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连载24|假如突然被一个陌生人纠缠不放,你会怎么做?(下)

2016-11-10 寂静法师


本文为《让命变好的秘密》(又名《寿命是自己一点一滴努力来的》)的连载之二十四



书名:

让命变好的秘密


作者:

陈女士

内容梗概

作者陈女士,1939年出生于台中。出生即患中度地中海贫血症,得这种病能活过成年的,据说几乎近于零,她却出人意料地一再苏醒并活了下来,且取得了漂亮的学业和事业成就,过上了圆满幸福的生活。她是如何做到的呢?

  上回说到作者苦等自己失散的大女儿时,遇上一个疯疯癫癫的老妇人认她做女儿,拉她回家。当她决定帮助老妇人,再一次出现时,老妇人却又翻脸不认人,作者还会继续帮她吗?回顾上篇请点击:《连载23|假如突然被一个陌生人纠缠不放,你会怎么做?(上)》)




阿母,你到底是谁?(下)


一周后,我和我那善心同事又去三重垃圾场,由于我穿着的是那件她念念不忘的衣服,她一眼就认出我来,她好高兴,又搂又抱,简直哭到不成人形,我很不忍心,不自禁地依偎到她怀里,不停地安慰她,终于她答应跟我回家了,我把她接到我租的那间小房子。

我先帮她洗澡,换衣服,然后一样叫点吃的来喂她。当晚,她就在这儿住下来了。这一晚,我守到天亮,她睡得好熟、好甜、好安祥。我两眼不停地注视着她,我不禁哭了。唉!天底下,竟然还有这般可怜的人!

我这件衣服,是拯救这老太婆的唯一信物,所以,我每天一换洗,就马上快速用熨斗烫干,然后随时带在身边,以备前往照顾老太婆时,母女相认之用。

我请了一位欧巴桑(指保姆),全天候代我照顾她,我又柔言细语地一次再一次告诉她:“阿母,我要上班,不能天天在家里陪您,但我每两天,一定会回来看您一次。”

她什么人都不要,她只要我这女儿。她要我亲自帮她洗澡、换衣服、按摩、擦药,并要我带她出外逛街散步。我想,我这宝贝女儿应该是她唯一的亲人,也是心肝肉。或许住垃圾场太久,很不卫生,她一身是病,而且脾气非常之坏。

偶尔有些时候,她像正常人,但大半时候,都是神经错乱地频频发作。我屡屡跪着挨她的毒打,直到她心满意足才肯干休。每次毒打我一阵后,她总是责问我:“看你还敢不敢背着我这老母,跟男人偷跑,而且竟敢丢下我,久久不回来,你好大的胆子,以后还敢不敢?”

我知道她实在不能再受任何刺激了,所以,随她高兴,爱打就打,爱骂就骂,只要她不再可怜就好了。我想,或许她一肚子怨气,能越早发泄光,她就能越早清醒,我好期待唷!真的,挨点皮肉之痛,又算什么?

我每次挨打时,或挨骂时,我都跪着,一边哭,一边道歉,更一再赔不是,一再认错,就这样,好多次我发觉她开始有了一丝丝的笑容。她似乎已经懂得笑了。这些年,我每每遍体鳞伤,但我看到她一天天地恢复正常,我总感到无比的欣慰,十分值得。我从小便罹患地中海贫血绝症,时常要输血排铁。可是有一次我忘了输血,竟因为缺氧晕厥而成了植物人,在太平间躺了整整十一个月,才苏醒过来。当时,所有亲人都以为我快死了,没指望了。

我成了植物人的这段没有知觉的死日子,当然,这老太婆也断了金钱上和生活上的定期接济,而花钱请来的欧巴桑,看我一连失踪好多个月,也不告而别了。

我苏醒后,到那小房子时,早已另租了别人,而那老太婆也已不知下落了。

我到过三重垃圾场好多次,都找不到她,也请教过警察单位,一样没有讯息,即使报了失踪人口,也没有什么下文。关于,这老太婆,我始终不知道她是谁,也不知她女儿是谁。以前,我请求过各地警民服务机关帮忙查寻她的家人,但好多年,一点消息也没有。

我问过她:“阿母,你叫什么名字?住哪里?阿爸叫什么名字?做什么行业?”但什么都问不出来,她已错乱不堪,说出来的话,几乎全是神经病患的胡言乱语,问也白问。所幸,皇天不负苦心人,我终于在台北近郊的一处偏僻垃圾场意外地发现了她,但可怜的她,已经病倒了,而且病得很重,奄奄一息,又瘦弱,又憔悴。

她远远看到我,好是高兴,一再勉强挣扎起身,紧紧抓住我,一样又搂又抱,哭声十分凄厉悲惨,令人不寒而栗。似乎这段日子,她着实受尽了不少委屈。我仍习惯地依偎在她怀里,安慰她,并立即在松山靠近山脚下租了房子,把她接回奉养。

我想尽办法,延请高明的中西医师来为她治疗。她没有名字,没有身分证,没有劳保,昂贵的医药费、看护费,好几次,几乎使我破产,但我已分不清她是别人的阿母,还是我自己亲生的娘了。

大约五年左右,她都卧病在床,全身瘫痪,没有能够再爬起来,加上感染病毒,始终高烧不退,惹致不少并发症,很令各科大夫束手无策,我转院再转院,想尽办法来寻求奇迹,希望能有一位华佗再世的名医,可以真正治好她的病。

我请了长假,分分秒秒守在病榻旁,陪着她,侍候她,岂奈,天不我予,仍告医药无效。一九八一年,她终于倒在我怀里,紧紧抓住我的手,咽下了她最后一口气,而依依不舍地与世长辞了。我呼天不应,叫地不灵,只好在捶胸顿足的哀伤中,以她亲生女儿的名义,为她办了后事,并依照本省习俗,为她服丧。墓碑上:“亲娘无名氏之墓。”

此后,一七接一七地过去,直到做完百日,不知为什么,我仍然每天痛哭不已,一直哭到我都瘦了一身肉,还是哭。真的,我好想她,而且时常梦见她,似乎她已是我生命中不可欠缺的一部分,但树欲静,而风不止,悔恨交加,又有何用?我们母女俩,已经分不开了。

超渡时,我哭着问做法事的道场师父:她会认出我不是她真正的女儿吗?她会知道她叫做无名氏吗?可以让幽幽孤魂,回到她自己的亲人和家人身边吗?或许她一上了天,便回复清醒,早就什么都清楚了,当然她也不会再要我了,那我一七接一七地,一年接一年地祭拜她,这样还有用吗?这一生,除了外婆,她应该是这世上疼我最深,也是爱我最真的人。她的搂搂抱抱,抚抚摸摸,使我了解什么是妈妈的手,什么是妈妈的心。

屈指算算,总共我奉养她老人家大约十四年。很可惜,这中间我成了植物人十一个月,使她再度流落垃圾场,而一病不起,否则,她的晚年一定可以更幸福,也一定可以活得更长寿。虽然,我不知道她真正的年龄,但以她的女儿年龄大致与我相当,加上她那般衰老,应该至少长我三十岁吧!

不少人问过我,她是谁?我都坚定地说,她是我亲生的妈,但她到底是谁,我真的一点都不知道。这十多年来的朝夕相处,我只有一点是绝对可以确定的,也是我真正可以知道的,她与我血脉相连,是贴心窝的亲娘,是阿母,而我则是她失散多年的不孝女儿!

补注一:写这篇文章,整张稿纸都滴满泪水,但我还是强忍内心的悲恸,把它写完。

补注二:我奉养这老人家,前后大约十四年。前期为从第一年到第九年,而后期则为第十年到第十四年。前期因为神经错乱时常发作,引起左邻右舍害怕,屡屡被检举。可是,她来路不明,又无任何身分证件,根本没有办法移送公家收容所,即令神经病院也拒绝这种病患。我告诉这些人,她只听我这女儿的话,如果我不在她身边,她会频频发作,而且疯疯颠颠,非常危险,谁也控制不了她,包括她自己。

她脾气很坏,很焦躁,对任何人都怀着深仇大恨,甚至非常恐惧。我常想:我是她女儿,她很疼,所以,对我发作都似乎还有分寸,然而,我这女儿都已几乎无法忍受,何况是外人或神经病院或收容所,会有谁能禁得起她的攻击和完全失常的粗言恶行? 我听说神经病院都习惯使用电击来制伏这种失常的神经病患。但她是我阿母,天底下哪有女儿把自己亲娘送去给残忍的外人电击的?母女连心,电妈妈的时候,真不会痛在女儿身吗?

为此,我与管区干事以及左邻右舍等争执很久,我都不让这老人家离开我。请问,她如果是您亲生的妈,您真舍得把她送进收容所、医院,而让她在举目无亲的可怜情况下,孤孤单单地被陌生人欺压蹂躏?让她被人电击吗?

她是我妈,就是我妈,即使疯到不知道她自己是谁,也还是我妈。她可以疯,但我能疯吗?她可以不知道,但我能不知道吗?

补注三:《圣经》告诉我们,要“凡事包容,凡事相信,凡事盼望,凡事忍耐”,因为真正的爱是永不止息的,是永不变质的。这世间,能令我们常存到如今,而不致被天地所灭的,总共有三样:有信、有望、有爱,而其中最大的,就是:有爱。

天主谆谆告诫我们:内心没有爱,是盲;眼神没有爱,是瞎。即令世间一片光明,对心盲眼瞎的人,仍然是永远的黑暗,一生都在绝路上痛苦摸索。

补注四:对没有爱的陌生人,这老人家或许只是垃圾场中,人人所不屑的臭垃圾。但她与我之间,因为彼此有爱,一切欠缺,都自然变得如此圆满完全。爱是神,不是人,所以,人会发疯,爱不会发疯。她对女儿的爱,不但很真,而且很深,很令人震撼,是值得我孺慕一生的好母亲,也是我心目中的圣母化身。她的死,使我一连好多年,几乎夜夜哭泣到天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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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陈女士

  《让命变好的秘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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