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1
这些报税易错点,90%会计都错了!一定不要犯!否则麻烦的是自己!
趁着申报期还没结束,宝哥赶紧来上点申报实务的干货!这些错误是我见得最多的,一般纳税人和小规模都中枪!都要看!有则改之无则加勉,及时纠正之前错误的理念,避免不必要的更改申报!
增值税纳税申报销售额到底咋填?
按适用税率计税销售额这一栏所有一般纳税人都要填。目前此行数据是由附表一带过来的,所以一定准确填写附表一。
提醒:
(一)附表一各栏次请按照税控设备开具的发票,按普通发票和专用发票不同栏次,税率按照规定的行次填写。
注意17%税率有两行,11%税率有两行,在申报时一定要区别销售货物收入和销售服务收入,如果填写错误,必须修改,需要跑办税服务厅,所以请一定避免误将货物与服务收入填错行次,给自己带来不便。
举例:对开具11%税率发票的纳税人来讲,在申报时应对本企业开具11%税率的发票内容进行准确划分、区别,并将11%税率的货物收入和服务收入分别准确填入对应的行次。
(二)在会计上不作销售但按税法规定应缴纳增值税的视同销售和价外费用的销售额。比较常见的就是投资、赠送、分配、集体福利等,虽然在会计处理上计入了营业外支出、销售费用等,但是纳税申报的时候,需要在销售额这里申报。
02
小规模企业无票收入咋申报?
这个问题让很多会计困惑,一般纳税人申报附表里面,还有一项关于无票收入申报的,小规模压根就没有。
小规模纳税人要申报无票收入,如果全部收入超过小微企业标准,可以把不开票收入按项目直接填入第1栏应征增值税不含税销售额。这里也一定注意货物及劳务与服务、不动产和无形资产一定要按项目分栏次填写。如果小规模纳税人本月或本季度所有的收入(含无票收入)符合小微企业要求,则无票收入直接填入第10栏小微企业免税销售额。
举个例子
北京某上市公司旗下的修手机的小规模子公司,2017年7-9月情况是:开普通发票8万元,专票1万元,还有2万元的个人客户,什么发票都不要。
在第1行应征增值税不含税(3%征收率)填写11万,第2行 税务机关代开的增值税专用发票不含税销售额填写1万,第3行税控器具开具的普通发票不含税销售额8万元。
03
小规模的其他免税销售额一行不能随便填!
这是很多会计疑问的,每个月的小微免税是不是可以填写这里面?免税销售额下面有专门的第10行就是小微企业免税销售额,其他免税销售额不能乱填写。
正解:
填写销售免征增值税的货物及劳务、服务、不动产和无形资产的销售额,不包括符合小微企业免征增值税和未达起征点政策的免税销售额。应税行为有扣除项目的纳税人,填写扣除之前的销售额。
举个例子
某公司是销售免税饲料的,这个季度销售额为免税的6万,此处可以填写6万元。
记住,绝大多数人不能填写此处,只有经过免税备案的纳税人才可以此处填写。
04
小微企业免税额不同于未达起征点免税额。
第10行的免税销售额指的是目前执行的小规模季度不含税收入小于9万的小微企业免税政策。如果是企业,请将小微企业免税销售额填在这一行。
如果是个体工商户,是小规模纳税人,则将小微企业免税销售额填写在11行未达起征点销售额!
05
只要开了专票就不可以享受小微免税!
疑问:很多会计问,我们企业这个月销售额才8万,但是开了一张1万的专票,那为什么就不可能享受优惠了?
正解:销售免税货物不得开具专用发票,法律、法规及国家税务总局另有规定的除外。小规模纳税人季度销售额不超过9万即可享受小微免税,但是专用发票部分不得享受,代开专票部分的增值税得缴纳。
06
税控设备服务费申报重点
一般纳税人购买税控设备符合抵减政策的,应填写增值税纳税申报表附表四(税额抵减情况表)、减免税明细表减税项目和主表23行应纳税额减征额。
例:本期产生500的应纳税额,有税控设备服务费330元。那么申报表填写如下
1、《增值税减免税申报明细表》
选择减免性质名称:财税[2012]15号 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增值税税控系统专用设备和技术维护费用抵减增值税税额有关政策的通知。
本期发生额填写330;本期应抵减税额填写330;本期实际抵减税额填写330。
2、《增值税纳税申报表附列资料4》税额抵减情况表。
本期发生额填写330;本期应抵减税额填写330;本期实际抵减税额填写330。
3、主表第23行,填写330。
小规模纳税人购买税控设备符合抵减政策的,应填写减免税明细表减税项目和主表16行应纳税额减征额。
下图是小规模纳税人的申报表部分截图
当本期发生额小于或等于第15栏“本期应纳税额”时,按本期实际发生额填入《增值税纳税申报表(小规模纳税人适用)》第16栏“本期应纳税额减征额”抵减当期税额;
当本期发生额大于第15栏“本期应纳税额”时,按本期第15栏“本期应纳税额”的金额填入《增值税纳税申报表(小规模纳税人适用)》第16栏“本期应纳税额减征额”,本期减征额不足抵减部分结转下期继续抵减。
注意如果本期没有应纳税额,请不要填写减征额。
07
过路费申报注意事项!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收费公路通行费增值税抵扣有关问题的通知》(财税〔2016〕86号)文相关规定:
增值税一般纳税人支付的道路、桥、闸通行费,暂凭取得的通行费发票(不含财政票据,下同)上注明的收费金额按照下列公式计算可抵扣的进项税额:
高速公路通行费可抵扣进项税额=高速公路通行费发票上注明的金额÷(1+3%)×3%;
一级公路、二级公路、桥、闸通行费可抵扣进项税额=一级公路、二级公路、桥、闸通行费发票上注明的金额÷(1+5%)×5%。
例子:某公司9月取得了10张高速费发票,总金额为1030元。咋申报啊?
正解:第8行其他栏申报,份数一栏填写10,金额1030,税额30元。申报完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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