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久前还大谈“以身作则”,宁夏又一警服“高官”落马
宁夏回族自治区司法厅党委书记、厅长,自治区监狱管理局第一政委陈栋桥涉嫌严重违纪违法,目前正接受纪律审查和监察调查。
陈栋桥是个“老公安”,从1981年考入宁夏人民警察学校开始,一直到他2019年调离公安系统主政自治区司法厅,他在公安战线上深耕了38年。
他的仕途从公安厅政治部的一个普通科员起步,历任副处长、处长。2003年升任自治区公安厅交警总队总队长。然后在这个位置上又到了石嘴山市,担任市委常委、政法委书记、公安局局长。在石嘴山待了6年,他调任自治区首府银川,担任银川市委常委、市公安局长。
在银川只干了不到3年,他调任自治区公安厅党委副书记,仅仅一个月后,他就被明确正厅级,职务是自治区公安厅党委副书记、副厅长,主持公安厅日常工作。今年1月,陈栋桥调任自治区司法厅,至8月7日通报被查,在任也就半年多时间。
陈栋桥犯了什么事?官方通报并没有提及。但在宁夏政法系统,近两个月以来,已有多人被查落马,其中不乏自治区公安厅和石嘴山公安局的干部,从他们的任职履历来看,跟陈栋桥有着交集。
7月12日, 石嘴山市公安局原党委委员、副局长马勇宁涉嫌严重违纪违法,接受纪律审查和监察调查。2008年-2014年,马勇宁担任石嘴山市公安局党委委员、副局长,当时石嘴山公安局局长正是陈栋桥。
7月8日,宁夏回族自治区公安厅指挥部主任、一级高级警长吴海波被查,吴海波在自治区公安厅工作期间,陈栋桥是他的顶头上司。
7月1日,自治区公安厅原副厅长高振宇被查,高振宇是陈栋桥的同僚,是一个领导班子的成员。
搜索网络上的报道,得知今年1月24日下午,司法厅厅长陈栋桥以“重温宜昌大撤退抗战精神内涵 争做新时代忠诚干净担当好干部”为主题为宁夏司法系统干部讲了一堂生动的党课。
陈栋桥强调,要持续深入的推进党风廉政建设,紧盯“关键少数”以“零容忍”的态度,坚决严肃查处违反党纪国法的人和事,坚持发现一起、查办一起、处置一起,绝不姑息迁就,绝不包庇纵容,坚决构建起执法执纪的“红线”和“底线”。
今年6月,在全区司法行政系统“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工作会议上,陈栋桥要求,全系统各级党委要切实扛起主体责任,主要负责同志要当好“第一责任人”,班子成员要认真履行“一岗双责”,以身作则、率先垂范。
看这些报道,让人忍不住要笑出声音,但这就是常态,哪一个落马的高官没有为部下讲过党课,在廉政教育大会上做过指示呢?
陈栋桥简历:
陈栋桥,男,汉族,1961年6月出生,宁夏同心人,1983年7月参加工作,1985年6月加入中国共产党,中央党校研究生学历。
1981.09-1983.07 宁夏人民警察学校公共管理专业学习
1983.07-1984.09 宁夏人民警察学校教师
1984.09-1986.07 中国人民公安大学法律专业学习
1986.07-1990.09 宁夏人民警察学校教师
1990.09-1992.05 自治区公安厅政治部直属工作处科员
1992.05-1994.07 自治区公安厅政治部直属工作处副主任科员
1994.07-1998.06 自治区公安厅政治部直属工作处副处长(正科级)
1998.06-2000.09 自治区公安厅政治部直属工作处处长(副处级)
2000.09-2003.03 自治区公安厅交警总队政委(1998.08月-2000.01,中央党校函授学院法律专业学习)
2003.03-2008.01 自治区公安厅交警总队总队长(2002.08-2005.06中央党校在职研究生班经济管理专业学习)
2008.01-2008.02 石嘴山市委常委
2008.02-2012.01 石嘴山市委常委,政法委书记、公安局局长
2012.01-2014.10 石嘴山市委常委,市公安局局长
2014.10-2017.02 银川市委常委,市公安局长
2017.02-2017.03 自治区公安厅党委副书记
2017.03-2019.01 自治区公安厅党委副书记、副厅长(正厅级,分管日常工作)
2019.01月- 自治区司法厅党委书记、厅长,自治区监狱管理局第一政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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