查看原文
其他

图解税收定期定额征收

2016-09-20 财税地盘


征管文书修订!10月起采集个体定额户信息填新表

 

     日前,国家税务总局发布《关于修订个体工商户税收定期定额征收管理文书的公告》,明确了税务机关对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的个体工商户实行定期定额征收方式的,在采集纳税人信息时应使用《个体工商户定额信息采集表(适用于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纳税人)》。公告自2016年10月1日起施行,原有营业税纳税人适用的信息采集表同时废止。

  


  

  在全面推开营改增试点工作后,原由地税机关征收营业税的个体工商户改为由国税机关征收增值税,地税机关使用的《个体工商户定额信息采集表(适用于营业税纳税人)》已不能使用,国税机关对此类纳税人缺少相应的管理文书。为满足基层征管的实际需要,税务总局制定了《个体工商户定额信息采集表(适用于营改增试点纳税人)》,供国税机关在采集相关涉税信息时使用。

一图看懂税收定期定额征收↓

  

                                          来源:中国税务报



您可能也对以下帖子感兴趣

文章有问题?点此查看未经处理的缓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