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磅!我省公布2019年度社会保险使用的城镇单位就业人员月平均工资标准
我省2019年度社会保险
使用的城镇单位就业人员
月平均工资标准确定啦!
快来看看你所在的设区市是多少?
根据《江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降低社会保险费率综合实施方案的通知》《江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等四部门关于贯彻落实<降低社会保险费率综合实施方案>的通知》精神和江西省统计局提供的2018年全省城镇就业人员月平均工资相关数据,5月30日,省人社厅等四部门下发《关于确定2019年度社会保险使用的城镇单位就业人员月平均工资的通知》(赣人社字〔2019〕187号),公布了2019年度社会保险使用的城镇单位就业人员月平均工资标准。其中,全省全口径城镇单位就业人员月平均工资为4736元;全省城镇非私营单位就业人员月平均工资为5714元。无雇工的个体工商户和灵活就业人员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按照全省上年度全口径城镇就业人员月平均工资的60%、70%、80%、90%、100%、150%、200%、250%、300%设立的九个缴费基数档次确定月缴费金额。
跟人社君一起来看看吧!
01= 2019年度社会保险使用的全口径城镇单位就业人员月平均工资 =
单位:元/人•月
设区市
全省南昌
景德镇
萍乡
九江
新余
鹰潭
赣州
吉安
宜春
抚州
上饶
月平均工资
47365703
4582
4369
4800
4570
5087
4233
4275
4096
4421
4452
= 2019年度社会保险使用的城镇非私营单位就业人员月平均工资 =
单位:元/人•月
设区市
全省南昌
景德镇
萍乡
九江
新余
鹰潭
赣州
吉安
宜春
抚州
上饶
月平均工资
57146566
5117
5695
5773
5734
5829
5426
4913
4951
5109
5184
=2019年度无雇工的个体工商户和灵活就业人员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月缴费金额 =
单位:元,下表以全省上年度全口径城镇单位就业人员月平均工资为基数
月缴费基数
60%70%
80%
90%
100%
150%
200%
250%
300%
月缴费金额
568663
758
852
947
1421
1894
2368
28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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