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期刊精粹 | 【空间规划特辑】英国新空间规划体系对乡村发展的意义

吕晓荷 国际城市规划 2022-04-25

摘要:2004 年以来,英国实施了新的空间规划体系,对整个规划思路和框架进行了创新性的改革。这一新的规划体系摆脱了早期规划对乡村发展的制约,打破了对乡村认知简单化的观念误区,以空间为对象,给予了乡村平等的发展机遇。该体系特征可有效应对目前英国乡村发展所面临的经济、社会、环境等一系列问题,在以发展为主的普通乡村地区和以保护为主的国家公园区域都有很好的实践应用。通过了解英国新空间规划体系对乡村发展的意义,我们可从理念和操作方法两个层面反思中国现有规划体系,为快速城市化时期的城乡发展事业提供有益的借鉴。


英国是现代城市规划理论和体系的发源地,从霍华德的“田园城市”起已几经变革,对于城市和乡村的发展理念、发展模式、发展方法的探讨从未停止。2004年,英国实施了新的空间规划体系,以期有效应对长期以来城乡发展积累的一系列问题以及全球气候变暖等新的挑战,对于新形势下乡村地区的发展具有重要意义,值得研究学习。


1  英国乡村发展面临的问题


英国乡村在很长的历史时间内都不是规划和发展的重点,战后早期的规划体系忽视了乡村的综合作用,限制了乡村地区的发展。在实际发展过程中,乡村地区发展面临的挑战,既有来自主观认知层面的“简单化”因素,也有经济、社会、环境领域的一系列客观问题。


1.1 战后早期规划体系的“偏见”


“法定规划”,或者称为“城市与乡村计划”的战后早期英国规划体系,主要是为了回应维多利亚时代城市的社会实际问题,尤其是伦敦的大城市问题。第一批明确提及乡村事务的规划是《城市和乡村规划法案(1932)》和《限制带状发展法案(1935)》,立法动机是希望在城镇快速蔓延的过程中保护乡村环境,特别是维护国家的“自然资源”。早期这种基于土地利用的规划,在很长一段时间内将规划制定与发展控制分割开来,乡村地区作为初级农产品生产、景观生态多样性保护的重要地区,其发展受到了人为的限制。这一不平衡的发展策略被麦格雷戈(MacGregor)形象地比喻为“一盒维持了英格兰乡村风貌的巧克力糖……更像是哑剧舞台上的欢乐绿谷,而非现实世界”


直到20世纪90年代以后,英国才开始较为集中地关注乡村政策,但部分原因仍是基于城市发展的思路,为了应对郊区化对乡村地区产生的冲击。


2000年由环境、交通和区域部(DETR: The Department for the Environment,Transport and the Regions)和农业、食品和渔业部(MAFF:The Ministry of Agriculture, Food and Fisheries)提交的乡村白皮书“我们乡村的未来:公平的乡村英格兰”以客观的态度回顾了英国50年来的乡村政策,并认为扎根于1940年代规划体系的乡村政策整体框架已经不适合现代的发展了。


1.2  对乡村问题认知的简单化


事实上乡村的发展受到制约,不仅仅因为其发展问题未能受到体系制定者、执行者的关注,已有的对于乡村发展问题的观念同样存在误区,存在将其简单化的评判。在英国乡村联盟2009年9月发表的一篇题为《乡村发展同样关乎未来》(The Future is Rural Too)的报告中,具体描述了来自政府和公众的各种认识误区,本文将其概括为以下三方面。


(1)对发展类型认知的简单化——将所有乡村当作“单一的、同质化的单位”来看待。长期以来,英国政府在政策制定上低估了乡村在空间和社会构成上的独特地位以及重要作用,忽略了其丰富多样的资源特征和发展潜能,未能满足乡村社区的需求,而这一点导致了国家政策的整体失败。“如果按照目前的政策,不进行调整,也不承诺采取行动,大部分乡村地区将会逐步沦为半卧城,半主题公园、半退休养老区的地方……乡村社区将逐步变得不可持续和不可自足”。


(2)对发展模式认知的简单化——过于武断地将一切乡村经济发展的尝试视为洪水猛兽。由于乡村的环境、资源等限制因素比城市更多,其建设发展面临更多质疑,需要更慎重的评估和选择。因此,对结果未知的可能性“全部否认说‘不’似乎是一种更安全的方法”。其结果是,具有潜在价值的乡村经济发展也被从原则上阻止,乡村社区的工资水平比全国平均水平低20%,经济落后成为乡村的标签。可以说,一味限制发展,阻碍了乡村社区和国家经济发展的步伐,同时也错过了积极以土地应对气候变化挑战的重要机会。


(3)对发展规模认知的简单化——忽视乡村基础服务设施的需求。乡村地区的空间特征决定了其对于基础服务设施(包括交通、教育、社会服务、金融等)的需求较为松散,其数量和规模难以和大城市相比,因此“为城市服务的基础服务设施供给系统对于小型乡村社区而言过于昂贵……很多时候,政府选择将这一花销直接削减。”在这种情况下,居住在乡村的人们需要花费更多的金钱、时间和精力去维持正常的生活,很多本土居民和工人被迫离开,乡村社区愈发变得奢侈和不可持续。


1.3  乡村地区面临的客观问题与挑战


如今,英国乡村地区发展面临一系列客观问题,主要是其自身历史和现实条件共同形成的结果,但在世界范围内也有一定的代表性。解决这些问题需要规划的指导参与。


“乡村发展同样关乎未来”的报告将乡村地区目前面临的问题概括为环境挑战、社会经济压力以及亟需改变的现状,呼吁人们重新正确认识整个乡村地区对于全球化、温室效应、可持续发展的独特而重要的意义。2010年8月英国乡村联盟再次发表了题为“乡村的挑战:成为21世纪可持续发展的乡村社区”的报告,通过调研数据的对比和政策的梳理,将乡村地区面临的挑战归纳为五大类,本文进一步将其整理概括为经济、社会和环境三个方面。


(1)经济方面:农村和城市人均收入差距仍较为显著;农村经济局限于农业的发展,缺少更多新的发展类型。


战后至今,英国地区的城乡经济发展产业类型和模式不尽相同,但统计结果显示城乡人均收入差距仍较为显著。“城乡平均收入差距为1674英镑,最发达城市工作人口的人均年收入比最贫困乡村地区高出7000英镑……大多数乡村地区中,28%的工作属于低收入工作,而城市地区的这一比例仅为18%……乡村地区有22%的自主工作者处于贫困水平,而城市地区则为8%。”【由于在统计过程中难以剔除“在城里工作收入较高的农村居民”和“退休后居住在乡村地区的富裕人群”这些非典型居民数据的影响,造成城乡收入数据的不完全准确,报告采用了基于纯地域划分的工作人群数据】


战后很长一段时间里,农业因其在粮食生产和保持乡村社会环境中的重要作用而受到重视,政府颁布了一系列积极鼓励的农业政策。然而,整个农业产值在英国的国民总增加值(GVA: Gross Value Added)中所占的比例呈显著下降趋势。农民为了应对农产品价格的下降和补贴数额的减少,不得不在有限的条件下寻求产品价值的增加和收入来源的多样化。统计数据显示,61%的英国农民从农业以外的其他来源获取额外的收入。


(2)社会方面:乡村难以为当地居民和工作者提供足够的可支付住房;乡村地区的整体基础设施水平低于城市;乡村社区的组织较弱,难以解决实际问题以及推动社区的发展。


城市迁往乡村地区人群数量的增多与有限的房屋供应量导致英国许多乡村居民点的房价有所增长,超出了当地居民的购买能力。仅2008年一年,从城市到农村地区的净移民就有92000人。与此同时,购房政策的不变通导致了社会住房存量的下降,新的乡村非市场经济适用房建设步伐又很缓慢,2007年的数据(包括房屋协会的存量)显示,只有13%的乡村房屋是可支付性住房,而城市地区的这一数量为21%。


随着乡村房价的提升,房地产公司将更多的精力投入到房屋建造而不是其他的服务基础设施供给上,致使城乡公共服务设施的不平衡日益显著。例如,低密度乡村地区有50%家庭的SAP(能源效率标准评估程序)值低于30;在城市地区,这一比例只有8%。再如,3000多个英国幼儿中心只有394个位于乡村地区(其中314个位于小城镇和近郊,只有80个位于村庄),且平均每个中心需为2500名儿童提供服务,比城市幼儿中心的平均接待量高出一倍。2009年的一项调查结果显示,大多数乡村居民认为公共交通是政策亟待解决的问题,28%的受访者将其放在最优先的四个行动领域之一。


有效解决经济社会问题的关键之一依赖于当地社区,因为社区对于自身了解最为充分,并且知道如何更有效地利用已有资源。但是,乡村社区由于种种原因,自身组织架构和实践能力较弱,难以发挥自己的作用。


(3)环境方面:环境问题是全球性问题,需要跨区域统筹考虑。拥有大片开放空间和复合生态系统的乡村,在环境保护的工作中具有举足轻重的作用。现状乡村的发展较多关注经济、社会领域的问题,尤其是与城市地区的差距,忽视了自身在环境生态领域的独特性和在改善环境问题中具有的巨大潜力。因此,乡村规划的挑战应当把环境纳入其中作为重要的第三方面。


综上,三个方面的问题既有长期发展不平衡的历史原因也有新形势下的全新挑战;既有政策指导的失误,也有工作方法的不当。解决这三方面问题,是乡村发展的重要目标;解决问题背后理念和方法的改革,是乡村规划面临的重要任务。正如“乡村发展同样关乎未来”报告最后所述,所有这些问题要求我们“采取新的视角,制定可灵活调整的政策,从乡村社区自身需求出发,指导和促进乡村地区的发展”。


2  新空间规划体系更适应乡村发展的需求


战后早期的规划体系已被认为不适于乡村地区的发展,那么2004年之后采用的新空间规划体系是不是适用于乡村地区的有效工具?它能否回应经济、社会和环境需求,有效解决乡村面临的实际问题呢?


2.1  新空间规划体系中的“城”和“乡”定义


“城”和“乡”是规划体系面对的基本对象单元和最终实施主体。历史上英国行政部门曾使用过一系列的“城”、“乡”定义,各自有其特殊的侧重点和局限性,并不统一。新世纪之初,在新空间规划体系形成和逐步完善的过程中,英国由五个政府机构【分别是:乡村署、食品和乡村事务部(Defra)、副首相办公室(ODPM)、国家统计办公室和威尔士国民议会】牵头,专业工作团队【伯克贝克学院东南区域研究实验室(SERRL)、谢菲尔德大学城镇与区域规划学院与爱丁堡Geowise公司联合组成的工作团队】负责,对相关定义进行了重新界定,充分体现了空间规划的改革特征。


新的“城”、“乡”定义不再考虑历史文脉、功能定位等庞杂而分散的各类因素,而是回归简单的人口密度统计:将所有10000人以上的聚居地定义为“城”,其他地区则统一归为“乡村地区”,再通过不同的形态加以细分。在操作层面,地方分类法作为定义的补充,在合适的地理空间尺度上,多区段界定了区域的城乡属性和聚居类型。该定义的核心理念是弱化对立的城乡二元思想,模糊严格的城乡界限,重新构建规划的空间层次,以标示地区“空间特征属性”的指标作为认知现状条件、规划合理发展途径的参考。


2.2  新空间规划体系的特征


新空间规划体系被视为对战后原有规划体系的“颠覆”,学者将其核心含义概括为:“将规划放在空间发展进程中的核心位置,不仅是作为土地和资源使用的调遣员,而且还是主动对影响空间发展的各种政策、行动进行战略调整的协调者,以实现可持续发展目标”。可以看出,空间规划跳出了传统的“仅关注和作用于土地开发使用”的局限,同时关注了影响地方发展的各项政策和制度建设,强调对“人”的关注。


从理念层面看,空间规划体系的改革更好地回应了乡村发展的现实要求,指导了乡村发展策略的转变。首先,规划目标的多元化丰富了发展的内涵,将乡村发展置于更大的经济、社会、生态环境背景中,突显了乡村在未来可持续发展进程中的重要地位和作用;其次,规划体系的修订建立起“国家—区域(次区域)—地方”的三级综合规划框架,将乡村地区的规划纳入其中,在更大尺度和平等条件下进行统筹协调;第三,规划对地方一级的尊重提高了规划的可参与度和可实施性,能够促进广大乡村地区的自我动力挖掘和多样化发展,并且引导乡村社区的发展提升。


从操作层面看,新空间规划体系的核心特征能为乡村的发展提供更好的规划指导。第一,新空间规划体系的成果内容组织灵活。作为规划成果的地方发展规划文档(DPDs),除了核心政策、生态评估报告等“必备”内容,其他补充性的文件可根据自己的实际条件和发展需求来完成。因此,多种类型的村庄可结合自身条件和需求编制规划,探索有特色、创新性的发展模式,既确保了规划的实际指导意义,又可有效避免浪费有限资源完成“大而全”规划成果的低效。第二,新空间规划体系有持续的调整修缮程序。除了在编制阶段有包括“审查员体系”在内的严格审查过程,规划的成果也需要每年进行回顾、检视和调整。这对于发展机遇相对偶然、规模较小、机动性较强的村庄而言,更能根据居民意愿和实际情况进行规划调整,把握发展最佳时机,打破“规划成为限制发展的不变条款”的现状僵局。第三,新空间规划体系强调地方自治和多机构协调,打破行政区划界限和部门界限,要求政策内容的呼应和实施过程的协调。这一特征有利于加强乡村地区自我管理的基础,改善其长期处于政策责任模糊区和管辖区域边缘区的现状,为乡村地区的发展提供制度保障(表1,图1)。


表1 新空间规划体系与乡村的特征对应


图1 英格兰(含威尔士)乡村类型示意图


3  英国乡村地区的空间规划案例


如上文所述,在新的空间规划体系中,城和乡的界定不是绝对的二元体系,而是针对地区所处的发展阶段和不同的发展目标,采取有差异性的发展手段,实现地方和更大区域内的完善。在这样的体系下,不再严格区分城市规划和乡村规划的概念,而是统一以地区空间规划体系加以归纳涵盖。这一打包式的规划研究成果究竟是何种属性,取决于该地区目前的人口聚集情况;所谓的城乡属性区分也并不影响规划成果的好坏,以及编制过程的繁简。


英国现有的地方空间规划成果中,可视为乡村规划的类型又包括两种:一是以乡村聚落为主地区的地方空间规划,如北诺福克地区(North Norfolk District)空间规划;二是专门的国家公园空间规划,如湖区国家公园(Lake District National Park)空间规划。以下将以两个评估结果良好【截至2009年7月,英国共有89个地区的空间规划核心战略编制完成并提交,经过监督员的全面评估,其中12.5%的规划被认定为“良好”(sound),另有18.5%可能获得“良好”的核心战略评定结果仍未最终确定】的案例分别加以分析。


3.1  体现发展为主原则的乡村地区发展规划


与大多数地方空间规划一样,北诺福克地区的核心策略文本包含远景和目标、空间战略、核心政策、发展与控制政策、监督和实施框架,以及主要图纸等内容(图2)。作为一个以乡村类型为主的地区,规划将其远景目标描述为“保持地区独特性,保护特有的海岸线和乡村环境特征,同时建立一个强大而多样化的地方经济”,具体阐述为“建造充满活力和吸引力的市场,作为周边乡村腹地的就业和服务中心;保持和提升生活品质;提高就业机会,维持社会平衡;提供足够的可支付住房,以满足当地居民的需求等”。


图2  北诺福克地区地方发展框架


为实现这一愿景,规划列举了北诺福克地区需要解决的一些核心问题,包括人口老龄化、可支付住房供给不足、地方经济欠发达、劳动力供应短缺、农业转型、环境保护、自然景观和人造环境遗产的保护,以及气候变化。这些问题体现了该地区乡村为主的构成特征,提出了经济社会环境协调发展的要求,也正是这些挑战促成了一份结合实际、有创新、可执行度高的规划成果。


针对发展和保护如何协调的问题,规划从多方面给予了回应,其核心原则是划分不同的聚居点类型。“发展将侧重于规划确定的部分聚居点,为其提供一系列设施;而其他稀疏的乡村居民点、大面积的乡野和海岸区,以保护景观特征,提高生物多样性和环境质量为主。”规划中将所有的聚居点分为主要城镇、次级城镇、服务型乡村和其他乡村四个类型(图3)。确定发展的地区是规划所识别出的、具有发展潜力的地区,通过进一步区分主要城镇和次级城镇,实现在规划期内集中有限资源,按照人口比例等提供合理等级服务设施的目标。相对而言,小的乡村聚居点以控制发展和环境保护为主,一部分交通条件和设施基础较好的村庄被挑选作为服务型村庄,得到了一定的发展支持,服务于腹地其他分散的聚居点。这种相对集中式的发展方式有利于基础设施的配给,同时可以更有效地解决上述种种问题。


图3  北诺福克地区空间规划关键要素图示


以规划中就业方面的内容为例,其对于问题的解决遵循上述思路,充分体现了发展与保护兼顾的态度。按照上位规划要求,2001—2021年间该地区需增加至少4000个就业岗位,而就业的增长需要依托旅游业、零售业和农业产业等的发展,需要土地的支撑。规划明确规定,提供就业的土地应优先在主要城镇、次级城镇、服务型村庄的现有用地中选择,需要新增的用地必须有充足的理由,例如为了提供更多的工作岗位选择,或为了达到地区居住和工作数量的平衡等,且新增土地不能超出环境的承载能力。此外,规划中还有大量其他关于生态环境保护的专项条款。由此可见,尽管北诺福克地区的规划体现了乡村为主地区寻求发展的探索,但其“发展”始终是谨慎的。


3.2  体现保护为主原则的国家公园空间规划


湖区是英国面积最大的国家公园【国家公园是国家为了保护一个或多个典型生态系统的完整性,为生态旅游、科学研究和环境教育提供场所而划定的需要特殊保护、管理和利用的自然区域。它既不同于严格的自然保护区,也不同于一般的旅游景区。湖区国家公园划定范围2292k㎡,人口为41831人】,作为乡村地区的一种类型,其环境保护的意义更为显著,因此空间规划决策在面对多种利益冲突的情况时,环境优先是始终遵循的原则。英国《国家公园和乡村土地使用法案(1949)》(The NationalParks and Access to the Countryside Act 1949)章节11A中明确规定:“任何对国家公园地区土地环境有所影响的工程和活动都必须符合国家公园的目标设定【“国家公园建设目标”由《国家公园和乡村土地使用法案(1949)》首先提出,并在1995年环境法案中得到进一步修改完善。目标包括两方面内容:一是保护和加强国家公园内的自然风光、野生动物和文化遗产资源;二是提供机会,促进公众对国家公园这一特殊资源的认知和享用】;且多种目标相冲突时,需将自然风光、野生动物和文化遗产的保护放在优先考虑的位置。”


在湖区的地方发展框架(LDF)中,发展目标被界定为两方面,一是给予湖区特殊价值【“特殊价值”(Special Qualities)是1995年环境法案中提出的概念,它将国家公园同其他地区以及不同国家公园进行区分,是通过广泛的公众和专家调研得到的、反映该国家公园独特性的一系列特征描述。湖区的特殊价值包括:复杂的地质(complex geology),多样的景观(diverselandscape),集中的公共土地(concentration of common land),独特的镶嵌湖、冰斗湖和河流(unique mosaic of lakes, tarns and rivers),丰富的野生种类(wealth of habitats and wildlife),广阔的半天然林(extensive semi-natural woodlands),悠久的历史和户外活动体验(history of tourismand outdoor activities),休闲娱乐的机会(opportunities for quiet enjoyment),开阔的自然荒原(open nature of the fells),丰富的考古价值(richarchaeology),特征鲜明的聚落形态(distinctive settlement character),社会文化根基(celebrated social and cultural roots)】以最高等级的保护,二是促进本地社区社会和经济的发展。在此目标下,其规划的核心策略内容被分解为设计与发展、气候变化、活力社区、繁荣经济、游客体验、独特景观、矿产与废弃物等若干方面,对发展目标进行了操作层面的细化。同时,横向的分地区探讨具体情况,决定相应发展重点和程度,充分体现了规划工作的细致性(图4)。


图4  湖区国家公园空间规划关键要素图示


在湖区国家公园的空间规划中,很难看到大的面积或数字的出现,正如核心策略文本中所述,“无论是程度还是数量,针对湖区地区的改动都应该是微小的”。例如现状大量散居的居住形态,被认为是湖区特殊价值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居民对地形条件的应对,应当予以保留,并通过流动服务站解决基础服务问题。至于大型、高等级的基础服务设施,规划认为可以在湖区边界线外的区域范围内提供。


当然保护环境并不意味着完全无作为。例如湖区空间规划针对最迫切的交通和住房问题提出了一系列措施,核心观念一方面是加大力度推行湖区区域内环保的公共交通出行模式,另一方面是在适当的建成区提供适当数量的可支付住房,避免湖区成为纯粹的富人养老地。由此可见,尽管湖区规划属于体现保护为主原则的国家公园空间规划,但其仍然关注适度而合理的“发展”。


4  英国空间规划对中国农村规划发展的启示


4.1  关于城乡概念的反思


英国政府积极组织相关部门和学术机构进行城乡概念和相关概念的研究,其成果并不是为了进一步严格划分“城”和“乡”的界限,而是寻求新的规划体系下有效促进各地区发展的可能。新定义可以被看作是新空间规划体系的重要前提,所有地区都可以在同一框架下探讨发展的可能性,平等地追求发展机遇,以优势和潜力赢得支持,不用因为城乡的界定而遭受优先度的差异对待


反观中国,很多人仍然被户籍制度所束,持有根深蒂固的城乡二元对立观念,将农村视为城市的附属,对两者发展的态度完全不同。同时,我们正处于一种矛盾的心态中,一方面因为过去几十年经济发展过程中农村地区作出了牺牲而感到不安,希望通过“反哺”尽快促进农村经济的繁荣;另一方面面临环境污染的巨大压力,希望农村地区不要局限于自身的发展,而是可以在环境保护方面发挥更大的作用。避免这些所谓矛盾心态的方法是抛除城乡对立概念,用一种空间的、地方的思路制定发展规划决策。


近年来我国主体功能区的研究日益深入,可以被看作是一种有效的尝试。它以更为理性的方式划分国土,与英国的地方分类法有思路上的相似点,不同的是其划分依据是各个地区的发展潜力。十二五规划将建设主体功能区提升到国家战略高度,国务院于2010年底印发了《全国主体功能区规划》,目前各级地方政府也在进行相应主体功能区规划的编制和推动。希望这一思路的转变,能够变“发展的不平衡”为“不平均的发展”,“构筑区域经济优势互补、主体功能定位清晰、国土空间高效利用、人与自然和谐相处的区域发展格局”;更希望这一规划的推动能够实现广大农村地区的可持续发展。


4.2  关于规划体系的反思


单从规划框架下各个单项规划的成果来看,我国的规划从业人员有能力完成与英国同水平的技术成果,然而我们与英国最大的差距体现为整体规划理念和方法的落后。英国的空间规划体系是根本思路的改革,对我们有很大的启发意义。


(1)就规划目标性而言。英国的空间规划,尤其是乡村为主地区的空间规划,很好体现了人与自然的和谐发展原则,在具体的策略制定、项目选址工作中综合考虑了经济、社会、生态效益的统一,确保了规划和发展的可持续性。反观我国,相似的原则虽然一再强调,但落实到具体工作中,思路和意识依然常常被量化和细化程度相对较高的经济指标所绑架,环境和社会妥协于经济发展和城市扩张的现象较为普遍。这种情况部分是由现阶段具体国情决定的,但作为具有前瞻性的规划工作,我们应向英国学习,明确目标的多元化,带动城乡持续健康发展。


(2)就规划成果而言。一方面我国的规划成果除了综合性总规外还包含基础设施、交通、商业等多个专项规划,面面俱到,甚至几年前的新农村建设规划成果也是“麻雀虽小,五脏俱全”;但英国的空间规划,是在框架下结合自身发展条件,有针对性地选择编制专项规划,利用有限资源完成最迫切的工作,专项方案的细化程度远高于我国。另一方面,我国的规划成果与英国相比,文本的受重视程度仍然不及图纸,一张用地图常常被看作规划的最重要成果挂在办公室,大篇幅、套路性的文本和说明书却鲜有人关注;英国的各个规划策略组织架构灵活,现状调研充分,尤其是其具体策略、量化指标、具体选址、执行手段等使得该规划具有了较高的可操作性和完成度,相当于未来规划期内政府工作的导则,真正利于实现规划指导城乡发展。


(3)就公众参与度而言。英国空间规划,无论是编制前期的证据收集阶段,还是编制过程中的多部门多组织配合,以及编制完成后、审批前的观察员报告制度,都体现了广泛的公众参与,尤其是观察员报告最后的结论是否良好,直接影响该规划能否通过审批。这样的制度确保了公众意见的充分表达和利益的切实保障,也可在执行过程中获得更多的公众支持。而在中国,城市规划依然是政府和精英的工作,公众参与水平依然较为初级,乡村规划所谓的公示也只是形式大于内容,依然有很长的路要探索。


(4)就后续工作而言。英国空间规划的年度审查报告制度意味着规划可根据一年来的实践情况、实际条件的变化等进行快速、有效、积极的反思和调整。反观中国,规划在完成以后的整个规划期内鲜有评估和调整,在这个快速发展的时代下很难长久持续,更不用说科学指导发展。目前我国处于快速城市化进程中,不同地域和条件下的城乡地区都在积极探索适合自身发展的新途径、新方法,过程中必然有经验、有教训,借鉴英国的这一条经验显得尤为重要。


5  结语


尽管中西方在历史文化上的差异形成了规划思想的不同和体系的区分,但相互尊重与学习始终是促进发展的有效途径。英国2004年以来的新空间规划体系在观念上的反思、改革和创新为乡村发展提供了更广阔的思路和更公平的机会,值得我们在城乡建设的规划工作中借鉴。


作者:吕晓荷,清华大学建筑学院,博士研究生。lvxh04@mails.tsinghua.edu.cn


本文刊于《国际城市规划》2014年4期


延伸阅读

中外空间规划发展与改革研究综述

从土地利用规划到空间规划:英国规划体系的演进

英国空间规划经验及其对我国的启示


排版:徐嘟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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