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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快完善覆盖全民的多层次社会保障体系的意见》新闻发布会在南昌举行

江西人社 2023-02-22


9月19日,《江西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快完善覆盖全民的多层次社会保障体系的意见》新闻发布会在南昌举行,省人社厅党组成员、副厅长刘克琦发布和介绍有关情况,省社会保险管理中心主任查金滚,省人社厅职工养老保险处处长卢昱昕,省民政厅养老服务处处长任新华,省财政厅社会保障处一级调研员欧阳青波,省医保局待遇保障处处长章学彭出席新闻发布会,并回答记者提问。省人社宣传中心主任汪建辉主持新闻发布会。凤凰网、江西日报、江西卫视等20余家中央驻赣和省内新闻媒体单位参加新闻发布会。




省人社厅党组成员、副厅长刘克琦介绍有关情况



为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政治局第二十八次集体学习时的重要讲话精神,加快完善多层次社会保障体系,推动我省社会保障事业高质量发展可持续发展,今年97日,省人民政府制定出台了《关于加快完善覆盖全民的多层次社会保障体系的意见》(赣府发〔202219号,以下简称《意见》),提出了当前及今后一个时期我省社会保障事业发展的目标任务和政策措施,这也是全国首个出台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社会保障重要论述精神的综合性制度文件。下面,将从四个方面向大家简要介绍《意见》的相关情况。


一、出台背景《意见》的制定出台主要基于以下三个方面的考虑:一是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社会保障重要论述的需要。2021年2月26日下午,十九届中共中央政治局就完善覆盖全民的社会保障体系进行第二十八次集体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发表重要讲话,首次提出社会保障是治国安邦的大问题,强调要完善覆盖全民的社会保障体系,促进社会保障事业高质量发展可持续发展。2022年3月6日,习近平总书记在参加全国政协十三届五次会议农业界、社会福利和社会保障界委员联组会时强调:要在推动社会保障事业高质量发展上持续用力,织密社会保障安全网,为人民生活安康托底。2022年4月16日,《求是》杂志发表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文章《促进我国社会保障事业高质量发展、可持续发展》,深刻指明了推进我国社会保障事业发展的思路方法和目标任务。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社会保障的重要论述,为做好新时代社会保障工作指明了方向,提供了根本遵循。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视,及时召开省委常委会、省政府常务会议,传达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社会保障的重要论述,研究提出了包括“出台加快完善覆盖全民的多层次社会保障体系的意见”在内的10条贯彻落实举措,并列入了省委全面深化改革委员会2022年的重点改革计划之一,由省领导领衔推进,省人社厅牵头会同省直有关部门具体落实。二是推进我省社会保障事业高质量发展可持续发展的需要。省委、省政府历来高度重视保障和改善民生,始终把社会保障工作作为重大民生工程来抓,持续健全以社会保险为主体,包括社会救助、社会福利、社会优抚等制度在内、功能完备的社会保障体系。特别是党的十八大以来,我省社会保障制度改革加快推进,覆盖范围持续扩大,待遇水平稳步提高,保障能力明显提升。截至今年8月底,全省基本养老保险、工伤保险、失业保险参保人数分别达到3376.6万人、568.93万人、355.25万人,三项社会保险基金累计结余达1374.16亿元,职业年金基金资产净值达406.72亿元,确保了900多万退休人员养老金按时足额发放;全省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数达4610.59万人、基金累计结余达787.28亿元;解决了88.61万城镇贫困群众“两不愁、三保障”问题,累计将182.6万困难群众纳入低保或特困供养。“老有所养”“病有所医”“贫有所扶”“弱有所助”的格局基本形成,为增进民生福祉水平、助力打赢脱贫攻坚战、维护社会和谐稳定作出了重要贡献。与此同时,随着社会主要矛盾深刻变化,新型城镇化、人口老龄化、就业方式多样化加快发展,我省社会保障高质量发展可持续发展也面临重大挑战,比如:社会保障制度体系整合尚未完全到位,城乡之间、地区之间、行业之间、险种之间发展不平衡不充分的矛盾日益凸显;覆盖全民仍有盲区,部分灵活就业、新业态就业人员等群体尚未纳入保障范围;社会保险基金支付压力不断增大,待遇水平与全国平均水平相比仍有不小差距;群众对社会保障服务精准化、精细化、便捷性的诉求强烈,社会保障公共服务能力供给不足、渠道单一、管理模式不够灵活,难以满足群众日益增长的多样化、多层次、个性化需求,迫切期待有更可靠、更充分、更高质量的社会保障。三是不断满足人民群众对美好生活的需要。进入新时代新阶段,人民群众对美好生活的需求呈现多样化多层次多方面的新特点,诉求从过去的“有没有”“够不够”“能不能办”,转变为现在的“舒心不舒心”“体面不体面”“公平不公平”,迫切期待有更加可靠、更加充分、更高质量的社会保障。我们必须积极顺应群众对高品质生活的期待,加快推进社会保障体系建设,使改革发展成果更多更公平惠及全省人民。基于上述考虑,按照省委、省政府的部署安排,省人社厅会同省民政、财政、医保等省直相关部门,结合江西实际,在深入调研、广泛征求意见、专家论证、多次修改的基础上,起草了《意见(送审稿)》,经第99次省政府常务会审议通过,于9月7日以省人民政府名义印发实施。
二、主要内容《意见》共分3个部分,归纳概括为:聚焦一个总体目标、明确10项发展目标、部署20项重点任务、强化3项组织保障。一个总体目标:《意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在十九届中共中央政治局第二十八次集体学习时的重要讲话精神和对社会保障领域重要指示精神,紧紧围绕“作示范、勇争先”目标要求,坚持以社会保障事业高质量发展、可持续发展为主题主线,构建更加公平、更可持续、更有效率的多层次社会保障体系。10项发展指标:结合江西经济社会发展规划,明确了“十四五”期间社会保障体系建设发展的10项重点指标,新设了“电子社会保障卡签发率”“医保电子凭证激活率”2项指标,调高了“工伤保险参保人数”“失业保险参保人数”“社会保障政务服务好评率”3个既有指标目标值,5项指标与我省“十四五”规划目标值保持一致。20项重点任务:包括七个方面共20项举措第一个方面,健全多层次社会保险体系。明确落实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全国统筹制度,建立养老保险工作考核机制和财政投入长效机制,探索企业年金自动加入机制和集合计划管理模式,推动个人养老金制度落地;深化医保支付方式改革和药品、医用耗材集中带量采购制度改革;健全工伤保险基金省级统收统支和失业保险基金省级统收统支制度,等等。第二个方面,构建多样化养老服务格局。明确建立老年人能力评估体系,完善基本养老服务补贴、长期照护保障等制度;建设社区养老服务骨干网络,提升养老机构服务能力,等等。第三个方面,健全社会救助和社会福利制度。明确完善最低生活保障、特困人员救助供养制度,健全基本生活保障标准动态调整机制;落实残疾人两项补贴标准动态调整机制,完善帮扶孤儿、事实无人抚养儿童等社会福利制度,等等。第四个方面,加强退役军人服务保障。明确健全优抚对象待遇标准自然增长机制,完善退役军人岗位归集制度,健全伤病残退役军人移交安置、收治休养制度,等等。第五个方面,增进社会保障民生福祉。明确建立开发区参保扩面协作机制,完善灵活就业人员参保政策,建立工程建设领域按项目参加工伤保险长效机制,开展失业保险扩面征缴专项行动;健全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待遇、失业保险待遇确定和正常调整机制,提高因工致残人员工伤定期待遇水平,等等。第六个方面,提升社会保障精细化管理水平。明确推广综合受理审批服务模式,深化社会保险服务“一网通办”“全程网办”;完善企业职工养老保险基金预算管理办法和省、市、县政府养老保险支出责任分担办法,健全医保基金多元筹资机制。实施社保卡居民服务“一卡通”三年行动计划,等等。第七个方面,推进社会保障法治化进程。明确落实《江西省社会保障卡“一卡通”条例》,强化社会保障法治宣传教育。建立基金运行常态化预测预警机制,健全跨部门基金监管协作机制。建立社保领域信用记录和严重失信主体名单制度。3项组织保障:一是加强组织领导,健全统筹协同、各司其职、密切配合的工作机制。二是强化要素保障,健全绩效评估体系、加大财政投入、优化社会保险经办组织架构。三是广泛宣传引导。总结宣传典型经验,展现良好服务形象,深入一线帮扶解难。
三、主要特点《意见》着眼推进体制机制创新、覆盖范围广泛、保障水平提高、治理能力跃升,探索推动社会保障政策制度、管理方法、经办模式、保障能力变革发展,主要体现在“三个坚持”。一是坚持以制度改革牵引驱动。针对江西基本省情和发展特征,首次涵盖社会保险、医疗保障、养老服务、社会救助和社会福利、退役军人保障等社会保障主要方面,提出了一系列重大创新改革政策,强化了健全社会保障统筹协调机制、加大财政投入、优化经办组织架构等要素保障,以推动社会保障重大改革在全国率先落实,社会保障重点指标在全国走前列。二是坚持以群众需求为根本导向。围绕适应人的全面发展、满足人民群众多样化需求,结合贯彻“六个江西”建设、发展和改革双“一号工程”等重大部署,部署了“一件事一次办”改革、残疾人两项补贴资格认定“跨省通办”、职工退休网上联审、工伤医疗费用省内异地联网即时结算等便民惠民举措,以满足群众“一次办”“简便办”“就近办”需求。三是坚持柔性引导与刚性约束相结合。聚焦解决社会保障发展不充分不平衡的矛盾问题,着眼推进社会保障精细化管理模式转型、社会保障治理效能提升,通过开展社会保障评选表彰、实施和谐劳动关系企业正向激励、加强典型经验宣传推广等形式,以营造公平诚信、守信激励的良好营商环境;采取健全社保基金监管协同联动机制、完善社会监督和投诉举报制度、推进社保领域严重失信联合惩戒等措施,以构建社会保障领域信用监督、警示和惩戒长效机制。
四、下一步打算习近平总书记强调,一分部署、九分落实。下一步,我们将围绕推动《意见》落实落地,做好三个方面工作:一是健全跨部门协同联动机制。加强社会保障各个方面之间的信息共享、沟通联系、联动协作,提高统筹谋划和协调推进能力,确保社会保障体系建设形成整体合力。二是建立工作绩效评估体系。以省社会保障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的名义,将《意见》确定的20项重点改革任务进行分解,制定重点工作推进路线图和落实计划表,明确责任单位、完成时限,建立工作调度通报机制,加强绩效监督和评估总结,确保各项政策落实落地、惠及民生。

三是加强政策宣传解读。依托新闻媒体和门户网站、微信公众号等多种载体,对社会保障政策进行全面深入宣传解读,进一步扩大政策的知晓度。





问  

Qustions

&

  答 

Answers


江西卫视记者

Q

社会保障经办管理和服务工作是社会治理的重要组成部分。《意见》在提高社会保障管理精细化程度和服务水平、提升社会保障治理效能等方面提出了哪些创新便民举措?

省社会保险管理中心主任 查金滚:

近年来,全省各级社保经办机构在省委省政府的坚强领导下,在厅党组的精心指导下,紧盯“作示范、勇争先”目标要求,加快推进社保经办服务模式转型升级,出台社会保险领域助力发展和改革“双一号工程”10条举措,推广“政策找人”“主动服务”“免申即办”社保服务,让企业和群众办事更加便捷高效、更加暖心省心。实施阶段性缓缴社保费“免申即享”,到目前为止,累计为3521家企业缓缴养老保险费5.8亿元、2647家企业缓缴失业保险费1579万元、2968家企业缓缴工伤保险费1378万元;健全养老保险待遇领取资格常态化“静默认证”机制,实现退休人员“静默免认”723.14万人,跨部门数据比对量、“静默认证”应用规模位居全国前列;创新采取“12333”工作法,在全国率先完成2022年度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调整及补发工作,创造了“江西速度”,经验做法被人社部社保中心转发全国;实现工伤医疗费省内异地联网即时结算覆盖64%的县市区,为7.5万人次工伤职工减少1.24亿元“垫资”负担。通过全省各级社保经办机构的共同努力,在2021年江西省公共服务质量监测中,社会保障公共服务满意度位列全省12个公共服务领域第一名。下一步,我们将以贯彻落实《意见》为契机,持续提升社保精细化管理服务水平,打造“暖心贴心省心”社保服务品牌。一是开展“暖心贴心省心社保服务”主题活动。以规范服务行为、优化服务流程、改进服务作风、提升服务体验为重点,持续健全社保经办规程、管理制度、行为规范,完善窗口服务岗位任职、绩效考核和激励办法,探索建立适应企业和群众办事多样化需求的社保经办精细化管理制度体系。二是实施社保服务“百千万行动计划”。组织开展百场社保政策宣讲、深入千家数字经济企业上门服务、给万名中断缴费个体贫困参保群众提供助保贷款“免申即享”服务,广泛开展社保政策“看得懂算得清”专题宣传,提供企业职工养老保险待遇线上估算、中断缴费续保提醒、社保权益数字化账单等温馨服务,形成全民参保、共享美好的社会氛围。三是加快社保经办数字化转型升级。充分运用大数据、云计算、人工智能等信息技术,深化社会保险服务“一网通办、全程网办”, 实行企业开办联动参保登记、参保人员增减、信息变更同步办理,实现社保稽核数据实时比对和靶向检查、养老保险待遇领取资格“静默认证”比例达90%、工伤医疗费用省内异地联网即时结算覆盖100%,打造“城市10分钟、农村半小时”社会保障服务圈。


江西日报记者

Q

《意见》提出要加快多支柱养老保险发展。请介绍一下我省养老保险三大支柱的发展现状?下一步在完善企业年金制度、推进个人养老金发展上有什么重大改革部署?

省人社厅职工养老保险处处长 卢昱昕:

       多层次养老保险体系共分为三支柱。其中,第一支柱是指基本养老保险,包括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第二支柱是指企业年金、职业年金;第三支柱是指个人养老金(国家已印发推动个人养老金发展的意见,但配套政策尚未出台,处于起步阶段)。

      我省养老保险事业自上世纪80年代开始起步和发展,经过三十多年的努力,特别是党的十八大以来,按照“全覆盖、保基本、多层次、可持续”的方针,我省基本建成了覆盖城乡居民的多层次养老保险体系。截至2022年8月底,我省企业职工养老保险参保人数为1145.16万人(其中,离退休人数320.13万人),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参保人数为173.26万人(其中,离退休人数57.79万人),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参保人数为2074.77万人(其中,领取待遇人数525.84万人)。截至2021年底,全省参加企业年金企业户数为644个,职工人数为6.3万人,资产金额为223.7亿元;全省参加职业年金人数为131.24万人,待遇领取人数为18万人,基金资产净值为360.79亿元。

      下一步,我们将继续全面深化养老保险制度改革,进一步完善多层次养老保险体系,推进我省养老保险事业高质量、可持续发展。一是要深化全民参保计划,健全多部门参保扩面协作机制,稳步提高养老保险参保率。二是要加大企业年金政策宣传力度,让企业及其职工清楚了解企业年金政策,鼓励和引导企业为职工建立企业年金;从鼓励和引导学校、医院为编制外人员建立企业年金作为突破口,逐步推动其他机关事业单位为编制外人员建立企业年金。三是根据国家的统一部署,在各地自愿申报基础上,经报省政府同意,我们推荐了南昌市作为我省个人养老金制度先行试点城市。待国家下发个人养老金制度实施细则并公布各省先行试点城市后,我们将根据国家精神,拟定我省贯彻实施方案下发执行,同时结合企业年金政策进行多层次社会保障体系政策的同步宣传。



江西二套记者

Q

截至2021年底,我省60周岁及以上老年人口769万人,老龄化率17.02%,人口老龄化趋势正由轻度向中度迈进。《意见》提出要构建多样化养老服务格局。请问,我省在健全养老服务体系,不断满足老年人多层次、多样化养老服务需求方面有哪些举措?

省民政厅养老服务处处长 任新华:

      近年来,我省认真实施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国家战略,聚焦解决人民群众急难愁盼的“养老点位”问题,大力推进养老服务体系建设,全省建成养老服务机构1911家,总床位数达18.1万张,其中护理型床位占比达到53.2%;居家社区养老服务机构和设施3863家,农村互助养老服务设施1.3万余个。下一步,为贯彻落实好省政府文件,我们将重点采取以下举措:

       一是开展城市居家社区养老服务提升行动。围绕打造15分钟“养老服务圈”,建设一批市、县失能失智照护机构和护理型示范机构,推进街道综合性养老服务机构和社区嵌入式养老院建设,因地制宜发展老年人助餐服务,建设家庭养老床位,实施特殊困难老年人居家适老化改造工程,开展居家养老上门服务,着力满足老年人就近就便的养老服务需求。

       二是健全县乡村三级农村养老服务网络。深化“党建+农村养老服务”改革,全面推行特困失能人员集中照护,深化公办养老机构改革,实施乡镇敬老院改造提升工程,发展农村互助养老服务,实施留守老人“关爱工程”三年行动,开展探视巡访服务,着力解决广大农村老年人养老难题。

      三是建立健全基本养老服务体系。着眼保基本、广覆盖、可持续,研究制定推进基本养老服务体系建设的政策,制定我省基本养老服务清单,从物质帮助、照护服务、关爱服务等方面为广大老年人提供兜底性、基础性、普惠性养老服务,逐步推动基本养老服务人人享有、人人可及。


江西电台记者

Q

落实好《意见》各项政策措施,离不开财政的大力支持保障。请介绍下财政部门在加大社会保障投入、保障社保基金平稳运行等方面有哪些支持举措?

省财政厅社会保障处一级调研员 欧阳青波:

      全省各级财政部门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始终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围绕全覆盖、保基本、多层次、可持续等目标推进社会保障体系建设,按照“尽力而为、量力而行”的原则,不断加大财政投入力度,强化绩效管理,为建设幸福江西兜牢民生底线。

       一是进一步加大对社会保障的投入,提高各类社会保障待遇水平。2021年,全省财政社会保障支出共892.1亿元,占财政总支出的13.2%。今年1-8月,全省财政社会保障支出已达787.2亿元,较上年同期增长14.7%,占财政总支出的比重进一步提高到16.7%,全省退休人员、失业人员、低保对象、特困人员、困难残疾人及优抚对象等群体的保障水平均有不同程度的提高,使改革发展成果更多更公平惠及全体人民。

      二是进一步提高社保基金统筹层次,确保基金安全可持续运行。受企业经济效益下滑、降低社保费率、阶段性为企业减免社保费等影响,基金收入增长缓慢甚至负增长,而退休人员养老金水平和医疗费支出水平等逐年提高导致基金支出增加,部分地方出现基金缺口。为防范化解基金运行风险,我们不断健全完善制度,目前企业职工养老保险基金已实现省级统收统支,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失业保险均已实现市级统收统支,并建立了基金缺口各级政府分担机制,确保基金安全可持续运行。

      三是进一步加快支出进度,提高资金使用绩效。建立财政资金直达机制,将养老、医保、优抚对象和困难群众等救助补助资金纳入直达资金管理,缩短资金分配时间,确保财政资金在30天内直达市县和基层,并按月通报各地各部门支出进度,确保资金及时拨付到各类社会保障对象手中。同时,实施财政资金事前绩效评估、事中绩效监控、事后绩效评价的全过程预算绩效管理,绩效结果与预算安排、资金拨付等挂钩,切实提高资金使用绩效。

新法治报记者

Q

医疗保障工作涉及千家万户,与百姓生活息息相关。请问,《意见》对深化医疗保障改革从哪些方面进行健全和完善?

省医保局待遇保障处处长 章学彭:

      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视医疗保障工作,2021年,省委印发《关于深化医疗保障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赣发〔2021〕2号),对建立以基本医疗保险为主体,医疗救助为托底,补充医疗保险、商业健康保险、慈善捐赠、医疗互助共同发展的多层次医疗保障制度体系提出了明确要求。最近以省政府名义印发的《关于加快完善覆盖全民的多层次社会保障体系的意见》,又将深化医疗保障制度改革、加快建立多层次医疗保障体系作为《意见》的重要内容,这充分体现了省委、省政府推动医疗保障事业高质量发展、实现更好保障病有所医目标的坚定决心。《意见》内容对深化医疗保障制度改革方面进行了健全和完善,主要体现在以下三个方面:

      一是更加注重将系统集成作为深化医疗保障制度改革的核心。医疗保障制度改革是系统性工程,需要全方位推进,包括:建立公平适度的待遇调整和筹资运行机制,确保医疗保障可持续发展;建立管用高效的医保支付机制,提高医保基金使用效率;深化药品、医用耗材集中带量采购制度改革,减轻群众医疗费用负担;优化医疗保障公共服务,提高参保群众的获得感。

      二是更加注重以协同高效作为深化医疗保障制度改革的路径。医疗保障制度改革以及医保事业的高质量发展必须通过协同高效的部门联动机制实现。医保部门要协同税务部门做好医保费用的征缴,提升医保参保覆盖率;协同民政、乡村振兴部门做好困难人口的医疗救助和养老服务体系建设;协同卫健部门做好三医联动改革和促进人口均衡发展;协同银保监部门做好商业健康保险发展,协同财政部门做好医疗保障资金保障;协同人社部门做好社会保障卡居民服务一卡通使用等。

      三是更加注重以便民惠民作为深化医疗保障制度改革的目的。习近平总书记强调:“我们建立全民医保制度的根本目的,就是要解除全体人民的疾病医疗后顾之忧。因此,深化医疗保障制度改革,根本就是使医保制度更加便民惠民。主要体现在“多、快、好、省”。包括:优化医疗保障公共服务,医保服务网点更多;完善异地就医直接结算制度,群众看病报销更快;健全医保目录动态调整机制,医保能报销的药品更好;深化药品、医用耗材集中带量采购制度改革,群众看病费用更省。    

      下一步,我们将在省委、省政府的坚强领导下,在国家医保局的精心指导下,持续深化医疗保障制度改革,推动改革落实落地。

      一是建立部门协同机制,加强医保、医疗、医药制度政策之间的统筹协调,会同有关部门研究解决改革中跨部门、跨区域、跨行业的重大问题,指导各统筹地区政策衔接规范、保障水平适宜适度。

       二是认真对照《意见》要求,细化改革落实举措,重点督导、倒排工期、挂图作战,确保改革目标如期实现。

      三是重点推进职工门诊共济保障机制、重特大疾病医疗保险和救助制度、智慧医保村村通工程、多元复合的医保支付方式改革等落地见效。

      四是切实加强医疗保障政策解读和服务宣传,凝聚社会共识和改革合力,着力解决“看病难、看病贵”的问题,办好人民群众满意的医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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