期刊精粹 | 伦敦市年度规划实施评估及启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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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内各大城市既有规划实施评估的探索实践,大体可分为“规划实施结果”评估和“规划实施过程”评估两种。相对而言,“规划实施过程”评估强调各种因素的动态把握和主动应答,更有利于及时把握发展形势,调整规划部署,科学引导规划实施。目前,国内在规划实施过程评估的内容和方法上,尚未形成相对稳定、成体系的评估技术框架,为此,笔者剖析了《伦敦规划年度监测报告》(London Plan Annual Monitoring Report)和《伦敦市年度监测报告》(City of London Annual Monitoring Report),以此概览英国通过年度监测报告实现的“规划实施过程评估”。
笔者发现,英国年度监测报告中,评估内容与机制体制、技术手段、工作目标等之间具有高度的相互适应性。一是规划评估文件已经形成了明确的战略目标和指导下一步规划实施的指标体系,对应的规划实施评估报告无需单独制定评估指标体系,就能形成良好的指标衔接关系;二是评估报告以评估目标为导向,形成明目标、摆数据、作结论这样清晰的评估技术框架;三是评估报告根据规划评估文件所处的规划层次及导控需求,合理选择监测指标体系层级,及监测方法和内容深度;四是基于英国“新二级”法定规划体系,明确了地方政府在“新二级”规划编制及评估工作中的主体地位,并形成了后续完善的动态反馈机制。
针对我国城市目前的发展阶段、规划体制等因素,我国规划实施评估需要关注以下几点。一是一定要确立年度城乡规划实施评估的重要性,在城市层面建立起由政府组织开展,由规划行政主管部门、政府相关各部门、第三方研究机构等不同团体共同完成的规划评估工作机制,并将该项工作通过法令的形式明确下来;二是反思我国法定规划编制体系,根据规划的定位及意义,明确各层级规划、各类规划的法定性内容,真正做到各有所用、互不冲突,并对传统规划编制内容展开梳理,逐步由蓝图式的规划向蓝图与行动计划相结合的方向发展,强化规划编制内容的目的性和针对性,使各层级目标具体化,具有可监测性,以支撑后期规划实施评估目标体系的构建;三是建立和不断完善数据支撑平台的建设,保障准确、完备的数据来源。
作者: 周艳妮,武汉市城市规划编制研究和展示中心,规划师;姜涛,武汉市城市规划编制研究和展示中心,高级规划师;宋晓杰,武汉市城市规划编制研究和展示中心,规划师;黄澍,武汉市城市规划编制研究和展示中心,高级规划师
本文基于《英国年度规划实施评估的国际经验与启示》,原文刊于《国际城市规划》2016年第3期,pp98-1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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