考这个证可申请2000元补贴和专业技术人员工资福利待遇!赶紧了解...
想要找工作的小伙伴看过来!
今天
人社君要给大家介绍一个“新职业”:
劳动关系协调员
劳动关系协调员是指从事宣传和监督劳动保障法律实施、管理劳动合同、参与集体协商、促进劳资沟通、预防与处理劳动争议等协调劳动关系的专业工作人员。它是国家职业资格目录清单保留职业,政府重点发展的新职业。
介绍完这个职业
人社君还要告诉你:
如果你参加劳动关系协调员(师)
培训及考试、考核鉴定的,
那么你可以享受:
按规定报销路费和住宿费
经单位批准,脱产参加劳动关系协调员(师)培训及考试、考核鉴定的,往返路费和培训、考核鉴定期间的住宿费,由所在单位按有关规定予以报销,培训及考试考核鉴定期间视同提供了正常劳动,用人单位不得扣减工资和福利。
申请职业培训补贴
对符合职业培训补贴发放条件的对象,参加劳动关系协调员(师)培训且合格的,可按照有关规定申请职业培训补贴。对符合生活费补贴发放条件的,还可申请生活费补助。
申请技能提升补贴
对取得劳动关系协调员(国家职业资格三级)职业资格证、累计缴纳失业保险费满36个月的企业职工,可按照《江西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 江西省财政厅关于失业保险支持参保职工提升职业技能有关问题的通知》(赣人社发〔2017〕34号)规定申请技能提升补贴。
享受专业技术人员同等工资福利待遇
取得劳动关系协调员(师)职业资格证书并被聘用的,可享受相对应的专业技术人员同等工资福利待遇。劳动关系协调员(三级)、劳动关系协调师(二级)、高级劳动关系协调师(一级)分别对应享受初、中、高级专业技术人员的同等工资福利待遇。
划重点:对依法参加失业保险3年以上,累计缴纳失业保险费36个月(含36个月)以上,取得高级(三级)职业资格证书或职业技能等级证书的,补贴2000元。注:对应劳动关系协调员(三级)。
面对这些福利
你心动了吗?
如果你符合以下几种情况:
那就赶紧去江西省人才市场培训部
(江西省人源职业培训学校)
报名参加培训吧!
培训地点
暂定在江西省人才市场三楼多功能厅
在那里你可以学到:
最后
为你奉上报名咨询方式:
咨询电话:0791-86373052、86375215
传真:0791-86371603
联系人:
徐经理 18702532693
杜经理 13870829293
杨经理 15870641680
(上述手机均同微信号)
电子邮箱:854654886@qq.com
往期回顾
江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投稿邮箱:jxrsxc@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