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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2家企业已办理!北海阶段性缓缴社保费政策扩大到22个行业

涂嘉瑜 王翠翠 北海日报 2022-07-30

为将惠企政策及时送达企业手中

北海市已为162家企业办理社保费缓缴业务

企业申请缓缴的

三项社保费金额达3115.87万元

惠及职工6511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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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自治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自治区财政厅、国家税务总局广西壮族自治区税务局等四部门联合出台了《关于扩大阶段性缓缴社会保险费政策实施范围等问题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在落实特困行业缓缴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费、失业保险费、工伤保险费(以下简称三项社会保险费)政策的基础上,扩大缓缴政策实施范围、延长缓缴期限。

缓缴涉及险种及缓缴期限。图源:北海人社微信公众号
《通知》明确,在前期已经对餐饮、零售、旅游、民航、公路水路铁路运输等5个特困行业实施阶段性缓缴三项社会保险费的基础上,按照国家规定,缓缴政策进一步扩大到产业链供应链受影响较大、生产经营困难的制造业等17个行业(以下简称17个扩围行业)所属困难企业:农副食品加工业,纺织业,纺织服装、服饰业,造纸和纸制品业,印刷和记录媒介复制业,医药制造业,化学纤维制造业,橡胶和塑料制品业,通用设备制造业,汽车制造业,铁路、船舶、航空航天和其他运输设备制造业,仪器仪表制造业,社会工作,广播、电视、电影和录音制作业,文化艺术业,体育,娱乐业等。除5个特困行业的企业外,其他申请缓缴的用人单位应符合“申请缓缴月之前1个自然月处于亏损状态或3个自然月累计亏损、2022年1月至申请缓缴上月累计亏损”等任一情形。


缓缴政策的实施范围包括17个行业。

图源:北海人社微信公众号


《通知》规定,缓缴期限内,17个扩围行业所属困难企业可申请缓缴三项社会保险费单位缴费部分,其中养老保险费缓缴实施期限为2022年6月至12月,失业保险费、工伤保险费缓缴费款所属期为2022年6月至2023年5月。在此期间,参保单位可一次或多次申请不同期限的缓缴,缓缴期间免收滞纳金。用人单位缓缴的社会保险费最迟应于缓缴期满的一个月内完成补缴,用人单位可以在缓缴期限内根据自身经营状况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提出缓缴申请。


据悉,为将惠企政策及时送达企业手中,我市社会保险经办中心精准发力,一对一与相关企业电话联系,在13个网上业务经办群滚动式宣传并及时解答业务咨询。截至6月29日,我市已为162家企业办理了社保费缓缴业务,企业申请缓缴的三项社保费金额为3115.87万元,其中养老保险缓缴2845.25万元,失业保险缓缴167.32万元,工伤保险缓缴103.3万元,惠及职工6511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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