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享受两税减免的小微企业账务处理技巧

2016-10-28 财税地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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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例(以2013年月销售额2W以下免征两税为例,现在已营改增,且部分内容已经过时,以下案例仅供交流、参考之用)


  例一:某一按季申报的小规模纳税人,2013年从事销售货物、提供加工修理修配劳务、应税服务业务,7月份销售货物取得收入3万元(不含税收入,下同),8月份取得加工修理修配收入2.5万元,9月份取得应税服务收入1.5万元,增值税如何处理?

  答: 10月份在申报三季度增值税时,由于暂免征收政策从2013年8月1日起执行,对其7月份取得的销售额3万元,不能享受暂免征收增值税政策,应按3万元计算申报增值税,并在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申报表第一栏填报。对8、9月份取得的合计4万元的销售额,属于暂免征收范围,按免税申报填入第六栏。

注:符合条件的营业税纳税人同理,填报营业税免税收入栏。

  例二:某一按季申报的小规模纳税人兼营营业税应税劳务,2013年从事销售货物、提供加工修理修配劳务、应税服务业务,10月份销售货物取得收入3万元(不含税收入,下同),取得营业税劳务4万元,11月份取得加工修理修配收入2万元,取得营业税劳务2万元(其中:1万元为营业税免税项目),12月份取得应税服务收入1万元,无营业税劳务收入,营业税税率为5%,增值税、营业税如何处理?

答:按季申报增值税时,当季3万+2万+1万=6万,属于暂免征收范围,6万填入第六栏免税销售额。申报营业税时,当季4万+2万=6万,也属于暂免征收范围,6万填入营业税申报表免税收入栏。注意的是,11月份的1万元免税项目也应合并计算。

  例三:某一按季申报的小规模纳税人兼营营业税应税劳务,2013年从事销售货物、提供加工修理修配劳务、应税服务业务,10月份销售货物取得收入3万元(不含税收入,下同),取得营业税劳务10万元,11月份取得加工修理修配收入1万元取得营业税劳务2万元,12月份取得应税服务收入1万元,取得营业税劳务1万元,增值税、营业税如何处理?

  答:按季申报增值税时,当季3万+1万+1万=5万,由于小于6万,属于暂免征收范围,5万填入第六栏免税销售额。

  申报营业税时,当季10万+2万+1万=13万,由于大于6万,超出享受范围,应按13万计算缴纳营业税。


例四:某一按季申报的小规模纳税人兼营营业税应税劳务,2013年从事销售货物、提供加工修理修配劳务、应税服务业务,10月份销售货物取得收入3万元(不含税收入,下同),取得营业税劳务2万元,11月份取得加工修理修配收入5万元,取得营业税劳务5万元(其中:3万元为营业税免税项目),12月份取得应税服务收入1万元,取得营业税劳务1万元,增值税、营业税如何处理?

答:按季申报增值税时,当季3万+5万+1万=9万,由于大于6万,超出暂免征收范围,应全额征收增值税。申报营业税时,当季2万+5万+1万=8万,由于大于6万,也超出暂免征收范围,应按5万(8万-3万)计算缴纳营业税。

  例五:某纳税人按月申报,8月取得营业税劳务收入2.5万元,营业税如何处理?

答:由于8月份取得的营业额2.5万元大于2万元,不能享受暂免征收营业税政策,应按2.5万元计算申报营业税。

  例六:某小规模纳税人按月申报,8月取得修理修配收入1.8万元,其中:0.8万元向税务机关申请代开增值税专用发票,1万元自行开具增值税普通发票;取得营业税劳务2万元,增值税、营业税如何处理?

  答:增值税申报:

  (一)当期实现销售额1.8万元,小于2万元标准,当向受票人收回0.8万元税务机关代开专票时,可按1.8万元申请暂免增值税;

  (二)当不收回0.8万元税务机关代开专票时,应按1万元申请暂免增值税;

营业税申报:可按2万元申请暂免营业税。

  例七:某小规模纳税人按月申报,8月取得2.5万元销售额,其中: 1.5万元为增值税免税项目(技术开发项目),1万元为应税服务销售额,增值税如何处理?

答:由于8月份取得的销售额2.5万元大于2万元,不能享受暂免征收增值税政策,而其中1.5万元为免征增值税项目的销售额,应按1万元计算申报增值税。

  例八:某纳税人按月申报,8月取得营业税劳务收入5万元,享受营业税差额征收政策可抵扣营业额4万元,营业税如何处理?

  答:由于8月份取得的营业额5万元(不能扣除4万元可抵扣营业额),大于2万元标准,不属于享受暂免征收营业税政策范围,应按5万元申报营业额,但可按营业税计税额(5万-4万)计算缴纳营业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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