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零容忍!第四批!我们再公布一起重大劳动保障违法行为典型案件!
为加强对重大劳动保障违法行为的惩戒,强化社会舆论监督,促进用人单位遵守劳动保障法律、法规和规章,切实维护劳动者合法权益,根据人社部《重大劳动保障违法行为社会公布办法》(人社部令第29号)文件精神要求,现向社会公布一起重大劳动保障违法行为典型案件。
抚州市临川区子筷银大酒店
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罪一案
抚州市临川区子筷银大酒店,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2361002MA38BHDH85,地址:抚州市伍塘路东侧,实际负责人:章春堂,经营者:章华珍。
2019年6月17日,抚州市劳动监察局接到投诉,抚州市临川区子筷银大酒店拖欠劳动者张春英等53人工资278965元。2019年6月27日,抚州市人社局向该酒店下达限期整改指令书,但经营者章华珍、实际负责人章春堂拒不整改。2019年8月1日,抚州市劳动监察局将案件以涉嫌拒不支付劳动者报酬移送公安机关。
当日,抚州市公安局临川分局开始立案侦查。2019年9月24日,抚州市公安局临川分局将章春堂抓捕归案。2019年10月10日,抚州市临川区子筷银大酒店将拖欠劳动者的工资全部支付到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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