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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务处||关于做好2021-2022学年第一学期教学计划安排暨教学任务落实工作的通知


各学院及相关开课单位:
为保证我校2021-2022学年第一学期教学工作正常运行,根据年度教学工作计划,教务处决定开始组织安排教学计划、落实教学任务,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教学计划安排工作
(一)河源校区
河源校区2021级各专业2021-2022学年第一学期教学计划,原则上遵循以下课程安排条件与要求:
1. 主要安排公共基础课;
2. 少量、合理安排学科专业基础课;
3. 非必要不开设实验类课程;
4. 按大类招生的各专业,在专业分流前,大类中各专业所开设课程应保持一致。
在此基础上,请各单位依据人才培养方案安排课程,填报《广东技术师范大学教学计划安排表》(附件1)。涉及公共基础课的安排,请培养单位与开课单位充分沟通,待商定后再填报附件2。
(二)广州校区
广州校区(包括东校区、西校区、北校区、白云校区,以下简称“广州校区”)各年级各专业2021-2022学年第一学期教学计划安排应与既定的人才培养方案相符,若教学计划有所调整,各单位在充分论证基础上制定具体的调整方案,填报《广东技术师范大学教学计划调整审批表》(附件2)并说明调整具体原因,经各单位教学指导委员会及党政联席会议审议通过后,报送教务处。
(三)特别说明
根据《广东技术师范大学人才培养方案管理办法》(广师大〔2019〕649号)第二十条规定:“凡未按规定审批,擅自调整人才培养方案,随意停课、开课,学校将不予承认,并追究相关人员责任,作为教学事故予以处理。”
(四)材料报送与时间要求
以上材料纸质版一式两份,请各单位完成签名、盖章后,于5月12日前报送至教务处教学建设科(东校区行政楼206室),电子版请发至邮箱gsjyk@gpnu.edu.cn。
二、教学任务下达落实工作
(一)核对与下达2018级至2020级教学任务
1. 我校2018级、2019级、2020级按各专业人才培养方案既定教学计划下达。
2. 请各学院按照《新教务系统人才培养方案操作流程》(附件3),根据既定的教学计划核对教务管理系统三个年级各专业班级的课程名称、课程性质、学分、周学时、总学时、上课起止周数等信息。如需修改或新增课程,请按照《课程库变更操作手册》(附件4),在正方教务管理系统里修改或新增课程。
(二)核对与下达2021级教学工作任务
河源校区2021级各专业2021-2022学年第一学期教学计划严格按照《广东技术师范大学教学计划安排表》填报内容执行,并于5月12日前录入正方教务管理系统。
三、教学任务信息填报
(一)填报理论课教学任务信息
1. 各学院(教学部、中心)在填报理论课教学任务安排情况时,须将教学任务相关信息于5月28日之前在系统上录入完毕(具体按照附件5操作)。
2. 各学院报送教学任务时必须认真填写《教师任课表》(附件6)的各项内容:“班级”一栏以教务处规定的各班级规范简称填入,不能擅自杜撰班名,同时要标明班级所在的上课校区。“课程名称”一栏严格按专业教学计划既定进程规定的课程名称填写,课程后应有任课教师姓名及其职称(要及时在正方系统上更新教师职称)。
3. 由外单位承担的政治理论课、公共基础课、专业基础课不能遗漏,需标明开课部门(请查阅课程归属表,见附件7),“双语教学”中注明是否双语教学,“合班”中要注明合班情况,并报送一份由教学院长签字的纸质版到教务处。Excel电子文档在下学期开学第四周发至邮箱:gsjwk@gpnu.edu.cn。
4. 除政治理论课、大学英语、体育课外,请各学院务必把下学期由外单位承担的其它公共基础课及部分专业基础课(如:高等数学、计算机应用基础、教育学、心理学、教师口语技能、师范技能实训、大电类课程、三笔字、会计学、管理学等,具体见附件7“课程归属表”)的课程、班级于5月18日前报送到承担教学任务的有关开课单位。
5. 下学期承担外单位的公共基础课及部分专业基础课课程的马克思主义学院、计算机科学学院、数学与系统科学学院、教育科学与技术学院、光电工程学院、工业中心、外国语学院、体育学院等教学单位,落实下学期教学任务,并于5月28日前网上录入任课教师相关信息,同时报送《教师任课表》(附件6)一份打印稿至教务处,Excel电子文档请在下学期开学第四周发至:gsjwk@gpnu.edu.cn。原则上各教学单位不得截留不属于本单位开设的课程,如确定本学院有教师胜任,可与课程归属单位协商。
6. 思想政治理论课、教育学、心理学等部分课程在各学院的具体开出时间另行通知。外国语学院(大学英语)、体育学院因实行分级教学和选课制,其任课安排按以往方式于5月18日之前报送。
(二)报送实训课及机房上机课教学任务信息
各教学单位报送实训课、机房上机课教学任务时,需填写《教师任课表》(附件6),填报时应结合专业需求和学校机房可支撑条件进行,课程名称、班级等务必遵照理论课教学任务的要求填写,并于5月18日前报送纸质版到工业中心欧老师处,电子文档发至:gdinowh@163.com,联系电话:38256438。
附件:
1.广东技术师范大学教学计划安排表
2.广东技术师范大学教学计划调整审批表
3.新教务系统人才培养方案操作流程
4.课程库变更操作手册
5.新教务系统教学执行计划及教学任务落实操作流程
6.教师任课表
7.政治理论课、公共基础课及部分专业基础课课程归属表
(附件点击阅读原文下载)


往期回顾

● 外国语学院举办2021年英语师范技能大赛

● 党史学习教育||教务处党支部第三党小组开展党史学习活动

● 学党史 敬楷模||“名场面”!请记住他们的姓名

● 实践科||关于做好2021届本科毕业设计(论文)后期工作的通知

● 校校交流||计算机科学学院赴仲恺农业工程学院调研交流
文章来源:广东技术师范大学 教务处河源校区管委会

排版:林金龙  梁惠杭

编辑:喻太红 邱向宇

审核:向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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