点击上方蓝色文字关注我们
作者简介:郑旭东,博士,副教授,硕士生导师,江苏师范大学智慧教育研究中心,江苏省教育信息化工程技术研究中心(江苏徐州 221116);狄璇,硕士研究生,江苏师范大学智慧教育学院(江苏徐州 221116);岳婷燕,助理研究员,江苏师范大学教育科学学院(江苏徐州 221116)。基金项目:江苏省社科基金青年项目“区块链技术推进区域教育治理的创新机制与实践路径研究”(20JYC002)。
引用:郑旭东,狄璇,岳婷燕(2022).区块链赋能区域教育治理:逻辑、框架与路径[J].现代远程教育研究,34(1):31-39.
摘要:区域教育治理现代化是国家教育现代化的重要组成部分,区域内多元主体共同治理教育公共事务有助于实现教育的“善治”。然而,当前区域教育治理仍存在治理理念缺失、治理结构失衡、治理方式不科学、治理机制不到位等问题。区块链作为蕴含协同治理思想的新型技术架构,在价值逻辑上其技术优势与区域教育治理的共治理念相契合,在目标逻辑上有助于构建多样灵活的区域教育治理新生态,在实践逻辑上可通过基于联盟链的数据治理驱动区域教育治理发展。区块链赋能区域教育治理的实践框架包括教育数据源层、区块链服务平台层、教育组织结构层及教育治理场景层,能够在动态汇聚区域教育场景大数据基础上,以数据流驱动多元主体协同处理各类教育公共事务。未来在推动区块链赋能区域教育治理中,还应加强“区块链+教育”的顶层设计,提升数据治理能力和水平,强化监管并构建风险防控体系,完善相关法律以规范应用。
关键词:区域教育治理;教育数据治理;区块链技术;共同治理
教育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是深化教育领域综合改革的总体目标,也是国家治理体系与治理能力现代化的重要组成部分。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的《中国教育现代化2035》将“推进教育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列为重要战略任务,并提出2035年要达成“全社会共同参与的教育治理新格局”的目标(新华社,2019a)。值得提及的是,“治理为本、区域先行”已成为我国在教育等领域改革的重要路径(王连照,2018)。为此,我国在推进教育治理现代化的进程中,要重视与创新教育治理工作的区域化开展,这既有利于根据区域化教育发展的现实需求与问题挑战,针对性与高质量地提升区域教育质量,也能为我国教育的重大战略决策提供支撑力量(李作章,2020),进而从整体上加快推进我国教育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发展进程。当前快速发展的大数据和区块链等新一代信息技术,为推进教育治理方式的转变与教育治理现代化的实现提供了重要支撑。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的《加快推进教育现代化实施方案(2018-2022年)》明确提出,要“创新信息时代教育治理新模式,开展大数据支撑下的教育治理能力优化行动”(新华社,2019b)。习近平总书记也曾强调,要积极推动区块链技术在教育等领域中的应用,发挥区块链在促进数据共享、优化业务流程、降低运营成本、提升协同效率、建设可信体系等方面的作用(人民网,2019)。由此可见,在区域教育治理过程中引入具备协同治理理念及技术优势的区块链,对应对区域教育治理中的问题挑战,推进区域教育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有着重要的实践应用价值。尽管地理学、公共管理学、政治学和社会学等领域,对“区域”一词有着不同的理解,但都强调“区域”是一种特有的空间概念。从公共管理学的视角来看,区域是政府行政权力的作用空间,区域间的行政边界在一定时间内通常是明确和固定的,这意味着区域教育行政管辖权也通常是明确与稳定的。因此,本研究将区域教育治理中的“区域”界定为省域层面,这既符合我国现行的教育行政体系划分方式,也符合省域经济与社会现状对教育发展具有关键影响的现实状况。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正式提出“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之后,“教育治理”成为教育领域备受关注的重要政策话语。褚宏启教授关于教育治理的界定为国内研究者所广泛认同,即“教育治理是多元主体共同管理教育公共事务的过程,它呈现出一种新型的民主形态,以期建立高效、公平、自由、有序的教育新格局”(褚宏启,2014)。由此可见,教育治理是政府、学校和社会等多主体的共同参与之下,追求教育公共事务共治及善治的过程。本研究将区域教育治理进一步理解为发生于特定区域内的教育治理,即区域(省域)内的政府、学校和社会等多元主体,共同解决教育问题和管理教育事务的过程,以构建区域教育善治与良治的新局面。值得注意的是,区域教育治理既指向区域内特有的教育问题,也涉及全国层面普遍性的教育问题。为此,区域教育治理应该兼具宏观与中观、刚性与弹性的治理思维来推进,这样既符合国家教育治理战略又满足区域教育发展需求。在我国当前推进区域教育治理的过程中,主要存在治理理念仍未形成、治理结构存在失衡、治理方式不够科学、治理机制落实不到位等问题。虽然我国各级政府积极推进教育管理向教育治理转变,但由于传统教育管理观念根深蒂固,导致教育部门人员对教育治理的认识与理解不到位、不深刻和不灵活,仍存在基于以往的教育管理经验与模式来执行与落实区域教育治理工作的现象,主要表现为以下三方面:其一,区域教育治理工作中普遍存在自上而下的管理模式。这意味着“共治”理念尚未深入到教育治理实践工作中,与实现灵活、弹性和敏捷的区域教育“善治”局面尚有距离。其二,研究者和实践者多试图探索出一种普适的教育治理模式。然而,教育本身是一个非常复杂的体系,加之我国不同区域发展存在差异,教育发展的区域化现象及面临的区域化问题也十分明显,很难摸索出一种普适且有效的教育治理模式。这也反映出“治理多样性”的理念尚未深入人心。其三,在区域教育公共事务的处理过程中,仍存在管办评尚未分离、多主体参与治理的渠道不畅、基于传统经验进行教育决策等现象,这反映出教育工作者对治理理念理解不到位,以及过分依赖传统管理观念的问题(任胜洪等,2020)。教育治理结构是多元治理主体在地位确立、权力与职责分配、利益交换等过程中形成的结构化关系,而这种关系的优化与调整可通过教育分权和集权两种方式推进。目前,各区域推进的教育治理仍存在结构失衡问题,主要表现为以下三方面:其一,从区域政府层面来看,政府与学校、市场、社会之间的有效合作还不深入、不全面;区域政府及教育部门向学校下放权力、向市场与社会转移权力的分权行为依旧不足。其二,从区域学校层面来看,区域政府的治理能力和简政放权的不足,对区域内学校办学的自主性形成限制,致使学校自治程度不高;学校内部的分权共治有限,存在学校截留政府向学校下放的新增权力的问题,致使师生和家长等主体参与学校事务治理受限(褚宏启,2014)。其三,从社会和市场层面来看,区域政府和学校内部治理结构的不完善,影响了社会和市场深度参与区域教育及学校内部的治理,妨碍了数字资源工具、第三方评价、委托管理等优质教育资源与服务的有效供给,不利于消减区域内的教育供需失衡问题(郑旭东等,2018)。区域教育治理的方式大致包括三类,即法治与德治、基于制度机制的治理和数据驱动的治理。法治和德治具有应用普遍性,对教育治理过程及成效的影响并未形成明显的区域化差异。教育制度机制则可能存在明显的区域化差异,并对区域间的教育治理成效形成重要影响。其本质上属于一种“软管理”,虽可为区域教育公共事务管理提供指导与保障,但很难作为一种刚性、循证、可靠、精准的治理手段。而基于数据驱动的区域教育治理,则可弥补以上两种治理方式的不足,促进区域教育治理主体科学、精准和高效地处理教育公共事务。但当前各区域开展的此项工作尚存在以下四方面问题(郑旭东等,2021):其一,区域内各级教育部门和各类学校之间的数据开放共享不足,存在相对严重的教育数据孤岛现象。其二,区域教育数据在质和量上难以支持区域教育部门作出最为科学、精准的教育决策。其三,数据孤岛问题也限制了“教育数据流”驱动的“教育工作流”,致使教育事务处理中仍存在权责关系厘不清的问题。其四,传统的数据共享方式和数据加密技术的安全性不高,存在教育数据和师生隐私泄露的风险。治理现代化的实质是制度现代化(胡鞍钢,2013)。各区域教育公共事务处理中出现的各类问题,追根究底是区域教育治理机制不完善、不健全、落实不到位的问题,究其原因主要为以下三方面:其一,区域教育制度机制的制定依赖传统的管理观念与主观经验,可能导致其本身就存在不合理、不科学、不精细和不严格的“短板”,难以保障多元治理主体广泛且深入地参与教育治理过程,致使条块分割式的教育管理问题仍旧严重。其二,教育部门等多元主体的治理素养及治理水平制约区域教育制度机制的落实与执行,如治理意识淡薄、执行能力不高等导制教育主体权责不明、责任推诿、追责存难等问题。其三,区域社会文化的独特性及经济发展水平等外在因素,也对区域教育治理制度机制的落实产生一定影响。总之,区域教育治理追求灵活、弹性、敏捷与协同的治理过程,也亟需“刚性”制度提供保障,进而以“刚柔并济”的方式落实好区域教育治理制度机制。综上所述,面对现阶段区域教育治理中存在的问题,我国亟需转变当前区域教育治理的理念与方式。在当前大数据和云计算等技术的基础上,引入区块链技术来赋能与推进区域教育治理方式变革,可能成为解决当前区域教育治理工作所面临问题的有效途径。蕴含协同治理理念的区块链技术是一种新型分布式数据治理技术,具有提升教育数据公开透明度、促进教育数据分级共享、提高教育数据开放效率、保障教育数据安全等优势(郑旭东等,2021),能够赋能区域教育治理变革。下文将从价值、目标和实践等维度探讨区块链赋能区域教育治理的基本逻辑。区块链是一个庞大且不断增长的分布式账本,即通过密码学算法将多个相连的数据块(区块)加密连接后形成的数据结构,每个区块包含前一个区块的加密散列、时间戳和事务数据(郑旭东等,2020)。区块链之所以在金融经济和社会治理等领域应用甚广,关键在于其具备以下四方面的核心技术优势:其一,去(多)中心化的分布式存储架构,可确保区块链上的不同节点形成独立、平等、共享、自由的关系。其二,共识机制支持链上所有节点进行“集体决策”,并通过建立可信任网络的形式,促进链上节点之间快速达成交易,确保区块链系统中交易数据的开放与透明(郑旭东等,2021)。其三,智能合约是程序语言编写的商业合约,能确保区块链上节点间根据事先定义的交易逻辑及规则,以自动化执行方式开展交易。其四,区块链采用的是安全性极高的非对称加密技术,再结合极具健壮性的去(多)中心化存储架构、共识机制和智能合约,在理论上可高度保障链上数据存储安全和降低交易风险。区块链的核心技术机制蕴含了丰富的治理理念,因而其也被视为一种推进社会治理现代化的新型基础架构。区块链在赋能和创新区域教育治理中具有四方面价值:其一,区块链的去中心、弱中心或多中心架构,有助于在区域教育公共事务处理中,厘清多元治理主体的角色功能。其二,区块链的共识机制可理顺教育治理结构,促进多元治理主体开展有效的集体决策,促进社会及市场等主体参与区域教育治理。其三,智能合约的根本目标是实现“代码即法律”。一方面,能促进区域教育公共事务以规范化、过程化和数据化方式处理;另一方面,则能促进区域教育治理主体诚实、守信及自动履职,甚至在出现问题和纠纷时能进行溯源追责。其四,区块链的加密算法和安全机制能保障教育数据和个人隐私的高度安全,消除教育主体对教育数据安全风险的顾虑,促进教育数据依权、按需、分层和分级地共享应用,推进以“教育数据流”驱动的“教育业务流”。区域教育治理是一种动态性、复杂性及系统性的教育事务处理过程,其深受区域内特有的社会、文化、经济及教育的现状影响,同时也受到各区域之间以及国家与区域之间的依赖与制约关系影响。为此,区域教育治理既应服从国家层面的教育整体战略布局,也亟需构建一种多元治理主体相互依赖、相互协调及相互合作的新型治理关系,持续优化区域教育治理结构,提升科学敏捷的治理能力,从而构建动态发展、多样灵活及有区域特色的教育治理新生态。具体可从宏观和中观两个层面分析区块链赋能区域教育治理的目标逻辑。从宏观层面来看,基于区块链构建的区域教育治理新生态,可达成以下目标:一方面,区域教育治理是推进和实现国家教育治理现代化的基础,区块链既能支持构建区域教育治理生态,也能支撑在国家层面开展教育统筹、协调、监督与推进等治理工作;另一方面,构建与维系动态发展、持续进化及生态平衡的区域教育治理,也需利用区块链支持和推进教育部门跨区域合作,协同解决涉及不同区域的复杂教育问题。从中观层面来看,基于区块链构建的区域教育治理新生态,可实现以下目标:一是促进区域教育治理生态系统内部的动态平衡。理想的区域教育治理实质上是以“进化”方式改善教育公共事务处理的过程。这里所谓的“进化”是倡导并利用区块链的技术优势,激发各治理主体的自身潜能,构建弹性灵活的治理结构,维系相互信任和协同合作的治理关系,从而确保治理过程的有序化、弹性化、开放性、发展性和平衡性。二是,实现区域教育治理生态与区域社会生态之间的良性互动。区块链既能促进区域教育与社会系统之间的互动,助力构建新型的区域社会治理结构,也能提升教育治理主体的适应性治理能力,从而更好地促进区域教育生态发展由传统的管理方式向弹性治理方式转变。区块链作为一种智能化的数据治理技术,可用于推进数据信息的开放共享、实时监管、溯源问责及隐私保护,进而实现构建开放包容与平等公平的数据生态。该数据生态能通过有序的数据流动方式,推进多元教育治理组织及治理主体关系向“善治”与“良治”局面转变。因此,区块链赋能区域教育治理的实践,主要是围绕教育数据治理来推进与实现的,其实践逻辑自下而上体现为三个层级,如图1所示。
教育数据治理层。联盟链是某一领域群体或组织内部使用的区块链,其链上节点的添加与删除通过组织内部及共识机制决定(杨兵等,2019),能有效提高区域内不同节点之间的互通互信,推进多源教育数据以有序、安全、可信和透明的方式流动共享与开放应用,从根本上破解区域内教育数据孤岛的难题。因此,在区域教育治理中可重点采用联盟链作为底层基础架构,将区域内各级教育部门及相关治理主体作为联盟链上的节点,以区域教育治理联盟的形式推进多源教育数据的分层分级开放与有序共享,为数据驱动的区域教育治理奠定基础。组织结构治理层。联盟链可作为一种治理共同体,通过共识机制构建起由区域内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各类学校、社会教育机构及相关企业组成的教育治理共同体。由于区域教育治理共同体成员的教育治理分工和任务有所差异,在联盟链中体现为对教育数据的访问与共享权限不同,这也就确保了基于数据流的教育治理权力“强制”下放,保障了不同教育治理主体的权责落实,能有效推进教育实践中的管办评分离,形成稳定的区域教育治理秩序。价值理念治理层。在区域教育治理工作中采用联盟链技术,可促进不同部门或主体间分层分级地共享教育数据。这也意味着开放有序流动的教育数据不仅可重塑教育主体的组织结构,而且也将赋予其以下三方面的治理价值与理念:其一,联盟链上的区块数据是由各教育部门(节点)达成共识而存储和分层共享,其体现了教育部门或教育主体秉持透明、平等与公平的理念开展教育治理工作。其二,联盟链可永久记录发生在所有节点间的交易信息,从而避免教育数据和隐私信息被伪造与篡改,并能进行责任追溯,这意味着治理主体必须遵循信任传递、积极作为、自动履职与自治协同等治理理念。其三,以“数据流”驱动“治理工作流”也体现了治理工具与治理方式的科学、精细、智能、弹性与敏捷等新治理理念。当前部分地区已开始探索区块链技术在教育事务处理中的应用实践,如京津冀大数据教育区块链试验区开始尝试将区块链与大数据技术应用于教育评价(河北新闻网,2018)。本研究根据区块链赋能区域教育治理的基本逻辑,构建了相应的区域教育治理实践框架,自下而上为区域教育数据源层、区块链服务平台层、区域教育组织结构层、区域教育治理场景层,如图2所示。
区域教育数据的规模、质量、结构及时效性等因素,从根本上决定了数据驱动区域教育治理的准确性和科学性。区块链与大数据等技术的整合,可对多来源、多层次及多维度的教育数据进行高效采集与集成,为数据驱动的区域教育治理奠定基础。在基于区块链的区域教育治理实践框架中,教育数据的主要来源有三类:一是来自教育系统的数据,包括区域内各级教育行政部门的教育政务数据和来自区域内各类学校信息系统的教育数据,如教学数据、学习数据、评价数据和家校互动数据等。二是来自区域政府部门的相关数据,如民政部门的人口数据(如区域人口分布数据等)、财政部门的经济数据(如区域家庭收入与教育投入数据等),以及卫生健康部门的医疗数据(如学生身心健康发展数据等)。三是来自非盈利教育服务机构、“互联网+教育”企业等社会机构开放共享的教育数据。值得提及的是,在构建基于区块链的区域教育治理生态系统的同时,还应重视构建可智能感知、自动采集及动态汇聚不同教育场景数据的数据生态,既要能保障教育数据“物种”多样性,也应确保教育数据的“进化”与更新,以更好地支持常态化、多领域、全周期及场景化的教育业务处理,持续提升区域教育决策、执行、评估及监管等治理环节的精细化、科学化与智能化水平。在区块链赋能的区域教育治理实践框架中,可采用开源的联盟链超级账本Hyperledger Fabric作为底层引擎技术来构建区块链服务平台,其主要包括五大功能模块:(1)链条管理。联盟链由许多互联互通的链条组成,所以链条管理是联盟链构成及有序运行的基础,其主要包括通道管理、性能管理和策略管理等功能。(2)网络管理。其主要对区块链网络上节点与节点之间的信息交流提供通信支持,主要包括节点、排序者、客户端、CA认证和Gossip协议等功能模块(郑旭东等,2021)。(3)共识机制。其是有关区块链节点的共识算法,支持链上所有节点对区块数据的有效性达成共识,主要包括联盟链成员管理和交易管理两类共识机制。(4)区块数据。其包括区块头中的时间戳、随机数、Merkle根及链式结构等数据,以及区块体中加密存储的交易信息。(5)智能合约。该合约是由程序语言编写且被强制执行的条款,包括数据开放合约、查询合约、合约脚本以及可转换为合约执行的相关制度机制。此外,区块链服务平台层还提供必要的平台运营管理和配套服务,如配置管理、隐私保护、日志管理、密钥安全和可视化监控等功能。3.区域教育组织结构层:以数据流驱动治理主体协同共治联盟链以促进数据开放共享和有序流通的方式,驱动教育业务在区域内外教育系统之间有序流转,最终实现区域教育事务的协同化、高效化与精准化处理。这意味着在联盟链支持的区域教育治理中,以教育数据流驱动治理主体协同共治的过程,也是以动态、有序、公开和透明等方式驱动教育治理组织结构趋向新平衡的过程。为此,以联盟链为核心的区块链服务平台及其对底层多源教育数据的开放治理,可在以下三个层面推进教育治理结构的动态调节,以及治理权力向其他组织部门下放:(1)从国家层面构建区域间互联互通的国家级教育治理联盟链。此链条上的每个区域(省级)教育治理联盟链为平等的节点,教育部和监管部门也同为本链条上独立部署的节点,可实现关于普遍性教育问题和教育业务的数据在不同区域之间共享流转,进而实现对这些问题与业务的跨区域协同处理。(2)从区域(省级)层面构建区域教育治理联盟链。市区县各级教育部门、财政部门、人社部门、各类学校及社会教育机构等通过身份管理机构验证后,可作为联盟链的一个节点加入区域教育治理联盟链,并通过依权共享和访问教育数据等方式,共同维护联盟链账本。(3)在各级教育部门内部及各类学校内部,基于区块链服务平台的教育数据分层分级流动、开放共享和依权应用,进一步促进来自部门内外的行政人员、教师、学生、家长和社会机构等主体共同参与、相互监督和协同治理部分教育事务。区域内外教育治理主体基于区块链服务平台开展的教育事务活动,大致经历了“数据采集—数据脱敏—数据上链—合约执行—加密传输—分析应用”的数据流转过程,以“刚性”的技术方式保障了教育数据权属、查询、修改、开放、共享及应用等权责,被所有节点“所知”并记录(郑旭东等,2021);再结合配套的“柔性”保障机制,有助于教育业务的统筹协调、激励引导及检查监督等治理工作,以“刚柔并济”的方式有效推进与执行落实。4.区域教育治理场景层:协同处理各类区域教育公共事务区域教育治理场景层包括需协同处理的各类区域教育公共事务,以及尚待解决的各类教育问题。在此实践框架中,多元教育治理主体可基于下层区块链服务平台及教育业务数据的有序流转,主要按照“教育决策—教育执行—教育评估—教育监管”的治理环节,实现对区域教育公共事务和教育问题等治理内容的协同处理。目前,区块链赋能区域教育治理的场景主要包括以下四方面:(1)教育政务协同处理。利用区块链促进教育政务数据的安全可信和开放共享,有效驱动区域内教育行政部门互联互通、信息共享及业务协同,有助于区域教育政务服务的统一申请、集中办理、统一反馈和全流程监督(教育部,2018),全面提供“最多跑一次”的区域教育政务一站式服务。(2)教育教学评估与决策。基于区块链服务平台可进一步构建区域教育评价联盟,联合开展中小学校学生学习的全过程纵向评价、德智体美劳的全要素横向评价,为未来实施的新高考、学生综合素质评价等教育评价提供长周期、高安全及真实可信的数据信息,进一步提升教育主体在区域办学、学生选课走班和择校择业等方面的决策精准化、透明化、公平性与公正性。(3)教育资源建设与开放共享。通过区块链开展区域内教学资源、学习资源、教研成果等优质数字教育资源认证,并以高效、可信及低廉的教育资源服务交易方式,推进高品质数字教育资源服务的跨学校、跨区县开放共享;促进对区域内线上线下教育培训机构的管理,提升区域内教育资源服务配置与应用的公平性。(4)终身教育及学习型社会建设。利用区块链打通“学校—教育机构—行业企业—全社会”的终身教育循环圈,一方面实现对区域内学习者的终身学习轨迹、学习成果及职业技能等数据进行安全、可信地记录与查询(曲一帆等,2020);另一方面教育部门可基于对终身教育大数据的分析,对区域内教育资源、培训服务的供给类型、数量进行动态调整,精准提供全民满意的教育支持服务。未来,随着区块链与人工智能的融合应用,区块链支持的区域教育治理场景还将更加丰富多元,将进一步加速实现智能技术赋能的“放管服”与“管办评”改革,并形成区域内城乡教育均衡发展的新型治理格局。针对区域教育治理工作中面临的问题,已初步构建了区块链赋能区域教育治理的实践框架,可为有关区域开展教育治理工作提供参考。值得提及的是,区域教育治理工作是项系统工程,建议区域教育部门通过实施以下四条路径,以科学、有效和创新的方式推进区块链赋能的区域教育治理工作。1.加强顶层设计,因地制宜布局与推进“区块链+教育”区域教育治理涉及教学与管理等工作环节,这要求基于区块链技术开展教育治理工作时,应做好顶层设计,结合区域教育的发展现状、主要问题和实际需求,因地制宜地探索与布局“区块链+教育”(刘光星,2021),有计划、分层次、分步骤地推进区块链在区域教育工作中的创新应用。一是将区块链作为关键底层技术纳入区域教育领域的“新基建”中,推进区块链与各类教育场景的深度融合,为区块链全面赋能区域教育治理提供实践基础。二是推动基于政府、教育与企业三方协同的“区块链+教育”实施方案及相关产品的研发工作,并在统一技术与数据标准的基础上,进一步推进“区块链+教育”的资源、工具与服务差异化、典型化与特色化的试点供给,逐步提升教育用户的体验感与留存率。三是要结合现实需求,探索与构建基于区块链的新型教育信息化治理架构,一方面应加强教育数据确权、共享、管控、监督及激励等数据治理工作;另一方面应推进教育政务、教育决策、教育评价、教育资源、教育版权及教育督导等教育业务的一站式开展与全局应用,进而打造区块链赋能的区域教育治理新生态。2.重视数据治理,提升区域教育数据治理能力与治理水平不同教育主体的数据治理能力与治理水平,可对其未来参与区域教育治理的意愿、动机、能力及效果产生重要影响(顾佳妮等,2020)。因此,在推进区域教育治理实践的过程中,区域内各级教育部门与各类学校应从三个方面提升有关人员的教育数据治理能力与水平:一是实施数据治理的“一把手工程”。即积极推动区域内各级教育部门和各类学校的“一把手”或“副手”主要负责、协调与推进数据驱动的教育治理工作,并且要重点关注与提高其数据治理能力及治理水平。二是建立教育治理工作委员会。区域内各级教育部门应积极建立教育数据治理工作委员会,并鼓励有条件的学校率先建立校级教育数据治理工作委员会,以规范教育数据标准,提高教育数据质量,落实教育数据政策,明确治理人员权责(王正青等,2021)。三是实施数据素养提升工程。各区域应针对各级教育行政部门人员与各类学校教师,甚至是参与区域教育治理工作的教育企业人员,分层分类地开展数据素养培训,提高其教育数据治理的理论知识与实践能力,包括相关政策、数据意识、数据伦理、数据分析、数据处理、数据创新应用的能力等(杨现民等,2020)。3.强化监管评估,构建区块链赋能教育治理的风险防控体系区块链在各领域的实际应用中仍存在信任风险、算力风险与应用风险等局限性问题。为此,中国人民银行在2020年专门制定了《区块链技术金融应用评估规则》,要求金融领域在应用区块链时,必须加强技术、性能与安全评估等工作(全国金融标准化技术委员会,2020)。同样,运用区块链开展区域教育治理工作时,也必须加强监管评估和风险防控,要从“亡羊补牢”式的事后处置向“未雨绸缪”式的主动防控转变。其一,应确立“区块链+教育”的监管与评估工作机制,针对区块链系统的稳定性与可控性、数据储存性能、数据开放与共享冲突、互联网络安全及相关底层技术性能开展常态化与系统化的监管与评估(戚学祥,2020)。其二,构建区域化的风险预警系统与管控机制,对上述各类风险进行精准识别、等级划分、实时预警,并按照风险等级设置自动上报、系统自动处置、系统管理员或教育决策者紧急处理等风险管控方式。其三,应加强区块链与大数据、人工智能等技术的融合创新,通过不同技术的取长补短及协同应用,进一步提升区块链系统及其教育应用的控制与安防体系。同时,也要加强研发与应用政府可监督的主权区块链,充分保障我国教育及其数据主权。其四,要建立区块链的沙盒监管机制,对所有面向教育领域的区块链产品与服务进行沙盒测试,从源头做好监管、认证与风险评估工作。教育治理追求多元主体以一种公平、正义、民主及平等的方式管理教育公共事务。虽然区块链的去(多)中心、可追溯、不可篡改、透明与安全等特性可为教育利益相关者实现以上教育治理追求提供关键技术支持,但由于区块链及其在教育领域的应用尚处于实践探索期,相应的制度机制与法律法规并不完善,难以完全保障教育治理工作的规范化、制度化及法治化开展。在未来区块链赋能的区域教育治理实践中,应关注并健全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积极推进区域教育治理法治化。一是要进一步完善有关区块链应用的法律条款,明确该技术在研发、应用及管理等环节中的责任主体、权利义务、责任范畴与追责惩罚。二是要建立法律条款与区块链代码融合机制,即利用区块链技术将法律条款以代码形式写入链中,实现“以链治链”,杜绝法律滞后性带来的监管真空(陈蕾等,2020)。三是要确立区块链技术在教育应用中的评估制度,针对基于区块链的教育应用系统、资源、产品、工具和服务,制定明确的基础要求、评估规则和测试方法,促进区块链在教育领域应用的健康有序发展。四是要建立健全教育数据权属及隐私安全方面的法律法规和保障制度,充分保障教育部门及师生等教育用户的数据所有权、知情权、处置权、访问权,确保教育数据的合理、合法、有序开放;同时也要防范教育数据在流转与应用过程中发生个人隐私信息泄露、非法转售以及非法采集、分析与滥用等问题。区域教育治理现代化是国家教育现代化的重要组成部分,如何利用技术有效推进区域教育治理工作已成为区域政府及教育部门的关注重点。区块链作为一种智能化的治理架构技术,在全球范围内呈现出强劲的发展与创新应用势头,不仅推动了新的技术变革和数字经济发展,也为推进基于数据治理的教育治理工作提供了重要思路(中国通信工业协会区块链专业委员会,2020)。同时,区块链在支撑教育高质量发展及推进教育治理方面的优势,也已受到我国教育部门的高度重视,并期望通过实施《高等学校区块链技术创新行动计划》等政策,促进以区块链为核心技术的自主创新,提升我国教育治理的自主、开放、可控的能力。尽管,区块链在我国教育及其治理中的研究与应用起步不久,但随着我国积极推进“教育新基建”及“教育数字化转型”等工程,相信区块链必将成为推进区域教育治理数字化转型的关键技术,有效支撑我国教育高质量发展。参考文献:
[1]陈蕾,周艳秋(2020).区块链发展态势、安全风险防范与顶层制度设计[J].改革,(6):44-57.
[2]褚宏启(2014).教育治理:以共治求善治[J].教育研究,35(10):4-11.
[3]顾佳妮,杨现民,郑旭东等(2020).数据驱动学校治理现代化的逻辑框架与实践探索[J].现代远程教育研究,32(5):25-34.
[4]河北新闻网(2018).全国首家大数据教育区块链试验区落户廊坊[EB/OL].[2021-02-20].http://lf.hebnews.cn/2018-10/19/content_7069724.htm.
[5]胡鞍钢(2013).治理现代化的实质是制度现代化——如何理解全面深化改革的总目标[J].人民论坛,(S2):20-23.
[6]教育部(2018).关于印发《教育信息化2.0行动计划》的通知[EB/OL].[2021-02-20].http://www.moe.gov.cn/srcsite/A16/s3342/201804/t20180425_334188.html.
[7]李作章(2020).区域教育治理现代化:价值、要点与体系构建[J].国家教育行政学院学报,(3):26-33.
[8]刘光星(2021).“区块链+教育”:耦合机理、风险挑战及法律规制[J].电化教育研究,42(3):27-33,41.
[9]戚学祥(2020).超越风险:区块链技术的应用风险及其治理[J].南京社会科学,(1):87-92.
[10]曲一帆,秦冠英,孔坤等(2020).区块链技术对教育变革探究[J].中国电化教育,(7):51-57.
[11]全国金融标准化技术委员会(2020).区块链技术金融应用评估规则[EB/OL].[2021-02-20].https://www.cfstc.org/jinb-iaowei/2929436/2976686/index.html.
[12]人民网(2019).习近平:把区块链作为核心技术自主创新重要突破口 加快推动区块链技术和产业创新发展[EB/OL].[2021-02-20].http://cpc.people.com.cn/n1/2019/1026/c64094-31421707.html.
[13]任胜洪,段丽红(2020).大数据背景下区域教育治理现代化的机遇、挑战及路径[J].教育理论与实践,40(10):18-23.
[14]王连照(2018).教育问题区域治理的主要场域与关键事项[J].教育研究,39(2):64-67.
[15]王正青,但金凤(2021).如何构建教育数据治理体系:美国肯塔基州的成功经验[J].现代远程教育研究,33(1):77-86.
[16]新华社(2019a).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中国教育现代化2035》[EB/OL].[2021-02-20].http://www.gov.cn/xinwen/2019-02/23/content_5367987.htm.
[17]新华社(2019b).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加快推进教育现代化实施方案(2018-2022年)》[EB/OL].[2021-02-20].www.moe.gov.cn/jyb_xwfb/s6052/moe_838/201902/t20190223_370859.html.
[18]杨兵,罗汪旸,姜庆等(2019).基于联盟链的学习数据存储系统研究[J].现代教育技术,29(8):100-105.
[19]杨现民,郭利明,王东丽等(2020).数据驱动教育治理现代化:实践框架、现实挑战与实施路径[J].现代远程教育研究,32(2):73-84.
[20]郑旭东,任友群(2018).教育信息化服务供给的转型方向与实施路径[J].教育研究,39(8):113-120.
[21]郑旭东,杨现民(2020).基于区块链技术的学生综合素质评价系统设计[J].现代远程教育研究,32(1):23-32.
[22]郑旭东,杨现民,岳婷燕(2021).教育政务数据开放平台的区块链技术架构与运行机制设计[J].中国电化教育,(3):71-78.
[23]中国通信工业协会区块链专业委员会(2020).教育部关于印发《高等学校区块链技术创新行动计划》的通知[EB/OL].[2021-02-20].http://m.cciapcb.com.cn/article/item-1303.html.
收稿日期 2021-08-25 责任编辑 李鑫(实习) 谭明杰
欢迎转载,开白请联系18980806833(微信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