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法添加黄芪、当归等,罚26万;食堂米包装生产日期模糊,罚10万;一年内被罚3次仍“屡教不改”,吊证---
无证加工火锅鸭肠、鱿鱼、毛肚,超市售卖霉变面包……近日,针对食品安全执法重点领域,重庆市市场监管综合行政执法总队发布8大典型案例。
2022年11月22日,涪陵区市场监管局执法人员发现有人在网上发布在辖区某超市购买发霉变质面包的视频,随后立即对相关经营场所进行现场核查。
涪陵区 [fú líng qū]市场监管局依法对当事人作出没收涉案食品、罚款2万元的行政处罚。
案例2 “乐堡超爽啤酒”冒充“乐堡”啤酒
2023年3月,嘉士伯酿酒有限公司向重庆市市场监管局举报,称某科技公司(以下简称“当事人”)销售的“乐堡超爽啤酒”与嘉士伯公司“乐堡”啤酒非常近似,极易造成公众混淆误认。
当事人明知生产商与嘉士伯公司无任何权属关系,也知道“乐堡超爽啤酒”导致混淆的法律后果却仍进行销售,对此,重庆市市场监管局对当事人依法作出没收涉案食品、没收违法所得3481.43元、罚款5万元的行政处罚。
案例3 米包装生产日期模糊不清
2021年9月13日,垫江县市场监管局开展食品安全监督检查时,发现某学校食堂贮存的80袋高山油米和已使用的34袋高山油米的包装袋上标注的生产日期模糊不清,无法辨认和识别。
垫江区市场监管局在垫江县某学校查获的生产日期模糊不清的高山油米是垫江县某有限责任公司受当事人委托于2021年8月24日生产的,实际生产地址位于垫江县鹤游镇,共生产910袋,共计22750kg。大米包装袋上标注的生产日期模糊不清的原因是垫江县某有限责任公司使用的喷码机问题和印油问题造成喷码不清或印油不持久,上述910袋标签中生产日期模糊不清、无法辨识的高山油米案发前已经全部销售至垫江县内8所中小学(幼儿园)。当事人未按规定履行好监督义务的责任。
垫江县市场监管局依法对当事人作出没收违法所得78098.25元、罚款10万元的行政处罚。
案例4 无证从事火锅食材生产加工
2023年1月8日,荣昌区市场监管局在川渝协作联合执法检查中对位于重庆市荣昌区盘龙镇永陵村6组2号的场所开展日常监督检查中,发现当事人在未取得营业执照、食品生产或经营许可证的情况下,从事火锅食材(鸭肠、鱿鱼、毛肚)生产加工。
荣昌区市场监管局依法对当事人作出没收相关涉案物品、罚38.3796万元的行政处罚。
案例5 食品中非法添加中药材
2021年1月,万盛经开区市场监管局接到群众投诉,称其从某平台一旗舰店购买的甘麦枣仁茶和苁蓉麻仁茶两种食品中非法添加了柏子仁、黄芪、当归等物品。
经查,当事人重庆某公司生产甘麦枣仁茶1646盒、苁蓉麻仁茶813盒,涉案食品的货值金额共计为51224.5元。上述两款食品中添加的柏子仁、黄芪、当归等几种物品,均未按照《新食品原料安全性审查管理办法》要求,向国家卫生健康委申请进行安全性评估。
案件办理过程中,万盛经开区市场监管局先组织开展了行政调解工作,由经营者退赔消费者共计一万三千余元,并依法对当事人作出没收涉案食品、罚款26万元的行政处罚。
案例6 一年内被罚3次仍“屡教不改”
2023年6月12日,武隆区市场监管局在日常监督检查中发现重庆市某开发有限公司因生产经营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在2022年11月8日至2023年6月9日一年内,先后被武隆区市场监管局作出没收违法所得和罚款的行政处罚3次。
案例7 推荐套餐导致食品浪费
2023年3月22日,江津区市场监管局在监督检查时发现,江津区某餐馆以“菜品更加丰富”等理由向消费者一行3人推荐“6人精品套餐”。餐馆在消费者询问菜量后仍然引导消费者购买“6人餐”,在服务过程中未减少上菜数量和分量,也未提示消费者打包。上述消费者就餐离去后剩余菜品较多。
3月25日,江津区市场监管局对当事人整改情况进行“回头看”,发现有消费者到当事人处就餐,当事人在明知消费者一行7人的情况下,以“家人难得吃饭、选择更多”等理由向消费者推荐10人餐“年年有余团餐”。在消费者强调人数后,仍然引导消费者购买“10人餐”。当事人在服务过程中未减少上菜数量和分量,也未提示消费者打包。消费者就餐离去后剩余菜品较多。
江津区市场监管局依法对当事人作出罚款1000元的行政处罚。
案例8 没有生产资质生产白酒
2023年5月16日,巴南区市场监管局执法人员对当事人开设的白酒小作坊进行现场检查时,发现其正在从事白酒生产活动,现场未能提供任何有效生产资质。
巴南区市场监管局依法对当事人作出没收违法所得3万元、罚款2万元的行政处罚。
题外话
发布典型案例的是重庆市市场监管综合行政执法总队,而案件的具体查办部门是涪陵区市场监管局、重庆市市场监管局、垫江县市场监管局、荣昌区市场监管局、万盛经开区市场监管局、武隆区市场监管局、江津区市场监管局、巴南区市场监管局。重庆市的典型案例的发布机构为什么不是重庆市市场监管局?
网上看到了“重庆市市场监管综合行政执法总队(原重庆市食品药品监督稽查总队)2021 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机构设置”:重庆市市场监管综合行政执法总队有 14 个内设机构:综合室、政治处、法制室、协调督查室、纪检室、食品安全执法支队、药品安全执法支队、产品质量执法支队、特种设备安全执法支队、广告与知识产权保护执法支队、反垄断与反不正当竞争执法支队、价格监督与收费检查执法支队、打击传销与规范直销执法支队、消费维权与网络交易执法支队。
网上也没有看到重庆市市场监管综合行政执法总队的三定方案,所以也不知道他们之间是什么关系。
有知道的,可以探讨一下。
来源丨重庆市市场监管综合行政执法总队、网络等整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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