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AER | 李静:中国土地财产制度(Land tenure)和农业投资:一个元回归分析【转】
*中文标题和摘要系简单翻译,可能存在部分错误,请以英文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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Jing Li (2019), "Land tenure and agricultural investments in China: a meta-regression analysis", China Agricultural Economic Review, ahead-of-print. https://doi.org/10.1108/CAER-12-2018-0245
Purpose
本文的目的是在探讨现有的关于中国土地财产制度(Land tenure)与农业投资之间关系的经验文献中引起争议的因素。
Design/methodology/approach
这项研究基于来自29个选定研究的265个样本进行了元回归分析(meta-regression analysis,MRA)。这些研究来自不同的地区和人群。因此,本研究利用随机效应元回归模型来控制研究之间的异质性。
Findings
实证结果表明,变量“与土地有关的长期投资”显着影响土地财产制度与农业投资之间的关系。变量:“口粮田”,“土地所有权”和“土地转让权”均对这种关系产生重大影响,但程度不同。研究区域(例如“中国西部”,“中部/内陆”,“包含两个区域”),“地块级别”,“面板数据”,“样本量”,“考虑的内生性”和“非农就业”变量都会显着影响关系。此外,结果表明该关系受调查时间的影响很大。
Practical implications
政策制定者应谨慎对待现有的研究结论,并更多地注意界定土地财产制度。土地财产制度与农业投资之间的关系还取决于区域资源的可获得性。因此,土地财产制度政策应针对特定地区,以成功地鼓励农业投资。
Originality/value
在这项研究中,作者集中检查了现有的经验研究,以研究其不一致的结果是否受到研究特征的影响。据作者所知,这是第一项使用MRA分析中国土地财产制度和农业投资的研究。未来的研究应完善土地所有制的定义,农业投资类型的选择,研究方法和数据收集方法。
原文链接(点击“阅读原文”跳转):
http://doi.org/10.1108/CAER-12-2018-02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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