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端锋 王孝琦:城市化振兴乡村的逻辑缺陷——兼与唐亚林教授等商榷【转】
摘 要:在乡村振兴问题上, 已经形成了一个城市化的乐观派, 其理由主要是城市中产阶层的消费需求, 为乡村振兴提供了动力。乡村建设的主流方案是发展乡村旅游, 将田园风光打造成为城里人的消费品。所谓城市化能促进乡村振兴, 实际上是消费主义振兴乡村, 消费主义替代了原来的国家主义, 成为乡村建设的主流思路。在这种城乡关系中, 乡村会失去主体性、地方性知识和发展能力。在城乡关系并没有发生实质性变化的背景下, 城市化振兴乡村可能只是一种幻觉, 城市化也许能为城市中产阶层建设美丽乡村, 却无法改变城乡之间的不平等关系。城市化能否促进乡村振兴, 关键是能否实现城乡平等和城乡融合。为了实现城乡关系的平衡, 必须要限制消费和资本的作用, 确保农民对乡村建设的领导权和参与权, 进一步打开乡村振兴的思路。唯此, 才可能实现以农民为主体的乡村振兴, 破解现代化进程中的乡村衰败铁律。
关键词:消费主义; 乡村价值; 乡村振兴; 城市化; 领导权; 参与权;
近期《探索与争鸣》持续讨论乡村振兴话题。继贺雪峰、李昌平、熊万胜等三农学者的对话发表后, 唐亚林教授等又发表了商榷文章[1]。与前述三农学者侧重于乡村自主发展不同, 唐亚林教授认为城市化是解决三农问题实现乡村振兴的主要动力, 旗帜鲜明地提出了以城市化促进乡村振兴的观点。本文暂不讨论乡村振兴的保守抑或积极, 而是想集中讨论城市化与乡村振兴的逻辑关系。城市化促进乡村振兴, 不只是唐亚林教授一个人的观点, 周其仁、温铁军等均认为城市化为乡村振兴提供了资源和机会。在乡村振兴问题上, 实际上已经形成了一个城市化的乐观派, 其理由主要是城市中产阶层的消费需求为乡村振兴提供了动力。在城市化的背景下, 乡村建设的主流方案是发展乡村旅游, 将田园风光打造成为城里人的消费品, 将乡村空间变成城市中产阶层的消费空间。所谓城市化能促进乡村振兴, 实际上是消费主义振兴乡村, 消费主义顺理成章地替代原来的国家主义, 成为乡村建设的主流思路。学界主流显然看到了这一点, 但并没有从消费主义的角度给出系统论述。因此, 本文拟从消费主义的角度来讨论城市化对乡村振兴的影响。
从国家主义到消费主义:乡村建设的演化逻辑
本文将乡村建设分为三个历史阶段:一是民国时期的经典乡村建设;二是1990年代末至2005年的乡村建设, 可以视为经典乡村建设的延续;三是2005年国家实施新农村建设战略以来的乡村建设, 可以称之为新乡村建设。
经典乡村建设遵循的是国家主义, 是针对农村衰败的救国救民方案和社会运动。梁漱溟致力于寻找中华民族的振兴之路, 其乡村建设主张以传统文化为本位的现代化;晏阳初以乡村改造和平民教育为重点, 也是为了实现中华民族的现代化。两者都是国家主义的视角[2], 关注的焦点是乡村建设与中国道路。经典乡村建设模式就是梁漱溟先生所谓的“政教合一”, 即政治与教育的合一, 换言之就是乡村建设与国家建设的合一。
1990年代末至2005年的乡村建设依然遵循国家主义的进路。解决三农难题和顺利推进国家现代化, 仍然是知识分子从事乡村建设的价值追求。经典乡村建设的议题主要是合作经济与平民教育, 1990年代末兴起的乡村建设基本上也是围绕着这几个方面展开, 合作社、文化建设和农民教育还是重点议题。
而2005年以来的新乡村建设发生了根本性的变化, 表现在有了新的议题, 如生态农业、乡村旅游、古村活化、乡愁经济、社区营造、乡村规划等。不管是生态农业, 还是乡村旅游, 其实都是消费主义的驱动, 都是为了满足城市中产阶层的消费需求, 这意味着乡村建设进入了消费主义主导的阶段。
在国家新农村建设战略出台之后, 乡村建设面临着国家化。但乡村建设派并没有接受国家农政的收编, 而是接受了消费主义。他们选择和城市中产阶层结合起来, 形成了中产化的乡村建设。中产化的乡村建设远离了国家主义, 也拒绝了大资本, 走出了一条新的道路, 即消费主义的道路。历史学者王先明教授曾详细论述了经典乡村建设的国家化[3], 乡村建设一直受国家农政的支配性影响。如今, 不仅乡村建设受到了消费主义的影响, 就连国家农政也受到了消费主义的影响。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在某种程度上也是为了回应城市消费者的消费升级。
从国家主义到消费主义, 乡村建设的这一变化是非常清晰的。不管是乡村建设派的探索, 还是国家农政改革, 都指向了消费主义。经典乡村建设是国家主义主导, 新乡村建设遵循的是消费主义的进路。消费主义是新乡村建设的动力, 也是新乡村建设的内容。乡村建设的消费主义转向甚至与农业转型表现出了惊人的一致。西方学者提出了生产主义/后生产主义、多功能农业的概念, 用来概括1980年代以来的西方农业转型。这一转型最早由法国、英国等欧盟国家提出, 随后传播到日本。进入新世纪以来, 多功能农业开始被中国农业政策部门和学界所接受。多功能农业的理念为乡村建设提供了新思路, 以休闲农业和乡村旅游最为典型。“乡村旅游的实质是对农业、乡村环境和文化资源按照城市居民的需求进行重新组合和再造, 以挖掘乡村内生发展潜力。”[4]中国农业政策也采取了多功能农业的理念, 大力倡导乡村旅游和田园综合体的发展。多功能农业的主要功能之一就是消费功能, 为城市市民提供更加多元化的消费品。
从现代化和城市化的主流观点来看, 乡村的前途是悲观的, 乡村注定是要衰落的, 甚至注定是要消亡的。在工业化和城市化的过程中, 乡村始终是被牺牲的对象, 中外学界曾一度提出种种乡村衰败论。随着中国工业化和城市化的推进, 乡村建设终于被视为国家责任。但国家主导的乡村建设一直是输血式的, 并没有恢复乡村社会自身的造血功能。在多功能农业的框架之下, 城市中产阶层的消费需求为乡村建设提供了新的机会。在乐观派看来, 消费主义具有造血功能, 促进了休闲农业和乡村旅游的发展, 乡村的农业生态和文化资源资本化。乡村社会重建了主体性, 恢复了活力。“一个有小农存在的世界要比没有小农的世界更加美好!”[5]学界一改过去的悲观论调, 对乡村的前途突然变得乐观起来。所谓城市化促进乡村振兴, 乃是城市市民下乡消费田园风光, 促进人财物从城市流向乡村, 从而促进乡村的内源发展。随着中国经济的持续快速发展, 一个庞大的城市中产阶层在消费上的崛起, 为乡村建设提供了源源不断的动力。由此, 乡村建设的动力不再是家国情怀, 而是城市消费主义。田园风光和乡愁经济成为新乡村建设的关键词。
党的十九大提出乡村振兴战略之后, 乡村建设重新成为学界关注的焦点, 但学术界对消费主义支配下的乡村建设实际是相当陌生的。在消费主义的语境下, 乡村建设的家国传统解体了, 乡村建设开始与城市中产阶层结合, 走上了一条所谓城乡互助的道路。经典乡村建设是国家主义的道路, 而城乡互助道路则型塑了新乡村建设的消费主义气质。
乡村价值重估的局限性与乡村建设文化领导权的转移
在新乡村建设中, 重新发现乡村价值, 成为乡村建设的指导思想。所谓乡村价值的重估, 乃是消费主义之下乡村价值的再发现。在城市化乐观派看来, 消费主义可以重新激活乡村。在消费主义的框架下, 乡村不再是近代以来那个破败衰落的乡村, 不再是那个愚昧落后的乡村。乡村价值也不再是毛泽东时代的剪刀差, 不只是为工业化和城市化提供人口红利。乡村成为一个充满希望的乡村, 一个有着文化自觉的文明形态农业, 可以不断生成价值。
随着城市化的快速推进, 田园乡村成为稀缺资源。乡村的农业生产功能弱化, 消费功能日益强化。在乡村功能的转换之下, 消费主义成为乡村发展的新动能, 休闲农业和乡村旅游等也成为备受推崇的新业态。在此意义上, 所谓乡村价值的重估乃是发现了乡村的休闲旅游价值, 所谓农业多功能只是强调了乡村的休闲旅游功能。
乡村价值不只是休闲旅游价值, 但是为什么乡村价值重估只发现了乡村的休闲旅游价值呢?这是因为消费主义下乡背后乃是资本力量在推动。今天的乡村价值重估, 实际上是资本对乡村价值的再发现, 而不是农民对乡村价值的再发现。所谓重估乡村价值, 主要是为资本而不是为农民发现乡村价值。所谓乡村建设, 也就成了乡村资源的资本化。这就是消费主义重估乡村价值的局限性, 乡村建设被资本收编, 乡村建设进入资本主导的时代。
因此, 重估乡村价值, 首先要全面反思乡村资源的资本化, 即乡村的休闲旅游价值成为资本的宠儿, 乡村建设通过打造文化景观让乡村成为城市中产的消费品, 进而实现乡村旅游资源的资本化。乡村资源资本化或者说资本下乡有两种路径:一是工业化的路径, 一是消费主义的路径。今天资本下乡的重点领域不再是工业化, 而是乡村旅游, 田园综合体是主要业态。近年来社区营造受到中国大陆乡村建设的热捧, 日本和我国台湾地区的社区营造也是如此, 其实质乃是按照城市中产的消费品位和审美需求来打造乡村景观。这是新一轮乡村建设的主流, 甚至连温铁军这样的乡村建设专家也被吸引了。
当代乡村建设认同并接受了消费主义, 在消费主义的框架里开拓了乡村建设的新议题。乡村价值论的意义在于为乡村建设打开了新的思路:乡村建设就是发现和确定不同类型村落的价值及价值链, 因此, 乡村建设能否成功, 主要看其能否创造价值。但是, 当前乡村价值重估的视野过于单一:新乡村建设的典型案例, 采取的均是休闲农业和乡村旅游的发展模式。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倡导城乡融合和产业融合, 其实质也是重新发现乡村价值, 以满足城市化对乡村价值的新需求。工商资本主导的乡村价值重估, 只是发现了乡村的消费价值, 这不符合乡村价值论的本意。过度强调乡村的消费价值, 会导致乡村振兴失重, 甚至会把乡村振兴引向歧路。
新乡村建设的一个显著特征, 是规划师和艺术家进入乡村建设。这意味着乡村建设从过去的实用化转向了美学化, 乡村建设不再只是修路建房, 乡村建设在某种意义上进入了乡村美学阶段。城里人所消费的田园风光不只是自然风光, 更是精心打造的乡村美学体验空间。但乡村美学实际上也是城市美学下乡, 是一种表层的美学化, “表层的美学化正在把我们的现实世界变成一个‘体验的世界’……而这一文化最为显著的审美价值就是没有后果的愉悦、乐趣和欢快”[6]。
由此, 农民的文化领导权在乡村景观改造中被“剥夺”, 城市中产阶层的乡村概念落地, 乡村成为城里人的新乐园, 而非农民的精神家园。在消费主义之下, 乡村建设的文化领导权整体转移到城市中产阶层手里。农民在乡村建设价值链中处于边缘地位, 逐渐失去了对乡村文化的领导权和定价权。
在乡村建设中乡村文创甚为流行, 艺术乡建就是典型的乡村文创。然而, 所谓文创往往就是民宿、咖啡馆以及各种形式的艺术节, 大多只是简单复制市民文化和消费文化, 快速形成可消费的旅游产品, 从而获得经济价值, 完全没有文化想象力。真正的乡村文创应该深度挖掘本地文化, 包括民族文化和村落文化。因此, 乡村文创的实质也是用城市消费文化取代农民文化或者改造农民文化。村落尽管没有解体, 但村落已经不是农民的村落, 而是市民的世外桃源。城市中产阶层主导的乡村建设由于基本上不了解农村和农民, 往往停留在表面, 无法切入到乡村社会的内核。乡村建设需要空间营造, 但艺术家、建筑师所营造的只是物理空间。把城市消费文化硬塞到乡村物理空间里看起来很时尚, 却失去了农民的主体性。乡村建设最重要的是塑造人。乡村到底应该是什么样子, 由谁来决定, 体现谁的品位, 是乡村建设面临的关键问题。
中国的乡村旅游和田园综合体标榜多功能农业, 但只有多功能农业的形式, 并没有多功能农业的实质。多功能农业应该制约农业资本化, 而打着多功能农业旗号的田园综合体却在一定程度上被工商资本所掌控, 这就导致了乡村建设的“去小农化”。随着中国城市化进入中期阶段, 学界也基于多功能农业提出了乡村建设的新主张, 但大都是理念倡导和概念推演, 缺乏对乡村建设背后权力关系的分析。乡村建设最重要的不是建设什么样的乡村, 而是如贺雪峰教授所问, “谁的乡村建设”?
今日乡村建设最大的问题, 就是文化领导权不掌握在农民手里。农民有自己的文化体系, 村落有自己的文脉。但不管是乡村衰败论, 还是乡村价值论, 都只是城市中产的想象而已。在城市化思维下, 乡村建设的文化领导权旁落, 形成了“反乡村”的乡村建设。乡村振兴的关键是重建乡村文化自信。
新城乡关系的失衡与乡村振兴的破局
随着工商资本和消费主义下乡的加快, 大量的新型农村出现。所谓新型农村就是能够资本化和景观化的农村。比如江苏省准备建设100个农业特色小镇, 浙江省推进万村景区化, 就是典型的景观型农村。乡村景区化没有问题, 关键是要实现景区与居民区的共建共享。工商资本主导的田园综合体并不是真正的田园, 不具有生产功能, 只具有消费功能。田园综合体作为旅游开发模式也许是成功的, 但不应该作为乡村振兴的抓手, 它并没有促进乡村振兴, 在某种意义上建设的只是一个“假”乡村。乡村振兴不去建设真乡村, 而是重金打造假乡村, 这就是乡村振兴中的悖论。
乡村建设绝不能是工商资本的自弹自唱, 一定要尊重农民意愿。当然, 这个问题要具体分析。有些村落已经没人居住了, 成为空心村, 比如高山上的村落, 虽然位置偏僻, 但景观资源丰富, 这样的村庄可以通过活化开发成旅游景点。可这样的农村就是一个景点而已, 是村落景观而非村落。换言之, 这种景观村落即使开发成功, 也已经不姓“农”了。作为景观的村落肯定不是主流, 而大部分村落并不具备旅游资源, 没有必要建成景点, 也没有那么大的旅游市场。普通村落是中国农村的主体, 对这些普通的村庄来讲, 乡村建设应该怎么搞?它们应该建成适合农民居住的村庄, 尤其要建成适合农村老人居住的村庄。这类农村的主要功能就是养老, 为返乡农民提供养老之地。老人是乡村社会的主要留守群体, 乡村应该是留守者的乡村, 是麦田守望者的乡村, 这是乡村建设的应有之义。为农民建设农村, 而非为城里人建设农村, 是乡村建设的目的, 也是乡村建设的原则。一旦方向搞错了, 投入越多, 离乡村建设的初衷就越远。
乡村建设的初衷就是要满足农民对美好生活的向往, 让农民生活得有尊严, 让农民享受同等的国民待遇, 为农民建设美丽乡村。然而, 虽然我们的乡村的确越来越美丽, 乡村建设典型大都不是为农民建的, 而是为城里人建的, 这成了当前乡村建设的主流。如果我们不能对“乡村建设的去农化”这一趋势加以反思, 就会忘记乡村建设的初衷, 甚至有意混淆这一问题。
今天我们的财力和能力是民国时期所不能比的, 乡村建设不会再陷入梁漱溟先生所谓“我们动而农民不动”。民国乡村建设的主题是组织农民, 但当下乡村建设的隐性主题在一定意义上可以说是“驱逐”农民。随着目前乡村建设越来越技术化和商业化, 农民最多是配合者, 而非参与者, 更不是主人。乡村建设也许还是一场社会运动, 但却是“去农民化”的乡村建设运动。乡村建设越来越成为少数利益相关者的行为, 越来越成为一门生意而非使命。
党的十九大提出乡村振兴战略之后, 学界和政策部门均主张城市工商资本下乡助力乡村建设, 但对由此可能导致的乡村建设去农民化问题缺乏足够认识。乡村建设应该坚持农民的立场, 不管是权力、资本, 还是乡村建设者, 都只是外部力量。只有坚守农民的立场, 乡村建设才有意义。
消费主义铸就了一种新型城乡关系, 这一城乡关系不同于工业化时期的城乡关系, 不是生产关系, 而是消费关系。而不管是生产关系还是消费关系, 城乡关系都没有变。消费主义只是提供了乡村建设所需要的新技术, 并没有改变权力关系。城乡关系依然是不平等的, 过去乡村为城市提供粮食和原料, 今天乡村为城市提供生态产品和旅游产品。消费主义背景下的乡村资源资本化很可能是对乡村的又一次“剥夺”, 这和工业化时代的城乡关系并没有什么根本不同。城乡关系的实质并没有发生改变, 城市对乡村的剥削只不过表现更为隐性而已。乡村在价值链中依然处于低端, 城乡关系仍然是断裂的, 并没有实现城乡融合发展。在这种城乡关系中, 乡村的人力资本依然向价值链的高端即城市流动, 乡村内源发展的能力被掏空, 将会不可避免地走向衰败。
在城乡关系并没有发生实质性变化的背景下, 城市化振兴乡村可能只是城市知识精英的一种幻觉。城市化也许能为城市中产阶层建设美丽乡村, 但却无法改变城乡之间的不平等关系。乡村以一种新的文化形态为城市提供生态和景观服务, 这种消费与被消费的城乡关系背后是资本的力量, 农民在乡村价值链中处于边缘位置。我们并不反对城市化, 但我们关心的是城市化如何真正促进乡村振兴, 而不只是一种诱人的理想图景。城市化振兴乡村是需要条件的, 不能笼统地讲城市化振兴乡村, 城市化并不能自动带来乡村的繁荣。
城市化虽然为乡村振兴提供了新的条件和机会, 但并不必然促进乡村振兴。城市化能否促进乡村振兴, 关键是能否实现城乡平等和城乡融合。为了实现城乡关系的平衡, 必须要限制消费和资本的作用, 确保农民对乡村建设的领导权和参与权。唯有如此, 才可能实现以农民为主体的乡村振兴。
当下乡村振兴的核心是要为小农赋能。乡村振兴需要坚持以下三个方面的创新:一是乡村振兴要坚持三农融合, 农业、农村、农民是一个整体不能分离开来, 尤其是不能将农民从农业和农村发展中驱逐出来。当前农民的主体性出现弱化的趋势, 农民参与度不高导致三农分离, 而三农分离必然导致乡村衰败, 三农融合发展是实现乡村振兴的关键。二是乡村振兴要构建乡村振兴联盟, 突破保守的农村双层经营体制, 引进工商资本和城市创客助力乡村振兴, 构建多层经营体制, 充分发挥村集体、小农家庭、工商资本、创客等经营主体的积极性, 建立清晰的经营机制和利益联结机制, 尤其是要发挥家庭经营的作用, 实现小农户与现代农业的有机衔接。三是乡村振兴要坚持制度创新, 推动土地流转和宅基地改革, 推动集体产权改革, 探索股份合作制的有效实现形式, 把土地、资本、劳动力重新组织起来, 合作共赢, 促进乡村振兴, 乡村振兴不只是生产力的解放, 更是生产关系的调整, 要通过制度和组织创新确保农民的参与权。
总之, 乡村振兴是国家战略, 在农民尤其是青年农民持续流出农村的背景下, 单靠农民是无法实现乡村振兴的。乡村振兴的关键是要改变这种单向度的资源流出, 推动优质资源从城市流向乡村, 助力乡村振兴。乡村振兴不能由政府包办, 不能指望资本下乡, 也不能只靠农民, 必须要公私部门合作。既往的政府主导、内源发展以及资本化和城市化等模式都是有局限的, 乡村振兴必须要构建一个整合框架, 借助乡村振兴联盟, 推动政府、社会与市场的合作。单靠城市化是无法实现乡村振兴的, 乡村振兴的思路要进一步打开, 突破单一主体论, 才有可能破解现代化进程中的乡村衰败铁律。
——END
编者注:
本文转自:申端锋,王孝琦.城市化振兴乡村的逻辑缺陷——兼与唐亚林教授等商榷[J].探索与争鸣,2018(12):108-112+151.
参考文献、注释、英文摘要略,格式稍有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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