期刊精粹 | 【2017.4期】法国快速城市化时期的乡村政策演变与乡村功能拓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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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精华版 ——
本文起源于笔者在法国巴黎攻读博士期间,对法国“光辉30年”(1945年—1970年代中期)的关注。其间,法国由战后重建进入全面振兴阶段,经济、社会的快速发展与城市化进程的大规模推进相伴。与此同时,法国政府在“光辉30年”中制定了一系列覆盖城乡空间的发展政策,具有顺应时代需求的阶段性特征。
一、“光辉30年”期间法国乡村政策演化的三个阶段
(1)1945—1950年代;提高农业生产力阶段。长期以来法国的农业具有小农经济的特征,且城市化进程较慢。二战结束时,法国的城市化率仅为53.2%(1946年),农业就业占比高达32.6%(1946年)。在此阶段,法国除对二战后的乡村地区进行重建,还着重提高农业生产率和推动农业剩余劳动力转移。重点在于推进农业现代化进程,包括推广农业机械化程度、农业科技水平和组建农业专业合作社。
(2)1960年代:乡村综合发展阶段。上一阶段发展的效果已经显现(农业生产力保持稳定发展、大量农业劳动力转移到工业和服务业),但乡村地区又面临全面衰败的新问题。在此阶段,乡村政策不仅聚焦于经济层面,还增加了对于社会、生态层面的思考,更为综合。如,调整农场结构、建立农业生产者退出和培训机制、完善农业生产服务体系、建立国家公园等。
(3)1970年代:城乡及人与自然和谐发展阶段。随着乡村地区设施的完善和社会需求的变化,法国乡村地区的功能、城乡关系发生转变。与此同时,全球掀起了对于生态环境的关注。在此阶段,乡村政策从城乡关系、人与自然和谐发展的角度考虑乡村地区的发展,如更加强调乡村地区的更新、土地合理利用、生态保护、更高质量的居住环境和服务设施等。
二、法国乡村地区的发展与功能拓展
法国“光辉30年”时期各项乡村政策的实施,使乡村地区逐渐呈现出新的发展格局。
(1)法国乡村地区的经济发展:从单一农业到多业并举。以农业为主导的乡村地区大幅减少(但专业化和地域化的特征更为明显),以工业和服务业为主导(农产品加工业和乡村服务业成为发展最为迅猛的产业门类)的乡村地区明显增多,乡村地区产业结构更为混合。
(2)法国乡村地区的人口演变:从大量外流到合理均衡。一方面,随着乡村地区产业发展、生活条件的改善,以及一系列乡村政策的实施,越来越多的乡村青壮年由外迁转为回迁。另一方面,随着人们对于生活质量要求的提升,一些乡村聚落因生态环境好、设施完善、住房价格低廉等原因吸引了部分城市居民迁入,逆城市化现象显现。乡村地区的居民结构更加多元。
(3)法国乡村地区的功能转变:从农产品生产地到生态涵养地。顺应人们对生活质量的追求和对人与自然关系的新认识,法国乡村地区逐渐成为旅游休闲目的地和生态涵养地,以及城乡居民共同的居住和休憩地。在新的发展背景下,一些大都市的吸引力减弱,而乡村地区(尤其是大都市周边、山区和沿海地区)自然和文化资源的优势凸显,成为新的吸引点。新需求也带动乡村休闲设施的建设和居民二套房数量的增长。
三、启示
(1)伴随时代需求和城乡关系变化,乡村政策需要随之调整,应对不同的发展背景。法国的乡村政策经历了多阶段进程,且通常前一阶段的发展是后一阶段的基础。
(2)乡村地区的产业发展在“农业生产力提高、农业剩余劳动力转移”的基础上,通过“农业生产结构重组、特色产业扶持、设施改善”,由单一走向综合,最终成为“多元人才和资金流入”的地区。
(3)随着人们对于生活质量的追求和消费、休闲需求的转变,乡村地区作为“城乡居民共同居住地”的功能拓展是一种客观趋势,需要通过法律和政策的规范化,对人们的新需求加以引导。
(4)良好的生态环境是乡村地区的宝贵资源,能够影响其吸引力和未来功能的拓展。因此,在政策制定和实施时,需要从城乡协同、人与自然协调发展的角度,重视对乡村地区生态环境的保护和修复。
(5)从“自上而下”和“自下而上”两个层面共同推动乡村地区的发展。在法国,中央政府着重发展薄弱地区、生态敏感区和主要基础设施,起到维持稳定和保证底线的作用;地方政府则主要以综合性规划和土地占用规划为抓手,落实经济社会发展、乡村设施改善和自然空间保护。
——全文 ——
【摘要】在快速城市化时期,乡村是需要重点关注的地区。本文对法国快速城市化时期,乡村地区的政策变化与功能拓展展开研究。在这一时期,法国政府制定了一系列乡村政策,并随着经济社会背景的变化不断调整,具有较为明显的阶段性特征。伴随着乡村政策的制定和实施,法国的乡村地区逐渐从农产品生产地变为多种产业发展地,从单纯的农民居住地变为城乡居民共同居住地,并成为生态保护和涵养地。最后,本文结合对法国快速城市化时期乡村政策和乡村地区发展的研究,提出可供中国借鉴的一些启示。
引言
当前,中国正处于快速城市化进程中,农业人口市民化与乡村地区发展已成为各界关注的重要议题。在国情方面,法国与中国具有一定的相似性。该国自二次大战后进入了一段快速发展时期,其乡村地区的发展经验值得中国借鉴。法国的乡村是与城市相对应的概念,具有体现不同经济社会特征的空间属性,而并非严格区分的行政建制属性。具体而言,其具有建设密度相对较低、人口规模相对较小、聚居程度相对较弱、自然空间或农业相关产业活动所处地位较高的特征。
近年来,法国的乡村政策和乡村建设已经受到一些中国学者的关注。如,刘健从规划管理的角度阐释法国乡村的开发与建设;还有一些学者关注于总体乡村政策的演化本身,或聚焦于乡村政策的某一部分,如农业公共支持和乡村旅游产品营销等方面。相对于已有的研究,本文聚焦于法国快速城市化时期的乡村政策和乡村功能这两个互为影响且不断演化的部分。
与一些欧美大国相比,法国的城市化进程相对缓慢,至二次世界大战结束时,法国的乡村人口仍占总人口近一半。此外,法国大革命带来的乡村土地碎片化,使得法国乡村长期以家庭经营的小农经济为主体。二次世界大战后,法国进入了重建和振兴的发展阶段。自1945年至1970年代中期这30年的时间,被称为“光辉30年”,是法国历史上发展最快的一个时期。期间,法国城市化的大规模推进与其经济、社会的快速发展步调基本保持一致。由图1所示,法国的城市化率由1946年的53.2%陡增至1975年的72.9%,显示了法国城市化进程的快速发展;而自1970年代后期开始,法国的城市化进程则进入了一个较为平稳的阶段。同期,法国的三次产业就业结构也由二次大战结束后“三足分立”逐步演化为“以服务业占主体”的结构(表1)。
图1 法国城乡人口变化情况
资料来源:作者根据法国国家统计与经济研究所(INSEE)历年人口数据整理
表1 法国三次产业就业结构演化情况(单位:%)
资料来源:INSEE, Comptes nationaux: Base 2000
这一快速变革的阶段,同时也是法国乡村建设与发展的黄金时期:农业现代化得以实现,乡村设施大为改善,城乡差距显著缩小,乡村多元化的功能更加显现。其中,乡村政策对推动法国产业结构调整、城市化进程和乡村功能拓展均起到了积极作用。
1 法国快速城市化时期的乡村政策演变
法国在“光辉30年”期间制定了一系列乡村政策(表2),这些政策随着经济发展和社会需求的变化不断调整和完善。
表2 法国“光辉30 年”时期主要的乡村政策
研究分析法国“光辉30年”期间的乡村政策,可以发现其明显的阶段性特征,大致可分为以下三个阶段。
(1)1945年—1950年代:提高农业生产力阶段。二次世界大战之后,法国百废待兴,需要迅速推进工业化和城市化,重塑其大国地位。但在法国的乡村地区,农业机械化程度低、农业技术落后、土地分散化经营等问题长期存在,大量的劳动力被束缚在农业上。因此,这一时期的乡村政策主要集中在提高农业生产力、推动农业剩余劳动力转移、建设乡村地区基本服务设施等方面,目标是提供稳定的农产品和农业剩余劳动力。农业生产力的提高是工业和服务业发展的基础,同时也是促进农业剩余劳动力向其他部门转移的根本前提。这一阶段政策的重点在于推进农业现代化进程,包括推广农业机械化、农业科技和农业专业合作社等。
(2)1960年代:乡村综合发展阶段。在此阶段,农业的生产效率和能力已保持稳定,但随着大量农民外迁(尤其是青壮年),法国的乡村出现衰败景象。由此,针对新出现的问题,法国的乡村政策变得更为综合——不仅关注乡村地区经济层面的内容,还增加了社会、生态等方面的思考。如,调整农场结构,推动土地相对集中和规模经营,建立农业生产者的退出和培训机制,完善农业基础设施和农业生产服务体系,发展乡村工业和服务业,建立国家公园等。这一阶段的乡村政策体现出政府对乡村事务认识的转变,即乡村事务不再是一个单纯的经济问题,而是一个包含经济、社会、生态、文化等多方面内容的综合性课题。
(3)1970年代:城乡及人与自然和谐发展阶段。1962年,《寂静的春天》的出版在发达国家引发了人们对生态环境保护的关注。1972年,联合国发布了《人类环境宣言》,使生态环境问题进一步成为世界性的课题,人们开始反思乡村的功能和作用。随着乡村基础条件的完善和社会需求的变化,城乡间的关系、乡村的功能发生了转变。乡村地区已不仅是作为农业的生产地和农民的生存地,而是成为多元产业的生产地和城乡居民共同的居住、休憩场所,更是人与自然和谐发展的重要协调器。因此,此阶段的乡村政策开始从城乡关系、人与自然和谐发展的角度考虑乡村地区的建设与发展,更加强调乡村地区更新、土地合理利用、环境及生态保护等方面内容。而对乡村设施的建设,也由第一阶段的建设乡村基本服务设施,发展为进一步改善乡村生态、居住环境和建设乡村高质量服务性设施。
此外,“光辉30年”期间法国的乡村政策还伴随着“中央—地方”政治分权的进程。与欧洲其他一些国家相比,法国具有中央集权制度的传统。“国家是经济平衡的捍卫者,产业结构的变化主要取决于国家。”在重建时期,带有明显“凯恩斯”色彩的乡村政策由法国中央政府引领,采取传统行政管理的方式,政策的实施覆盖法国乡村全域,其政策目标是:法国乡村整体的农业发展和基础设施建设。1960年代开始,中央政府对于乡村地区的关注由乡村全域逐步转向发展较缓慢的乡村地区,以“乡村行动区”和“乡村更新区”作为规划手段来干预乡村地区;同期,法国政府设立国家公园和区域自然公园对法国的自然空间进行保护。到1970年代,法国逐渐形成由中央政府和地方乡村市镇【法国最小的行政划分区,对应一定范围的乡村或者城市区域】双重推动的局面,国家的权力不断被缩减和下放。中央政府的扶持面由法国全域,缩减为以山区为主的发展薄弱地区和自然保护区;而在地方层面,乡村整治规划和土地占用规划成为乡村市镇的主要实施手段。
乡村整治规划是具有地方特色的综合性规划,涵盖经济、社会、生态等多方面内容;而土地占用规划则是每个地方市镇的用地规范,划定了城市/城市化地区和自然区域,其中保护自然区域的目标是保护其农业价值和预防可预见的自然风险。此外,乡村市镇推行的乡村整治规划,是地方行政管理部门主导,地方代表、专家、居民可共同参与的地方层面政策,体现出自主性。政策的基本任务和乡村更新政策相似,但内容更为具体化和地方化,主要包括三方面的内容:推动地方经济社会发展(农业、手工业、服务业、住房建设、旅游业等)、建设和改善乡村设施,以及保护自然空间(通过土地占用规划加以控制)等。由此可见,法国“中央—地方”的分权化是在地方层面规划和政策的规范化、制度化的基础上进行的。
2 法国乡村地区的发展与功能拓展
法国“光辉30年”时期各项政策的实施,使乡村地区逐渐呈现出新的发展局面:农业生产能力得到提升,农产品产量保持稳定或提高;乡村的多种产业逐步发展,正成为城乡居民新的聚居地;乡村地区还在人与自然关系协调中发挥着越来越重要的作用。
2.1 法国乡村地区的经济发展:从单一农业到多业并举
“光辉30年”之后,法国以农业为主导的乡村地区已大幅减少,以工业和服务业为主导的乡村地区明显增多(尤其是以服务业为主导的乡村地区)。法国的乡村地区已由农业生产地变为多元产业的产出地,产业结构更加混合,体现了乡村地区经济功能的拓展。
在农业主导的乡村地区,其农业生产力水平已大为提高,且专业化和地域化的特征更为明显,形成独具特色的农业景观,如巴黎盆地的谷物种植、波尔多地区的葡萄种植、中部山区的畜牧业等。工业占主导的乡村地区主要分布在工业化程度较高的两大都市区(巴黎都市区和里昂都市区)和传统的北部、东北部工业区。服务业占主导的乡村地区多分布在旅游资源较为丰富的山区和沿海地区(图2)。
图2 法国乡村地区产业结构的演化情况(1954年,1980年)
在这一乡村整体的经济结构转型过程中,法国的农产品加工业和乡村服务业成为发展最为迅猛的产业门类。这两类产业主要集中于原先以“农业”为标志的发展薄弱地区,也是政府重点采取扶持措施的地区。以表3为例,法国政府大力扶持薄弱地区的乡村市镇的服务业发展,而这一扶持也迎合了消费水平提高背景下人们对居住、饮食、休憩的新要求,如旅游、疗养、购买二套房、对有机食品的偏好等。
表3 法国发展薄弱和非发展薄弱乡村地区旅游业发展情况(单位:%)
随着乡村的发展,政府扶持政策的导向也发生着变化。如以山区经济区为例,其政策内容从先前对乡村基础设施、国家公园和滑雪设施的建设,转向农业、手工业和旅游业的综合发展方向。
2.2 法国乡村地区的人口演变:从大量外流到合理均衡
“光辉30年”期间,法国乡村地区的人口持续减少:1954—1968年,有434万法国农民离开乡村地区,其中主要是20~34岁的年轻农民,占所有外迁人口的37.5%。因此,乡村地区逐步成为老年人口集聚的地区,在南部传统的农业区和山区,人口外迁和农业人口老龄化现象更为严重。
自1960年代开始,越来越多的年轻人【年轻人定义为35岁以下】返回乡村地区工作和生活,特别是回到文化和自然资源较为丰富的法国西部和南部地区。这一方面是由于乡村地区建立了老年农民退休和青年人培训等社会机制,推动了乡村地区从业人口的更替;另一方面是因为乡村地区自身的产业发展、基础设施和生活条件都得到了大幅提升。工作机会的增加和生活环境的改善促进了一部分年轻人的回流,并进而使得法国的乡村地区比过去更有活力。图3显示,在前期乡村政策的指引下,快速城市化时期结束之后,法国的乡村地区已具有更强的活力。
图3 法国乡村地区的发展潜力空间分布情况,1982年
更重要的是,自“光辉30年”后期开始,人们对生活质量有了更高的要求。政府通过推行乡村政策,保护了一些自然空间,改善了乡村的住房条件和生活设施(例如水、电、交通和环境卫生设施),修建了乡村休憩和旅游设施等,以满足人们的新需求。城乡聚落之间(特别是大型乡村聚落与城市聚落之间)在生活设施方面的差距已经大为减小,因此,某些乡村聚落因生态环境好、设施适宜、住房价格低廉开始吸引城市人口的迁入,逆城市化的现象开始显现。由表4所示,1954—1962年,法国的乡村聚落均呈现出人口外迁的态势;但自1960年代中期以来,超过2000名居民的大型乡村聚落开始出现人口回迁的现象;1968—1975年,这一回迁的趋势进一步延续并扩大。这一现象也存在于其他一些国家中,并成为较普遍的规律,即在城市化的进程中,人口会往不同规模的城市集中——从规模较大的城市到中等城市,再到小城市甚至乡村地区。
表4 法国人口向乡村聚落迁移演变情况(单位:%)
资料来源:INSEE, Resensements de la population
在法国,自“光辉30年”中后期即出现的逆城市化现象,伴随着交通设施的改善和二套房的建设和购买,在快速城市化阶段结束之后仍保持着快速增长。这一现象在空间上主要分布在距离巴黎150~200km以及距离地区级大城市50~60km的范围内。而表5的数据进一步证明,并不是所有类型的乡村地区均迎来了明显的回流人口:距都市区较远的传统乡村地区的人口仍持续外迁,而城郊乡村地区则成为人口回迁的主要目的地。
表5 法国不同类别乡村地区的人口变化情况,1962—1982年(单位:%)
资料来源:INSEE, Resensements de la population
伴随着“逆城市化”现象,自“光辉30年”中后期开始,法国乡村地区的居民结构发生了明显的变化,变得更为混合和多元。其中,中高层管理人员与非农业退休人员逐渐成为乡村地区各类居民中人口增长最快的群体(表6)。一些职业的人群在乡村地区的比重甚至超过了城市地区。如,在快速城市化阶段结束后的1982年,乡村地区的技术人员和商人占总居住人口的比例已超过城市地区。这一方面是由于乡村地区多元产业的发展吸引了一部分人口工作,另一方面也是一部分城市居民回迁至乡村地区居住的结果。
表6 法国乡村地区居民结构演化情况(单位:%)
资料来源:同表5
2.3 法国乡村地区的功能转变:从农产品生产地到生态涵养地
自“光辉30年”中后期开始,法国乡村地区的功能逐步变得更为多元化。乡村已经从农产品生产地成为休闲旅游目的地和生态环境的保护地,从农民的居住地成为城乡居民共同的居住和休憩地。这一转变顺应着人们对“生活质量”的追求以及对人与自然关系的新认识。乡村地区开始被认为是协调人与自然关系的重要调节器和涵养地,相对城市地区,更带有“健康”、“生态”的特征。图4所示,人们开始由以“经济因素(如收入水平、就业机会、失业率)”为迁移目的转为以“生活质量(如公共服务设施、气候、污染、生活成本)”为迁移原因。在“光辉30年”之后,一些大都市区(如巴黎、里昂、北部工业区)的吸引力在减弱,而原先属于发展缓慢地区的沿海地区和山区随着基础设施和服务设施的改善,其气候、自然环境和文化资源的优势在新的发展背景下逐渐凸显。从法国的France 2频道每年组织法国人评选“法国人最喜爱乡村”并取得很大成功也可以看出,“青山绿水”和“返璞归真”已成为相当多法国居民的渴求。
图4 法国各地区吸引力指数情况
随着人们收入水平的提高和休闲时间的增多,人们对休憩的需求有所增加,而这些新需求带动了乡村休闲设施和二套房的建设。例如,在国家公园周边地区,政策的目标主要集中于土地整理、改善公共服务和基础设施、改造乡村旧有住宅、建造乡村新住房等方面,目的是通过规划乡村地区来满足都市区居民的需要。而区域自然公园则进一步强调了生态保护和居民休憩功能的结合。此外,居民休闲方式的变化也使得政策的内容不断调整。以去法国乡村地区休憩的居住方式为例,自有二套房的比例已由1961年的9.1%上升至1984年的23.3%;而露营和住在房车的比例也从10.1%(1961年)提升为21.7%(1984年);相比较而言,住在旅馆的人口却呈明显的下降趋势。由图5所示,法国的二套房主要集中在沿海地区和山区这些文化、自然资源丰富的地区(如地中海沿岸、比利牛斯山区和阿尔卑斯山区),和临近大都市的乡村地区。而除了政策中对于修建旅馆和二套房的重视之外,一些乡村休闲设施也在这些原先的发展薄弱地区兴建起来,如徒步道和自行车道、度假中心和休闲基地、乡村露营地和博物馆等。
图5 法国二套房增长空间分布情况,1982—1990年
此外,法国政府自1963年设立第一个国家公园至今,已在本土设立了7个国家公园和48个区域自然公园,约占法国本土面积的15%。而《土地指导法》、乡村整治规划和山区发展规划均把生态环境保护放到了首要位置,较好地处理了乡村地区生态环境保护与经济发展、社会需求之间的关系。
3 启示
中国已进入快速城市化阶段。在中国这样一个乡村人口仍占相当比重的大国,乡村地区的稳定与发展是当前经济社会发展中最重要的议题之一。本文通过对法国快速城市化时期(法国光辉30年)乡村地区发展、功能拓展以及法国乡村政策演变的研究,意图给予中国一些借鉴。
(1)在城乡关系中,乡村地区易处于弱势、被忽视的地位。在快速城市化进程初期,大量农业人口离开乡村地区,农业的比重不断下降,乡村土地被城市侵蚀,乡村整体呈现衰败状态。在此阶段,政府需要制定相关政策,以保持农业生产的稳定和乡村功能的正常运转,顺利推进城市化和工业化。与此同时应该注意到,伴随着城市化进程和经济、社会的发展,人们的需求会发生改变,乡村的功能在新的背景下不断拓展,而乡村政策也需要随之调整和完善。法国政府在快速城市化进程中制定了一系列乡村政策,经历了从“提高农业生产力→推进乡村综合事务→促进城乡及人与自然和谐发展”的多阶段发展进程。这一带有阶段性特征的发展规律值得中国参考和借鉴。
(2)提高农业生产能力和推进乡村综合发展都是城市化初、中期必须实施的乡村政策。在乡村社会向城市社会的演进过程中,只有提高农业生产能力和效率,才能为城市化和工业化提供充足的农产品和农业剩余劳动力。在大量农业剩余劳动力进入城市后,需要在乡村地区对农业生产的组织结构、经营规模和从业人员进行重组,并扶持乡村的特色产业(如,乡村旅游业、乡村手工艺和优质农产品生产和加工业),实现乡村地区的综合发展。而这样的综合发展则需要完善乡村地区的基础设施和服务设施,并鼓励更多元的人才和资金流入乡村,以提升乡村地区的吸引力。
中国政府多年来一直重视农业和乡村地区的发展。自2004年起,中央一号文件连续10多年涉及三农问题。这些文件的内容与法国在1950、1960年代制定的相关政策非常类似,主要关注提高农业生产效率、增加农民收入、改善乡村基础设施等方面。进人21世纪以来,“城乡一体化规划”和“城乡统筹规划”在中国的一些较发达地区实施;而近年来“新型城镇化”政策的提出,则昭示着新的“城乡关系”时代的到来。政策的发展延续着“农业→三农→城乡”的脉络,已初现乡村地区的多功能性和城乡互动的思想。如,中国政府已在“强调粮食安全”的基础上,增加了对于“青山绿水”的重视。当前,中国的农产品产量已保持了10多年的稳定增长,推进乡村地区的综合发展应该成为今后中国乡村政策的重点。
(3)随着人们消费需求的转变,乡村的居住功能必将在新的背景下逐步凸显,需要尽早规划、未雨绸缪。依据法国乡村地区的发展状况,在经历了大量农业人口外流之后,随着乡村多元产业的发展,一部分人口(包括一些年轻人)开始回乡就业;同时,一些追求乡村生活的城市人也开始在乡村定居。乡村地区随着多类人口的迁入变得更具活力。但在中国,由于城乡“二元”体制的限制,乡村地区仍然保持着封闭的状态。这种体现“割裂”思想的管理体制造成了“农民进城定居”和“市民入乡生活”双重困境。依据法国的经验,乡村地区功能的拓展是一种客观规律,其作为城乡居民共同居住地的功能无法抑制,只能通过法律和政策的规范化,对人们的新需求加以引导。如,明晰的产权制度、严格的土地用途管理制度和乡村规划、公开透明的乡村资源交易平台等。在完善这些法律和制度的前提下,建设一个开放的,人员、资金可以自由进出的新乡村,已成为中国乡村功能拓展的新要求。
(4)良好的生态环境是乡村的生命线,而工业化和城市化的大规模进展使得乡村地区的生态环境显得尤为可贵。自1960年代开始,生态环境开始受到发达国家的重视,这一思想也体现在法国乡村政策的内容之中。当前,中国已成为世界第一大经济体,但生态环境的恶化引发人们越来越多的忧虑,安全的食品、清洁的水质、干净的空气已成为人们最迫切的需求。而乡村地区生态资源的保护和治理也到了关键时刻,并影响着其未来功能的发挥。由此,对于生态资源的保护也应成为现阶段乡村地区建设与发展的重点,需要从城乡协同、人与自然协调发展的角度统筹考虑,采取更加有效和强硬的措施,保护和修复乡村地区的自然环境。这样,未来的乡村才能保持人与自然和谐发展涵养地的功能。
(5)当前,中国乡村的新功能和城乡互动基本处于中央“顶层设计”的框架引导和地方的自主推进进程当中。我们可以从法国的经验来考虑“自上而下”和“自下而上”共同推动乡村地区的发展问题。在新的发展阶段,中央政府需要着重发展薄弱地区、生态敏感地区、主要基础设施等,起到维持稳定和保证底线的作用;同时,应给予地方政府更多的发展自主权,这是经济、社会发展到一定阶段的必然产物。但需要指出,这种发展自主权是建立在政策的规范化、制度化,以及多元主体(村民、当地政府、开发商、精英群体)共同参与的基础之上的。政策推进的主体由一元向多元发展是中国乡村政策制定和发展的趋势,可以进一步反映社会多层面的需求,也会给予乡村地区更多的活力。但需要指出,乡村地区的综合发展、乡村居民的多元化和素质提升则是推进乡村地区自主性更好发挥的重要前提。
作者:汤爽爽,南京大学地理与海洋科学学院,副研究员。sstang@nju.edu.cn
冯建喜,南京大学建筑与城市规划学院,副研究员。jxfup@nju.edu.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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