数字化电子发票热点问答(二)
1.
纳税人需要撤销红字发票信息表,但是在“红字发票业务”--“我发出的确认单”功能界面找不到对应信息表,撤销不了?
答:在电票平台对税控发票开具的红字发票信息表,请在【红字发票业务】--【我发出的信息表】模块查看,如需下载或撤销,请前往办税厅前台处理。
红字发票信息表与红字信息确认单的区别:销售方为使用税控设备开具发票的纳税人时,只能发起红字发票信息表。销售方为使用税控设备和电子发票服务平台开具发票的纳税人时,以对应蓝票的票种判断,税控票发起红字发票信息表,数字化电子发票发起红字信息确认单。当销售方为电子发票服务平台开具发票的纳税人,只能发起红字信息确认单。
2.
纳税人开具数字化电子发票后发现有误,填写了红字信息确认单,购方一直未确认,超72 小时后纳税人再次录入红字发票信息确认单系统提示“该发票存在进行中的红字通知单”并阻断?
答:红字信息确认单只有需要对方确认时,购方一直未确认,超 72 小时后才会自动撤销,对不需要对方确认的红字信息确认单超过 72 小时也不会自动撤销。
建议核实是否为需要对方确认的情况,具体规则如下:
红字信息确认单分为销售方单方启动和购销双方确认后启动两种情况。当购买方未对收到的发票做勾选确认或者入账,以及撤勾选确认或者入账的时候,销售方可以直接发起红字信息确认单,不需要对方确认。除上述销售方单方启动开具红字发票的情形外,其余一律应由购销双方确认后启动红字发票开具流程,购销双方任意一方发起红字发票开具流程后,经对方确认后由开票方开具红发票,需要注意的是,如果对方在发起红字发票开具流程后的 72小时内未确认的,该流程自动作废,应重新发起流程。
注意:发票开具原因可以选择“开票有误”“销货退回”“服务中止“销售折让”四种,销售方直接发起红冲,只能选择全额红冲!收购发票允许开票方直接开具红字确认单,无需对方确认。
3.
发票用PDF 下载后购方客户名称少了个"文"字,二维码扫描也是出现少字?
答:建议冲红后重新开具,开具时手动输入名称或者输入税号带出名称。
4.
开票时每张发票均需要扫码验证才能开具?
答:现行实人认证规则如下:( 1 )各类纳税人刷脸时间均为 24 小时;( 2 )法人、财务负责人支持24小时内自行调整频次。
5.
纳税人从小规模处取得的3%农产品发票已经选择按照9%扣除率进行抵扣,但系统计算的“有效抵扣数额”数据对不上有效抵扣数额=不含税销售额*扣除率,即62374.52*0.09=5613.71,但系统“有效抵扣数额”显示是5292.74?
答:核实此发票是否属于农产品与普通商品混开的情况,如是则按照以下公式计算有效抵扣税额。有效抵扣税额=农产品部分*9%+其他允许抵扣的非农产品部分票面税额。
6.
出口退税企业税务数字账户没有“出口退税勾选”功能模块?
答:可登录电子税务局-我要查询-出口退税信息查询- 企业备案信息查询,在“扩展信息”界面查询企业分类管理类别。如未完成出口退税备案,可联系主管税务机关申请办理。
往期回顾
来源:青岛税务
编发:青岛市税务局纳税服务和宣传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