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学建设科||关于推荐广东省本科教育教学工作专家的通知
各教学单位:
为进一步充实广东省本科教育教学专家队伍,充分发挥其业务指导、政策咨询、项目评选、决策服务等作用,根据《广东省教育厅关于推荐本科教育教学工作专家的通知》,现开展本科教育教学工作专家推荐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面向范围
(一)本次专家遴选面向我校全体在职专任教师、教学管理部门负责人开展。
(二)推荐入库的专家,今后将作为广东省高等教育教学交流、调研、咨询、论证、评审、检查等工作专家的优先选聘对象。
二、推荐数量
各教学单位可推荐专家数量参见附件1。
三、推荐条件
(一) 基本条件。坚持立德树人,坚定四个自信,师德师风高尚,热爱教育事业,长期从事本科人才培养和教学改革工作,为人师表、公道正派、乐于奉献、身体健康。具有副高级(含副高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和5年以上本科教学(教学管理)工作经历,男性60周岁以下,女性58周岁以下。
(二)优先条件。国家或省级教学名师(特支计划教学名师),国家或省级教学成果奖主要完成人(前3名),国家或省级一流专业、一流课程负责人,经省验收通过的质量工程项目负责人以及其他有突出教学成就和贡献的教师,优先予以推荐。
四、推荐流程
(一)教学单位推荐。请于6月11日前将《广东省高校教育教学工作专家基本信息表》(附件2)及《广东省高等教育教学专家信息汇总表》(附件3,盖教学单位章)纸质版材料一式一份报送至教务处(东校区行政楼202A)。电子版材料(附件2命名格式:“教学单位+姓名”,附件3命名格式:“教学单位+专家信息汇总表”)发送至邮箱gsjyk@gpnu.edu.cn。推荐材料请单位统一报送,不接受个人申请。
(二)学校审核。学校审核推荐专家信息,确定最终推荐人选。
(三)平台录入。学校推荐名单确定后,入选教师登录“广东省教育厅教学类项目管理平台”填报相关信息。具体事项另行通知。
(四)材料上报。6月23日,报送省教育厅。
五、其他事项
(一)在尊重教师个人意愿的前提下,请各单位积极推荐符合条件的教师,并注意学科专业覆盖面。
(二)本次遴选,学校兼顾学科专业覆盖面,适当向国家级和省一流本科专业建设点倾斜。
(三)库内专家实行动态更新。省教育厅将定期组织更新专家个人信息,并适时补充新的专家入库;同时,根据专家参与相关工作情况,调整部分专家出库。
联系人:胡玲;电话:38256728。
附件:(点击阅读原文下载)
1.各教学单位本科教育教学工作专家推荐名额
2.广东省高校教育教学工作专家基本信息表
3.广东省高等教育教学专家信息汇总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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排版:王灿亿 程洵
编辑:喻太红 邱向宇
审核:向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