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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农业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23年第1期目录及摘要

三农学术 2023-10-24

*内容源自中国知网,全文可在知网下载:

https://navi.cnki.net/knavi/journals/NJNS/detail?uniplatform=NZKP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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宣传阐释党的二十大精神

从农业大国迈向农业强国:挑战、动力与策略

薛洲;高强;1-15


乡村振兴的理论与实践_县域城乡融合与乡村振兴专题(3篇)

理解县域内的城乡融合发展

罗必良;耿鹏鹏;16-28

追寻内生的力量——“隙地”“狭地”“边地”的“空心化”反向运动
吴重庆;29-41

空间视域下县域城乡融合发展与乡村振兴——以国家城乡融合发展试验区莱西市为例
马光川;林聚任;42-49

乡村振兴的理论与实践
青年人才何以助力乡村振兴——基于“嵌入性—公共性”框架的分析
钟楚原;李华胤;50-60

乡村振兴视域下乡村旅游高质量发展的理论逻辑与实践路径
耿松涛;张伸阳;61-69

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法专题
关于制定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法的几点思考
房绍坤;袁晓燕;70-81

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法人终止的法理证成与立法展开
管洪彦;82-94

农村集体资产股权配置的法理分析与立法抉择
高飞;95-104

乡村治理现代化
繁简适配视角下中国基层治理行政化的演进逻辑
冯川;105-114

再造新民风:“政-社”互动视角下乡风文明实践的新路径
赵紫燕;许汉泽;115-124

组织场域视角下党组织引领社区治理共同体建设的实践逻辑——以苏南永联村为例
褚庆宜;赵晓峰;125-134

土地问题
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的政府优先购买权:障碍及实现路径
陆红;陈利根;李思玟;135-145

宅基地上房屋买卖的权利构造
丁宇峰;付坚强;王宇;146-156

农业经济
县长数字金融知识对县域数字普惠金融的影响研究
程军国;何广文;何婧;157-168

农业机械化促进了农民增收吗?——基于农村人力资本调节效应的分析
邓悦;吴忠邦;罗连发;169-180

“双规模化”与土地规模经营稳定性
徐志刚;王雪莹;郑旭媛;应瑞瑶;181-190



从农业大国迈向农业强国:挑战、动力与策略

薛洲    高强

南京林业大学经济管理学院

摘要:建设农业强国是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的重大决策部署,是实现农业更有效率、更为公平、更加安全、更可持续发展的必然要求。在人多地少的国情农情下,我国农林牧渔业增加值和主要农产品产量位居全球前列,但是农业发展面临小农经营格局、生产要素自由流动受限和国际贸易体系复杂多变等不利因素。基于此,认为我国从农业大国迈向农业强国的动力来源于新需求、新主体、新技术、新产业和新体制机制等五类要素。“五新要素”之间协同互动内生出推动我国建设农业强国的强大动力。因此,当前和中长期内,夯实农业基础生产能力、拓展并强化涉农产业链、实现农业科技自立自强、以县域城乡融合畅通城乡生产要素市场化配置和积极融入农产品国际贸易体系,是我国建设农业强国的重要选择。

理解县域内的城乡融合发展

罗必良1    耿鹏鹏2

1. 华南农业大学国家农业制度与发展研究院2. 安徽农业大学经济管理学院

摘要:无论是刘易斯的二元经济理论,还是城市化的“极化—扩散”效应及其关联的涓滴经济学思想,均与中国城乡发展的现实情境存在反差。尤其考虑到中国城乡阻隔的历史遗产与等级产权的制度基因,中国城乡融合发展面临着内生性困境。县域是国家宏观治理的基本单元,是汇聚农村人口、融通农村与城镇的核心载体。实证研究发现,以县城为载体的城乡融合发展可以有效改善居民的福利水平、缩小城乡收入差距。中国的城镇化道路模式应该实施阶段性的战略转型,在“大国大城”的基础上推进“大国小城”战略,弥补小城镇发展的短板,加快以县城为载体的新型城镇化,由此以乡村“镇”兴全面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并推进县域内的城乡融合发展,谋求社会福利的最大化。

追寻内生的力量——“隙地”“狭地”“边地”的“空心化”反向运动

吴重庆

中山大学哲学系/马克思主义哲学与中国现代化研究所

摘要:利用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数据,观察2010年至2020年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以来的十年时间里,全国农业县(不包括县级市和县级区)常住人口增长情况。在这些常住人口出现增长的农业县里,又大体可以分为省际结合部的“隙地”、东南沿海人地比例是全国平均水平二至四倍的“狭地”、西南民族地区的“边地”,简称“三地”。探讨“三地”的空心化反向运动的地方社会经济逻辑,并深入具体区域,结合其地理环境、资源禀赋、生计方式、家庭结构、地方传统,理解农民的行为选择及流动,追寻区域社会的内生动力,在具体的区域中认识中国农村。

空间视域下县域城乡融合发展与乡村振兴——以国家城乡融合发展试验区莱西市为例

马光川1    林聚任2

1. 潍坊学院政法学院2. 山东大学哲学与社会发展学院

摘要:我国县域空间单元在实现全面乡村振兴中的地位越来越重要,而以县城为重要载体的城镇化建设已受到高度重视。在党的二十大进一步强调全面推进乡村振兴背景下,县域作为城乡融合发展的切入点得到了极大关注。从空间视角通过对国家城乡融合发展试验区青岛莱西市县域案例研究,旨在探讨县域城乡融合发展的空间实践与经验。研究发现,在全面推进乡村振兴和推进城乡融合发展过程中,县域作为城乡融合发展的重要空间载体,需把城乡空间整合置于更大的空间尺度和层面才会得到更深入认识和理解;在抽离化和再嵌入两种重要的空间整合机制及“空间冲撞”作用下,莱西市县域城乡空间格局正在发生重构。其城乡空间重构表现出的基本变化趋势是:由空间分隔走向整合,由空间分散化走向集中化,由空间同质化走向差异化。

青年人才何以助力乡村振兴——基于“嵌入性—公共性”框架的分析

钟楚原1    李华胤2

1. 厦门大学马克思主义学院2. 华中师范大学中国农村研究院

摘要:青年人才被赋予重建乡村振兴主体性的路径期待。以往研究仅关注青年人才在乡村振兴中的工具性方案和策略性逻辑,忽视了作为人才支撑的青年主体如何促进乡村全面振兴的内隐机制和深层逻辑。本文围绕青年人才主体有效与乡村振兴治理有效,建构了一个青年人才嵌入性和公共性与乡村振兴绩效的关联分析框架。运用“嵌入性—公共性”的分析框架,通过对闽南创业青年、浙东青年乡贤以及西南职业林农典型案例的分析发现,嵌入性掣动治理能力、公共性制约治理意愿,治理能力和治理意愿叠加影响青年人才助推乡村振兴的绩效。乡村振兴实践中的青年人才因治理能力及意愿张力呈现出不同类型主体失效和振兴绩效耗散,共同根源在于嵌入性与公共性的失衡。为此,异质青年人才在借道嵌入性提升治理能力的同时,通过机制化搭乘进行公共性调适,在形塑主体有效的基础上,经由组织化运作将主体有效转化为治理有效,最终促进不同面向的乡村振兴。

乡村振兴视域下乡村旅游高质量发展的理论逻辑与实践路径

耿松涛1,2    张伸阳1

1. 海南大学旅游学院2. 新疆财经大学旅游学院

摘要:在全面推进乡村振兴背景下,乡村实现高质量发展的理论逻辑与实践路径需进一步探讨。基于乡村旅游产业的实践,以海南乡村旅游业的典型代表为分析对象,提出乡村旅游高质量发展的机制与实践模式,进一步探索乡村振兴中乡村旅游高质量发展的作用与意义。采用内容分析法,阐释乡村旅游高质量发展的内涵、内生动力机制、差异化策略及乡村旅游空间生产能力的意义。其中,乡村旅游高质量发展的内生动力机制包括识别资源优势、提升产业吸引力和塑造品牌文化;差异化策略在于技术创新、关系网络重构和乡村性意义建构;空间生产是由感知下的乡村空间实践、主题化的乡村空间表征和流动性的乡村表征空间共同呈现。

关于制定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法的几点思考

房绍坤    袁晓燕

吉林大学法学院

摘要: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法的制定需要从作为调整对象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入手,阐明新型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作为规制对象的内涵,确认其为农民集体所有权的代行主体,赋予其市场主体地位,并与村民委员会相区分。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法的属性呈现复合性,既呈现私法、团体法的单一色彩,又需要实现组织法与行为法、强行法与任意法的融洽兼顾。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法的逻辑主线应排除成员权制度的干扰,以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的核心特别性为展开逻辑,并在法律规范中体现出具体的特别性,重点规范成员资格、财产构成、组织机构、收益分配以及法人终止问题。

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法人终止的法理证成与立法展开

管洪彦

吉林大学理论法学研究中心/法学院

摘要: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法人终止制度是《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法》中不可或缺的制度设计。学界围绕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法人终止、特别是破产问题争论激烈。地方立法已经围绕合并、分立等终止情形进行了实践探索。构建完善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法人终止制度对巩固和完善农村集体所有制、完善和优化市场经济体制、激活和壮大农村集体经济组织颇具实益。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法人终止的“特别性”集中体现为终止制度目标的多元性、终止事由的严苛性和终止规则的强制兼自治性。应当在充分反映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法人终止“特别性”法理的基础上,围绕终止事由和类型设计、登记机构和程序选择、集体财产处置的程序规则等展开立法表达。

农村集体资产股权配置的法理分析与立法抉择

高飞

广东外语外贸大学土地法制研究院

摘要:农村集体资产股权配置是构建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法人治理结构的核心内容,故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法人的目的决定了农村集体资产股权配置的制度目标。在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过程中,股权设置包括成员股和集体股两种形式,而股权配置的客体应当为全部农村集体资产。成员股是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参加集体收益分配的依据,其因包含了成员的个体价值而具有人身属性,故成员股不得流转、不得继承,且在成员增减时需对成员股进行动态调整。通过立法明确规定集体股的设置,可以发挥法律的教育功能,将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是农村集体所有制实现主体的观念强加给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及相关主体,并纠正各界对农村集体资产股权配置中的“股”的本质属性的错误理解。在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增减时,集体股可以发挥股份配置的“蓄水池”功能,从而避免成员股随成员变动而调整的复杂情况。

繁简适配视角下中国基层治理行政化的演进逻辑

冯川

武汉大学政治与公共管理学院

摘要:新中国成立以来,基层治理行政化的内在机制发生了深刻变化。复杂治理与简约治理在治官权运作与治民权运作两个层面上具有不同意义。治官权运作层面从简约治理转向复杂治理,以及治民权运作层面从复杂治理转向简约治理,是基层治理行政化的两个阶段。从中国基层治理演化的历史过程来看,从上简下繁直至上下同繁,基层治理模式一直保持稳定的适配状态,顺应现代国家政权建设需求的基层治理行政化在其第一阶段能够充分展现治理效能。而基层治理行政化的问题主要出现在其第二阶段,治理行政化在治民权运作层面的全面铺开,导致上下同繁的繁简配置模式转向上繁下简的非适配状态。治官权运作层面的复杂治理化简了基层组织与基层社会的联结机制,大幅降低了基层治理效能。为了提高国家治理的能力和适应性,中国基层治理需要在“上繁”与“下繁”之间保持必要的均衡。

再造新民风:“政-社”互动视角下乡风文明实践的新路径

赵紫燕1    许汉泽2

1. 东南大学人文学院2. 南京航空航天大学人文与社会科学学院

摘要:乡风文明是乡村振兴战略的重要政策目标,但对于地方政府而言是难以操作和具体实施的一项软任务,地方政府应该如何推进乡风文明建设成为学界关注焦点。在对陕南A县新民风调研的基础上,将其总结为“政-社”互动视角下乡风文明实践的新路径,即通过党建引领与政府动员、微众表达与农民参与、权威吸纳与接点治理、道德评议与惩罚激励四种机制助推乡风文明政策目标的实现,村风民风得到明显改善。最后将这种“政-社”互动下的乡风文明实践模式放在类型比较与动态演化的视野下进行解析,认为“政-社”互动下的再造新民风作为一个过渡状态不可或缺,在乡风文明实践过程中发挥着重要作用。今后,只有不断减少政府外在干预,激发农民内生参与动力,才能够实现“文明自觉”的理想目标。

组织场域视角下党组织引领社区治理共同体建设的实践逻辑——以苏南永联村为例

褚庆宜    赵晓峰

西北农林科技大学人文社会发展学院

摘要:基层社会治理共同体建设是应对社会结构转型的重要治理制度创新。分析党组织领导基层社会治理共同体建设的内在逻辑,是深刻把握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社会治理的基点。本文从永联村社区治理共同体的构建历程出发,以组织场域的结构化再生产为分析视角,凝练出党组织引领社区治理共同体的作用机制,即政治引领机制、组织驱动机制和制度嵌入机制。此三大机制为社区治理共同体的建设打造了组织认同基础、组织运行动力基础以及组织制度基础。同时,拥有政治权威、经济资源支持的党组织主导了多元主体互动组织场域的结构化过程,并以其自身的政治化逻辑统合多元主体的行动逻辑,使得各主体能够在共同目标的引导下形成对新制度规范的“文化—认知”,进而推动了基层社会治理制度的演化与发展。

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的政府优先购买权:障碍及实现路径

陆红1    陈利根1    李思玟2

1. 南京农业大学人文与发展学院/公共管理学院2. 江苏徐淮地区徐州农业科学研究所

摘要:作为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流转改革的试点内容,政府优先购买权对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起到调节作用。试点地区行使政府优先购买权,实施租赁住房建设,调节土地供需关系。2019年新修订的《土地管理法》相关规定表明,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获得与国有建设用地同价同权入市的资格,政府优先购买权对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具备价格调节和规划功能,能够对土地市场机制存在问题进行纠偏。政府优先购买权受到市场规律约束,不会导致政府对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的变相垄断,和政府行政征收有本质区别。市、县两级政府是有权行使优先购买权的主体,政府可以委托国有土地资产公司收购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的二级市场参照国有建设用地执行,符合转让、出租等流转条件的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是政府优先购买权适用的客体。建议以土地改革市场化为导向,通过法律授权国有土地资产公司以合理价格行使“间接优先购买权”。地方政府根据实际情况制定政府优先购买权之地方性程序文件。

宅基地上房屋买卖的权利构造

丁宇峰    付坚强    王宇

南京农业大学人文与社会发展学院/马克思主义主义学院

摘要:通过对江苏省法院近3年农村房屋买卖纠纷裁判的梳理,发现判决是否有效与买受主体身份、购买时间等之间有错综复杂的关系,故仅凭合同效力判断不能体系化解决宅基地房屋买卖纠纷。应根据民事法律关系理论,在区分宅基地房屋买受人的基础上建构买受人对土地的权利。如买受人为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那么买卖合同应以有效为原则;如有违“一户一宅”形成超占,则应对超占部分引入有偿使用制度。如买受人为非本集体成员,村民买受则应认可合同效力,市民买受则应平衡利益。权利构造的立法论上市民买受的土地权利可转为集体建设用地所有权或建构宅基地使用权次类型。

县长数字金融知识对县域数字普惠金融的影响研究

程军国     何广文    何婧

中国农业大学经济管理学院

摘要:基于对县长个人的问卷调查,测度了县长数字金融知识水平,并分析其对县域数字普惠金融的作用及影响渠道。结果表明,县长高水平的数字金融知识,可以积极促进县域数字普惠金融发展,拓展覆盖广度、增加使用深度。这是通过提高县长数字金融信任水平和降低数字金融认知偏误发挥作用的,即数字金融知识水平高的县长对数字金融的技术信任和市场信任度更高,且对县域数字金融发展现状的认知偏误更低。进一步分析结果显示,在经济发达的县域,县长数字金融知识对县域数字普惠金融的影响更显著。以上发现意味着在官员选任或提升其治理能力时,需重视对其金融知识的考查和提升。

农业机械化促进了农民增收吗?——基于农村人力资本调节效应的分析

邓悦    吴忠邦    罗连发

武汉大学质量发展战略研究院

摘要:农业机械化的推进离不开农村人力资本的支撑。本文基于2001—2020年省级面板数据,引入农村人力资本作为调节变量,并考虑了农业机械化对农民收入影响的滞后性,探究农村人力资本对农业机械化在促进农民收入增长中的调节效应。研究发现:第一,农业机械化和农村人力资本均对农民收入有促进作用,而农村人力资本与农业机械化水平存在负向调节作用,在使用农村固定观察点的村级数据后仍可得到相同的结论;第二,农村人力资本对农业机械化促农增收的调节效应受到市场化程度的影响,在市场化程度低的地区为负向调节效应,而在市场化程度高的地区为正向调节效应;第三,异质性分析表明,农村人力资本对农业机械化的负向调节作用对粮食主产区、人均耕地面积更大的地区效应更大;第四,农业专业技术人才与农业机械化之间存在显著的互补性。本文的政策启示是:应加大对农村人力资本的教育投入和加速提升农村地区的市场化程度;针对我国农村可能存在的人力资本结构错配问题,要加强农业专业技术人才的培养,以更好地匹配并推进我国农业机械化进程,促进农民增收。

“双规模化”与土地规模经营稳定性

徐志刚1    王雪莹1    郑旭媛2    应瑞瑶1

1. 南京农业大学经济管理学院/金善宝农业现代化发展研究院2. 福建农林大学经济管理学院

摘要:近年来,农地经营规模化在政策支持下快速发展,但粮食规模化经营的风险集聚可能增加经营不稳定性,加剧粮食市场波动,威胁国内粮食安全。研究从风险分散和经营稳定性视角阐释农地经营规模化与作业服务规模化结合形成的“双规模化”经营模式影响粮食生产规模户经营稳定性的理论逻辑,并用来自黑龙江、河南、四川和浙江四省粮食生产规模户2015年和2018年两期跟踪调查数据实证检验上述影响与机制。研究发现,“双规模化”经营模式具有显著的风险分散功能,可明显提高粮食生产规模户的经营稳定性,且规模户经营规模越大,其稳定农地规模经营的作用越强。也有证据表明粮食生产规模户采纳“双规模化”经营模式有利于其维持和扩张经营规模。建议政府相关部门除了积极为农地规模经营风险管理提供多元工具和公共政策,还可创造条件鼓励经营主体采用“双规模化”经营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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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 《南京农业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22年第5期目录及摘要

  3. 《世界农业》2023年第1期目录及摘要

  4. JAAE 2022年第54卷第4期目录及摘要

  5. JAE 2023年第74卷第1期目录及摘要


编辑:秦运兰
审核:龙文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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