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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春市高校毕业生租房和生活补贴暂行办法(试行)》政策解读


Q

什么人群可以申领此项补贴政策?

A

在长春市工作并缴纳社会保险费的当年应届全日制博士研究生、硕士研究生及大学本科毕业生(机关和参公事业单位人员除外)可申领此补贴。



Q

本办法中“当年应届”身份如何界定?

A

“当年应届”是指高校毕业生取得毕业证、学位证时间在2023年1月1日以后且取得毕业证、学位证时间至申报时间1年内,毕业证、学位证时间仅载明年月的,毕业时间以当月最后一天认定。



Q

灵活就业或自主创业是否也在此项

政策覆盖人群内?

A

当年应届全日制博士研究生、硕士研究生及大学本科毕业生在长自主创业或灵活就业且在长春市缴纳社保的即可申领此补贴。



Q

此项政策补贴标准是什么?

A

按照博士研究生每月2500元、硕士研究生每月1500元、本科生每月1000元的补贴标准,给予最长24个月的租房和生活补贴。



Q

缴纳社保多长时间后可以申领补贴?

A

符合条件的高校毕业生在长春市缴纳1个月社会保险费后可申请补贴。



Q

在长缴纳社保的范围是什么?

A

凡是工作地点在长春市域内,且在长春市缴纳社会保险的皆在政策覆盖人群范围内。



Q

断缴社保是否还能继续享受此项政策?

A

社会保险缴费中断后,自中断当月起可享受一个月的宽展期,政策补贴时限内只可享受一次,宽展期包含在24个月补贴时限内。



Q

更换工作后是否还能继续享受此项政策?

A

高校毕业生首次享受政策当月起的24个月内,若社保缴费单位发生变化且继续在长春市缴纳社会保险,需再次申报,补贴时限为自首月享受起至第24个月止。



Q

何种渠道可以申请此项政策补贴?

A

高校毕业生可在手机端登录微信小程序“灵动长春”中“政策直达”或电脑端登录“长春市政策服务网上大厅”(https://zc.zsj.changchun.gov.cn/)搜索“长春市高校毕业生租房和生活补贴”在线申报,如实填报个人信息并提交相关申报材料。



Q

申请此项政策补贴都需要什么材料?

A

高校毕业生需提供本人身份证、高校毕业生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境外和港澳台高校毕业生需同时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学历学位认证书)、高校毕业生本人的银行借记卡、在市场主体就业高校毕业生提供与用人单位签订一年及以上劳动合同或聘用合同、自主创业高校毕业生提供所创办企业的营业执照副本(或其他依法登记文件)、灵活就业高校毕业生提供前三项材料。



Q

什么时间申报此项政策补贴?

A

符合条件的高校毕业生可随时在手机端登录微信小程序“灵动长春”中“政策直达”或电脑端登录“长春市政策服务网上大厅”按要求提交申报材料。



Q

此项政策补贴资金怎么拨付?何时拨付?

A

高校毕业生提交申报材料后,经相关部门审核通过且公示后,补贴资金将在申报的下个月发放到申请人提供的银行账户。



Q

政策咨询热线:

A

0431—12333    0431—899177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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