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阳试点“拉链式”交替通行,新增49处电子警察
早晚高峰期间
解
决
为解决高峰交通拥堵、规范行车秩序、提高道路通行能力, 7月18日起,在白山路立交东南匝道合流处、五爱立交西北匝道合流处试点实行“拉链式”交替通行。
什么是”拉链式“交替通行?
“拉链式”交替通行,顾名思义就是在两车道并入一车道的合流区域出现停车排队等候或者缓慢行驶时,左边过一辆车,右边过一辆车,然后左边再过一辆车,两个车道的机动车像拉拉链一样交替着有序合流行驶。交替通行可以有效提高合流区通行效率,避免因车辆争道抢行造成交通拥堵和引发交通事故。
这种通行方式在我国交通法律法规中有明确的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四十五条规定:在车道减少的路段、路口,或者在没有交通信号灯、交通标志、交通标线或者交通警察指挥的交叉路口遇到停车排队等候或者缓慢行驶时,机动车应当依次交替通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五十三条规定:机动车在车道减少的路口、路段,遇有前方机动车停车排队等候或者缓慢行驶的,应当每车道一辆依次交替驶入车道减少后的路口、路段
如
何
行
车
车辆到达合流区域前,如果前方车辆因交通拥挤停车排队等候或者缓慢行驶,左右两侧车道的车辆应当依次交替并入同一条车道。
交警提醒,在合流区域前方遇到交通拥挤排队或缓行时,当自己这侧前面一辆车进入合流区域后,应当让另一侧车辆先跟随进入,您再跟随进入,遵守交替通行规则安全有序行驶。
新增摄像头点位
为了更好的发挥科技设施在交通管理中的作用,进一步规范行车秩序和行车安全,我市新建“电子警察”49处。其中法库县2处,苏家屯区1处,浑南区31处,铁西区15处。主要抓拍闯红灯、超速、违法停车等交通违法行为。请广大驾驶人遵章守法出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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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来源:沈阳指南 沈阳交通广播
小编微信:yihucha009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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