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财政厅所属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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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财政厅所属单位
2020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根据《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粤府令第139号)和工作需要,广东省财政厅所属单位(单位简介详见附件1)面向社会公开招聘10名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招聘对象】
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2020年应届毕业生(含符合广东省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择业期政策的毕业生)和社会上具有国家承认学历的人员。
【招聘条件】
(一)报考人员应当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法规;
3.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4.具有良好的品行,遵守公共秩序,尊重社会公德;
5.具有岗位所需的专业或者技能条件;
6.具有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7.具有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岗位详见附件2)。
(二)报考人员具有以下情形之一者,不得报考:
1.因涉嫌犯罪,司法程序尚未终结的;
2.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3.近两年内,在广东省机关、事业单位招录(聘)考试、体检或考察中存在违纪行为的;
4.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
5.法律、法规规定不宜聘用的其他情形。
【薪酬待遇】
聘用人员为事业编制,执行国家政策规定的薪酬待遇。
【报名】
(一)报名时间
2020年8月10日9︰00至2020年8月14日18︰00。
(二)报名方式
采用网络报名。报考人员在招聘公告规定的时间内通过广东人事考试网(http://rsks.gd.gov.cn/)进入报名系统报名,每人限报一个岗位。
(三)报名程序
1.提交报考申请。报考人员应仔细阅读本公告,准确把握具体岗位的资格条件,确认符合条件后在公告规定的报名时间登录网上报名系统,填写报名登记表,并上传本人近期免冠2寸正面证件电子照片(格式为*.JPG格式,大小为20KB以下)。未按规定上传照片或上传虚假照片的,一经发现,即取消报考或考试资格。
2.系统初步审核。考试系统将自动实时对报考人员提交的报名登记表进行初审。
3.网上打印准考证。时间:2020年8月25日至2020年8月27日。通过系统初步审核的报考人员在报名系统自行下载并打印准考证。准考证是报考人员参加考试录用各环节的重要证件,请妥善保管。报考人员在参加笔试、资格复审、面试、体检等环节时,必须同时携带准考证和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与报名时一致)。
(四)报名注意事项
1.报考人员在招聘公告规定的时间内登陆广东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网(http://hrss.gd.gov.cn/)或广东省财政门户网站(http://czt.gd.gov.cn/),详细了解招聘岗位及有关条件。报考人员只能选择一个岗位报名,报考多个岗位的,取消报名资格。报名必须使用有效期内的二代身份证。
2.报考人员要保证所填报资料的真实性,如因个人填报信息失实,或不符合招聘条件和岗位要求而被取消应聘资格的,由报考人员本人负责。报名时与考试时使用的照片应保持一致。
3.报考人员不得报考所学专业代码与招考岗位专业代码不一致的岗位。所学专业未列入专业目录(没有专业代码)的,可选择招聘专业中相近专业报考,所学专业必修课程须与报考岗位要求的专业主要课程基本一致,并在资格审核时提供毕业证书、所学专业课程成绩单(须教务处盖章)、院校出具的课程对比情况说明及毕业院校设置专业的依据等材料。对含有两个以上培养方向的专业,如招考岗位已明确具体培养方向的,报考人员须符合具体培养方向方可报考。如专业目录中的“企业管理”(含财务管理、市场营销、人力资源管理)(A120202),其岗位条件为“企业管理”(财务管理方向),那么专业中市场营销、人力资源管理方向的不可报考。除专业目录有列出培养方向的专业外,其他毕业证上的专业名称后面以括号等形式列出的培养方向不能作为报考专业的依据。
4.2020年应届毕业生应在2020年9月30日前取得相应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其他报考人员须于报名首日前取得相应的毕业证书、学位证书。港澳学习、国外留学人员须取得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境外学历、学位认证函及有关证明材料方可报考,并在资格审查时出具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以及有关证明材料。
5.按广东省相关规定符合考试加分政策的报考人员,应在报名时在报名表备注栏里注明符合加分政策项目名称、相关服务证书名称及编号,并在资格审查时提供证明材料原件和复印件。
6.符合广东省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择业期政策的毕业生,适用粤教毕〔2019〕3号文的相关规定。
7.在国有单位工作的正式在编员工报名,须征得工作单位同意,并在资格审核时出具工作单位同意报考的书面证明。
【考试】
采用笔试、面试两项考试取综合得分,满分100分。
(一)笔试
笔试时间:2020年8月28日。具体笔试时间、地点以打印准考证时为准。
笔试成绩按100分计算,成绩计算到小数点后2位。笔试成绩相同时,视为该岗位并列。笔试合格分数线为60分。
(二)面试
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每个招聘岗位按1:5比例确定进入面试人选。如果入围人数达不到1:5的,按照实际入围人数进入面试。
面试人员名单于笔试结束后10个工作日内在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和广东省财政厅网站公布。资格复审和面试时间、地点等事项另行通知。请注意查收电子邮件,并保持通讯畅通。
面试成绩按100分计算,成绩计算到小数点后2位。面试合格分数线为60分。面试成绩当场向考生公布。
考试总成绩按下列公式计算: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
【体检与考察】
根据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每个招聘岗位按1:1比例确定体检人员。体检项目和标准按《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实施细则(试行)》(粤人社发〔2010〕382号)规定严格执行。
体检合格者进入考察程序。考察工作严格按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考察工作实施细则(试行)》(粤人社发〔2010〕276号)有关要求组织实施。
【公示和聘用】
报考人员经考试、体检、考察后确定拟聘用人选。名单在广东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网和广东省财政厅网站公示,公示时间为7个工作日。经公示无异议的,按照规定办理相关手续。
【有关问题的说明】
(一)关于年龄、工作经历等时间界限计算至报名首日。
(二)关于递补调剂的说明。因面试人选出现空缺、体检不合格、考察不合格、公示结果影响或者个人放弃聘用出现招聘岗位缺额的,根据实际情况,可在同岗位报考人员中按考试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进行等额递补。
【联系方式】
咨询电话:广东省财政厅人事教育处020-83170379;020-83170691;监督投诉电话020-8317016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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