团队评析 | 个人捐赠税收优惠政策出台 抵税捐赠有讲究 ——《关于公益慈善事业捐赠个人所得税政策的公告》解读
本文共计2065字,阅读时间大约4分钟
作者:王帅锋 柏高原
摘要
2019年新年,《个人所得税法》生效。2020年新年伊始,财政部、国税总局又颁新规——《关于公益慈善事业捐赠个人所得税政策的公告》,新规从2019年1月1日执行。新规完善了我国慈善捐赠的个人所得税制度,从税收的角度给予慈善事业支持,鼓励个人从事慈善捐赠活动。
01
不是所有的捐赠都可享受个人所得税优惠
我国鼓励慈善事业,但并不是所有的捐赠都可享受个人所得税的优惠。同时满足以下条件的捐赠,才能享受税收优惠:首先,捐赠必须出于公益慈善的目的,所捐资产用于公益活动。《中华人民共和国慈善法》第三条规定,公益活动包括(一)扶贫、济困;(二)扶老、救孤、恤病、助残、优抚;(三)救助自然灾害、事故灾难和公共卫生事件等突发事件造成的损害;(四)促进教育、科学、文化、卫生、体育等事业的发展;(五)防治污染和其他公害,保护和改善生态环境;(六)符合本法规定的其他公益活动。其次,捐赠必须是通过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公益性社会组织、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及其部门等国家机关。因此,个人直接捐赠,并不能在计算个人所得税应纳税额时扣除。其中,“公益性社会组织”包括依法设立或登记并按规定条件和程序取得公益性捐赠税前扣除资格的慈善组织、其他社会组织和群众团体。因此,并不是通过所有的公益性社会组织捐赠都可扣除。
02
捐赠金额如何确定?
若捐赠的是货币,就按照实际捐赠的金额确定;若捐赠的是股权或房产,按照个人持有股权、房产的财产原值确定。通常情况下,股权原值按照纳税人取得股权时的实际支出进行确认。房产原值不仅包括房屋原价,还应将土地价格、与房屋不可分割的各种附属设备或一般不单独计算价值的配套设施、具有房屋功能的地下建筑一并计入房产原值。若捐赠的是其他非货币资产,按照该资产的市场价格进行确认。
03
捐赠支出如何扣除?
(一)扣除按照什么顺序?
捐赠个人可以根据各项所得的收入、公益捐赠支出、适用税率等情况,自行决定在综合所得、分类所得、经营所得中扣除的公益捐赠支出的顺序。
《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将个人的所得分为三类:综合所得、经营所得、分类所得。其中,综合所得包括工资、薪金所得、劳务报酬所得、稿酬所得、特许权使用费所得。经营所得是指是指:个体工商户从事生产、经营活动取得的所得,个人独资企业投资人、合伙企业的个人合伙人来源于境内注册的个人独资企业、合伙企业生产、经营的所得;个人依法从事办学、医疗、咨询以及其他有偿服务活动取得的所得;个人对企业、事业单位承包经营、承租经营以及转包、转租取得的所得;个人从事其他生产、经营活动取得的所得。分类所得包括利息、股息、红利所得、财产租赁所得、财产转让所得和偶然所得。
(二)扣除的限额是多少?
扣除也有限额限制。居民个人发生的公益捐赠支出,在综合所得、经营所得中扣除的,扣除限额分别为当年综合所得、当年经营所得应纳税所得额的百分之三十;在分类所得中扣除的,扣除限额为当月分类所得应纳税所得额的百分之三十。
(三)何时扣除?
当个人选择在综合所得的工资、薪金所得中扣除公益捐赠支出时,可以选择在预扣预缴时扣除,也可以选择在年度汇算清缴时扣除。当个人选择在劳务报酬所得、稿酬所得、特许权使用费所得中扣除公益捐赠支出时,统一在汇算清缴时扣除。当个人选择在分类所得中扣除公益捐赠支出时,可在捐赠当月取得的分类所得中扣除。当月分类所得应扣除未扣除的公益捐赠支出,可以按照以下规定追补扣除。当个人选择在经营所得中扣除公益捐赠支出时,可以选择在预缴税款时扣除,也可以选择在汇算清缴时扣除。但需要注意的是,经营所得采取核定征收方式的,不扣除公益捐赠支出。
(四)什么时候发生的捐赠可以扣除?
该《公告》虽然在2020年颁布,但是却在2019年1月1日起施行。因此,对于2019年1月1日以后的公益捐赠支出,都可以依据该《公告》在计算个人所得税的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但2019年度发生的公益捐赠支出,可以在分类所得中扣除但未扣除的,可以在2020年1月31日前通过扣缴义务人向征收税款的税务机关提出追补扣除申请。
作者简介
家族税务团队——王帅锋
南开大学法律硕士,南开大学资本市场研究中心助理研究员,为多家家族企业及高净值人士海外投资与离岸业务提供国际税法服务支持,擅长于家族信托、家族企业及家族成员税务身份等税务筹划业务。
作者简介
家族信托团队——柏高原
柏高原博士,执业律师,家族信托法律事务中心秘书长,南开大学资本市场研究中心副主任,国际信托及遗产规划协会会员。柏博士的服务范围涵盖各种与财富规划相关的信托法律服务、保险法律服务等。以柏博士为核心成员之一的团队曾荣获“2017年度家族财富管理业创新之星”、2018年“中国离岸奖项年度国内私人客户律师事务所”、2018年度“最为客户信任的家族财富法律服务机构”等奖项。合著有《家族信托:法理与案例精析》、《金融创新业务的税收筹划》等著作,并经常为《家族企业》、《清华金融评论》、《财智生活》等刊物撰稿。柏博士还接受过多家媒体的采访,如21世纪经济报道、中国经营报、法制日报等。柏博士近年来多次受邀为各类金融机构讲授财富规划课程。
EN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