查看原文
其他

期刊精粹 |【2016.5期优先看】资本驱动下乡村复兴的反思与模式建构——基于济南市唐王镇两个典型村庄的比较

王京海 张京祥 国际城市规划 2022-04-24

【编者按】考虑到手机端阅读的特点,本号特地邀请作者撰写文章精华版,与全文一起推出,方便读者在较短时间内了解文章内容。对该主题感兴趣的读者,可进一步阅读全文。在此感谢在百忙中抽出时间撰写精华版的作者,你们的努力让学术论文的阅读体验变得更好。


——精华版——


我国乡村面临着农民收入低、要素外流与土地撂荒、空心化与农村治理结构瓦解等一系列发展困境。长久以来,传统的小农经营模式使作为经济增长要素之一的资本严重匮乏,从而导致乡村产业、基础设施等问题难以解决。由此,社会各界希望通过资本来驱动乡村产业振兴和乡村空间建设,扭转乡村长期的“弱势者”地位,乡村复兴的呼声日渐高涨。通过资本下乡,把城镇工商业积累的庞大科技、人力、物力、财力等资源吸引到农村去,社会资本加速流向农业、农村,从而解决乡村经济、就业、农地经营等一系列难题。然而,由于资本的逐利性和过度追逐剩余价值,资本与土地的结合注定成为一把双刃剑。由此,是否容许资本下乡以及如何通过资本驱动促进乡村复兴已经成为近年来人们讨论的焦点。


本文从济南市的明星农业镇——唐王镇选取了西王村与大徐家村两个典型案例进行比较研究,分析了资本从投入再生产的整个过程中二者的生产模式,探讨了不同资本运作模式对乡村产业发展、农民就业收入与土地权益、乡村治理的深刻影响,并试图寻求资本与乡村合作带来乡村复兴而非乡村被吞噬的模式与路径。


研究结果显示,虽然资本驱动提升了两个村庄的农民收入,促进了农业规模化的高效发展,但乡村复兴的内涵远非仅限于乡村产业的发展,而是乡村文化、特色、环境、治理能力等全方位的提升。大徐家村的公司模式采用规范化运营和市场化营销,大大提升了农村农地的生产效率,但外部资本的逐利性带来资本的“越位”,尤其在缺乏监管的情况下给大徐家村带来了乡村治理的瓦解以及农民权益的丧失等问题。资本通过独立流转、经营土地,切断了农民与土地的联系,失地农民与村集体难以与强大的城市资本平等对话,农民面对失业、土地纠纷等问题时无力抗争。资本驱动下的村集体丧失了主动权,也失去了主动发展的能力,成为某种意义上的城市资本圈地运动而非真正意义的乡村复兴。


反观西王村,村集体借贷投资的自主合作社模式资本投入较小,且借贷资本也有着一定的风险性,同时产业缺乏市场化的分析和营销,产业发展缺乏规划。但是通过合作社的建立,乡村获得了自主发展的机会,治理体系也在逐步构建。首先,无论是社员还是普通农民,都在土地流转中获得了比之前更高的收益,社员还可以获得土地增殖收益。此外,合作社还在一定程度上解决了乡村劳动力的就业问题。更为重要的是,在资本驱动产业发展的过程中,合作社始终在发扬村社理性,资本的运作始终将农民、农地与乡村联系在一起,群策群力,体现了乡土中国集结众家之力、众家之言实现村庄、产业的稳态治理模式。


通过对典型案例的反思总结,基于乡村复兴的基本内涵,笔者认为,在资本驱动乡村复兴的过程中,既需要自上而下的资本投入与监管机制的建立,也需要自下而上的乡村自主发展与治理体系的完善,以构建统筹乡村产业、治理等多元特征发展的乡村复兴模式。首先,寻求资本介入乡村后的合理“位置”;第二,建立规范的资本投入与运作监管机制;第三,通过农业协作组织机构建设来加强农民自主发展的能力,维护农民权益,重塑村社自主性;最后,完善乡村治理体系,提升乡村治理能力。


————以下为全文————


【摘要】针对乡村面临的发展困境,政府与学术界都提出了通过资本下乡来解决乡村经济、就业等一系列难题,从而促进乡村复兴。然而,由于资本吞没小农等现象频发,资本以市场化运作带来农业价值进一步提升的同时,也在一定程度上导致了新的圈地运动。笔者对济南市唐王镇的西王村与大徐家村两个典型村庄在不同资本驱动下的发展进行实证研究,探讨了两种模式对乡村产业、农民权益以及乡村治理等多方面的影响。通过对这两个乡村发展的比较研究与反思,借鉴日本乡村复兴经验,构建了基于乡村复兴内涵的资本驱动模式。笔者认为,在资本驱动的乡村复兴过程中,既需要自上而下的资本投入与监管机制的建立,同时需要自下而上的乡村自主发展与治理体系的完善。既要重视资本驱动乡村发展的工具理性更要重视乡村自主性的价值理性。


引言


改革开放30多年来,在中国经历了快速的城镇化与工业化后,经历了较长时间以乡村衰败为代价的激进现代化进程后,越来越多的乡村面临着农民收入低、要素外流与土地撂荒、空心化与农村治理结构瓦解等一系列发展困境。乡村长久以来的小农经营模式,使作为经济增长重要要素之一的资本严重匮乏,从而致使乡村无力发展规模化、现代化农业,无力保障农民就业,无力改善乡村基础设施与居住生活条件等问题。由此,社会各界希望通过资本驱动乡村产业振兴、乡村空间建设来扭转乡村长期的“弱势者”地位,带来乡村复兴。希望通过资本下乡把城镇工商业积累的庞大科技、人力、物力、财力等资源吸引到农村去,吸引社会资本加速流向农业、农村,从而解决乡村经济、就业、农地经营等一系列难题。然而,由于资本的逐利性,过度追逐剩余价值,注定使资本与土地的结合成为一把双刃剑。由此,是否容许资本下乡以及如何通过资本的驱动带来乡村的复兴已经成为近年来人们讨论的焦点。笔者从济南市的明星农业镇——唐王镇选取了西王村与大徐家村两个典型案例进行比较研究,分析资本从投入到再生产的整个过程,探讨了在不同资本驱动下两种模式对于农民、农地、农村的深刻影响,并试图寻求资本与乡村合作带来乡村复兴而非乡村被吞噬的模式与路径。


1 对资本下乡的争论:乡村复兴的机遇还是挑战?


城市资本驱动乡村发展也即“资本下乡”,已经成为政界、学界乃至工商界近年来重点关注的话题。早在2008年十七届三中全会,国家就提出了鼓励龙头企业资本与农民建立紧密型利益联结机制。2013年中央一号文件明确提出鼓励和引导城市工商资本到农村发展适合企业化经营的种养业,在之后历年的中央一号文件以及十八届三中全会报告中都在提出鼓励工商资本下乡,完善、规范资本向农业输入现代生产要素和经营机制(表1)。在国家鼓励下,资本下乡来驱动乡村发展成为了国家试图统筹城乡,反哺农业的重要抓手,也成为了乡村吸引城市资本、分享城市红利从而带来乡村复兴的重要机遇。尤其是中共中央通过《关于引导农村土地经营权有序流转发展农业适度规模经营的意见》提出农村集体土地所有权、承包权、经营权“三权分置”以来,为资本介入乡村提供了政策鼓励以及更为便捷的路径,截至2014年6月份,全国土地流转面积达3.8亿亩,其中流入工商企业的为3864.7万亩,占十分之一。


表1 国家政策对于资本下乡的鼓励支持



面对如火如荼的资本下乡,虽然部分学者从经济发展的规律出发,认为资本可以也必然和农民结合实现双赢,城市资本驱动发展可以拉近乡村与市场的距离,资本市场化的运作取代村社的自主运营,可以带来农业价值的进一步提升,但是更多学者提出了在缺乏完备的资本引导与监管机制下,城市资本驱动既是乡村复兴的机遇更是对乡村发展的挑战。资本在带动乡村发展的同时,也是一个资本家剥削小农的过程,不可控的“资本下乡”往往带来资本吞没小农、小农排斥资本等现象。资本如果不断扩大,将会使农民失去他们的土地和他们的传统生产方式,取而代之的是吞掉小农的大规模资本运作。城市资本所代表的激进的现代性模式消解了乡村社区集体原本式微的庇护作用和土地的传统保障作用,往往使农民成为无处落根的边缘人,并带来村社利益格局的剧烈变动,既对乡村治理造成危害,同时由于资本的非农化倾向,也会影响到国家的粮食安全。归结起来,资本驱动会变成资本“入侵”,成为新一轮圈地运动。


资本下乡已经在不同发展条件的乡村形成了不同的发展模式,无论是工商资本在乡村的独立运营,还是与农户、合作社、公司的合作运营,都已经在各地得到实践。为了深刻认识资本与农民、农地、农村的互动关系,本次研究深入乡村,根据资本来源与运营主体的不同,笔者将资本驱动分为以外部资本自上而下投资运营模式以及以村集体资本自下而上的投资运营模式,并分别选取了唐王镇大徐家村和西王村两个典型农业区案例进行比较研究,试图通过对两种资本驱动模式下两个村庄农业、农村、农民互动关系的实证演绎管窥资本与乡村结合之路。


2 实证研究区域与研究方法


2.1 研究区概况


唐王镇隶属于山东省济南市历城区,位于济南市的东郊,是济南市著名的特色农业、高新农业、设施农业明星镇,有着较好的农业基底,是久负盛名的“大白菜之乡”,近年提出了着力打造“百菜之乡•都市田园”知名品牌的唐王现代农业示范园。唐王镇共有耕地约81580亩,随着资本介入,近年来,唐王镇开始了大规模的土地流转,截止去年,已有27000亩土地流转,而仅去年一年便有8000亩的土地流转。靠近乡镇公路两侧的土地更是成为城市资本入驻的据点,成立了生态农业、绿色农业试点等一系列公司或者合作社,土地大规模流转经营已成定势。本次研究的两个村庄分别位于唐王镇县道孙唐路与乡道唐临路两侧(图1),并分别通过资本运作建立起初荷生态农业发展公司与宏园翔蔬菜专业合作社,两者都已经成为了济南市土地流转、规模经营的典型。


图1 大徐家村、西王村区位


2.1.1 大徐家村——外部企业投资建立农业公司


大徐家村位于济南市唐王镇县道孙唐路的东侧,土地面积3043亩,是唐王镇耕地连片面积最大的村庄,人口2812人,共716户,农业产业主要以种植小麦、玉米、花卉苗木等为主。近十年来,大徐家村通过机械零部件、锻压产品加工等工业产业的发展,经济水平连年上升,与城市的交流也更加活跃,越来越多的农民选择去工厂打工或自己开厂,并希望将自己的农地流转。同时,由于大徐家村耕地连片,交通便利,非常适宜规模化经营,因此,对城市资本具有极大的吸引力。


2012年,联荷实业集团在唐王镇政府的支持下,通过与大徐家村集体协作,投资以1500元/亩的高流转价格承包了大徐家村三分之二的土地,约2000亩来成立初荷生态农业发展有限公司,成为唐王现代农业示范园的重点规划园区。公司通过村集体与农民达成流转土地15年的合同,开始了对园区的市场化经营。


2.1.2 西王村——村集体借贷投资建立自主合作社


西王村位于唐临路北侧,土地面积800亩,人口647人,共270户,农业产业主要以种植草莓、小麦玉米与蔬菜为主。由于西王村村庄面积小,缺乏经营性村庄建设用地,因此西王村一直以来就是一个以农业作为唯一产业的村庄,农民收入主要以农业收入以及去镇上打工为主。近年来,随着公交的开通,越来越多的青壮年劳动力选择去城里打工,随之土地撂荒的现象开始出现。


2009年,村集体响应市政府合作化经营的号召,在村长的带领下,通过村民自愿入社的形式来集资流转农民土地,建立了宏园翔合作社,发展合作社农业。由于缺乏原始资本,村长与入社村民通过集体借贷的方式以1100元/亩的价格流转社员以及村内农民的土地360亩,并与农民形成了8年的承包合同,村内大部分撂荒土地都被流转。合作社打破原来单一的粮食作物经营模式,开始通过蔬菜大棚等发展多样化的经济作物。


2.2 研究方法


笔者在田野调查中主要采用了参与式观察、半结构访谈、问卷调查等方法。笔者以公开研究者的身份与唐王镇农委负责人进行访谈,形成了对唐王镇土地流转与农业公司、合作社经营整体上的认识,并深入西王村宏园翔合作社及大徐家村初荷生态农业公司,与社长以及公司相关负责人进行了访谈,进行了详实的记录与观察,形成了对两种资本驱动模式下乡村发展的感性认识。在此基础上,针对核心问题按户随机发放问卷,采用现场督促答疑的方式,有效问卷率100%,其中大徐家村发放问卷63份,西王村发放问卷70份。问卷为文章定量数据的主要来源。笔者通过对观察和访谈内容的思考以及问卷数据的辅助形成对两个村庄两种模式的比较研究。


3 两个典型乡村发展模式比较研究


3.1 资本运作模式


大徐家村与西王村在两种不同资本驱动下形成了不同的资本运作模式。大徐家村的投资主体联荷实业集团,除了生态农业投资外,还下辖地产、商业、物业、金融等产业公司。集团通过投入大量资金来流转农民土地、进行生态园区的建设以及园区工作人员的雇佣等组建初荷生态园,进行特色种植、生态休闲、生态教育以及特色节庆展示等活动,并通过与市场对接,采用积极营销的方式来获得收益,而收益一部分投入生态园的再生产,一部分则投入公司其他产业(图2)。



图2 大徐家村外部资本驱动下的运作模式


与大徐家村外部企业资本投入不同,西王村宏园翔合作社的资本则主要依赖于合作社社员的集资与借贷。另外,由于村集体合作经济本身高度的政治意义以及济南市对于合作经济的政策鼓励,每年园区还可以得到10万元政府补贴以及设施补助。村民自愿加入合作社,然后通过集体借贷的资本以及补助投入土地流转、合作社农业设施建设以及人员雇佣来形成合作社。合作社主要通过规模化特色种植以及绿色养殖的方式来实现收益。收益的一部分用来农业产业的再生产,而剩余收益则成为了合作社社员的分红(图3)。



图3 西王村集体借贷资本驱动下的运作模式


3.2 乡村产业发展


虽然两村资本运作方式不同,但是都通过资本的投入完成了对土地的流转,并且实现了现代农业设施的建设与完善,包括灌溉设施、蔬菜大棚等都相应投入了大量的资金。因此两者也都实现了对农地的规模化、现代化经营,通过农产品多样化、绿色化、精品化的研发与种植来提高附加值,试图改变乡村“穷农富工”的窘境。


联荷实业集团投资生态农业,将流转的土地进行独立开发与收益,其强大的资本实力与丰富的市场经验给大徐家村的乡村产业发展带来了巨大的提升。一方面,集团投资的初荷生态园已经形成了完善的园区规划,包括苗木种植区、蔬菜种植区、百花园、百果园、艺术粮田区等园区,并且通过专业的农业咨询形成了良好的产业发展预判与合理的产业规划。在强大的资金支持下,生态园还进行了农家乐、采摘等生态休闲开发,并且建立了生态教育基地,充分利用生态农业的休闲、教育价值。


另一方面,公司具有专业的市场运营与管理,除了种植之外,还有配送、研发等一系列部门,并通过员工技能培训等提高运营效率。公司通过设立市场部专门进行市场调研、分析,农业生产紧跟市场形势,并且在济南市政府“菜篮子”工程扶持下主动与各大超市对接出售,保障产品的销量与销路。同时,公司通过媒体、标志路牌等方式进行营销,将农业生态效益进行放大,主动迎合城市消费需求。现在园区已经形成了采摘节、荷花节、生态越野等一系列活动,由于良好的园区规划以及生态农业的旗帜可以给政府带来更多的绿色政绩,因此,地方电视台对其宣传也为营销助力。据统计,生态园近三年的盈利分别为450万、345万、530万元,不断的资金投入大大促进了农业生态、休闲功能的发育。但是不可忽视的是,公司的盈利只有40%会继续投入农业产业发展,而60%的收益则被联荷实业集团用来投资其他产业。


西王村在有限的资本支持下,合作社依然力图实现精品化、现代化农业,而农业产业的选择也是基于合作社与村民的集体商议。合作社通过蔬菜大棚、绿色养殖等方式实现了连续三年的盈利,社员也得到了连续三年的分红。然而,合作社三年利润额分别为30万、21万、23万,利润的减少也反映了合作社运营的问题。


首先,产业发展的盲目性以及对市场缺乏敏感性。因乡村规划、农业规划的缺乏,没有像初荷生态园类似的市场指引,产业发展经常会发生同质竞争的现象,而且由于缺乏市场对接,经常会出现农产品过饱或过缺的现象。西王村曾经希望利用生态、绿色优势发展采摘与农家乐,但囿于区位与营销不力,来园游客寥寥无几,运行了半年的农家乐餐厅在经济压力下倒闭。其次,合作社依然面临着乡村熟人社会的管理问题,用工管理难,缺乏市场化的运营组织。合作社雇佣农民作为员工,素质参差不齐,影响了运营效率。最后,在产业发展中合作社面临的严重问题还是资本的缺乏,资本仅是入社村民通过贷款集资以及政府少量补贴而来,但农业的长周期的效益回报以及贷款的高利息使合作社经常面临资金不畅的问题。与外部城市雄厚的资本相比,合作社的借贷资本的周转能力、抵御风险能力都为合作社的发展提出了难题。


3.3 农民就业收入与土地权益


通过土地流转,无论是大徐家村的1500元/亩还是西王村的1100元/亩的价格,在大大解放乡村劳动力的同时,也带给了农民更高更稳定的土地收入。在大徐家村,初荷生态园通过农业生产所得利润被联荷实业集团全部获取,然后进行资本再生产,用于除了农业投资之外的相应商业、地产、物流等其他产业投资。因此,农民在流转期限内难从土地中获取收益。除了土地流转资金,农民也难以分享到资本运作带来的红利。此外,在农民就业上,由于初荷生态园的市场化、效率化经营模式,所雇佣员工多是经过专业培训的农业工作者,而文化水平较低的农民难以在生态园取得就业机会。在问卷调研中,本村只有15%的农民在生态园工作,平均年龄42岁(表2),50岁以上的农民几乎难以得到就业机会,而大部分村内青壮年农民仍是以外出打工为主。


表2 西王村与大徐家村农民就业与收入调查



相比较于大徐家村的资本驱动模式,西王村的合作社模式在保障农民土地流转收入的同时,入社的农民还可以得到土地收益的分红,产业若是发展良好,社员则可以源源不断地从土地中获取收益。而社员的分红则大多数用于投入合作社的扩大再生产以及村庄农业基础设施的营建,保障了农业产业的不断扩大发展。就业方面,相比较于大徐家村初荷生态园,合作社的从业农民则80%来自本村,而就业平均年龄更是达到53岁,使由于年龄过大或技能缺乏的农民得到再就业的机会。由此,合作社既带动乡村产业的发展,也解决了大部分乡村农民的就业问题,在浓厚的“集体主义”氛围下,合作社与农民的关系愈发紧密。


在农民土地权益的保障方面,一方面由于西王村是合作社与村民直接沟通,保障了农民自愿流转土地,另一方面合作社以农业经营为主的理念,保证了农民土地继续投入的是农业生产。同时,由于土地权益与社员息息相关,流转土地的农民也可以在乡村熟人社会的条件下直接与社员对话协商,因此也在最大程度上保证了土地在资本运作生产中不会受到破坏。


然而对于大徐村来说,土地的流转是公司通过村干部与农民协商流转的,农民难以与公司直接对话,因此注定了农民的弱势地位。在笔者的调研中,较多农民因为担心公司流转自己土地时间太长,担心土地会受到破坏而对于是否流转产生迟疑,但是在村干部诱导下最终选择流转,因此大徐村的土地流转可以被认为是公司与村干部的一次“合谋”。资本在经营土地过程中也确实印证了农民的担忧。在农业园营建过程中,除了基本的农业生产,将土地深挖蓄水建设娱乐设施,在农地上建设展示基地等构筑物现象频发(图4,图5),对此有超过20%的农民认为自己的土地进行了非农业生产并且遭到了破坏(表3)。可见,外部资本的逐利性在带来产业发展的同时也是以牺牲农民、农地利益作为代价的。



图4 大徐家村农地上构筑物



图5 大徐家村农地深挖的池塘


表3 西王村与大徐家村土地情况对比



3.4 乡村治理


中共十八届三中全会提出了“国家治理体系与治理能力现代化”的课题,乡村治理是国家治理体系中基础的、重要的环节,毫无疑问也是最弱的环节之一。多年乡村的衰败致使乡村治理落后,逐渐失去了主动发展的能力。国家社会对乡村治理的重视也是希望通过治理,借助外部资本来充分激发乡村自发发展的能力,从而对乡村生态环境、基础设施、公共服务等资源进行合理配置和生产,带来乡村复兴。笔者在西王村的调研中发现,虽然通过资本运作的农业产业发展还未达到理想水平,但是在问卷中,有71.4%的农民认为合作社在发挥带动农民致富的作用,而村委的话语权也在逐步扩大。农民对“集体主义的复兴”以及合作社未来的发展充满信心。而合作社利用部分收入重新修缮了村庄祠堂,并在村内设置垃圾回收站,开始整治村庄环境,在新年开始恢复村内舞龙舞狮的习俗,更使得村内人气进一步集聚。


大徐家村则面临较大的治理困境。在现阶段的城镇化进程中,较多农民无法完全城镇化,乡村仍是重要的基层治理组织,而外出打工与土地保障相结合也成为农民重要生存路径。联荷集团强大的资本则使农民与村集体变得弱势,15年的土地流转以及公司独自经营更是使农地脱离了乡村,农民脱离了农地,也就脱离了乡村。在失去了土地这一乡村的发展根基之后,不仅村内空心化、老龄化现象更为严重,而且青壮年打工一旦失业,又失去了土地保障,则可能带来较多的社会问题,致使乡村面临更大的治理难题。大徐家村委在强大资本面前被架空,既无法与公司平等对话,也无法得到村民的拥护。在问卷调查中,仅有32.8%的村民认为村集体仍可以带领村民致富,带动乡村复兴。因此,对比可得,如果合理的利用资本,将资本控制在村社理性的范围内,将大大提升乡村治理的可能,反之,失去了村社主动权,被资本反噬,乡村治理则无从谈起。


4 反思与建构:资本驱动乡村复兴的积极作用模式


4.1 基于案例比较研究的反思


通过上述两个典型案例的比较研究,可以看到两个村庄通过资本驱动都带来了农民收入的提升以及农业规模化、效率化的发展。然而,乡村复兴的内涵远非乡村产业的发展,而是乡村文化、特色、环境、治理能力等全方位的提升。大徐家村的公司模式由于其规范化运营,市场化营销,大大提升了农村农地的生产效率。然而,外部资本的逐利性带来资本的“越位”,尤其在缺乏监管的情况下给大徐家村带来了乡村治理的瓦解以及农民权益的丧失等问题。资本通过独立的流转、经营土地,切断了农民与土地的联系,失地农民与村集体更是难以与强大的城市资本平等对话,农民在面对失业、土地纠纷等问题时无力抗争,乡村产业的发展是以牺牲乡村社会、文化以及农民的长久利益为代价的。资本驱动下村集体丧失了主动权,也失去了主动发展的能力,成为了某种意义上的城市资本的圈地运动而非真正意义的乡村复兴。


反观西王村,村集体借贷投资的自主合作社模式虽然由于其资本投入小,且借贷资本也有着一定的风险性,同时在产业缺乏市场化分析、营销的情况下,产业发展缺乏规划,效率不如市场化经营的公司模式。但是通过合作社的建立,乡村获得了自主发展的机会,治理体系也在逐步构建。首先无论是社员还是普通农民,都在土地流转中获得比之前更高的收益,社员还可以获得土地增殖收益。此外,合作社还在一定程度上解决了乡村劳动力的就业问题土地。更为重要的是,在资本驱动产业发展的过程中,合作社始终在发扬村社理性,资本的运作始终将农民、农地与乡村联系在一起,群策群力,体现了乡土中国集结众家之力、众家之言以实现村庄、产业的稳态治理模式。既重塑了农村被冲垮的村社结构等一系列集体性要素,也在提倡复兴集体主义的背景下有其政治意义。


4.2 资本驱动乡村复兴的模式建构


通过对典型案例的反思总结,基于乡村复兴的基本内涵,笔者认为,在资本驱动乡村复兴的过程中,既需要自上而下的资本投入与监管机制的建立,也需要自下而上的乡村自主发展与治理体系的完善,以构建统筹、协调乡村多元发展的乡村复兴模式(图6)。



图6 资本驱动下的乡村复兴模式框架


首先,寻求资本介入乡村后的合理“位置”。资本介入乡村,不应是以外部资本的市场化运营完全取代乡村的自主发展,一旦资本完全控制了农村土地以及乡村产业发展,就像大徐家村所面临的,由于资本的逐利性,资本“越位”将演变成资本吞没小农的“圈地运动”,因此需要给外部资本在乡村的发展界定合理的位置。正如日本在乡村“一村一品”运动中,规定外部资本所负责的是为农民提供政策、技术开发、市场开拓的支持,而农民依旧掌握产业发展的自主权。因此,外部资本的合理位置应是提供乡村产业发展的技术、人才、市场化服务,以及建立利益分享与增长机制,让农民真正享受资本所带来的产业发展增值。


第二,建立规范的资本投入与运作监管机制。资本下乡本身并不可怕,可怕的是对资本缺乏监管与指导、对农民权益没有保障的资本下乡。尤其面对资本投入后土地经营非农化、土地破坏、农民权益受损等现象,必须强化法律政策监管力度,约束资本的“越位”行为。1969年,日本为了处理资本下乡侵蚀小农的问题,颁布了《农业振兴地区整治建设法》来对资本驱动的农业振兴区进行用地开发管制,严禁非农生产与圈地运动。而在中国资本下乡如火如荼的今天,必须进行规范的资本投入与运作监管机制建设以及基层的监督平台建设,以确保农村、农民利益不受侵害。


第三,通过农业协作组织机构建设来加强农民自主发展的能力,维护农民权益,重塑村社自主性。乡村的复兴,应是可以自如地利用外部资本来充分发展自身,从而实现自主的、持续的发展。然而,长久以来的小农社会使农民在面临资本“入侵”时失去了维权的意识与平台,如大徐家村农民面临的失地窘境;长久小农经营使大部分农民无法高效率地运营外部资本,就像西王村农民合作社所面临的运营困境。因此,必须通过农业协作组织等乡村服务组织的建立来提高农民组织程度与参与程度,为农民提供法律服务、生产咨询以及人才培养,指导村民合理地运营资本,使乡村能够真正的自主发展。


最后,完善乡村治理体系,提升乡村治理能力。完备的治理体系可以使乡村更自如地应对资本,将被动输血转化为主动造血,而中国乡村的治理境况与发达国家相比无疑是十分落后的,原来村社宗族式的治理瓦解,以村委为代表的新的自治主体明显尚未成熟,尤其在近几年乡村衰落、空心化的形势下,治理更是显得力不从心。然而,在大量资本进入乡村的状况下,治理体系的缺乏致使乡村极易受到资本的冲击,更为严重的还可能导致乡村被资本吞没。因此,借鉴发达国家的乡村建设经验,通过乡村规划来规范引导产业、空间发展方向,通过除了行政体制的自治组织构建以及社区营建的理念来激发村集体的治理能力,建立乡村治理体系。以治理促产业,从而进一步带动乡村特色、文化、环境的可持续发展以及真正意义上的乡村复兴。


5 结论与讨论


在新的城镇化阶段下,伴随着都市区化的发展以及城市消费体系的扩散延伸,中国农业资本化在政府的大力推动下已成定势。然而,随着城镇化发展,部分村庄的收缩甚至消失,农村人口转为城镇人口的进程必将持续进行。因此,笔者构建的乡村复兴模式,是以乡村发展全局的视角来阐释资本与乡村之间的互动逻辑关系。西王村与大徐家村的案例诠释了在资本驱动下,尤其是市场化、效率化的资本运营毫无疑问对乡村复兴具有重要意义,然而如果资本的运作没有被规范,资本的激进现代性没有被约束,必然会带来小农被吞没以及乡村治理的瓦解。资本驱动的乡村复兴模式既要符合将资本合理化、规范化运营以遵循市场的规律的工具理性,也要坚守村集体的话语权以及乡村自主发展的价值理性,从而带来乡村真正意义上的主动复兴。近年来,随着互联网+等一系列现代技术的兴起,乡村与资本的时空距离被大大缩短,为乡村提供一个自我营销平台的同时也使乡村面临着更复杂的资本介入,乡村复兴在面临更多机会的同时,也在遭遇更大的挑战。因此,未来也需要更加广泛的田野调查,更加全面的制度设计与政策保障来促进资本与乡村更好地结合,需要乡村治理能力进一步提高,治理体系进一步完善,使乡村在城乡系统中成为更重要的一环而非消失的一环。


作者:王京海,南京大学建筑与城市规划学院,硕士研究生。wjh9134@163.com

张京祥,博士,南京大学建筑与城市规划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3593786@163.com


本文刊于《国际城市规划》2016年第5期,pp121-127


公众号编辑:张祎娴

公众号排版:赵大伟



本文为本订阅号原创

欢迎在朋友圈转发,转载将自动受到“原创”保护


点击下方“阅读原文”查看更多

您可能也对以下帖子感兴趣

文章有问题?点此查看未经处理的缓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