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承德发展好机遇中央政策大礼包

[总第170期·学习园地]感谢您点击上方蓝字“避暑山庄Plus”关注进入公众号,回看《历史消息》,阅读更多资讯,分享传播正能量。近日,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了《关于加强文物保护利用改革的若干意见》,并发出通知,要求各地区各部门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这是新中国成立以来第一份专门针对文物保护利用改革,并以中办、国办名义印发的中央政策文件。是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的重要体现,是全面加强新时代文物保护利用改革的纲领性文件,是切实做好新时代文物工作的重要遵循和总抓手。文件的核心是聚焦文物工作的重点难点和改革发展问题,加强顶层设计、制度创新和精准管理,在保护中发展,在发展中保护,推动文物工作更好服务经济社会发展大局,更好满足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不断推进文物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努力走出一条符合我国国情的文物保护利用之路。承德是国家历史文化名城和世界文化遗产地,更要认认真真、扎扎实实地学习贯彻落实好这份我们翘首以盼的重要文件。要对标文件中的16项主要任务,提高政治站位、聚焦改革重点、主动担当作为、抢抓发展机遇,把承德的事情做好。

《关于加强文物保护利用改革的若干意见》提出的16项主要任务:

 

(一)构建中华文明标识体系。深化中华文明研究,推进中华文明探源工程,开展考古中国重大研究,实证中华文明延绵不断、多元一体、兼收并蓄的发展脉络。依托价值突出、内涵丰厚的珍贵文物,推介一批国家文化地标和精神标识,增强中华民族的自豪感和凝聚力。

(二)创新文物价值传播推广体系。将文物保护利用常识纳入中小学教育体系和干部教育体系,完善中小学生利用博物馆学习长效机制。实施中华文物全媒体传播计划,发挥政府和市场作用,用好传统媒体和新兴媒体,广泛传播文物蕴含的文化精髓和时代价值,更好构筑中国精神、中国价值、中国力量。

(三)完善革命文物保护传承体系。实施革命文物保护利用工程(2018-2022年),保护好革命文物,传承好红色基因。强化革命文物保护利用政策支持,开展革命文物集中连片保护利用,助力革命老区脱贫攻坚。推进长征文化线路整体保护,加快长征文化公园建设。加强馆藏革命文物征集和保护,建设革命文物数据库,加强中国共产党历史文物保护展示。

(四)开展国家文物督察试点。加强国家文物督察力量,试行向文物安全形势严峻、文物违法犯罪案件和文物安全事故多发地区派驻文物督察专员,监督检查地方政府履行文物保护责任情况,督察督办重大文物违法犯罪案件办理和重大文物安全事故处理工作。强化省级文物部门督察职责。落实市、县文化市场综合执法队伍文物行政执法责任。

(五)建立文物安全长效机制。实施文物平安工程,建设全国文物安全监管平台,实现文物博物馆单位安全防护设施全覆盖。聚焦法人违法、盗窃盗掘、火灾事故三大风险,发挥全国文物安全工作部际联席会议制度作用,坚持专项行动和常态监管相结合,打赢文物安全防范攻坚战。

(六)建立文物资源资产管理机制。健全国有文物资源资产管理体系,制定国有文物资源资产管理办法,建立文物资源资产动态管理机制。实行文物资源资产报告制度,地方各级政府定期向本级人大常委会报告文物资源资产管理情况。完善常态化的国家文物登录制度,建设国家文物资源大数据库。

(七)建立健全不可移动文物保护机制。深入推进文物领域“放管服”改革,进一步简化面向社会的项目审批,提升管理能力和服务水平。国土空间规划编制和实施应充分考虑不可移动文物保护管理需要。完善基本建设考古制度,地方政府在土地储备时,对于可能存在文物遗存的土地,在依法完成考古调查、勘探、发掘前不得入库。强化考古项目监管,开展考古出土文物移交专项行动。健全世界文化遗产监测预警和巡查监管制度。建立国家文物保护利用示范区,依托不同类型文物资源,推动区域性文物资源整合和集中连片保护利用,创新文物保护利用机制,在确保文物安全的前提下,支持在文物保护区域因地制宜适度发展服务业和休闲农业。

(八)大力推进文物合理利用。充分认识利用文物资源对提高国民素质和社会文明程度、推动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作用。地方各级文物部门要加强统筹规划,依法加大本行政区域文物资源配置力度。文物博物馆单位要强化基本公共文化服务功能,盘活用好国有文物资源。支持社会力量依法依规合理利用文物资源,提供多样化多层次的文化产品与服务。

(九)健全社会参与机制。坚持政府主导、多元投入,调动社会力量参与文物保护利用的积极性。在坚持国有不可移动文物所有权不变、坚守文物保护底线的前提下,探索社会力量参与国有不可移动文物使用和运营管理。鼓励依法通过流转、征收等方式取得属于文物建筑的农民房屋及其宅基地使用权。加大文物资源基础信息开放力度,支持文物博物馆单位逐步开放共享文物资源信息。促进文物旅游融合发展,推介文物领域研学旅行、体验旅游、休闲旅游项目和精品旅游线路。

(十)激发博物馆创新活力。分类推进博物馆法人治理结构建设,赋予博物馆更大办馆自主权。发展智慧博物馆,打造博物馆网络矩阵。鼓励文物博物馆单位开发文化创意产品,其所得收入按规定纳入本单位预算统一管理,可用于公共服务、藏品征集、对符合规定的人员予以绩效奖励等。落实非国有博物馆支持政策,依法依规推进非国有博物馆法人财产权确权。

(十一)促进文物市场活跃有序发展。制定关于引导民间收藏文物保护利用促进文物市场健康发展的意见,开展文物流通领域登记交易制度试点。建立全国文物购销拍卖信息与信用管理系统,接入全国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开展守信联合奖励和失信联合惩戒。规范文物鉴定机构发展,多层次开展文物鉴定服务。适时扩大享受文物进口免税政策的文物收藏单位名单,促进海外文物回流。

(十二)深化“一带一路”文物交流合作。实施“一带一路”文化遗产保护与交流合作专项规划,健全丝绸之路和海上丝绸之路文化遗产保护与申遗跨国合作机制。推进中国援外文物保护工程和联合考古项目,将其纳入国家对外援助体系。开展文物外展精品工程,打造文物外交品牌。依托国家海外文化阵地和海外机构,搭建多层次机制性文物交流合作平台,与国外文物机构共建合作传播基地,增强中华文化国际传播力、影响力。深度参与文化遗产国际治理,提升中国话语权,展现负责任大国形象。

(十三)加强科技支撑。将“文化遗产保护利用关键技术研究与示范”纳入国家重点研发计划,建设文物领域国家技术创新中心和国家重点实验室。充分运用互联网、大数据、云计算、人工智能等信息技术,推动文物展示利用方式融合创新,推进“互联网+中华文明”行动计划。

(十四)创新人才机制。制定文物博物馆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指导意见,健全人才培养、使用、评价和激励机制。实施新时代文物人才建设工程,加大对文物领域领军人才、中青年骨干创新人才培养力度。出台文物保护工程从业资格管理制度。按照国家有关规定,适时开展文物领域表彰奖励。建设文物领域国家智库。

(十五)加强文物保护管理队伍建设。按照优化协同高效的原则,加强国务院文物部门职能,充实力量,提升革命文物、社会文物、文物资源资产、文物国际合作与传播等方面的管理能力。地方党委和政府应依法履行文物保护主体责任,明确负责文物保护管理的机构,切实加强文物保护能力建设,使文物保护管理工作力量与其承担的职责和任务相适应,确保文物安全。未设置专门机构的文物保护单位可通过政府购买服务方式,加强文物保护巡查管理。

(十六)完善文物保护投入机制。支持文物保护由抢救性保护向抢救性与预防性保护并重、由注重文物本体保护向文物本体与周边环境整体保护并重转变。推动文物保护领域中央与地方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划分改革,落实各级政府支出责任。加快公布文物领域政府购买公共服务指导性目录。探索对文物资源密集区的支持方式,强化绩效管理。积极引导鼓励社会力量投入文物保护利用。

(来源:新华社)

国家文物局关于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文物保护利用改革的若干意见》的通知 :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文物保护利用改革的若干意见》(以下简称《若干意见》),全面推进文物保护利用改革工作,现就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提高政治站位,充分认识加强新时代文物保护利用改革的重大意义

 《若干意见》是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的关键举措,是指导新时代文物保护利用改革的重要遵循,体现了习近平总书记对文物工作的亲切关怀和深情厚望,体现了党中央对文物工作的高度重视和有力领导。加强文物保护利用改革,对于充分发挥文物资源重要价值、促进经济社会发展、提升国民素质和社会文明程度、坚定文化自信、扩大中华文化国际影响力具有重要意义。广大文物工作者要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坚决做到“两个维护”,自觉同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全面贯彻落实中央关于文物保护利用改革重大决策部署,以新时代新担当新作为扎实推进文物事业改革发展。

 

二、聚焦改革重点,精准把握新时代文物保护利用改革重大战略部署

 《若干意见》是对文物保护利用改革的全方位、战略性、制度性设计,体现了文物事业改革发展的整体性和系统性,强调要在保护中发展,在发展中保护,推动文物工作更好服务经济社会发展大局,更好满足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不断提高文物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水平,努力走出一条符合我国国情的文物保护利用之路。

 各地各单位要坚定改革发展的决心信心,牢牢把握新时代文物保护利用改革的重大战略部署,对标《若干意见》中16项改革任务,努力破解改革重点难点。要坚持创造性转化、创新性发展,创新文物价值的挖掘阐释和认知传播方式,在构建中华文明标识体系、革命精神谱系和文物价值传播体系取得新进展。要健全文物保护机制,坚守文物安全底线,在文物资源资产管理、土地储备考古前置、国家文物保护利用示范区建设、国家文物督察制度等方面实现新突破。要坚持文物保护利用并重,大力推进文物合理利用,盘活用好国有文物资源,推动文物工作助力经济社会发展,在激发博物馆创新活力、健全社会参与机制、促进文物市场活跃有序发展、引导民间收藏文物保护利用等方面大胆探索、开辟新路。要深化“一带一路”文物交流合作,在援外文物保护工程、联合考古项目和文物外展上打造中国品牌、形成中国方案,增强中华文化国际传播力、影响力。要强化科技支撑,创新人才培养,完善投入机制,加强队伍建设和能力建设,夯实文物保护利用改革的基础保障。

 

三、主动担当作为,确保新时代文物保护利用改革任务落实落地

 《若干意见》是做好新时代文物保护利用改革工作的总抓手,关键在于狠抓落实、务见实效。各地各单位必须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凝心聚力、锐意进取,按照中央部署要求,压实改革任务,细化改革措施,以抓铁有痕、踏石留印的魄力,以钉钉子的精神,不折不扣完成各项改革任务。

 一要制定落实方案,明确任务分工。要认真领会把握各项改革任务要求,不等不靠,积极主动制定本地区本单位具体实施方案,细化改革目标,明确时间表、路线图、责任分工,确定先行先试内容,扎实推进各项改革任务落实落地。要强化改革主体责任,各地文物部门、各单位领导干部特别是主要负责同志,要以身作则、率先垂范,带头解放思想、开拓创新,带头担当作为、善谋实干,以担当带动担当,以作为促进作为,扎实推进文物保护利用改革工作。

 二要统筹部门协作,确保政策落地。《若干意见》重点任务部门分工涉及到38个中央相关部门。国家文物局正积极加强与相关部门沟通协调,主动协作,善于合作,盯住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盯紧配套政策措施制定节奏,梯次推出具有关键性、引领性、针对性的细化政策和重要举措,打通政策落地“最后一公里”。各地文物部门要积极行动起来,主动争取地方党委和政府的重视支持,着力提高抓大事、促改革的能力,攻坚克难、取得实效。

 三要加强督查督办,落实改革责任。各地各单位要制定文物保护利用改革任务督办台账,落实督办责任,明确责任主体、关键环节和时间节点,对重点任务一件一件对账督办。要坚持上下联动、一体推进,加强谋划部署和督促检查,加强组织协调和服务指导,确保文物保护利用改革各项举措落实落地。如有重要情况,应及时反馈国家文物局。

(来源:国家文物局网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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