查看原文
其他

失业人员创业,可以享受哪些税收扣减优惠!

财税地盘 2021-09-21

为方便纳税人及时了解掌握税收优惠政策,更好发挥税收助力大众创业、万众创新的作用,税务总局近日公布新版《“大众创业 万众创新”税收优惠政策指引》,归集了89项税收优惠政策措施,覆盖企业从初创到发展的整个生命周期。其中,扶持重点群体创业及吸纳重点群体就业的最新优惠政策如下↓

吸纳重点群体就业税收扣减

  【享受主体】

  属于增值税纳税人或企业所得税纳税人的企业等单位


  【优惠内容】

  2019年1月1日至2021年12月31日,招用建档立卡贫困人口,以及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登记失业半年以上且持《就业创业证》或《就业失业登记证》(注明“企业吸纳税收政策”)的人员,与其签订1年以上期限劳动合同并依法缴纳社会保险费的,在3年内按实际招用人数予以定额依次扣减增值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和企业所得税优惠。定额标准为每人每年6000元,最高可上浮30%,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可根据本地区实际情况在此幅度内确定具体定额标准。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的计税依据是享受本项税收优惠政策前的增值税应纳税额。


  按上述标准计算的税收扣减额应在企业当年实际应缴纳的增值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和企业所得税税额中扣减,当年扣减不完的,不得结转下年使用。


  纳税人在2021年12月31日享受税收优惠政策未满3年的,可继续享受至3年期满为止。

  【享受条件】

  与招用建档立卡贫困人口,以及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登记失业半年以上且持《就业创业证》或《就业失业登记证》(注明“企业吸纳税收政策”)的人员签订1年以上期限劳动合同并依法缴纳社会保险费。

  【政策依据】

       1.《财政部 税务总局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 国务院扶贫办关于进一步支持和促进重点群体创业就业有关税收政策的通知》(财税〔2019〕22号)第二条、第五条


  2.《国家税务总局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 国务院扶贫办 教育部关于实施支持和促进重点群体创业就业有关税收政策具体操作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9年第10号)

本文来源于国家税务总局,财税地盘编辑整理分享,转载请注明,版权归作者所有,感谢作者的辛苦付出,若涉及版权请告知我们,我们会在第一时间处理。我们对文中观点保持中立,仅供参考、交流之目的!

1、先脱发还是先失业?这个年龄段的会计最容易失业!

2、军人军属就业创业税收优惠政策部分汇总

3、创业开公司的十个步骤

4、如何用“财务部”四两拨千斤, 打赢创业这场仗?!

5、你创业的商业模式行不行?看看大佬怎么说

6、【双创优惠】企业外购软件缩短折旧或摊销年限

7、这些创业税收优惠,你领了吗?

8、持有、转让创新企业境内发行存托凭证可享税收优惠

9、创业做生意,精明不如厚道,计较不如坦诚,强势不如和善

10、周鸿祎:不会找合伙人,不配做创业者

添加微信xcyaxcy(注明"加财税地盘微信群”),加入财税地盘微信群及系列QQ群(QQ交流群:44808534),与全国会计同行在线交流!
购买职称、注会、税务师等相关考试资料或加考试交流群,加微信号:xcyaxcy或245826703(注明需要的资料名称或加什么群


动动手指点亮小花

: . Video Mini Program Like ,轻点两下取消赞 Wow ,轻点两下取消在看

您可能也对以下帖子感兴趣

文章有问题?点此查看未经处理的缓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