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4年深圳学位申请已公布政策汇总!
离24年学位申请大概还有一两个月左右
有家长问要准备哪些报名材料
其实每年要准备的报名材料一般都差不多
有涉及到家长要提前准备材料的
政策变动会提前公布,我也会第一时间分享
目前没有变化
大家直接参照现行政策准备就好
小一、初一报名都是统一政策
文章很长
各区政策不同,大家直接看自己的区
另外,25年已经公布部分政策
一、关于2024年以租房申请学位的住址住房证明材料说明
1. 租赁有产权证明住房的租户,须在2023年4月30日(含当日)前办理《房屋租赁凭证》(以初始发证日期为准),且租赁期限至2024年9月30日(含当日)之后
同时监护人及学位申请人须在2023年4月30日前(含当日)到社区网格中心办理人口居住信息登记
2. 租户使用人口居住信息登记申请入学,其租住房屋只适用于已经停止办理房屋租赁信息(蓝本)的住宅类房屋。租户须在2023年4月30日前(含当日)到社区网格中心办理人口居住信息登记(含监护人及学位申请人)
网上报名时,需提供监护人和房屋产权人签订的《福田区学位申请房屋产权人知情书》
注:房屋租赁凭证(红本)未停止办理,租住能办理房屋租赁凭证(红本)的住宅类房屋,申请学位时必须提供房屋租赁凭证(红本)
图源:摄图网-401729556
3. 出租、承租双方信息发生变化时,应主动如实向有关部门进行居住信息登记更新,保证其所申报的信息真实准确
4. 学位申请人父母须对其所提供的居住信息、租房合同的真实性、合法性负法律责任。在公布录取名单前,学校将不定期上门核实学位申请人的实际居住情况,一旦核准未实际居住的,将告知有关部门,并取消其学位申请
5. 如申请人入读福田辖区公办学校,将对登记的学位申请住房进行学位锁定
在福田,家长和孩子不管租房还是购房,都必须要登记居住信息,否则将不能申请学位,关注公众号【本地宝深圳升学】回复【居住】获取网上登记居住信息入口、居住登记查询单下载打印、登记时间要求等最新消息
二、小升初直升学校实行网上申请“云审核”
福田区九年一贯制学校及对口直升学校实行自愿直升政策。就读于福田区九年一贯制学校及对口直升学校的小学毕业生,既可选择直升本校初中部或对口直升初中学校,也可按照实际居住申请住房所属地段初中学校的学位
1. 2024年选择直升初中学校的小学毕业学生,须按照当年福田区招生政策备齐报名资料进行网上申请,并将报名资料上传至报名系统,审核合格后直升对应的初中学校
2. 不选择直升初中学校的小学毕业学生,按照实际居住申请住房所属地段初中学位
关于2024年以租房形式申请学位的证明材料说明
(一)使用《深圳市房屋租赁凭证(住宅)》(红本)申请公办学位的办证要求
租赁有合法产权证明住房的租户,须在2023年4月30日(含)前办理《深圳市房屋租赁凭证(住宅)》(红本,以初始发证日期为准),且租赁有效期延续至2024年9月30日(含)后
(二)使用居住信息登记证明申请公办学位的相关要求
1、租户使用人口居住信息登记申请入学,其租住房屋只适用于已经停止办理房屋租赁信息(蓝本)的特殊住宅类房屋,一套住房只有一户登记且房屋地址信息未被锁定,且租赁有效期延续至2024年12月31日(含)后
租户须在2023年4月30日(含)前到居住地所在社区工作站办理人口居住信息登记(含监护人及学位申请人),并且是该租户居住信息登记的唯一住址
2、出租、承租双方信息发生变化时,应主动如实向有关部门进行居住信息登记更新,保证其所申报的信息真实准确
3、学位申请人父母须对其所提供的居住信息、租房合同的真实性、合法性负法律责任。教育部门将联合相关部门上门进行实际居住情况核查
如发现学位申请家庭没有实际居住或提供虚假居住材料申请学位,将取消该学位申请人申请义务教育阶段公办学校学位资格,并将相关线索报告公安机关做进一步处理
如已入读公办学校,教育行政部门将对涉事学生学籍在全区范围内统筹处理
图源:摄图网_401702322
学位申请所需资料
(一)深圳户籍申请人
1. 儿童及父母户口本、身份证(迁入深圳户籍的时间需在网上报名启动之日前),申请小一学位的还需儿童出生证。
2. 住房证明材料:
(1)自有产权住房:
①请提供申请人父母产权份额在50%以上(不含50%)且有效的《房产证》、《不动产证》;
②尚未取得产权证的,请提供购房合同原件(须有国土部门的备案号)、缴款发票原件和《入伙通知书》。
③购房时间须在2024年4月1日前。
(2)非自有产权住房:
①请提供《房屋租赁凭证》,无《房屋租赁凭证》的,网上填报申请人父母至少一方的社区居住登记信息(居住信息材料不需提供,系统将自动联网核验),以及《学位使用业主知情书》。
②E类(深圳其它区户籍租房),需提供家长或法定监护人在深圳市其它区无自有产权住房的查询记录。《房屋租赁凭证》的发证日期须在2024年4月1日前,租期最短包含2024年4月1日至2024年8月31日
父母一方的社区居住登记信息,作为实际居住依据不纳入积分,首次录入时间须为2024年4月1日前;《学位使用业主知情书》须由业主签字并按手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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③非自有产权住房申请盐田区外国语学校、盐田区外国语小学和东和分校I类学位(学区生源)的,《房屋租赁凭证》的发证日期或社区居住登记信息的首次录入时间须在2021年2月28日之前。
3. 深圳市以外小学毕业生申请初一学位时还需提供《2024年春季就读小六在校生证明》。
图源:摄图网_400113051_wx
(二)非深户籍申请人
1. 儿童及父母户口本、身份证,申请小一学位的还需儿童出生证。港澳籍申请人还需提供港澳特别行政区的永久性居民身份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含回乡证),以及由深圳公证部门出具的申请人与父母的亲属关系公证书。
2. 父母至少一方持有效的《深圳经济特区居住证》:发证时间须在2024年4月1日前且在有效期内。若申请人父母双方或一方为深圳户籍的,则只需提供其深圳居民身份证。
3. 住房证明材料:
(1)自有产权住房:
①请提供申请人父母产权份额在50%以上(不含50%)且有效的《房产证》、《不动产证》;
②尚未取得产权证的,请提供购房合同原件(须有国土部门的备案号)、缴款发票原件和《入伙通知书》。
③购房时间须在2024年4月1日前。
(2)非自有产权住房:
①请提供《房屋租赁凭证》或申请人监护人的《深圳经济特区居住登记查询单》,以及《学位使用业主知情书》。
②F类(非深户租房),需提供家长或法定监护人在深圳其它区无自有产权住房的查询记录(深圳市不动产信息)。《房屋租赁凭证》的发证日期须在2023年4月15日前,租期最短包含2023年4月15日至2024年8月31日
《深圳经济特区居住登记查询单》作为实际居住依据不纳入积分,首次录入时间须为2023年4月15日前;《学位使用业主知情书》须由业主签字并按手印。
③非自有产权住房申请盐田区外国语学校、盐田区外国语小学和东和分校I类学位(学区生源)的,《房屋租赁凭证》的发证日期或《深圳经济特区居住登记查询单》的首次录入时间须在2021年2月28日之前。
4. 父母一方在深参保的社保卡:截至2024年4月1日,需提供满1年的在深社保,缴纳险种要包括“养老保险”和“医疗保险”。
5. 深圳市以外小学毕业生申请初一学位时还需提供《2024年春季就读小六在校生证明》。
一、自2024年秋季起,非自有产权申请人申请盐田区外国语小学海涛分校、深圳市高级中学盐田学校或盐田区山海学校(暂定名)的,截至学位申请当年的4月15日,在学区内租房需满2年,方可申请
租住起始时间以房屋租赁凭证的签发时间或居住登记信息的首次录入时间为准
二、租房不满2年的学位申请人,属深圳市高级中学盐田学校大学区或盐田区山海学校大学区的,可申请本大学区内其他学校;属盐田区外国语小学海涛分校学区的,由区教育局视学位情况进行安排或调剂
三、若因实行租房需满2年的政策,出现招生计划未完成的情况,由区教育局负责解释或调整
四、自本提示发布之日起(11月20号),已在三校所在学区内登记居住、租房不满2年的,按原招生政策规定执行
图源:摄图网_400524216
2024年以租房申请学位的证明材料
如果租户使用《深圳市房屋租赁凭证(住宅)》(红本)申请公办学位,租赁有合法产权证明住房的租户,须在2023年4月30日(含)前办理《深圳市房屋租赁凭证(住宅)》(红本,以初始发证日期为准),且租赁有效期延续至2024年12月31日(含)后
如果租户使用“居住信息登记证明”申请公办学位,该类租住房屋只适用于已经停止办理房屋租赁信息(蓝本)的特殊住宅类房屋,且用于申请学位的房屋地址信息未被锁定
租户须在2023年4月30日(含)前到居住地所在社区工作站办理人口居住信息登记(含监护人及学位申请人);须提供学位申请家庭与学区内房屋业主签订的与居住信息登记地址一致的租房合同,且合同有效期到2024年12月31日(含)之后
出租、承租双方信息发生变化时,应主动如实向有关部门进行居住信息登记更新,保证其所申报的信息真实准确
学位申请人父母须对其所提供的居住信息、租房合同的真实性、合法性负法律责任。教育部门将联合相关部门上门进行实际居住情况核查
如发现学位申请家庭没有实际居住或提供虚假居住材料申请学位,将取消该学位申请人申请义务教育阶段公办学校学位资格,并将相关线索报告公安机关做进一步处理;如已入读公办学校,教育行政部门将对涉事学生学籍在全区范围内统筹处理
如学位申请人成功入读申请的公办学校,将对其提供的房屋信息按相关规定进行学位锁定
一、申请学位住房土地用途和房屋用途的有关提醒
申请坪山区义务教育阶段公办学位住房材料所标注的土地用途必须是居住用地,所标注的房屋用途必须是住宅或商住两用,不能是公寓、商铺、厂房、仓库、办公等
二、提交入伙通知书的有关提醒
申请坪山区义务教育阶段公办学位,已购新售商品住宅但房产证(不动产权登记证)尚未办理的,须提供国土部门统一样本的购房合同原件(须完成合同备案手续)、缴款发票原件以及入伙通知书(商品住宅楼盘须通过住建等相关部门竣工验收程序后,发放的入伙通知书才视为有效申请学位材料)
图源:摄图网(500622309
三、提交租房材料的有关提醒
(一)租房材料时间要求。
【2024年申请公办学位租住合法产权住宅材料备案、租住无合法产权住宅人口居住信息登记时间均为2023年4月30日前(含当日)】
(二)使用人口居住信息登记申请入学的房产要求。
使用人口居住信息登记申请公办学位,只适用于租住无合法产权住宅
报名时,须将所居住房屋编码、地址相关信息填写到报名平台,报名平台将通过数据比对的方式加以核验
如核验有误,可以在资料复核期间向学校提出复核申请
使用人口居住信息登记申请入学的,同时还须提供《房产学位申请授权书》、授权书中所要求的房屋权属人身份证复印件及房屋权属证明材料
租赁凭证(红本)未停止办理,租住能办理租赁凭证(红本)的住宅,申请学位时必须提供租赁凭证(红本)
(三)使用人口居住信息登记及提供《房产学位申请授权书》申请学位的,其租住房屋不计算积分。如最终成功入读申请的公办学校,将根据登记的房屋信息进行学位锁定。
关于以租房形式申请学位材料的说明
深圳户籍孩子
适龄儿童、少年家庭需于入学当年4月30日前在光明区实际居住并做好居住信息登记
非深户籍孩子
2024年,《深圳市房屋租赁凭证(住宅)》(红本)有效截止备案日期为2023年4月30日(含当日)之前,租赁期限需超过2024年的9月30日(含当日)之后
未办理租赁凭证,适龄儿童、少年家庭需于2023年4月30日(含当日)之前在光明区实际居住并做好居住信息登记
学位申请人父母须对其所提供的居住信息、租房合同的真实性、合法性负法律责任。在学位申请期间,学校将不定期上门核实学位申请人的实际居住情况,一旦核准未实际居住的,将告知有关部门,并取消其学位申请。
图源:摄图网_401683856
一、关于使用房屋租赁凭证或居住信息登记证明申请学位
(一)使用房屋租赁凭证或居住信息登记证明申请公办学位房屋性质要求
已办理且满足招生要求的《房屋租赁凭证》(红本)依然有效,已办理《房屋租赁信息》(蓝本)且仍在租赁期限内的依然有效。同一学区地段前后连续的新旧租赁合同可合并计算租住时间,深圳户籍按居住时间加分,非深户籍按社保时间加分
如已办理的《房屋租赁凭证》未满足招生要求,或未办理《房屋租赁凭证》,须到社区网格中心办理人口居住信息登记,可通过居住信息登记申请入学,但只适用于租住无产权的住宅类房屋,且居住时间不加分
如居住信息登记在已被学位锁定的房屋,则无法使用该房屋地址申请大鹏新区义务教育阶段公办学校学位。如申请人成功入读申请的公办学校,将根据登记的房屋信息进行学位锁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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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使用房屋租赁凭证或居住信息登记证明申请公办学位的材料要求
使用房屋租赁凭证或居住信息登记证明申请公办学位须提供与房东签订的房屋租赁合同、《学位使用业主知情书》、知情书中所要求的房屋权属人身份证复印件及房屋权属证明材料、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的《房屋租赁凭证》或《居住登记查询单》等材料
1.对登记时长要求
在申请学校学区内,非深户籍适龄儿童父母登记时长满1年以上,即须在2023年4月1日前(不含2023年4月1日)办理《房屋租赁凭证》(以初始发证日期为准)或在社区网格工作站做好居住信息登记,其中《房屋租赁凭证》租期最短至2024年9月30日
深户适龄儿童暂不执行“父母在学区范围内租房时间需连续1年以上”的规定,但居住信息登记时间须在2024年4月1日前(不含2024年4月1日),租期最短至2024年9月30日
提交《蓝本租赁信息》或《居住登记查询单》的深户学生不予加分。搬家换房必须在同一学区,申请学位时《居住登记查询单》新住址入住登记日期与旧住址搬离登记日期间隔不能超过90天
2.对居住信息登记证明真实性要求
学位申请人父母对其所提供信息的真实性、合法性负法律责任。申请学位的住房材料必须与实际居住地址一致。受理申请后,除了联网信息比对,学校也将联合辖区派出所、社区网格登记部门上门核实
一旦发现申请儿童父母(监护人)没有实际居住或使用虚假居住材料申请学位,教育行政部门将立即取消该学位申请人申请义务教育阶段公办学校学位资格,涉及利用虚假居住信息申请学位的将报告公安机关做进一步处理
二、关于使用保障性住房租赁合同申请学位的温馨提醒
在申请学校学区内,非深户籍适龄儿童父母登记时长满1年以上,即须在2023年4月1日前(不含2023年4月1日)签订保障性住房租赁合同,其中保障性住房租赁合同租期最短至2024年9月30日
深户适龄儿童暂不执行“父母在学区范围内租房时间需连续1年以上”的规定,但签订保障性住房租赁合同时间须在2024年4月1日前(不含2024年4月1日),租期最短至2024年9月30日
图源:摄图网_500563123
关于以租房形式申请学位的证明材料相关要求
(一)使用《房屋租赁凭证》申请学位的时限要求
2024年秋季及以后入学的,申请人父母须在入学前一年的4月30日(含)前办理出证。办理时间以登记(备案)盖章时间为准,租赁期限的终止时间,必须是入学当年的12月31日(含)之后
(二)使用居住信息登记证明申请学位的相关要求
使用居住信息登记申请入学只适用于租住无产权的住宅类房屋,且居住时间不再加分
1、登记时限要求:
2024年秋季及以后入学的,申请人父母须在入学前一年的4月30日(含)前在其所申请学校招生范围内有办理人口居住信息登记
2、材料要求:
使用居住信息登记证明申请公办学位还须提供与房东签订的房屋租赁合同、《学区房使用授权书》、房屋权属证明以及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的《居住登记查询单》等材料。与房东签订的房屋租赁合同需要与居住信息登记地址一致,且合同有效期到入学当年的12月31日(含当日)之后
3、真实性要求:
(1)出租人、承租人双方应当及时、主动向公安机关、社区网格管理中心如实申报居住信息登记,及时更新实际居住信息状态,确保居住信息登记准确无误
(2)提供真实、合法、有效的住房材料是申请我区义务教育阶段公办学校学位的必要条件,是就近入学的依据,也是学位申请人父母应尽的义务。学位申请人父母对其所提供信息的真实性、合法性负法律责任
一旦发现学位申请家庭使用虚假居住材料申请学位,教育行政部门将取消该学位申请人申请义务教育阶段公办学校学位资格并将相关线索报告公安机关做进一步处理;如已入读公办学校,教育行政部门将对学生学籍在全区范围内统筹处理
关于社保参保时间
非深户籍适龄儿童、少年申请我市义务教育阶段学校的,父母双方或一方在本市连续参加社会保险(养老保险和医疗保险)须满1年。连续满1年的计算,以申请学位当年4月30日为基点向前倒算,社会保险补缴的年限不予计算
关于身份证办理
适龄儿童、少年申请我市义务教育阶段学校的,需提供适龄儿童、少年的身份证,请家长提前办理
关于取消验核计生信息
按上级文件要求,义务教育阶段学位申请不再验核计生信息,独生子女加分项目取消
图源:摄图网_401305311
2024年租房家庭申请学位
租住在有产权住宅类房屋的家庭,适龄儿童、少年的监护人应提供房屋租赁部门出具的《房屋租赁凭证》,租赁期限应至少包含2023年8月31日至2024年9月30日,且备案时间须在2023年8月31日前
租住在无产权住宅类房屋的家庭,适龄儿童、少年的监护人应提供人口居住登记信息,登记时间须在2023年8月31日前
2024年申请小一、初一学位的适龄儿童少年,家长必须在2023年8月31日前,主动到社区工作站或联系楼栋的网格管理员登记居住信息(拟申请学校招生范围内),或通过“i深圳”APP自主申报
居住信息登记,申请学位住房材料与居民实际居住信息登记必须一致
以上就是
深圳24年学位申请已公布政策汇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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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山海(谢皓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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