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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女子涉嫌“帮信罪” 被南通警方刑拘!

出借银行卡、手机卡就能赚大钱
这样的兼职信息你相信吗?
8月28日
如皋市公安局九华中心派出所民警
在侦办一起诈骗案过程中
发现受害人接到的诈骗号码
机主为女子朱某
随后根据研判线索民警前往启东
在当地警方的协助下将嫌疑人朱某抓获


朱某交代
诈骗电话并不是自己拨打的
而是她在手机里下载了诈骗分子指定的软件
把手机交给了诈骗分子操控


执法记录



朱某:他说现在用座机打,一般人家都不接了,要用电话号码打,人家才会接, 就我把手机卡放进去,把那个软件打开,然后他就拨号了

民警:他自己拨,不用你拨?

朱某:嗯,不是我拨。

民警:然后呢,就打出去了?

朱某:对。

民警:就借了你这张卡,打了有多少号码?

朱某:一天一百个左右。


朱某今年33岁
在今年8月份
她在网上找兼职过程中结识到境外诈骗分子
对方告知其只需通过下载软件
准备电话卡、手机
然后打打电话就能赚钱
朱某欣然同意
在短短22天时间内
总共获利17000多元


朱某以为自己没有直接参与诈骗
就不会触犯法律
其实
她向诈骗分子提供电话卡的行为
涉嫌”帮信罪”
也就是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
这是《刑法修正案(九)》新增设的罪名
简单来说就是
在明知他人利用信息网络实施犯罪
却还为他们提供帮助的犯罪


如皋市公安局九华中心派出所民警 张稳:朱某这种行为,方便了境外分子远程操控其手机拨打电话实施诈骗。受骗者看到来电显示是国内的电话号码,就容易放松警惕接听电话,朱某涉嫌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目前朱某已被公安机关刑事拘留。

什么是“帮信罪”?


“帮信罪”即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增设了“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作为刑法第287条之二,其中规定:明知他人利用信息网络实施犯罪,为其犯罪提供互联网接入、服务器托管、网络存储、通讯传输等技术支持,或者提供广告推广、支付结算等帮助,情节严重的,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如何识别

“帮信”行为与电信诈骗犯罪关系紧密
犯罪分子通常打着招聘兼职的幌子
引诱他人出租、出售银行卡、电话卡
作为犯罪的工具

   警方提醒   

“帮信”就是“帮凶”
绝不能充当犯罪分子的“工具人”
要妥善保管好自己的身份证、银行卡、手机卡等
闲置的银行卡、手机卡及时注销
不轻信他人、不贪图小利
拒绝以任何理由、任何形式
出租、出借、出售

来源:如皋警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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