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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业打假丨向律师“开枪”

局中局 2024-04-15

2022年6月,深圳市律师协会发布一则执业风险告知函,就一社会人士“华某波〞以同类型事件先后向多地司法局投诉律所及律师不签代理合同、私自接案、私自收费不入账、不开票等违规违纪行为,提请公众注意。
该投诉人系通过第三方法律服务平台寻找律师,通过网络向其下单,投诉人在第三方平台购买服务过程中掌握到律师联系方式后,通过微信进行法律咨询,并通过转账、发红包方式支付律师咨询费,诱导律师接单收费,律师在没有通过律师事务所登记并收受咨询费后,投诉人则径直向司法行政部门投诉律师和律所违规私自收费,同时通过发布微博媒体采访等方式,意图通过网络曝光发酵律师、律所的违规事件。
  • 网络点评
  • 裁判文书网

  • 深圳市律师协会

执业风险警示函

各律师事务所、各位律师:
近期有律师反映,有社会人士以同类型事件先后投诉律师事务所及律师不签代理合同、私自接案、私自收费、不开票等违规行为。现将情况简要介绍如下:
A某通过第三方法律服务平台寻找律师,在第三方平台购买服务过程中获取律师联系方式,通过微信向律师进行法律咨询,并以微信转账、发红包方式支付咨询费,诱导律师接案收费。律师在未向律师事务所办理收案登记的情况下收取了咨询费。随后A某对律师私自收费、私自接案等行为进行投诉,并通过发布微博、接受媒体采访等方式曝光律师的事件。
《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法》第二十五条规定“律师承办业务,由律师事务所统一接受委托,与委托人签订书面委托合同,按照国家规定统一收取费用并如实入账”。
因此,律师事务所和律师在向当事人提供法律服务时,一定要签订书面委托合同,统一收费,如实入账,并开具发票。
我们在此提醒全市律师依法依规、诚信执业!
深圳市律师协会
2022年6月24日

来源丨深圳市律师协会、裁判文书网、网络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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