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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辑 | 怀念约翰·弗里德曼教授】全球化与萌生中的规划文化(节选)

约翰·弗里德曼 国际城市规划 2022-04-24


引言

 

当前,全球化使城市研究领域的学生面临两个难题。第一,它更加强调经济联系,排斥了可能涉及的其它因素,例如社会、文化和政治;第二,它模糊了全球化经济联系对国家、地区和城市的真正影响,包括对普通民众日常生活的影响。全球化经济联系,即曼纽尔·卡斯特(Manuel Castells)所谓的“流的空间”(space of flows),最终必然落实到地面上的“场所空间”(space of places),并且它们一旦落实到地面,就会以各种方式对城市日常生活产生影响。大约20年前,学者们开始研究全球化经济联系对世界重要城市的影响,特别是那些在跨国经济网络中占有一席之地的城市。至于哪些城市可以被冠名为世界城市或全球城市,即在全球化金融、贸易、移民、信息和其它方面交流中的重要节点城市,目前各国学者并未达成共识;并且,对所谓世界城市的排序研究表明,它们的相对位置并非一成不变,时常会有新的城市加入到名单之中,也有城市从名单中消失,或者失去相对领先的位置。此外,这些城市在数量上非常有限;例如,萨森(Sassen)认为全球大约只有40个具有跨国影响力的节点城市,其中绝大部分分布在北大西洋全球子系统中;全球化与世界城市研究小组则认为,全球只有50个“世界城市”,另有60~70个城市表现出成为世界城市的“部分迹象”。

 

尽管如此,这篇有关城市结构重组引发规划文化变化的文章仍将着重探讨城市排序问题,从纽约到圣保罗,从东京到新加坡,从伦敦到约翰内斯堡;其它城市,不管它们是否已经进入全球城市体系,同样值得引起学术界的关注——实际上21世纪伊始,只有少数城市被孤立在全球城市体系之外。本文将以在转变中的全球城市体系中占据主导地位的城市作为研究重点;目前,这些城市正在进行全方位的结构重组,对规划师提出了前所未有的挑战。

 

在此需要明确一个问题,何为规划文化?规划文化这个概念是若干年前,由三位欧洲规划师在被称为“四个国家的规划文化之旅”的研究中提出的,即瑞典、德国、意大利和法国;最近,麻省理工学院的毕什瓦普利亚·桑亚尔(Bishwapriya Sanyal)组织了一次研讨会,介绍了有关不同国家规划文化的研究。但是,他们都没有对规划文化做出一个确切的概念定义。尽管如此,明确规划文化的概念定义还是必要的。考虑到目前规划的目的,规划文化主要是指在某个特定的国家或(及)城市,人们认知、建立和实施(社区、城市和区域或者空间发展)规划的方法,包括正式的和非正式的方法。从这个意义上讲,尽管规划涉及了其它社会成员,但它依旧首先是国家的职责,因此,它深植于国家或城市的政治文化和历史文脉之中。然而,全球化的冲击使得规划的制度结构、程序步骤、实施效应和目标意图都出现了重大变化。因此,本文试图通过阐述部分“尚未确定”的变化,就传统上对“规划”概念的认识做出新的定义。

 

本文第一部分旨在消除一种普遍的误解,即:规划实践作为一种基于科学的职业行为,在不同程度上缺乏与所处地域文脉的关联;换句话说,它就像市政工程一样,除自身的专业文化外,缺少社会、政治或文化内涵。倘若如此,无论在重庆还是苏黎士,亦或安卡拉、贝鲁特,规划师都将探讨同样的专业课题,采取大致相同的职业行为;或简言之,全球的规划师都将拥有同样的职业特性或职业行为,最终导致统一的规划文化的出现。然而事实上,尽管目前城市规划领域的国际交流日趋增多,需要规划师们建立全球化的职业视野、形成松散的共同团体,但是各地在有关规划的认知、建立和实施方面,仍然存在着巨大不同。

 

本文第二部分将重点分析上述诸多不同,以此证明,尽管全球化的结构重组使世界各地面临同样的挑战,但规划文化只能以多元的方式存在。文章将通过介绍若干国家和城市的规划实践,强调现有规划文化的共同性与差异性;文章最后将基于经验分析,总结出在全球城市和地区持续不断的结构重组背景下,逐渐形成的规范性原则,希望藉此带动针对全球化规划文化的建设性探讨。


(此处略去主体内容约3.5万字,请点击文末“阅读原文”查看全文)


结论:空间规划的未来

 

在几年前撰写的一篇题为《城市的前途》的文章中,我提出了有关远期城市发展的三种假设:第一,全球资本将继续扩张;第二,在今后数十年,城市转型(urban transition)将成为主旋律,并将彻底结束;第三,以城市为媒介的跨国联系将不断加强。在此,城市转型主要是指根据各种定义方式,生活在“城市”中的居民比重将不断提高;尤其在占据世界大部人口的印度和中国,目前仍以农业人口居多,日后城市人口比重可能达到70%。但是除了“户籍的城市化”以外,城市转型还指农村社会在社会、经济和文化方面的转化;例如,即使生活在偏远地区的农村人口,也将遵循城市生活方式和越来越多地依赖于资本积累的生产方式。在21世纪,整个世界将自人类有史以来,第一次成为我们今天所理解的城市世界。

 

当然,这并不意味着城市化必将导致文化的同化。即使在经济最发达的国家,民族文化也依然在城市化的氛围中顽强地生存和繁荣发展,例如,没有人会真的认为英法两国在文化上已然相互同化。就像前文所阐明的那样,尽管存在欧洲殖民的影响,多元依然成为各国规划文化的主要特征。或许有人认为,在当前的全球化时代,城市被嵌入全球资本、信息和文化交流的“流的空间”,最终必将导致各国的实践日益趋同。然而,即便从技术的角度看事实如此,但实际的规划实践必须满足当时的特定条件,符合现行的政治文化,适应国家的规章制度,根据地方发展的资源约束做出调整,并且与相关的利益和顽固的传统相互抗衡,最终逐渐形成自己的国家风格甚至地方风格。

 

不同的社会、不同的城市面临着不同的挑战,需要探索新的规划途径。本文介绍了各国的若干实践,在此有必要再次简要总结。

 

  • 规划应提高创新性,避免墨守成规,更加富有企业家精神。

 

  • 传统规划的研究领域局限于物质环境设计、土地利用规划和交通路线布局。但是目前,规划师必须应对新的挑战,从经济、环境和社会文化三个方面,以可持续发展的观点阐述城市问题;在任何情况下,规划师都必须认识到,对于城市发展而言,经济、环境和社会文化三个方面同等重要,必须协调好三方面的关系。

 

  • 为了提高规划的效率,需要在社区、城区、地区、国家乃至多个国家等不同层面上开展规划,在不同层面分别阐述不同问题,并且使不同层面的规划松散地相互协调;通常,这种协调会以被称为共同调整的非正规形式表现出来。信息不再像古老的电梯一样,在等级制的官僚机构中自上而下地流动,而是以一种多向的状态普遍存在;在任何地方,只要人们需要,就可以随时敲动手指获得这些信息(例如通过互联网或者手机)。

 

  • 城市之间的竞争,特别是对全球资本的竞争,是一场无休止的竞赛;最终,不仅将导致在资金上付出高昂代价,而且会导致忽视某些最为重要的地区资产。因此,规划师应更好地思考基于内生的发展,利用城市自身的人员、社会、文化、知识、环境以及其它方面的资源或资产条件,壮大城市的力量。换句话说,可持续的城市发展被视为是源于自己的独特力量和相对优势的发展过程。

 

  • 城市文化是各种差异的混合体,某些是历史造成的结果,其它则是在城市化进程中,通过移民、文化交流以及现代技术在世界范围的传播形成的;此外,人口构成差异巨大,在生命周期里有着各自不同的需求。因此,一个规划适应于所有人的需求,即使过去是可能的事情,以后也不再可能。从规划的角度看,关键问题在于如何使人们平等地享受城市生活,包括住宅、供水、健康和卫生设施、市场、身体安全、可负担的交通、娱乐、宗教礼拜场所、公共服务以及建立良好邻里关系的多种可能。要做到这些,规划不仅要关注公平的一面,同时还必须关注多元的一面。而想要发现与规划相关的多元,规划师就需要与市民社会展开对话。

 

  • 在过去数十年里,市民社会的概念伴随有关人权和市民权利的争论进入人们的视野。但是,当规划师面对市民社会组织反对所在邻里的项目计划,提出要求、声明权利,希望得到有关当局的聆听和重视之时,他们必须面对的就不仅仅是一场争论。市民社会组织希望成为行动的组成部分,而不只是行动的客体;逐渐地,尤其在处于社会边缘的人口当中,市民社会组织准备与地方政府建立社会合约或者合作伙伴关系,使他们得以参与影响其生活与生计的决策,并且在住宅发展以及社区设施和其它设施的建设中,调动发挥他们并非微不足道的资源。

 

  • “总体规划”或最近发明的城市整体发展规划(integrated urban development plan,印度和南非)将所有要素融入一整套文件中,表达唯一的城市愿景,这或许可以满足理性要求,却非实践概念。暂且不谈此类规划彻底忽视了巨大的不确定性,它作为城市中多元公共机构合作平台的能力基本为零,更不要谈作为富有竞争力的私人机构、外国投资者以及市民社会组织和社会运动的合作平台。此类规划可以适用于其它不同目的,但它的最终产品是一份规划文件,而不是在现实世界的一次创新行为。为了弥补传统规划的致命缺陷,本文特别介绍了侧重于城市战略发展问题的行动规划。

 

  • 在本质上,行动规划是协作性的,需要通过若干年内主要利益集团之间面对面和双向/多向的交流才能实现。相互合作的起因在于,没有任何一方能够在缺乏其它各方(包括地方政府)自愿合作的前提下,实施他所希望的行为,实现他所希望的目的。在过去20多年里,许多大规模的政府项目都采取了基本游离于常规规划框架之外的协议性质、侧重战略的规划形式,通过与私人利益集团建立合作伙伴关系得以实现,因此,动态的行动规划特别适合于当前处于快速变化中的城市,它贯穿于项目发展的整个周期,适应不断增加的决策需求。它强调此地-此时,而不是最终的结果;它以政治或高层次的政策和规划提供的假设为基础,将与项目相关的所有可能的利益集团联系在一起,在它们之间相互协商,以保证项目能够(按照修改意见)继续实施。

 

本文介绍了有关新型规划文化的若干观点,在此谨供讨论。这些观点并不能被直接应用,而且也不是最终定论。但是,当这些观点进入到规划的对话当中,当世界各地的规划师们试图搞清它们的含义并付诸实践的时候,这些观点会发生转化,渗透到规划师们各自的文化实践当中,以应对他们面临的各种挑战。

 

作者:约翰·弗里德曼,加拿大英属哥伦比亚大学(UBC)社区与区域规划学院的荣誉教授

译者:刘健,博士,清华大学建筑与城市研究所,副研究员

 

本文节选自《全球化与萌生中的规划文化》,原文刊于《国外城市规划》2005年第5期,pp43-6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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