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理工大学2017年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复试工作有关安排
经学校研究生招生领导小组研究决定,我校2017年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复试基本分数线如下:
注:
1.照顾学科:力学[0801]、航空宇航科学与技术[0825]、兵器科学与技术[0826]、物理学[0702]。
2.享受少数民族政策考生:工作单位在民族区域自治地方范围,为原单位定向培养的少数民族在职人员考生。
3.符合“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三支一扶计划”、“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赴外汉语教师志愿者”、“高校学生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退役”、“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等项目条件的考生,按教育部加分政策执行。
符合以上照顾和加分政策的考生,需在我校复试基本分数要求公布后五天内,持相关证明到学校研招处和报考学院提出申请。
一、资格审查
按教育部要求,考生资格审查通过后才能参加复试,资格审查材料包括:
①《北京理工大学2017年报考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情况登记表》(http://grdms.bit.edu.cn/yjs/yanyuan/zs/ssKaosheng.do?method=initSsPrintDjb);
②准考证;
③身份证[出示原件,提交复印件(正反面复印到同一页面上)];
④学历证书(出示原件,提交复印件,应届本科生交验学生证);
⑤在校历年学习成绩表(须加盖教务或人事部门公章);
⑥在国家核心刊物上以第一作者发表的学术论文原件(只针对同等学力考生,出示原件,提交复印件);
⑦学位证书原件(提交复印件)及两封专家推荐信(只针对单独考试和强军计划考生);
⑧经军队主管部门同意的《国防生报考研究生审批表》(只针对国防生);
注明:所有参加复试的考生需交纳复试费100元。
二、复试工作规定
1.各学院根据学校相关规定制定本学院各学科专业进入复试的考生初试成绩要求及复试工作办法,复试具体安排详见各招生学院通知(登陆校园网主页“机构设置”)。
2.实行差额复试,差额比例由各学院根据我校复试基本分数线制定,本单位各学科复试分数线不低于学校各门类基本分数线,并上报研招处备案。少数民族骨干计划、强军计划、单独考试计划、“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的考生达到学校基本复试分数线即可参加复试。
3.复试形式:外语听力、外语口语测试、专业知识笔试和综合面试(部分学科进行实验技能考核),具体内容见《2017年北京理工大学硕士学位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
4.所有复试合格拟录取的考生需参加政审,政审不合格的考生不予录取。拟录取考生体检将在入学报到时进行。
5.为保证复试公平公正,复试要求、复试流程、复试结果均要进行公示。
监督电话:68913123,82837456;邮箱:yjszb@bit.edu.cn。
三、调剂
1.校内调剂
生源不足的专业可以接收校内调剂。申请调剂的考生必须达到第一志愿报考学科所在门类的我校复试 51 28948 51 14893 0 0 4329 0 0:00:06 0:00:03 0:00:03 4329数线和调入专业的复试分数线,学科门类应相近,统考科目基本相同。调剂到照顾学科的考生,按照学科相近原则,达到照顾学科基本分数线即可申请调剂。
第一志愿报考专业学位的考生不允许调剂到学术型。第一志愿报考非全日制的考生不可调剂到全日制。
单独考试、强军计划考生不允许进行调剂。法律硕士(法学)只能接受报考前所学专业为法学的生源调入。报考法律硕士(非法学) 考生不得调入其他学科,其他专业的考生也不得调入该学科。
2.校外调剂
招收非全日制考生的学科,生源不足时可接受校外调剂,但录取类别必须为“定向就业”。调剂复试分数线与该学科全日制复试分数线一致。如果我校复试分数线低于国家线,则以国家线为准。考生必须通过教育部指定的“全国硕士生招生调剂服务系统”进行校外调入。
未被我校录取但符合教育部调剂要求的考生,可在教育部复试分数线下达后向校外调剂。
北京理工大学研究生招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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