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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月份阅读书单,专注,多读,坚持

2017-02-28 火养 火养读书时间


2月又来到了最后一天,我说过每个月底会来这里写一篇当月的读书文章。1月份写了1月份的阅读书单,我只是在遵守自己的承诺


2月份比一月份少了三天,好在没有出差,也没有春节假期,所以读的书比1月份还多了好几本。这28天,有两个晚上没读书。一个晚是因为白天打球太累,读着读着睡着了,一晚是有事忙得太晚。其实我很少熬夜,12:30前一半会睡觉。完整读完的,我才会来这里推荐。譬如帕斯的那本《孤独的迷宫》,我只读了一半,也不能算是当月读的。


很多人问我,为什么会读这么快。我说唯一秘诀就是专注,多读。

我喜欢读书的时候,把手机关掉,或者让手机不在身边。我认为读书是一种很孤独的行为,所以也没打算和其他人现场分享。


读书是我的兴趣爱好,但我觉得任何一项兴趣爱好如果要坚持下去,都需要一点规划,所以虽然我不是专业读书人,但也还是会每天给自己一点压力,至少是要花上一个小时到两个小时,如果没有这些压力,我可能让时间过去就过去了。而一旦我当天没读到那么多,我可能会在第二天上午就补上,在不忙碌的情况下。

 

我也会有很浮躁的时候,有些时候等人,或者被他人气得想骂人。我就会去读诗。其实读书真还不是日常,读诗才是。

我发现无论在什么浮躁的心境里,读诗就安静了。所以,我出门时常备着一本诗集,我觉得诗集的好处就是可以从任何地方开始读起,不像小说,也不像散文,我必须一次读完一千上万字才知道他在讲什么,而诗歌,我随时可以翻开读一首,特别是琐碎时间。


虽然读了这么多,其实买的更多。每周都买一两次书,每次都会有一本诗集。想着就买了。反正书还是这世上很便宜的消费。


《哈克贝利·费恩历险记》

《汤姆·索亚历险记》


马克·吐温著


《哈克贝利·费恩历险记》这本我提到过两次,我这篇文章一个人犯错,被老虎咬死了,该被嘲讽吗?也是因为刚读完这本书的触动。


如果想了解早期美国文学,这算是必读书吧。为什么喜欢马克·吐温。因为他的善心和童心。我觉得没有童心的人是写不出《汤姆·索亚历险记》这样的书的。这真是一本完完全全就是用童年视角写的书。很多章节都会让我想起自己的童年,譬如汤姆和另外一个孩子打架,两个人都说我要去找家里的哥哥来帮忙了,然后各自跑了,实际上并两个人都没有什么哥哥,只是说出来唬人而已。还有汤姆索亚的很多恶作剧,相信很多人小的时候也做过,当然最后的冒险,发现黄金的经历应该带有夸张的成分,但两本书读下来,对童年,对美国那个时代都会有新的认识。


《爱的艺术》


弗洛姆著


这本书我已经说得够多了。但我觉得还是值得一读再读,因为学会爱才能够懂得爱。在弗洛姆看来,爱是一门艺术,不会是与生俱来的,而是需要学习。“大多数人认为爱情首先是自己能否被人爱,而不是自己有没有能力爱的问题。”


在弗洛姆看来,爱的能力比是否有人爱更重要。因为有了爱的能力,你才能够敞开心扉接纳他人。“人们一方面渴望爱情,另一方面却把其他的东西:如成就、地位、名利和权力看得重于爱情。我们几乎把所有的精力都用于努力达到上述的目的,却很少用来学会爱情这门艺术。”


弗洛姆在书里几次提到了弗洛伊德爱的学说,他是不太同意弗洛伊德的本我说的。用现在的话来说,弗洛姆更像个暖男,就算知道人本能欲望是如此,但也不遗余力地宣传首先学会爱,有了爱,才来解决人的本能问题。



《红与黑》

 

司汤达著


一个出生底层的年轻人,想通过个人奋斗获取上层社会的关注,那应该是许多人的梦想。于连,这个木匠的儿子,想通过个人的努力获取上流社会关注,无论是追德·雷纳夫人,还是后来的富家女儿玛蒂尔德,都是想获取自己的社会地位。但最后失败了。为什么这本小说能够畅销,我想每个人或多或少都是于连吧。


对功名的渴望,会蒙蔽了自己的内心。阶层的固化,会让出生底层的于连很难获取公爵们的青睐,于连在法庭上的那段话:“即使我罪不该死,我看到有些人,他们并不认为我还年轻而值得同情,反而想杀一儆百,通过惩罚我来吓唬这样的年轻人,他们出身下层阶级,备受贫穷的煎熬,却又有幸受到良好的教育,敢于混迹有钱人引以为豪的上流社会。先生们,这就是我的罪行,因而更应严惩,何况事实上,审判我的并非与我同属一个阶级的人。在陪审官席上,我看不到任何发了迹的乡下人,有的只是清一色心怀这愤懑的有产阶级。”


于连在监狱里反省自己一生的时候,才发现谁是最爱,但已经不来及了,珍惜着和德·雷纳夫人相处的最后时光。他死后三天,德雷纳夫人也离开了人世。



《理想的下午》

《流浪集》


舒国治著


舒国治本人我见过,瘦瘦的,很有风度。喜欢旅行的人真应该看看舒国治的书,他那才叫旅行,一辈子没上过一天班,就是全世界晃荡。用他自己话说:“人要任性,任性,任性,已太少人任性了。不任性的人,怎么能维持健康的精神状态?他随时都在妥协,随时在压制自己,其不快或隐忍究竟能支撑多久?自己要做得了主。”


他说自己能够坚持这么几十年,到处晃荡,不是靠才气,靠的是任性,胡糊涂。“理想的下午,有赖理想的下午人。”只是漫无目的地走,看看市景,听听人声。理想的下午,要有理想的雨。为了无数个这样的下午,你我一径留在城市。然而随时可见的下午却未必见得着太多正在享用的人。


他的文字很好,有古风又不做作。我那篇每位离开故乡的人,都有一个远走高飞的梦标题和灵感都是因为读了他那篇《远走高飞》。还有很多篇目,虽然简短,但也读得出他内心的惬意和任性,用梁文道的话来说,舒国治是“出入尘世而不滞着。”想想这世上有这么纯粹任性的人也真好。



《书与城市》

也斯著


我读过也斯的好几本书,有诗集,有散文。当时还在朋友圈发了段文字,说准备通读木心和也斯的书,然后写一篇两个人对比的文章,因为我个人觉得也斯比木心写得更接地气,更好读,木心有很多好的句子和诗歌,但总体上不是我很喜欢的那种。但这篇文章我还是放弃了,因为木心也很不错,两个人经历有些类似,都在美国留学,都写小说,诗歌,散文,风格也有些相同,但其实也很大不同。各有所长。我读这本《书与城市》,也斯的文化评论集。他的评论不是单纯的文学评论,结合自己的生活,还有很多香港的实际,因为他自己也写诗歌,文字上可以读出那些诗味来。


《双城记》

狄更斯著


大家都熟知《双城记》的那段开头:“那是最美好的时代,那是最糟糕的时代;那是个睿智的年月,那是个蒙昧的年月;那是信心百倍的时期,那是疑虑重重的时期;那是阳光普照的季节,那是黑暗笼罩的季节;那是充满希望的春天,那是让人绝望的冬天;我们面前无所不有,我们面前一无所有;我们大家都在直升天堂,我们大家都在直下地狱。”

 

这一段话用在这个时代也适用。那是个革命的时代,在那失去理智的时代,许多人的命如草芥。洛瑞和卡顿是我很喜欢的两个人物,洛瑞就不用说了,一直在帮助马奈特医生一家。卡顿这位痴情地爱着马奈特小姐却最后没有得到垂青的男人,最后做出了最大的牺牲,替马奈特小姐的丈夫查尔斯去死。“要是一个男人真心爱上一个女子,在失去了她,当她成了人妻人母之后,仍能对她一往情深,始终不渝而又毫无怨艾,她的儿女们一定会对他怀有一种奇妙的感情——一种出自本能的怜惜之情。”


哪天我写一篇“名著里的痴情男人排行榜”,卡顿进前三应该是没问题的。


《其实你没那么爱他》

丽姿·塔西露著


一本写单身女人的书。朱莉是个38岁的单身纽约女人,她身边一大堆单身的女性朋友,不是独生主义者,而是没有找到心仪的对象,或者离婚了。


然后她萌发了到全球各地采访单身女性的想法,法国,意大利,澳大利亚,巴西,中国,印度等等,一个个国家都访问过去。她在中国访问那一段很好玩的。在北京,她认识了很多单身的女孩子,在各种派对上狂欢,然后她一次实在忍不住说了一大堆话:“你们以为世界上的时间都属于你们吗?你们以为了无牵挂的生活真的那么好玩吗?你们以为你们还有很多选择吗?但事实上并不是这样的。你们不会永远让男人簇拥着,宠爱着,你们不会永远这样年轻!你们也会变老,你们会更加清楚自己想要什么。”

 

朱莉在不断的采访和寻找中,自己也陷入了一段不可能的爱情,和法国男人托马斯。托马斯幽默风趣又高大帅气,符合一切好男人的标准,唯一的就是已婚了。朱莉以为自己不会爱上他的,但在巴厘岛,那个为爱而生的岛屿上,他们还是在一起。然后一起到北京。其实她自己也清楚这关系不会持久的。因为托马斯始终要回法国。

 

但她说,把她治愈了,因为她发现自己原来还有爱的能力。当她第一次见托马斯的时候,她说自己不相信爱,这次她相信了。虽然是一段无缘的爱。“世界上各种各样的单身女性,她们战斗者、渴望着、相信着、期待着。曾经,我以为与她们见面会让我心灰意冷,可恰恰相反我被治愈了。因为我得到了这么一个真理,我把它写在纸条上,放到口袋里,也就是无论何时,无论对自己单身是否有新的认识。我现在终于明白了,我并不是一个人在战斗。我绝不是孤军奋战。还有,你知道吗?奇迹每天都在上演。”



《我的奋斗——父亲的葬礼》

卡尔·奥韦·克瑙斯高著



这本书五百多页,花了我四个晚上才读完。我读前面一百页就很喜欢,然后还发了条朋友圈,说很喜欢这本书。但其实中间我开了一段小差,也就是有两百页我差不多不知道他讲了什么。

 

读这本书期间,刚好有一天中午和朋友吃饭,我带了这本书过去。她问我,这书你看过都会记得吗。我说,很多其实不记得。特别是五百多页。我看着看着也会开小差,发呆,然后神游一会,才回到书本。但这样的状况很少。之所以出现这种情况,是因为这本书,并不是故事见长,中间穿插了很多叙述方式,时空错乱。

 

但文字真的好读。“对心脏而言,生命的含义再简单不过了:它将尽可能长地持续跳动下去,然后停下。早晚会有这么一天,这个扑通扑通的、有节律的心脏搏动会自动终结。”然后说了一大堆死亡的方式和模式。

 

“时间洪水般汹涌地贯穿我们的生活,日子更如白驹过隙转瞬即逝。在我们理解到这一点前,我们已经是四十岁,五十岁,六十岁,意义需要充实,充实需要时间,时间需要敌人。”他写自己为什么会写作。孩子的爱并不能充满整个的生命。


“当我看到一幅美丽的油画我会留下眼泪,但我看到孩子的时候不会这样。这不意味着我不爱他们,我爱,我用了我整个心去爱,这只能说明他们给予的意义不能充满整个的生命。至少对我来说不是这样的。很快我就四十岁了,我到了四十,很快就是五十,我到了五十,很快就是六十。我到了六十,很快就是七十。如果是这样的话,我的墓志铭会这么写着:此地安眠着一个人,他万事能忍。最后他被挤压得粉碎。”当读到这段的时候,会想着自己的人生。带孩子,爱孩子,并不能是生命的全部,我们每个人都应该有更丰盈的人生。因为很快我们就如作者说的那样,四十,五十,六十,七十,一个个的到来。



《霍乱时期的爱情》

《活着为了讲述》

马尔克斯著


两本书总共花了我五天时间。

相比《百年孤独》我更喜欢《霍乱时期的爱情》,马尔克斯也说,这是他最完美的作品。“在五十三年七个月零十一天以来的日日夜夜,弗洛伦蒂诺·阿里萨一直都准备好了答案,一生一世。他说。”


费尔明娜·达萨是阿里萨年少时期的初恋,他写了七十三页的情书,每天在达萨能看见的公园外徘徊,却不敢把情书送出去,后来达萨发现了他,也接受过他的爱情,但她最后还是嫁给了很有地位和名望乌尔比诺医生。阿里萨把内心的爱都隐藏了,不断追逐女人,消除内心对达萨的爱情。而每次追到女人都会记录下来。他等到乌尔比诺医生去世后,走到达萨面前说,他最初给她的那几个字依然有效,一生一世。达萨没有理他,他七十多岁继续写情书,然后两个人在一起。我这样的叙述很简单,其实里面很多精彩的东西,等有机会我来写一篇长文章吧。


《活着为了讲述》,是马尔克斯的自传,75岁开始写,他本来是准备写三卷本的,结果只写完这一卷就去世了。但这本书对他小说会有一个很好的了解,他写《百年孤独》里面很多情节都可以在自传了找到验证。而他文学起步,和做新闻记者经历,还有他写诗歌,读诗歌的经历,读经典的经历等等,都非常值得一读。




《我的精神家园》

《沉默的大多数》

《一只特立独行的猪》

《黄金时代》


王小波著


今年是王小波去世二十周年。我认为这二十年来,中国在写作的人还是没有超过王小波的。无数说学习他的人,最后都不仅没学成,而且越来越远了。我读他的作品,就算不署名,都知道这是他写的,有那种独特的幽默和风格在里面。


“我个人以为,做爱做的事才是有,做自己也不知道为什么要做的事则是无。”“我刚过四十四岁生日,在这个年龄上给自己做结论似乎还为时过早。但我总觉得,我这一生绝不会向虚无投降。我会一直战斗到死。”

他对儒学,国学的评论,我现在依然觉得是最经典的。“老百姓说:罐子里养王八,养也养不大。儒学的罐子里长不出现代国家来。”他对自由,对尊严,对多样化的宽容,现在依然一点都不过时。而且读起来比现在很多人的文章舒服。他表达清晰,有思维的乐趣。


还有他的小说,我喜欢那篇《似水流年》,里面很多隐藏的句子,估计有心人才能读明白。“我还知道很多更悲惨的事——在我看来,人生最大的悲哀,在于受愚弄。这些悲惨的故事还写得完吗?”经历过那个疯狂年代的王小波,很隐晦地写下这么一段文字。


“似水流年是一个人所有的一切,只有这个东西,才真正归你所有。其余的一切,都是片刻的欢愉和不幸,转瞬间就已跑到那似水流年里去了。我所认识的人,都不珍视自己的似水流年。他们甚至不知道,自己还有这么一个东西,所以一个个像丢了魂一样。”


真不能说太多了。等四月份吧,王小波去世二十周年的时候,我来写一篇长文章。


《奇特的一生》

格拉宁著


这是一位朋友介绍的书,他知道我经常写时间,他说这本书你应该喜欢。我买回来读,果然是喜欢的。那这本书讲了什么呢,一个俄罗斯人柳比歇夫,做了一件迄今为止无人能够做成的事情:他把自己几十年的时间,每一天,每一个时间段里做了什么记录得清清楚楚。譬如会见客人花了一个小时,读书花了两个小时,走路花了半个小时,等等,还把时间分为核心工作时间,和毛利时间,把自己做的研究时间,叫做标准活动时间,而娱乐,阅读,睡觉等叫做非标准活动时间。“他的时间好像是物质,不会无影无踪地消逝不见,不会消亡;它变成了什么,总能查出来。由于做了统计,他获得了时间。这是最实在的收获。”


但他这些记录并不是说,给自己多大的压力,或者时间焦虑感,而是非常平和的记录,甚至记录时间本身花了多长时间,他也会记下来。


“柳比歇夫的时间如水晶般晶莹、匀称,使人为之惊叹不已。几十年的时间可以一眼看透,在漫长的岁月里,没有丝毫模糊之处,也没有禁区。”我会为这本书写一篇话题性的长文章。时间的概念在这里太深刻了。


《叔本华思想随笔》

叔本华著


这个月我特意加强了下思想类的阅读。


我读完的这本不是上次推荐的那本《要么孤独,要么庸俗》,我觉得版本没这本好。我更喜欢这本里面的篇章。


读到这段:“我们古代能有经典作家,能够写出历经千百年仍不失其青春光芒的作品,其大部分原因就在于在古时候,撰写著作并不是一门行业或者一桩商业买卖;惟其这样,我们才能解释清楚何以在经典作家所写出的优秀作品里面,并没有参杂着劣质次品;这是因为他们并不像我们当代甚至最好的作家那样,当精神挥发掉以后,仍然把麻木、迟钝带进市场沾上几个金钱。”


想着起前段时间读过几位还活着的名家新作品,真是让我大失所望。叔本华这段话最能契合我读那些书的心情了。


《探讨别集》


博尔赫斯著


博尔赫斯的博学毋庸置疑,这是本他评论其他作家的作品集,他读王尔德,读霍桑,读瓦莱里,读济慈,读卡夫卡,读萧伯纳,他讨论经典,这本书里有他对这些作家的评价。“在时间上,如果过去和将来都是无限的,那实际上就不存在什么时候,在空间上,如果一切离无穷大和无穷小都是等距离的,那不存在什么地方。”他对时间和空间的描述也很经典。



《杀死一只知更鸟》

哈珀·李著

 

这本书推荐过一次了,戾气越重的时代,越需要你的善意。读这篇文章就好了。


《白夜》

陀思妥耶夫斯基著


这是陀思妥耶夫斯里面难得明亮的作品。作品用第一人称“我”讲述这个故事。在圣彼得堡河边毫无目的的漫游的时候,偶尔看到一位女孩受到欺负,“我”赶走了流氓,送了女孩子回家,女孩子问他明天还会出现在这吗?他没有答应也没否认。第二夜,他还是去了,她也去了。然后她给他说了自己的故事,昨天她是去那等心爱的人的,两个人一年前约定,一年后在这里相见,但是他迟迟没出现,所以她哭了,而有不怀好意者看着她哭,所以想去占便宜。而他也讲述了自己的故事。

 

“我之所以喜欢您,是因为您没有爱上我。”“我出嫁以后,我们将非常友好,比兄妹更加友好,我差不多像爱他一样地爱您。”两个人约定第三夜还出现在这里吗?其实女孩子是在等待一年前约定的他出现,而“我”只不过是陪衬,第四夜,女孩子娜斯简卡对我表达了好感,而“我”其实内心一直爱着她了。女孩子等待的他还没出现。只能在地上哭泣。“整整三天连一行字的回信也没有!他要羞辱、欺辱一个孤苦无依的姑娘太容易了!这个姑娘的过错就在于爱他!”


她决定忘掉那长期不出现的他,接受目前每天陪着她的男孩子的爱情。“我爱您,像您爱我一样地爱您,以前我自己就明明白白对您说过这话,您亲耳听到的——我爱您,因为您比他好,因为您比他高尚。”两个人就这样短暂的相爱了。


“我们不知道谈什么好,我们笑,我们哭,我们说了千言万语,可都是东拉西扯,毫无意义的话。”两个人相约去看什么样的电影,想象着以后会过什么样的生活。


但是这一切的一切,都因为女孩子等待的那个他,终于出现,然后一切又不复存在了。娜斯简卡见到了那等待一年的人,还是毫不犹豫地跟了过去。

 

而“我”像做了一场白日梦一样,爱情来得太快,太太短暂。娜斯简卡给“我”的信里写道:“我说过,我将爱您,现在我就爱您,不同寻常地爱您。哦,上帝啊!倘若我能同时爱你们两个该多好!哦,倘若您是他该多好!”


但一切都不成立。“我”还是回到孤孤单单一个人,空欢喜一场。但是那短暂的快乐,“我”给予了娜斯简卡最衷心的祝福:“愿你动人的笑容欢快明朗、无忧无虑,为了你曾经让另一颗孤独热感激的心得到片刻的欣悦和幸福,我愿为你祝福!我的上帝,那是足足一分钟的欣悦啊!这难道还不够一个人受用一辈子吗?”


爱过,就要衷心的祝福,无论你是否得到。我想着才是爱的真谛。

(一本本拍摄工作量太大,而且拍出来,排版也总是不好看,原谅我这里还比较原始,就这样堆在一起看看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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读诗歌读名著的心来写公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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