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学建设科||关于推荐新文科研究与改革实践项目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推荐新文科研究与改革实践项目的通知(教高厅函〔2021〕10号)》、省教育厅相关工作安排,结合我校实际,学校决定开展新文科研究与改革实践项目推荐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项目内容
严格按照《新文科研究与改革实践项目指南》(详见教育部10号文的附件1),结合已有工作基础和具体情况,参照选题要求确定项目。本次设新文科建设发展理念、专业优化、人才培养模式改革、重点领域分类推进、师资队伍建设、特色质量文化建设研究与实践6个选题领域、22个选题方向。项目建设周期一般为3年。
二、项目推荐
各相关单位和相关专业负责人要充分认识文科教育创新发展的迫切性和重要性,结合学校办学定位和优势特色,统筹谋划、合理布局,按照《项目指南》相关选题要求确定项目内容,组织实施项目研究与改革实践探索。我校每个文科学院必须报1项,学校有1个推荐名额,将择优评选上报。
三、优先条件
优先支持依托国家一流专业或省级一流专业开展的项目;优先支持依托通过普通高等学校师范类第二级及以上专业认证的专业开展的项目;优先支持依托广东省课程思政建设改革示范项目开展的项目;优先支持学校学科或专业带头人开展的项目研究和改革实践。
四、报送时间
(一)预申报:请各单位于3月25日前将预申报汇总表(附件4)发送到gsjyk@gpnu.edu.cn。
(二)材料提交:
纸质材料:新文科研究与改革实践项目推荐表(一式5份,见附件3),并提供附件材料。各项目纸质材料请于3月29日下午5点前将材料送东校区行政楼206。
电子版:请将新文科研究与改革实践项目推荐表及其附件材料于3月29日下午5点前发至gsjyk@gpnu.edu.cn。
工作联系人:赵建云,联系电话:020-38265564
邮箱:gsjyk@gpnu.edu.cn。办公地点:东校区行政楼206
附件(点击阅读原文下载附件):
1.广东省教育厅关于推荐教育部新文科研究与改革实践项目的通知
2.教育部办公厅关于推荐新文科研究与改革实践项目的通知(10号文)
3.新文科研究与改革实践项目推荐表
4.新文科研究与改革实践项目预申报汇总表
● 速递||苏晖副校长率队检查河源校区2020-2021年春季学期初教学工作
● 实践科||关于做好我校2020-2021学年第二学期实践教学工作的通知
● 评估科‖关于开展2021年春季学期领导干部听课工作的通知
● 严于律己,逐梦前行文章来源:广东技术师范大学教务处
排版:谭培荣 彭婷婷
编辑:喻太红 邱向宇
审核:向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