类案不同判。强化审级监督,加强审判业务条线监督指导,制定破产审判等类案裁判指引16个。优化民事再审工作机制,创新“两庭结对”办案模式,既优势互补又互相监督,防止出现法律适用不当。推深做实审判管理,把统一法律适用情况纳入案件质量评查。加强对全省法院发回、改判、提审、指令再审案件通报分析,汇编典型案例320件。

同时,以深化改革促统一。遵循司法规律,注重用改革的方法促进裁判尺度统一。健全审判权运行机制,制定完善合议庭、专业法官会议、审委会工作规则,案件涉及统一法律适用的重大问题,需要提请审委会讨论决定的,由分管院领导主持召开专业法官会议先行讨论,层层过滤把关。激活提级管辖机制,制定提级管辖工作指引,充分发挥提级管辖案件示范指引作用。优化智能辅助办案机制,推动现代科技与审判工作相融合,将办案流程嵌入办案平台,实现智能检索、类案推送、预警提示等功能。

另外,以案例指导促统一,注重案例学习研究,发布参考性案例。推动案例转化应用,对提请审委会讨论的案件,将指导性案例纳入强制检索范围,把入选指导性案例、参考性案例等情况作为晋职晋级、评选审判业务专家的重要参考。














来源:安徽法制报  记者:唐欢 通讯员:高研
编辑:张愉
继续滑动看下一个
向上滑动看下一个

您可能也对以下帖子感兴趣

文章有问题?点此查看未经处理的缓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